昨天早上去邮局取包裹
出来从小路右拐到大路以后
跟着前面的车开了几十米
就被警察在前面拦住(先后至少拦了6辆)
然后告知在school zone超速 开到36迈
因为我解释了平时不这么走所以没注意
警察就说写到30迈会少罚一点(7:51)
今天仔细调查了一下
从我开的路线上根本看不到school zone的黄灯闪(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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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P |
^ school zone end |
| school zone st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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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ps
从邮局出来到拐上大路前
会碰到一个school zone的牌子(6:45-7:45)
但马上就又有end school zone(限速30)的牌子了
而右拐之后也没有任何限速的牌子
这样可以上庭辩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