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 发帖数: 18290 | |
c*******o 发帖数: 27734 | 2 没看懂。。。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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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18290 | 3 1,21条
2,有关部门
【在 c*******o 的大作中提到】 : 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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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发帖数: 2753 | 4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
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在 c*******o 的大作中提到】 : 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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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发帖数: 1519 | 5 我还以为笑点是这样的答复书全都只有两个选项:要么这个信息不存在,要么不归他们
管,横竖都不允许公开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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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 发帖数: 6262 | 6 哈哈,二十二条军规呀,黑色幽默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1,21条 : 2,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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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 发帖数: 7827 | 7 没有可笑的呀,这个答复完全符合21条第3款的规定.
【在 g***l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 : 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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