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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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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
发帖数: 1824
1
尸检肯定不可能精确到分钟的。
s**********e
发帖数: 33562
2
真是律师写的?真叫一个。。。
不够真是律师写的也不奇怪。这年头。。。律师。。。哈哈哈哈!
h*h
发帖数: 27852
3
这个律师行文很器人,不是书面体,是讲演体。特点是一句话里面几个感叹号
谁知道雷妻或者其律师怎么联系?
T****i
发帖数: 15191
4
你应该逐条驳斥。否则你哈哈哈哈只能让人呵呵。
m**y
发帖数: 5225
5
只有触犯刑法才叫犯罪,嫖一把算哪门子犯罪。
[在 fhnan (凤凰男) 的大作中提到:]
:警察没有权利带犯罪嫌疑人回警局接受调查?
:非要有100%的证据才行?
:在 dpg (肖浪--君子不党) 的大作中提到:]
:效的法律规定,嫖娼只是违反行政处罚法!并不是刑事犯罪!好了,那么问题来了,
:行政行为之前,必须有违法的事实和证据,有法律依据!禁止事后取证!事后取得的
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和处罚的依据!
:救命!假警察”!再综合监控录像的时间,可以确定,雷洋在此之前没有作过警方的
笔录!这点非常重要!而当七分钟后,目击证人新华社记者证实,此时几个警察再次架
着雷洋从轿车上架下来,架上面包车时,雷洋已经无声无息了!四肢瘫软了!两个便衣
警察已经架不动他了!记者原话是“因为死人是很沉的!”综合到医院时间,医院主任
证言证实,雷洋送到医院之前己经死亡!所有的证据都能印证,雷洋死亡的时间,是在
架上面包车时已经死亡!
:假的”...是警方行政行为之后自行伪造的证据!而足疗店卖淫女的电视证词,更
是事后取得!不具有合法性!按照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警方事后取得的证据
不能作为证据使... 阅读全帖
s**********e
发帖数: 33562
6
呵呵,我要反驳的话,今天晚上法拉盛群众就会举报明天FBI就来找我了。
所以我还是哈哈哈哈今天天气真是我喜欢今天。。。
T****i
发帖数: 15191
7
只有Flushing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才会管这种事。
f***n
发帖数: 4682
8
只反驳一条就够了,警察在有100%证据前有没有权利带嫌疑人回警局接受调查。这位律
师所有的观点都围绕这个前提。 带嫌疑人回警局接受调查算不算行政行为。 警察并
没有给雷阳下逮捕证,居留证,判雷阳入狱半年,罚款5000元。
f***n
发帖数: 4682
9
警察有没有带嫖娼嫌疑人回警局接受调查?
T****i
发帖数: 15191
10
便衣警察,先搞清楚便衣抓嫖合法不,合理不。
f***n
发帖数: 4682
11
可是这位律师没说这一点啊
C*******f
发帖数: 13152
12
你搞清楚了吗?
你明确知道有条法律法规或者警察的什么规章上说便衣不能抓嫖娼,
还是哪位网友说不合理不合法,所以就是不合理不合法了,
还是你觉得不合法不合理,所以就不合理不合法了?
还有你确定便衣从一开始就是要逮捕雷洋吗?
如果一开始便衣只是要询问他,他跑才抓的,
你觉得便衣是不是连询问都不合理不合法?
还是便衣只可以询问,但是被询问的人跑,便衣就不能追也不能抓?
v********e
发帖数: 1985
13
看样子我们以后和民科一样要有民律了。再加上民医,一下都齐活了。
d*g
发帖数: 16592
14
据目击者说,雷洋在被两名便衣架上金杯车时候已经明显瘫软无力,当时时间是9点40
分左右,而雷洋被送1.9公里外的医院就医时候已经是10点09分。
雷洋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有没有可能雷洋在有机会被救活的时候,警察并没有急于送他去医院,而是等到他已经
死透后,才送到医院走走形式?
作为当事警察,到底是觉得雷洋干脆死了死无对证比较好,还是觉得救活了对他们危害
更小呢?
n*****t
发帖数: 22014
15
1.9 英里都不止

40
l*****i
发帖数: 20533
16
一看就缺乏法律常识。重点完全抓错了。而且具体内容根本不符合法律。比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
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
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
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此案明显属于现场发现。便衣已经出示工作证,口头要求当事人接受调查,可是当事人
逃避传唤,所以实行了强制传唤。这整个过程完全符合法律。
当然,信这种低档次造谣文章属于智力问题。有的人本来智力就不高,无法分辨是非,
这就和信轮子一个道理。那也是没办法的。
c***s
发帖数: 4895
17
老大,你真该歇会了,你读了嘛就跟这刷,还嘚不嘚地点评
你老说说看"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原因满世界都知道,几个便衣说雷嫖娼,依据呢,又不在店里,又没执法记录仪,
你到说说看,老几位便衣怎么就能把依据告知雷的
d*g
发帖数: 16592
18
我估计可以这样
“我们根据匿名群众一个小时以前的举报,你在足疗店嫖娼,请和我们到派出所接受传
唤”
n****j
发帖数: 1708
19
证据搜集阶段不能传唤了?哪怕当场拿出避孕套,只要没做 DNA 鉴定,就不能带派出
所去?我说能不能别扯这程序问题了,党妈都该乐死了。
n****j
发帖数: 1708
20
不可能的,肯定这么问:你刚才去足疗店干啥了,有没有不法行为,你哪个单位、身份
证拿出来看看。
c***s
发帖数: 4895
21
程序正义,这哥们最讲究介个了
l*****i
发帖数: 20533
22
依据就是当事人出现在抓嫖现场。这个不用告知当事人自己也清楚。
n****j
发帖数: 1708
23
前面都没啥可挑的,关键是最后一次抓上车之后发生了什么,这才是重点
l*****i
发帖数: 20533
24
发生了什么没有其他证据的话只能相信当事警方的说法。无根据的质疑毫无意义。
c***s
发帖数: 4895
25

你娃没读漏勺官宣咋的,老邢是把人拿下后才问的,我看你娃是脚踩西瓜皮出溜到哪算
哪,就没个准主意
l******t
发帖数: 55733
26

赞FBI
c***s
发帖数: 4895
27
靠,你老凭猪心拿人办案啊
w********g
发帖数: 3780
28
哈哈
exactly
n****j
发帖数: 1708
29
第一次拦截盘查的时候没问话?你是老邢还是协警啊?官宣说的是拦截、盘查、雷某企
图逃跑,你意思老邢一句哈罗把雷某吓跑了?
n****j
发帖数: 1708
30
进足浴店 10 分钟出来,该足浴店刚被举报卖淫嫖娼,说雷某涉嫌嫖娼不过分吧
l*****i
发帖数: 20533
31
不用多说了。正常人都能想明白的事,法规也列出来了,有的人却非要歇斯底里硬拗,
搞得好像警察都不能现场拘传嫌疑人了。估计他自己都不是真信警方没有这个权力,除
非智障。
c***s
发帖数: 4895
32
老邢自己说的,雷某被控制后,便衣才问丫干嘛,雷说是大保健,然后问多少钱,雷说
200人刀
你娃能不能通读一边官宣先,你脑补的东西忒多了点
w********g
发帖数: 3780
33
exactly
同意
n****j
发帖数: 1708
34
老邢说之前没问过话了?你们是不是从来没被传唤过啊,这么幼稚早晚要吃亏的。
w********g
发帖数: 3780
35
事实是雷不服从警方安排,暴力反抗
警方就武力将其制服
很有可能这个过程中雷不堪肉体伤害,死亡
c***s
发帖数: 4895
36
老大,我老一向鄙视人参公鸡,你何苦搞得这么阴阳怪气呢
c***s
发帖数: 4895
37
我老只读官宣,不脑补
n****j
发帖数: 1708
38
官宣来了:当晚21时14分,民警发现雷某(男,29岁,家住附近)从该足疗店离开,立
即跟进,亮
明身份对其盘查。
P*A
发帖数: 7996
39
你自己贴的也不仔细看?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Leon在警察眼里观
察到的,只不过是衣着整齐地走进洗脚屋,几分钟后衣着整齐地走出来,哪只眼睛“在
现场”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了???
照这种逻辑,你下回回国住在5星酒店从大堂走出来,路边就能过来几个穿警服的鸡巴
毛人把你抓起来带到局子里罚5万劳教半年了,只要有朝阳群众举报过这家酒店里有小
姐卖淫,只要事后找个小姐说夹过你,大不了再逼你撸一管装套子里当证据
麻痹的这还有活路吗
n****j
发帖数: 1708
40
一板砖飞出去能拍死仨嫖客,有那么麻烦嘛。套用一句话,别人怎么没事就你进来了?
c***s
发帖数: 4895
41
你老来晚了,我前两天还说这事呢,官宣自己都打架,你老自己参照第一份官选
整出两份这样的官宣,10年不给你晋衔涨工资不算亏待你
P*A
发帖数: 7996
42
说这话的就是傻逼,会报应到自己家头上的,别急
n****j
发帖数: 1708
43
第一份官宣说没盘查了?还是你脑补的?你把说没讯问的原文贴出来。
n****j
发帖数: 1708
44
傻逼才有被迫害妄想症,早晚死自己手里
c***s
发帖数: 4895
45
所以我老让你通读官宣是为你好
不让你踩着西瓜皮乱出溜,一点准都没有
n****j
发帖数: 1708
46
废话,我当然都读过了,架不住你们脑补厉害啊。
l*****i
发帖数: 20533
47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
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
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
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懂了么?
c***s
发帖数: 4895
48
好吧,第一份通告里,你老能读出雷是在哪儿被拿下的
你慢慢脑补盘查情节,我呼呼去了
r**o
发帖数: 4614
49
呵呵,我觉得有点奇怪,如果当时警察真出示了证件, 人还会对2个警察和4个辅警强
烈抵抗?
人好歹也是体制里面混的。

10
P*A
发帖数: 7996
50
你脑子里都是渣,你贴的这坨哪句话说那几个便衣仅凭工作证就能把雷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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