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7 发帖数: 6300 | 1 要远避各式各样的性罪
来源:我要诚实网站 作者:提姆·康伟
请与我在此思考。 约瑟在那个家中是否有足够的权柄不去与她(约瑟主人之妻)单
独在一处?你知道吗?我认为约瑟在管理其他所有的奴隶。 家中若有一项职责,可以让
另一个人来做……哪怕约瑟不愿意让另一个奴隶面临这种情况,以他的权利,他绝对可
以要求其他奴隶和他一起待在家中。请看,因为他并不无知。这不是一天发生的事。她
在日复一日地勾引他。我认为你若拥有约瑟所拥有的权利,他可以不待在家中,或者约
瑟可以要求其他一些奴隶绝不让他和她单独在一处。我相信约瑟有足够的能力来避免那
种情况。
这也许是出于无知。但当某个女人说“与我同寝”时,你该有多无知? 人们哪,这
不是隐蔽的事。这都很明显。你不是不清楚她的动机何在。 你若畏惧犯这种罪以至于
得罪神……看哪,当你来读新约时,你们要逃避淫行!(哥林多前书6:18)我认为我们若
诚实地来看,约瑟没有尽到他该尽的逃避淫行的责任。我知道当这事发生时,她一把抓
住了约瑟。 约瑟跑走了,他并没有做这件事,但事实是,他确实留了空隙让人来控告
他。
作为一个牧师,我要告诉你,我认为不仅是作为一个牧师,作为一个...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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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发帖数: 42149 | 2 近日,《刑法》面世以来的第8次大修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其《草案》除了删除13个死刑罪名外,还增加了“拖欠工资罪”、“酒驾罪”等数个罪名;对未成年人犯罪和老年人犯罪,也有了更加宽松的政策(对未成年人及75岁以上老者更多适用缓刑)。据悉,这是为了体现惜幼悯老的人文情怀。
然而,在上述“亮点”之外,大修的不足也凸显:最能彰显“惜幼”而亟待“一增一减”的两项罪名却没有涉及。所谓“增”,就是该把对男性性侵害保护的立法缺失增补(如国外或称鸡奸罪);所谓“减”,就是该把饱受诟病的“嫖宿幼女罪”删除……可惜,这两项罪名,该加未加、应减未减,两罪废立在大修中都是空白。
据悉,随着1997年《刑法》的出台,增加了“猥亵儿童罪”罪名,可“流氓罪”罪名也随之取消。这样一来,14周岁以下的男童遭受性侵犯,虽然量刑不够准确,但最起码还有一个“猥亵儿童罪”可以比照;但如果是14岁以上的男性遭受性侵犯,干脆就无法可依。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刘白驹教授5年前曾在“两会”上递交提案建议,将对同性性侵犯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专家指出,从1997年《刑法》实施以来,大量的司法实践表明,我国对未成年人性伤害保护存在立法...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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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 发帖数: 7254 | 3 http://news.sina.com.cn/s/sd/2010-11-11/094521453176.shtml
版纳14岁男孩遭性侵害身亡 施暴者无法定罪拒绝赔偿
男人“被强暴” 国法懒得管
■法院对男性性伤害案高挂“免诉牌”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修改“强奸罪”5年无音讯
■专家指出:四种性侵害三种被忽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倩 供图/CFP
近日,《刑法》面世以来的第8次大修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其《草案》除了删
除13个死刑罪名外,还增加了“拖欠工资罪”、“酒驾罪”等数个罪名;对未成年
人犯罪和老年人犯罪,也有了更加宽松的政策(对未成年人及75岁以上老者更多适
用缓刑)。据悉,这是为了体现惜幼悯老的人文情怀。
然而,在上述“亮点”之外,大修的不足也凸显:最能彰显“惜幼”而亟待“
一增一减”的两项罪名却没有涉及。所谓“增”,就是该把对男性性侵害保护的立
法缺失增补(如国外或称鸡奸罪);所谓“减”,就是该把饱受诟病的“嫖宿幼女罪
”删除……可惜,这两项罪名,该加未加、应减未减,两罪废立在大修中都是空白
。
据悉,随着1997年《刑法》的出台,增加了“猥亵儿童罪”罪名,可“流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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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 发帖数: 118 | 4 http://cclw.net/other/fanxuede/wwhbycwjdt/htm/chapter7.html
第七章 在罪之中
说我是罪人,这是我情感上最难接受的一个判断,也是我反感基督教的重要原因。
巧的是,我第一次参加查经,主题就是罪!基督徒引经据典地解释:人人都有罪,人是
罪人。他们虽没说我是罪人,但我明白,我已经被圈在罪人的行列中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人说我有罪,是罪人。这话太离谱了,太不中听了,我完全无法接
受。我犯了什么罪?怎么好好的同你们基督徒刚打交道,一下子就变成了罪人?岂有此
理!于是,我告诉他们:讲中文的人都明白,罪人就是流氓、恶棍、盗贼、凶手和社会
渣滓。怎么能说我们这些好人也是罪人呢?
我竭力为「人不是罪人」辩护。我回避罪在我生命中的具体表现,而把目光集中在
「罪」的字源学意义上,反覆强调罪在中文中意味著什么。「罪,犯禁也。」〈墨子·
经说上〉有罪就是作恶或犯法。罪人,就是被法官判刑的人,罪犯,该关进监牢。
我完全是按照我的文化背景和中文程度来理解罪。就字源学而论:我不愿听也不想
明白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圣经中,罪字的本义;也不懂译成中文的罪字,在基督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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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5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在罪之中 第七章 在罪之中
说我是罪人,这是我情感上最难接受的一个判断,也是我反感基督教的重要原因。
巧的是,我第一次参加查经,主题就是罪!基督徒引经据典地解释:人人都有罪,人是
罪人。他们虽没说我是罪人,但我明白,我已经被圈在罪人的行列中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人说我有罪,是罪人。这话太离谱了,太不中听了,我完全无法接
受。我犯了什么罪?怎么好好的同你们基督徒刚打交道,一下子就变成了罪人?岂有此
理!于是,我告诉他们:讲中文的人都明白,罪人就是流氓、恶棍、盗贼、凶手和社会
渣滓。怎么能说我们这些好人也是罪人呢?
我竭力为“人不是罪人”辩护。我回避罪在我生命中的具体表现,而把目光集中在
“罪”的字源学意义上,反复强调罪在中文中意味着什么。“罪,犯禁也。”《墨子·
经说上》有罪就是作恶或犯法。罪人,就是被法官判刑的人,罪犯,该关进监牢。
我完全是按照我的文化背景和中文程度来理解罪。就字源学而论:我不愿听也不想
明白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圣经中,罪字的本义;也不懂译成中文的罪字,在基督教文
化中有特殊的涵义;甚至也不知道在中文中,罪字也当错误、过失解,“王曰,此则寡
人之罪也。”《孟子·公孙丑》反正我就...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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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 发帖数: 18304 | 6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zhaowendao (嘁哩喀喳:基督教是邪教!),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重谈 “罪性” 与 “人性的弱点”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Oct 13 17:27:17 2012, 美东)
基督徒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号称是“慈爱公义”的。但是,看“圣经”描写的情节,
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不仅无数次屠杀妇女儿童,耶和华/耶稣甚至屠杀还在吃奶的婴
儿!耶和华/耶稣甚至还主动地有意地使人们吃自己儿女的肉!
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为什么要屠杀还在吃奶的婴儿?
有些基们解释说是因为婴儿有“罪性”。“罪性”这个词是基督教的词。其实很简单: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基们列举的“罪性”的例子,无非就是人性的弱点而已。
凡是人,都有人性的弱点。这一点,我们承认。
这里,关键的问题是:人性的弱点或者基们所谓的“罪性”,这是死罪吗?
如果婴儿的“罪性”是死罪,为什么基们的主子不杀别的婴儿?
如果婴儿的“罪性”不是死罪,被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屠杀的婴儿们到底怎么得罪
耶和华/耶稣以至于耶和华/耶稣要对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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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 发帖数: 18304 | 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zhaowendao (嘁哩喀喳:基督教是邪教!),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重谈 “罪性” 与 “人性的弱点”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Oct 13 17:27:17 2012, 美东)
基督徒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号称是“慈爱公义”的。但是,看“圣经”描写的情节,
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不仅无数次屠杀妇女儿童,耶和华/耶稣甚至屠杀还在吃奶的婴
儿!耶和华/耶稣甚至还主动地有意地使人们吃自己儿女的肉!
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为什么要屠杀还在吃奶的婴儿?
有些基们解释说是因为婴儿有“罪性”。“罪性”这个词是基督教的词。其实很简单: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基们列举的“罪性”的例子,无非就是人性的弱点而已。
凡是人,都有人性的弱点。这一点,我们承认。
这里,关键的问题是:人性的弱点或者基们所谓的“罪性”,这是死罪吗?
如果婴儿的“罪性”是死罪,为什么基们的主子不杀别的婴儿?
如果婴儿的“罪性”不是死罪,被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屠杀的婴儿们到底怎么得罪
耶和华/耶稣以至于耶和华/耶稣要对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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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 发帖数: 18304 | 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zhaowendao (嘁哩喀喳:基督教是邪教!),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重谈 “罪性” 与 “人性的弱点”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Oct 13 17:27:17 2012, 美东)
基督徒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号称是“慈爱公义”的。但是,看“圣经”描写的情节,
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不仅无数次屠杀妇女儿童,耶和华/耶稣甚至屠杀还在吃奶的婴
儿!耶和华/耶稣甚至还主动地有意地使人们吃自己儿女的肉!
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为什么要屠杀还在吃奶的婴儿?
有些基们解释说是因为婴儿有“罪性”。“罪性”这个词是基督教的词。其实很简单: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基们列举的“罪性”的例子,无非就是人性的弱点而已。
凡是人,都有人性的弱点。这一点,我们承认。
这里,关键的问题是:人性的弱点或者基们所谓的“罪性”,这是死罪吗?
如果婴儿的“罪性”是死罪,为什么基们的主子不杀别的婴儿?
如果婴儿的“罪性”不是死罪,被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屠杀的婴儿们到底怎么得罪
耶和华/耶稣以至于耶和华/耶稣要对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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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9 有关罪的教义
罪的定义
罪是违背神的律法:希腊文parabasis的意思是「逾越;违犯」。神将律法赐给摩
西,希望提高人对他的准则的认识,和违犯那些准则的严重性(罗四15)。神说:「你
不可作假见证。」这就是说,说谎是逾越和违反神的律法(比较罗二23,五14;加三19
)。
罪是不遵守神的准则:希腊文hamartia的意思是:「不中的」、「偏离公义的道路
」。它的意思就是,所有人都不能达到神准则所划下的标志,而且还继续不断地离开那
个准则(罗三23)。这包括了过犯的罪行(sin of commission)与忽略的罪行(sin
of omission);不能行正确的事也是罪(罗十四23)。
罪是人内在的一个律:罪不单是一种行为,罪也是住在人里面的一个律。保罗提过
,他与罪的律挣扎(罗七14、17至25);所有人都有罪性(加三22)。希伯来书三章13
节提到,「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刚硬了」。耶稣也指,罪是一个「情况,或一种性格特
质」(约九41,十五24,十九11)。
罪是违抗神:另一个关于罪的希腊字是anomia,这字意思是「违背律法」(约壹三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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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10 有关罪的教义
罪的定义
罪是违背神的律法:希腊文parabasis的意思是「逾越;违犯」。神将律法赐给摩
西,希望提高人对他的准则的认识,和违犯那些准则的严重性(罗四15)。神说:「你
不可作假见证。」这就是说,说谎是逾越和违反神的律法(比较罗二23,五14;加三19
)。
罪是不遵守神的准则:希腊文hamartia的意思是:「不中的」、「偏离公义的道路
」。它的意思就是,所有人都不能达到神准则所划下的标志,而且还继续不断地离开那
个准则(罗三23)。这包括了过犯的罪行(sin of commission)与忽略的罪行(sin
of omission);不能行正确的事也是罪(罗十四23)。
罪是人内在的一个律:罪不单是一种行为,罪也是住在人里面的一个律。保罗提过
,他与罪的律挣扎(罗七14、17至25);所有人都有罪性(加三22)。希伯来书三章13
节提到,「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刚硬了」。耶稣也指,罪是一个「情况,或一种性格特
质」(约九41,十五24,十九11)。
罪是违抗神:另一个关于罪的希腊字是anomia,这字意思是「违背律法」(约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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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 发帖数: 18304 | 11 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为什么要屠杀还在吃奶的婴儿?
有些基们解释说是因为婴儿有“罪性”。“罪性”这个词是基督教的词。其实很简单: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基们列举的“罪性”的例子,无非就是人性的弱点而已。
凡是人,都有人性的弱点。这一点,我们承认。
但是,关键的问题是:人性的弱点或者基们所谓的“罪性”,这是死罪吗?
如果婴儿的“罪性”是死罪,为什么基们的主子不杀别的婴儿?
如果婴儿的“罪性”不是死罪,被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屠杀的婴儿们到底怎么得罪
耶和华/耶稣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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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 发帖数: 18304 | 12 基督徒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号称是“慈爱公义”的。但是,看“圣经”描写的情节,
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不仅无数次屠杀妇女儿童,耶和华/耶稣甚至屠杀还在吃奶的婴
儿!耶和华/耶稣甚至还主动地有意地使人们吃自己儿女的肉!
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为什么要屠杀还在吃奶的婴儿?
有些基们解释说是因为婴儿有“罪性”。“罪性”这个词是基督教的词。其实很简单: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基们列举的“罪性”的例子,无非就是人性的弱点而已。
凡是人,都有人性的弱点。这一点,我们承认。
这里,关键的问题是:人性的弱点或者基们所谓的“罪性”,这是死罪吗?
如果婴儿的“罪性”是死罪,为什么基们的主子不杀别的婴儿?
如果婴儿的“罪性”不是死罪,被基们的主子耶和华/耶稣屠杀的婴儿们到底怎么得罪
耶和华/耶稣以至于耶和华/耶稣要对这些婴儿痛下杀手呢?
又:人性有弱点,但同样也有光辉的一面。512大地震,很多老师在关键时刻选择用自
己的血肉之躯去保护自己的学生。如果没有这场灾难,这些老师们不过是很普通的人。
但是,在灾难面前,他们却用生命展现了人性中光辉的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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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发帖数: 2255 | 13 不知你是否看清俺上贴所说罪性/罪根不是人身上多出什么根,而是少了全善的生命,
就是圣灵的生命,就是伊甸园生命树的果子,这是与神心意合一的灵。
基督是神亲自来成为一个人出生,从成孕便有圣灵,所以他不少这个圣灵,便无罪性。
就是说一出生就无罪性。
其实他一直说,我与父是一。这就是说父时刻在他里面。
他也从不犯罪,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圣灵从他出生就是辖制他的身体的主。他的生活,
就是父的灵管理那个身体的生活,所以他有能力不犯罪。
其他人出生都没有这个灵,所以肉体不是受灵的辖制,是受肉体欲望的辖制,所以必然
会落在罪里。
圣经讲只有基督能替世人的罪,原因是凡犯罪的,‘罪的工价就是死’。就好象是死刑
犯一样(神用阴间来处罚)。任何死刑犯不能替别的死刑犯担罪,就像一个要被枪毙的
人说,‘我替他的罪,你枪毙我吧’。本来要被枪毙的人怎么可能以此救别人呢?
但基督能,他完全无罪。所以他若愿意替罪,受死,他的代替在公义上算得数。
所以凡信他替自己死的,便从罪里释放了!这是神亲自做的一件事。
这是为了给罪人生路,也是为了把人在圣灵里建造在一个管理万有的生命里--就是圣灵
的生命。
所有在这个圣灵生命里的人最后...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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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 发帖数: 10694 | 14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罪的普世性 罪的普世性
罪的问题是一个不太受欢迎的题目,不象讲“爱”、讲“恩慈”那样悦人耳目,倒很容
易使人反感、拂袖离席而去。但罪绝不是牧师或传道人为叫人信教,以便保住自己的饭
碗而发明的。据说一位白人一次到黑人社区发表竞选演说时,为了取得黑人选民的认同
,他竟脱口而出地说:“别看我的皮肤是白的,可我的心和你们一样是黑的!”这虽是
一则笑话,但却道出了人的本象。
人人都是罪人
读过《圣经》的人都能感到神责备人的罪恶的严厉。<诗篇>的作者写道:“耶和华从天
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
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十四2~3)《圣经》最古老的一卷书<约伯记>中
这样写道:“人是什么,竟算为洁净呢?妇人所生的是什么,竟算为义呢?神不信靠他
的众圣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洁净;何况那污秽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伯十五
14~16)“合神心意的人”、以色列的伟大君王大卫坦陈自己:“我是在罪孽里生的,
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5)
新约的作者也毫不怀疑人的罪性。耶稣对法利赛人和文士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
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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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 发帖数: 8857 | 15 专家说: 性蕾期——亦译为“阳具欲期”。日本译为“阳根期”。自2岁至4岁,该时
力比多转移贯注于幼儿尚未发育的生殖器(阴茎或阴蒂),他们通过玩弄阴茎或刺激阴蒂
(如夹腿摩擦或触碰椅脚)而获得。这种幼儿期手淫与成人手淫性质不同,既无成人的性
意识与性交意愿,也无成人的性生理反应(如射精),不过是幼儿的一种性游戏而已,因
此不应用成人的偏见对他们进行过于严苛的责备;否则因此造成的心灵创伤,可能对性
产生罪恶或恐惧感,成为成年后性功能障碍的根源。一般通过适当的教育或转移孩子们
的兴趣,即可消除此不良行为。
性蕾期也是幼儿开始辨认不同性别的时期。该时父母应教育与训练他们与其自然性
别认同;切勿将男孩打扮成女孩,或将女孩装扮成男孩,否则会导致其性别认同混乱或
“异性化”心理变态,种下易性症、异性装扮癖等性变态的心理根源。
在这个时期儿童对两性差别只有一种模糊认识,充满好奇心,因此可产生窥视异性
器官的顽皮行为。对这种情况,父母也应像对待幼儿手淫一样,不要过严苛责,而应通
过适当教育和转移其兴趣,即可使其纠正。否则也会造成儿童的心理创伤,种下性恐怖
、性罪感的不良心理根苗,还可能使其力比多固着下来...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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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1607 | 16 婴儿没有罪行,但是有罪性。罪性就是有机会就犯罪。几个月的孩子就会撒谎的,不需
要人教。不到一岁的孩子就知道自私,也不用人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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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17 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外媒报道,负责保护美国总统奥巴马的特勤局在短短一个月内再次
爆出有职员行为失当。知情人士透露,任职特勤局安全通行部门、48岁高级官员莫拉莱
斯,被指试图性侵女下属。
据称,莫拉莱斯在参加一个社交活动后,与一名女下属返回办公室,试图性侵她。
特勤局已经宣布莫拉莱斯被强制无限期休假,并暂停他在局内所有通行权限。警方性罪
行小组及政府调查员正调查事件。
消息人士透露,该名女下属向警方供述,莫拉莱斯在派对期间曾向她示爱,又表示
希望发生性关系,返回办公室时更突然抓住她的手臂强吻她,她于是拼命反抗,两人纠
缠起来,直至莫拉莱斯放弃。
作为保护美国总统及其家人的机构,特勤局近几年遭遇了一系列丑闻。去年一名男
子持刀翻越围栏闯入白宫,这起事件导致原处长朱莉娅·皮尔逊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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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18 再看看早期教父们的正确和错误的观点
林慈信:早期教会信仰真伪辨——上帝,圣父,圣子﹕我们的信仰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2134fd01013i7w.html
早期教会信仰真伪辨 THE FAITH OF THE EARLY CHURCH
上帝,圣父,圣子:我们的信仰
GOD, THE FATHER, AND THE SON: WHAT WE BELIEVE
1.上帝:一位格,三位格
GOD: ONE, PERSON, PERSONAL, THREE PERSONS
只有一位真神。宇宙并没有两位神(创造主 + 至高至善神:诺斯底主义)。
There is only one God. There aren’t two gods (creator-demiurge, plus the h
ighest God: Gnosticism).
上帝是位格。上帝不只是祂的属性的总和。
God is a person. God is not just a bunch of attributes.
上帝是有位格的。祂在永恒里计划要创造人,与人建立(约的)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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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9 发帖数: 4834 | 19 9月14日下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9篇博文,综合归纳了其在李
某某案中庭上庭下坚持无罪辩护的理由。文章陈枢表示此案并不是未成年主动嫖娼,而
金鼎轩的监控录像以及人济山庄的证人可证实被害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其次他表示此
案明显案中有案,怀疑张某某及所谓被害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布套设局,而部分酒吧高
管也参与了敲诈勒索。他表示怀疑酒吧提供的黑方洋酒里有催情药,并称被害人的证词
存在有自相矛盾、蓄意欺骗的地方,而受害人头部面部的轻微伤鉴定明显存疑。陈枢还
提出对某分局的侦查工作深表感谢,称对方搜集调取的证据形成了无可辩驳的无罪的证
据链。
以下为其博客全文: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
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
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
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
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
家,灭掉京联律师事务所,我们不得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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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9 发帖数: 4834 | 20 9月14日下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9篇博文,综合归纳了其在
李某某案中庭上庭下坚持无罪辩护的理由。文章陈枢表示此案并不是未成年主动嫖娼,
而金鼎轩的监控录像以及人济山庄的证人可证实被害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其次他表示
此案明显案中有案,怀疑张某某及所谓被害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布套设局,而部分酒吧
高管也参与了敲诈勒索。他表示怀疑酒吧提供的黑方洋酒里有催情药,并称被害人的证
词存在有自相矛盾、蓄意欺骗的地方,而受害人头部面部的轻微伤鉴定明显存疑。陈枢
还提出对某分局的侦查工作深表感谢,称对方搜集调取的证据形成了无可辩驳的无罪的
证据链。
以下为其博客全文: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
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
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
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
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
家,灭掉京联律师事务所,我们不得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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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9 发帖数: 4834 | 21 9月14日下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9篇博文,综合归纳了其在
李某某案中庭上庭下坚持无罪辩护的理由。文章陈枢表示此案并不是未成年主动嫖娼,
而金鼎轩的监控录像以及人济山庄的证人可证实被害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其次他表示
此案明显案中有案,怀疑张某某及所谓被害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布套设局,而部分酒吧
高管也参与了敲诈勒索。他表示怀疑酒吧提供的黑方洋酒里有催情药,并称被害人的证
词存在有自相矛盾、蓄意欺骗的地方,而受害人头部面部的轻微伤鉴定明显存疑。陈枢
还提出对某分局的侦查工作深表感谢,称对方搜集调取的证据形成了无可辩驳的无罪的
证据链。
以下为其博客全文: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
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
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
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
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
家,灭掉京联律师事务所,我们不得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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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9 发帖数: 4834 | 22 9月14日下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9篇博文,综合归纳了其在
李某某案中庭上庭下坚持无罪辩护的理由。文章陈枢表示此案并不是未成年主动嫖娼,
而金鼎轩的监控录像以及人济山庄的证人可证实被害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其次他表示
此案明显案中有案,怀疑张某某及所谓被害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布套设局,而部分酒吧
高管也参与了敲诈勒索。他表示怀疑酒吧提供的黑方洋酒里有催情药,并称被害人的证
词存在有自相矛盾、蓄意欺骗的地方,而受害人头部面部的轻微伤鉴定明显存疑。陈枢
还提出对某分局的侦查工作深表感谢,称对方搜集调取的证据形成了无可辩驳的无罪的
证据链。
以下为其博客全文: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
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
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
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
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
家,灭掉京联律师事务所,我们不得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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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9 发帖数: 4834 | 23 9月14日下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9篇博文,综合归纳了其在李
某某案中庭上庭下坚持无罪辩护的理由。文章陈枢表示此案并不是未成年主动嫖娼,而
金鼎轩的监控录像以及人济山庄的证人可证实被害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其次他表示此
案明显案中有案,怀疑张某某及所谓被害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布套设局,而部分酒吧高
管也参与了敲诈勒索。他表示怀疑酒吧提供的黑方洋酒里有催情药,并称被害人的证词
存在有自相矛盾、蓄意欺骗的地方,而受害人头部面部的轻微伤鉴定明显存疑。陈枢还
提出对某分局的侦查工作深表感谢,称对方搜集调取的证据形成了无可辩驳的无罪的证
据链。
以下为其博客全文: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
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
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
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
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
家,灭掉京联律师事务所,我们不得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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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24 教授称嫖宿幼女罪实际被冻结
2013年10月25日03:41 北京青年报 我有话说(70人参与)
海南“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河南一官员强奸11名幼女案以及浙江、甘肃、贵州等
地发生的侵害女童案,使政法机关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
昨日,政法四部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意见》称,以
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
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社会生活中
,一些人以金钱财物为诱饵或者交换条件,对幼女进行奸淫,《意见》指出不能以是否
给付幼女金钱财物作为区分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界限。
对不满十二周岁幼女予以绝对保护
《意见》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
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
方是幼女。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
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
明知”对方是幼...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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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25 罪性与责任
大地受了咒诅(创3:17),生物遗传上的突变多少让我们意识到受造界所曾经历的剧变
。但是,罪性不能用DNA来理解,不能用生物遗传来理解,也不能用“原本若有错误、
影印出来的副本也会全体出错”这种物质性的比喻来理解。有鉴于基因决定论,以及一
些涉及心理倾向的伦理争议的出现,谈论罪性时务要避免让人联想起生物遗传的表达方
式。为了对抗人性进化论,对罪性的坚持是一条不可撤守的防线。但与此同时,将圣经
的罪性观解读为一种遗传【24】也绝不足取,因为那样会引出宿命的罪恶观,抹煞掉一
个人的伦理责任。
有关罪性的传衍方式会牵涉到另一个复杂的问题,也就是个体的灵魂是于何时出现?除
此之外,早夭婴孩的去处也是另一个难解的谜团。圣经并未针对这两个问题提供明确的
答案。【25】然而,这两个悬案并不会影响原罪说的合理性。
许多人以早夭或被堕婴孩的无辜来质疑原罪说,但是对那些否认婴儿洗的更正教派来说
,在相信上帝公义与恩典的前提下,将这类婴孩的灵魂交托给创造他们的恩慈主宰与承
认婴孩的罪性是可以并存的。【26】
关于婴孩的原咎问题(original guilt),就一方面来说,有罪的存在就无法脱离罪...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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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26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
9月14日下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9篇博文,综合归纳了其在李某某案中庭上庭下坚持无罪辩护的理由。文章陈枢表示此案并不是未成年主动嫖娼,而金鼎轩的监控录像以及人济山庄的证人可证实被害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其次他表示此案明显案中有案,怀疑张某某及所谓被害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布套设局,而部分酒吧高管也参与了敲诈勒索。他表示怀疑酒吧提供的黑方洋酒里有催情药,并称被害人的证词存在有自相矛盾、蓄意欺骗的地方,而受害人头部面部的轻微伤鉴定明显存疑。陈枢还提出对某分局的侦查工作深表感谢,称对方搜集调取的证据形成了无可辩驳的无罪的证据链。
以下为其博客全文: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家,灭掉京联律师事务所,我们不得不一度...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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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27 首先给大家看个故事,然后再探讨经文:
林慈信牧师的《基督教教义发展史》中提到这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2134fd01013i7l.html
基督论的发展史(1):基督论的争辩
HISTORY OF THE DOCTRINE OF CHRIST (1):
The Christological Controversies
(Louis Berkhof, A History of Christian Doctrines, pp. 101ff.)
基督论与三位一体之问题的关联
Connection of Christological and Trinitarian Problems
基督论的难题可以从一般神学(译注:神论)方面,与拯救论方面来加以
研究。早期教父对基督论拯救方面的关系,虽未曾加以轻忽,但他们在重要的讨论上却
没有重视。在三位一体争论的气氛中,他们从一般神学(译注:神论)方面来研究基督
,乃天经地义的事,而三位一体争论所导致的决定则是,基督为神的儿子,事与父同质
的,因此祂是神。从此而发生的问题,就是基督...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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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发帖数: 4184 | 2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ay_Criminolgy 俱乐部 】
发信人: dcb (奉钻风之命删除), 信区: Gay_Criminolgy
标 题: 变态人渣平权的结出硕果:香港遭性侵男童多于女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n 1 23:01:12 2015, 美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五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性侵男童案
件。说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性侵女童案更为媒体关注,人们也常常下意识地认为女童是
性侵行为的主要受害者。实际上,性侵男童也非常普遍,一些研究甚至表明,男童被性
侵的可能性更高。 …[详细]
性侵男童一直被忽视,已知的男童性侵案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遭受性侵的女童多于男童可能是错觉
长期以来,“性骚扰”、“性侵害”常常是女性的专有名词,一些研究似乎也表明女童
是性侵案件的主要受害者。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会曾对2013年5月23日至
2014年5月22日曝光的192起性侵儿童案件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335 名被害儿童中有
328人是14周岁以下的幼女占97.9%,这意味着被性侵害的男童占比不足3%。
男童真的绝少遭受性侵...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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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发帖数: 4184 | 2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ay_Criminolgy 俱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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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变态人渣平权的结出硕果:香港遭性侵男童多于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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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五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性侵男童案
件。说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性侵女童案更为媒体关注,人们也常常下意识地认为女童是
性侵行为的主要受害者。实际上,性侵男童也非常普遍,一些研究甚至表明,男童被性
侵的可能性更高。 …[详细]
性侵男童一直被忽视,已知的男童性侵案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遭受性侵的女童多于男童可能是错觉
长期以来,“性骚扰”、“性侵害”常常是女性的专有名词,一些研究似乎也表明女童
是性侵案件的主要受害者。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会曾对2013年5月23日至
2014年5月22日曝光的192起性侵儿童案件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335 名被害儿童中有
328人是14周岁以下的幼女占97.9%,这意味着被性侵害的男童占比不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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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发帖数: 4184 | 3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ay_Criminolgy 俱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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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五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性侵男童案
件。说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性侵女童案更为媒体关注,人们也常常下意识地认为女童是
性侵行为的主要受害者。实际上,性侵男童也非常普遍,一些研究甚至表明,男童被性
侵的可能性更高。 …[详细]
性侵男童一直被忽视,已知的男童性侵案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遭受性侵的女童多于男童可能是错觉
长期以来,“性骚扰”、“性侵害”常常是女性的专有名词,一些研究似乎也表明女童
是性侵案件的主要受害者。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会曾对2013年5月23日至
2014年5月22日曝光的192起性侵儿童案件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335 名被害儿童中有
328人是14周岁以下的幼女占97.9%,这意味着被性侵害的男童占比不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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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发帖数: 4184 | 3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ay_Criminolgy 俱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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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变态人渣平权的结出硕果:香港遭性侵男童多于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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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五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性侵男童案
件。说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性侵女童案更为媒体关注,人们也常常下意识地认为女童是
性侵行为的主要受害者。实际上,性侵男童也非常普遍,一些研究甚至表明,男童被性
侵的可能性更高。 …[详细]
性侵男童一直被忽视,已知的男童性侵案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遭受性侵的女童多于男童可能是错觉
长期以来,“性骚扰”、“性侵害”常常是女性的专有名词,一些研究似乎也表明女童
是性侵案件的主要受害者。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会曾对2013年5月23日至
2014年5月22日曝光的192起性侵儿童案件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335 名被害儿童中有
328人是14周岁以下的幼女占97.9%,这意味着被性侵害的男童占比不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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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32 罪性与教牧
文章的一开始曾问,信了耶稣还需要认识原罪吗?我们从这一路谈下来可以看到,原罪
观与救赎的教义是一个铜板的两面。罪性观犹如一面人性的镜子,让我们因而看清它与
救恩之间的来龙去脉。也因此,强调罪性观对建构系统救恩论有无比宝贵的意义,也是
圣经与神学养成教育中忽略不得与否认不得的真理。约翰•卫斯理就曾说,“原
罪、因信称义以及随称义而来的圣洁”是三大基要圣经信理。【32】
值得思想的是,对信主的人来说,信耶稣难道只是一个时间点,而不包括对所信的对象
,以及对自身本相在认识上的增长?一个人若向主认罪,主就赦免他的过犯(约壹1:9
)。但倘若日后他对人性与自我的本相看得更深,他对救赎的感受当然也会愈发强烈,
愈发渴慕顺服。这就好比,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无意发现了家族里一件尘封多年的丑
闻,并知道该事件中曾有一位为全家族代赎的牺牲者,这个发现会让他看清自己原本应
当背负的咒诅,以及他因着代赎所得到的恩惠。
同理,或许有人(假设是个外在行为无可指摘的道德人士)在受洗的那刻仍旧不知道什
么叫做罪性(甚至是不晓得自己是罪人!);但是,日后当他知道了罪性这回事,因着
这个新的眼光与...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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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 发帖数: 706 | 33 http://www.mldc.cn/csx/fslg/sdclx.htm
攝大乘論
●攝大乘論本 玄奘譯
●攝大乘論 真諦譯
●攝大乘論 佛陀扇多譯
攝大乘論本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總摽綱要分第一
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謂依大乘諸
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一者所知依殊勝殊勝語。二者所知相殊勝殊勝語。三者入所
知相殊勝殊勝語。四者彼入因果殊勝殊勝語。五者彼因果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六者即於
如是修差別中。增上戒殊勝殊勝語。七者即於此中增上心殊勝殊勝語。八者即於此中增
上慧殊勝殊勝語。九者彼果斷殊勝殊勝語。十者彼果智殊勝殊勝語。由此所說諸佛世尊
契經諸句。顯於大乘真是佛語
復次云何能顯。由此所說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阿賴耶
識說名所知依體。三種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計所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說名所
知相體。唯識性說名入所知相體。六波羅蜜多說名彼入因果體。菩薩十地說名彼因果修
差別體。菩薩律儀說名此中增上戒體。首楞伽摩虛空藏等諸三摩地說名此中增上心體。
無分別智說名此中增上慧體。無住涅槃說名彼果斷體。三種...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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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发帖数: 5466 | 34 ☆─────────────────────────────────────☆
cpath (秋十三) 于 (Fri Sep 28 05:44:13 2012, 美东) 提到:
何谓名色?
我不懂,谁给我离清一下。
请举个例子。
(且为何不说五蕴就好,要说名色?)
☆─────────────────────────────────────☆
lila (不要昵称) 于 (Fri Sep 28 10:22:31 2012, 美东) 提到:
我理解,色就是物质.所以其特性就是应该有生有灭的.
名么,就是概念.所以特性就是并非真实存在的,而是借助精神存在的.
☆─────────────────────────────────────☆
qxdren (净心婆罗门) 于 (Fri Sep 28 10:58:46 2012, 美东) 提到:
色,就是有质碍的东西,名,就是涵盖其它东西(心中有名称而无实体的东西),“心
但有字,故曰名也”。
名、色,合起来,就包括了一切法。打个比喻,如我们说精神和物质,就包含了所有的
东西。但这里的物质,不是只指色(有质碍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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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5 第一节 学密者的省思
学密宗多年,各种开示都指称:密宗的戒定慧、见修行果、信解行证都较显教超胜
,利根精进者甚至可以即身成佛,比起显教需一大阿僧祇劫才能入初地,三大阿僧祇劫
才能成佛,差距实在难以想象。藏密强调自己观成佛菩萨的果位观修,来自历代成就上
师的灌顶与加持,因此精进求法修持,上焉者心契空乐明,证悟大手印;中焉者本尊观
想坚住,佛慢坚固;下焉者每天观修咒念不断,严戒精进,坚信临终时,必能光明解脱
或往生本尊刹土。
藏密典籍开示、观行知见,许多与显教不同;遇到戒律开遮持守、修学知见显密恰
好相反时,强调应依止胜妙的果地金刚乘见解,舍弃下劣的因地般若乘知见。“藏密超
胜显教”如果是事实的话,则密续开示、口诀导引开示,都应超胜或等同 释迦牟尼佛
的经典开示;藏密祖师证量,亦都应超胜或等同显教祖师证量。但为什么学了大手印、
大圆满、诵观空咒、入无分别平等住多年,执意识心不起妄念即是佛地真如,能离于三
界系缚,住于涅槃之境,即是轮涅不二,即身成佛;却连流通最普遍的《心经》都弄不
通,只知道“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在讲十八界的根源──第八识如来藏
,整篇《心经》都在描述第...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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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发帖数: 665 | 36 不少被性侵害的儿童不敢、不愿说出来,与熟人圈子存在的权力控制关系、社会对性侵受害者的偏见、传统观念、可得到的社会支持等有关。
2017年12月1日,4名涉嫌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在江苏淮安市淮阴区法院获集中宣判。随后,4人信息被公开并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
这一最新司法尝试引起关注。教师、幼儿园工作人员、教练、保安等,这些易于接触儿童职业的从业者和有权威地位的官员、名人等,他们是儿童熟悉又敬畏的人,也是性侵儿童案件常见作案者。儿童因此不敢说、不能说、不愿说。
从事儿童保护的法律人士、研究者、工作者、公益人士,一个共识是:低估了儿童性侵事件发生率,暴露出的案例仅是冰山一角。
性侵儿童的冰山一角
“在全球,约有1500万15岁到19岁的青春期女童曾被强迫性交或发生其他形式的性行为。遭受过性暴力的女童中,只有1%的人表示她们曾寻求专业帮助。”这些内容,是2017年11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
三年前,该基金会另一项报告称,世界上约12亿女孩到20岁时,大约十分之一曾被强奸或者遭到性侵犯。同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报告指出,全球范围内每5名女性中有1名、每13名男...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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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 发帖数: 7299 | 3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ay_Criminolgy 俱乐部 】
发信人: msgc (为了下一代免遭变态残害), 信区: Gay_Criminolgy
标 题: 刑庭法官:性侵男童量刑太低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Jun 14 19:10:28 2013, 美东)
2013-06-15 03:28:33
来源:人民网
一个将不足14岁的男童私自带到外地“谈恋爱”的男青年,近日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
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
据被告人叶某供述,他与男性未成年人张某是同性恋关系,并承认至少两次与他发
生性关系。而对于自己的行为,叶某一再否认有过错。他宣称,张某与他发生性关系,
并跟随他到外地游玩,均是自愿,自己并未采取强迫手段。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猥亵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
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从重处罚;同时,他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
成拐骗儿童罪。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叶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
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该判决现已执行。
对儿童的性侵犯罪,我国法律存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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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 发帖数: 7299 | 3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ay_Criminolgy 俱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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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刑庭法官:性侵男童量刑太低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Jun 14 19:10:28 2013, 美东)
2013-06-15 03:28:33
来源:人民网
一个将不足14岁的男童私自带到外地“谈恋爱”的男青年,近日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
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
据被告人叶某供述,他与男性未成年人张某是同性恋关系,并承认至少两次与他发
生性关系。而对于自己的行为,叶某一再否认有过错。他宣称,张某与他发生性关系,
并跟随他到外地游玩,均是自愿,自己并未采取强迫手段。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猥亵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
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从重处罚;同时,他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
成拐骗儿童罪。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叶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
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该判决现已执行。
对儿童的性侵犯罪,我国法律存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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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39 性侵儿童惩罚男女有别 对性侵男童处罚较轻
2013年06月19日15:02 法制日报 我有话说(76人参与)
儿童性教育缺失立法有空白 无法精确打击性侵男童犯罪
惩罚性侵儿童男女有别法律遇尴尬
法制网记者吴亚东 法制网通讯员杨长平
6月14日,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原稽查处处长李军猥亵3名男童案一
审宣判,李军因犯猥亵儿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无独有偶,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近日也宣判了一起猥亵男童案:吴某因犯
猥亵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数罪并罚,获刑4年3个月。判决后,吴某并未上诉,该判决现
已生效。
“希望通过我儿子的经历,唤起社会对男童性侵害的重视,让更多孩子得到保护。
”本案受害人武某的父亲今天对《法制日报》记者吐露心声。
男孩网上结交“男友”
武某是一名初中生,2012年2月,他在某论坛发布交友信息。很快,网友“张某”
主动联系他。两人在网络上交谈甚欢。
一个周六,“张某”邀请武某一起出来玩。后来,两人到一家酒吧喝酒,直到凌晨
3时许。武某担心被父母责骂,不敢回家,“张某”便提议让他到自己家过夜。当晚,
“张某”在住所对武某实施猥亵行为。之后,“张某”便以...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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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 发帖数: 7299 | 4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ay_Criminolgy 俱乐部 】
发信人: msgc (为了下一代免遭变态残害), 信区: Gay_Criminolgy
标 题: 刑庭法官:性侵男童量刑太低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Jun 14 19:10:28 2013, 美东)
2013-06-15 03:28:33
来源:人民网
一个将不足14岁的男童私自带到外地“谈恋爱”的男青年,近日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
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
据被告人叶某供述,他与男性未成年人张某是同性恋关系,并承认至少两次与他发
生性关系。而对于自己的行为,叶某一再否认有过错。他宣称,张某与他发生性关系,
并跟随他到外地游玩,均是自愿,自己并未采取强迫手段。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猥亵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
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从重处罚;同时,他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
成拐骗儿童罪。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叶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
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该判决现已执行。
对儿童的性侵犯罪,我国法律存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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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41 佛教戒法中所谓的逆罪,指的是重大违逆、重大恶极的恶行,如果造作了逆罪必定堕入
无间地狱、阿鼻地狱中受无间的苦报,所以逆罪是无间业,通常是指五逆罪,又称为五
无间罪或五无间业,就是杀父、杀母、杀阿罗汉、恶心出佛身血及破僧。所谓无间地狱
有五种无间,首先说趣果无间,就是前世造作了应堕无间地狱的恶业,只要一舍命就堕
入地狱招受业果不经他世;第二、受苦无间,就是在无间地狱中,会有无间断地遭受种
种极苦的这个苦楚;第三、是命无间,就是在无间地狱的业果未报尽之前万生万死,虽
因苦逼而昏迷过去,但业风一吹又再活转过来,地狱命根相续不断;第四、形无间,是
说地狱有情身形,与地狱大小相同无有间隙,一身承受著全部地狱的苦痛;第五、是器
无间,就是无间地狱中各种刑具,像剑树刀山、镬汤罏炭、洋铜铁汁等,可谓应有尽有
无有欠缺。
从这里可以想见,受报到无间地狱中是三界极苦,其惨状真是难以形容,而五逆罪
加上杀阿阇梨、杀和尚就成为七逆罪,《梵网经》菩萨戒中圣教说:【菩萨法师,不得
与七逆人现身受戒。七逆者,出佛身血、杀父、杀母、杀和尚、杀阿阇梨、破羯磨转法
轮僧、杀圣人。若具七逆即现身不得戒,余一切人尽得受戒。】...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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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4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jmsma2007 (James),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再思原罪:罪性 vs. 性善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Oct 23 13:42:02 2013, 美东)
罪性 vs. 性善
由以上的简述可知,罪性观要对抗的,其实是“性本善”的人本教旨。两者在定义上截
然对立,没有折衷或者以不同程度相混的空间。罪性观坚持,在亚当堕落之后,人的本
性已经败坏,由此引发罪行(参罗5:12、19)。因此,一个人之所以需要基督救赎,最
根本的理由不在于他缺乏盼望,缺乏喜乐,缺乏爱、实质的福气,或是生活实践的动力
。基督信仰没有否定一个人存在意义的基本需要(太6:24-34),然而,基督耶稣却说
他要使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这个得生命的意思超越了人本的生存
需要,而更指着改造一个人原本的生命根基。这样的救赎观要产生意义,不可能脱离一
个对人性的绝对看法。反过来说,我们怎样看待人性,也会决定我们如何解读救赎的意
义,以及我们如何看待耶稣基督。
我们试着从这个角度来想。按照基督信...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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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发帖数: 12296 | 43 该案因发生在“旧刑法”适用期
被告人仅获刑5年 女婴父亲近日准备提起申诉
昨天,“福建半岁女婴性侵案”的法定代理人徐云弟决定,准备向福建省高级法院递交提请案件再审的申诉书,他的另一身份,是受害女婴丫丫(化名)的父亲。作为国内性侵案件年龄最小的受害人,今年1月27日,6月大的丫丫被同宗男子徐浩伺机抱走性侵,造成处女膜破裂的轻伤二级伤害。
9月22日,福建南平市中院二审开庭后裁定,维持政和县法院,以徐浩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一审判决。对被害人附带民事部分提出的30万元迁居费及50万元后续康复费,仍予以驳回。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九中,已将猥亵儿童罪的“上限”,提高到有期徒刑15年。丫丫案因发生在“旧刑法”适用期,“顶格”判决只有5年。徐云弟说,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立法完善,让它成为压倒性侵儿童“轻判”的最后稻草。
初次口供谎称是“意外”
徐云弟的家,离东平镇范屯村口不远,17个月的丫丫,望去与同龄婴儿无异,但一抱就会发现轻得可怜。“她现在体重比标准值差二三斤,身高矮了约三公分。那事发生前,丫丫是全部达标的。”徐云弟满脸心痛和愧疚。
徐云弟所称的“那事”,就是今年1月27日丫...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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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 发帖数: 10694 | 44 第八章 基督的神性:他行的神迹
约翰福音是耶稣基督的神性的福音。在约翰福音第20章30、31节中,约翰对他自己
的作品作了一说明。如果我们要理解这卷书的主要教训,我们就必须密切注意他的说明。
“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
信耶稣是基督,是 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
30、31)。
约翰福音结构严密,笔调富有诗意。在圣灵的引导下,他按严密的系统选写了七件
神迹奇事,以证明耶稣基督的神性。“神迹”这个字是我们明白这卷书的主要教义的钥
匙,也是我们掌握其中神学真理的主旨所必需的。在约翰福音中,神迹出现的形式有奇
迹、能力、奇事和话语。奇迹是通过神迹来表现的,而那些能力和奇事都是超自然的事
件。在这些事件中, 神超越了他宇宙的自然规律,行使了他统管自己所造之物的权柄。
为了确证耶稣是 神这个事实,约翰在圣灵的引导下,从耶稣所行的许多神迹奇事
中选择了七件,他这样做有双重的目的:
第一、“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 神的儿子”。“基督”(希腊文是Christos
)这个名词与希伯来文的“弥赛亚”的意思是一样的,即“受膏...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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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45 罪性 vs. 性善
由以上的简述可知,罪性观要对抗的,其实是“性本善”的人本教旨。两者在定义上截
然对立,没有折衷或者以不同程度相混的空间。罪性观坚持,在亚当堕落之后,人的本
性已经败坏,由此引发罪行(参罗5:12、19)。因此,一个人之所以需要基督救赎,最
根本的理由不在于他缺乏盼望,缺乏喜乐,缺乏爱、实质的福气,或是生活实践的动力
。基督信仰没有否定一个人存在意义的基本需要(太6:24-34),然而,基督耶稣却说
他要使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这个得生命的意思超越了人本的生存
需要,而更指着改造一个人原本的生命根基。这样的救赎观要产生意义,不可能脱离一
个对人性的绝对看法。反过来说,我们怎样看待人性,也会决定我们如何解读救赎的意
义,以及我们如何看待耶稣基督。
我们试着从这个角度来想。按照基督信仰的教导,一个有完全上帝形像的人没有亏缺上
帝的荣耀,没有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反过来说,一个上帝形像受损的人亏缺了上帝的荣
耀,死在罪恶过犯之中。【18】但是,什么叫做亏缺上帝的形像呢?它难道只是与上帝
相隔绝?或是仅指身体上、心理上、行为上、环境上的质变而已?上帝的形像难道...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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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46 问题:什么是原罪?
回答: “原罪”这一术语涉及的是关于亚当因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而犯了违背神
的罪以及它对全人类的影响。原罪可以定义为“每个人的罪及其罪行在神眼中都是亚当
在伊甸园里犯罪的直接后果。”原罪的教义特别注重它对我们的本性和我们在神面前的
地位的影响,这种影响甚至在我们成长到会故意犯罪之前就有了。有三种主要的观点论
及到这一影响。
白拉奇主义(Pelagianism):该观点认为,亚当的罪对他后代的灵魂没有影响,但他
犯罪的先例却影响了他的后人并使他们也犯了罪。根据这一观点,如果一个人想选择的
话,他是有能力停止犯罪的。这一教义违背了圣经的几处经文,这些经文表明,人无可
救药地被罪捆绑(如果离开神的干预),人的善行在神的面前是“死的”或毫无价值(
弗2:1-2;太15:18-19;罗7:23;来6:1;9:14)。
亚米念主义(Arminianism):亚米念主义者相信,亚当的罪造成全人类都继承了犯罪
的倾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罪性。”原罪造成我们犯罪的方式就像猫的天性造成它要
猫叫一样——是与生俱来的。根据这一观点,人靠着自己是无法停止犯罪的;这就是为
什么神要赐给我们...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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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231 | 47 柴玲給教會關于遠志明性強暴的第二封信
不靠權勢,不靠能力,專靠耶和華的靈!
——柴玲給教會關于遠志明性強暴的第二封信
親愛的主內兄弟姐妹,長老,牧師們,
主內平安!新年祝福!
再次跟您們公開信來報告事情的進展。我的信有六個部分:感謝,分享,代叮饣螅
竦目缀透叫拧br />
A.感謝您們!
首先我很感謝曹長青先生的網站再發表了我的第一份公開信。我因此收到從國內,國外
的一些支持,陡妫绕涫3位牧師支持調查的公開信。這對我有很大的安慰和醫治,
也讓我對中國教會的聖潔開始恢復信心!更多的看到神的工作和預備。當我最孤獨一人
在黑暗中看不到亮光時,神曾安慰我:“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留下七千人,他們全是未曾
向巴力屈過膝的,也未曾與巴力親過嘴的。”(列王上記19:18)為此,我在耶穌裡為
您們獻上衷心的感恩!再次感謝為我的罪而死把我贖回來的耶穌,感謝愛世人的阿爸天
父!願神繼續興起他的這七千人!
B.分享:
我付上我們麻省的耶穌教會社區的信,希望中國教會的勇敢者也受鼓舞!
對曾受過性強暴的婦女兒童,我也剛調查到,美國有個組織:www.rainn.org;熱線:
888656HOPE。他們可以提供免費咨詢...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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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1607 | 48 我在别的帖子里说过罪性是灵境界的问题,是灵选择背叛神(与神的灵脱离联系)所处
的一个状态。人的灵从哪里来,是从亚当继承过来的吗?每一个人的灵都是直接从神来
的。我们的肉体的基因才是从亚当继承来的。如果说人的灵来了就有罪性,等于说神给
人有罪性的灵。这显然不对。
第二,从反面角度来说。如果人的罪性是从亚当继承来的。那么让我们担当罪的代价(
永死)就不公平。连人的义里面都有,傻子打人不判罪坐牢。何况神的义高于人的义?
亚当是自己选择要犯罪,我们不是阿,我们是被迫的,没得选啊。那怎么让我们自己承
担罪的代价呢?
罗马书5:12说的是,亚当是第一个选择悖逆的人。后面是“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注
意这里的罪原文是罪性的动词话),而不是说因为众人都继承了罪性。这里就是说所有
人的灵都在效法亚当,用自由意志选择背叛神。
要思考歌林多前书15:22,先要明白灵的境界是这样,你的灵不在神的灵里面与神的灵
联合。你就在
罪性的状态里,和处于同样状态的灵凑在一起。而和神的灵丧失联合就是所谓的死,灵
的死。所以这段经文说的就是我们处在罪性状态的灵都和亚当的灵在一起。这个就好比
我们常说的,基督在我里面我在基督里...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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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231 | 49 柴玲写给教会的第三封关于远志明性强暴的信---对徐周的回应
作者∶柴玲
如果没有上帝,我们就没有希望!
柴玲写给教会的第三封关于远志明性强暴的信---对徐周的回应
亲爱的主内兄弟姐妹,长老,牧师们,主内平安!
网上刊出了两篇关于2014年6月我跟远志明在两位中间人陪伴下会谈的文章,一篇来自
徐志秋牧师所写的“让真相曝露在阳光下”,另一篇来自周爱玲牧师所写的“YZM及CL
协调会的记录”。
由于他们文章的内容,有许多和我所认定的事实有出入,请允许我藉这封公开信来作必
要的澄清,以便教会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整个事情的经过和背景,请参考我之前发布
的两封公开信。)
下面,是我的回应。
一、对徐、周两位牧师“仲裁者”角色的回
三年前,2011年11月,我针对被远志明强暴的事跟他通电话对质,他没有认罪,并威胁
我,如果我说出来会对我不好,还说他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言下之意,我不该
再提起他信主前强奸的这件事情。
既然他不听,于是我按马太福音18∶15-17进行第二道程序。会面日期定于2014年6月24
日。周爱玲是我当时的牧师,我邀请她作“证人”。徐志秋先生则是远志明请来的。
按圣经原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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