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 发帖数: 2709 | 1 这最后一条,如果新工作比老工作工资高也不行么?另外关于“相同或相似”哪里有比
较可靠的解释或是案例?
如果雇主通过批准的劳工证为受益人递交了I-140,或者通过EB12(Outstanding
Researcher/Professor)直接递交了I-140,移民官则根据以下因素判断新的职务是否
是相同/相似的工作:
A.审核新工作的具体工作职责,判断该职位是否与递交劳工证申请时ETA750A表格中提
供的职责,或者递交I-140时雇主所提出的工作职责相同,或相似。
B.审核劳工部认可的ETA750A表格中所指定的SOC或DOT CODE, 决定哪一个CODE更适合
新的职位,从而决定新的工作是否是相同或相似职位。如果雇主没有通过劳工程序,直
接递交了I-140,移民官则决定哪一个DOT 或SOC CODE适合于新的工作的职责,然后判
断新职位是否与所递交的I-140相同或相似。这一条给审理案件的移民官很大的自由度。
C.新的工资待遇是否与ETA750A表格所决定的工资相去甚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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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发帖数: 947 | 3 目前的劳工卡申请表格ETA750A申请有薪水一栏。申请人必须注明工作薪水为何。劳工部
也会查验薪水是否为所谓的prevailing wage。若是不符合prevailing wage的标准,劳工
卡的申请第一关便会被打回票。
我们都知道劳工卡的薪水(prevailing wage) 不是雇主马上必须付的,而是雇主必须证明
有能力付这个薪水,及等到绿卡申请人拿到的时候,才开始支付这样的薪水。等到劳工卡
批准之后,申请I-140时移民局还是要再审查雇主是否真的有能力支付这样的薪水,或是
申请人目前的薪水已经达到这样的标准。
有鉴于此,PERM的新方案申请将把ETA750中的薪水一栏拿掉,原因是劳工部认为在I-140
中移民局会审查薪水的问题,在劳工卡申请当中让劳工部审查薪水问题实在是多此一举。
假便果真如此,并不是说prevailing wage不重要了,因为在送出劳工卡申请时,其必要
条件还是要有SWA的prevailing wage资料。
对於绝大多数的申请人来说可以免去与雇主或劳工部纠缠的地方,而且弹性来的比较大。
而且移民局在I-140审查当中对於prevailing wage的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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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发帖数: 947 | 4 1, PERM的表格是ETA9089,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请。RIR为ETA750A&B。
2, PERM的申请不需附上任何其它文件。
3,公司直接经由联邦劳工部申请。无需通过各州的劳工单位。
4,在今年3月28日之前提出的申请,只要是还没有Job Order(一般的LC) ,都可以随时撤
回,然后以PERM方式提出申请,而且优先日期仍不改变。
5,PERM的薪水必须与PWR百分之百一样。
6,如果公司自己提出的PWR,其条件必须合乎DOL的规定,而且薪水是取其一般或平均(Me
dian) 薪水。
7,Internal Posting Notice必须是10个Business days,而非10天。
8,在提出PERM之前,公司必须完成所有的Recruitment。
9,Recruitment分成专业(Professional) 与非专业两类,其Recruitment方式各有不同。
10,申请PERM前,Job Order必须已经完成。Job
Order本身30天,再等30天才能提出PERM的申请。
11,PERM的薪水在提出后不可修改。例如RIR有时即便提出申请,广告及所有Recr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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