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 发帖数: 29846 | 1 2011-07-28 19:30:08
桑兰来美国打巨额索赔官司,被国内媒体广泛报道。但这个索赔案的炒作性质越来越明
显,所以无论是国内的网民,还是海外华人,批评桑兰的声音越来越多。在网络上,不
仅有很多嘲讽、痛斥,也有辱骂桑兰的言论。
中共《侨报》副主编乔磊就此写了篇文章“从桑兰案看网络诽谤罪”,警告这些网民,
网络诽谤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并例举了一些美国的判例。但他举的那些案例,全都没有
列出英文出处,也没给当事人的英文名字,使人根本无法查核那些案例的真实性;另外
,更重要的是,该文刻意回避了美国在审理网络诽谤案时,绝不是以定罪为主,而更多
的是坚持言论自由的原则,给言论空间。虽然网络是新兴事物,但美国对网络诽谤案的
审理,基本是延续传统法律,坚持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言论和新闻自由的原则。它主
要体现在四大方面:
第一,事实和评论区别的原则。
美国在审理诽谤案时,非常注重把“事实指控”和“评论”严格区分开来。属于评论的
部分,不管怎样严厉、尖刻,甚至过分,一般都不会被定为诽谤罪。即便使用像坏蛋、
婊子、疯子,傻蛋等诋毁字眼,基本都被列入评论范畴,不作诽谤处理,从而尽量保护
言论的自...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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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发帖数: 21830 | 4 3k在美国注册的。你看mitbbs.com的注册信息。
你们说,买卖提赚钱,应该受什么国家的税法管理呢?这个估计是smoking gun,跟方叉当年的龙源书店一个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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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 发帖数: 45075 | 5 so? 靠,这个问题我们探讨过了。对了,你认为“未名”英语怎么翻译比较合适?
叉当年的龙源书店一个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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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发帖数: 21830 | 6 WellMin,a.k.a good citizen,良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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