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 发帖数: 110 | 1 一个公司要到VP量级才可说代表公司.
要代表科大, 估计得到副校长才行.
严格来讲, 我同意你的观点.
话虽这样说, 只不过, 象芮成刚那样,想代表啥就代表啥,好象也没啥法律约束.
因此, 如果科大人开公司,公司就叫科大XXX 公司 (USTCXXX.COM). 如果你想让别人捐款, 就叫科大YYY 基金会(简称"校友会"). 好象法律管不到. 道德不道德, 那是另外一回事.
估计这个模式, 所有叫科大的都可以借鉴(象杭州科大, 成都科大, 吉林科大,长沙科大
..., 不叫科大的, 好象也没问题, 比如搞个"浙大新疮基金校友会"之类). 还没有搞基
金会的ZZZ大学的兄弟们, 赶快搞个ZZZ基金会吧, 这样你就可以代表你们ZZZ 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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