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topics

全部话题 - 话题: 人身自由
首页 上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页 末页 (共10页)
W******2
发帖数: 1453
1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接前文)
七、非法的劳教制度
除了打着法律的幌子,走所谓的司法程序实施迫害之外,中共完全连司法程序都不讲,
用和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相互矛盾的劳教制度实施迫害。劳教是中共绕过司法程序大规
模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形式。
中共用非法的劳教迫害法轮功示意图:政法委、六一零通过公安任意抓人(主要是国保
)、劳教(公安法制部门),绕过司法程序可以把人非法关押四年之久。非法的劳教制
度为中共迫害法轮功提供极大方便,从而成为中共大规模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法轮功学
员的主要形式。这是在迫害法轮功中,公安权力急剧膨胀和败坏的重要原因。
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共从前苏联引進的,是严重违法的。早在一九九九年,中共面
对国际压力,本想取消劳教制度,却因为镇压法轮功才又得以延续。近年来,中共的劳
教制度受到国内外的广泛质疑。现行的劳教制度和现行法律是矛盾的,是非法的。
演示:中共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部份酷刑
1、劳教制度的“依据”
劳教制度的依据是国务院和公安部颁布的下列规定:
1957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1979年11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 阅读全帖
E*V
发帖数: 17544
2
发信人: brihand (brihand),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我国存精神病救助不足和正常人被强制医疗现象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May 30 20:07:02 2011, 美东)
我国存精神病救助不足和正常人被强制医疗现象
http://www.sina.com.cn" target="_blank" class="a2">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31日01:46 新京报
本报记者 钱昊平 北京报道
正常人因社会纠纷乃至家庭矛盾而被送入精神病院,“被精神病”威胁到个体安全
,也因此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被精神病”何以能发生?
另一方面,数据显示,我国70%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得不到治疗。他们成为家庭的沉
重负担,有些甚至危及家人、社会和自身安全。
专家认为,地方法规及现行法律设计存缺陷,无精神卫生方面的立法规范,长期经
费投入不足等,都是精神病收治乱局存在的原因。
5月12日,南京市六合法院城东法庭,开庭审理杨某杀人案。被害者是杨某的婶婶。
事情发生在去年7月17日。杨某后来跟警方讲,当晚... 阅读全帖
p*********w
发帖数: 23432
3
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如何应对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zz
如何应对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zz
——-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刘飞跃专访冯正虎
民生观察工作室按:在目前的中国,“不稳定分子”们经常受到各种监控而失去人身自
由,这些监控包括被跟踪、被监视、被窃听、被旅游、被失踪、被关押等等。可能我们
暂时改变不了这一切,但我们可以将它们曝光在阳光下,曝光也是一种抗争。
冯正虎先生是国内知名维权人士,常年因受到各种监控、关押而失去人身自由,其中最
近一次发生在201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2011年3月24日,本工作室刘飞跃专访了冯正虎
先生,分享了他反监控、不屈服,应对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心路历程,下面是访谈全
文:
刘飞跃(以下简称刘):首先请您讲一下您是哪一天被带走的?当时的情况如何?
冯正虎(以下简称冯):2011年3月3日上午8:30左右我在家吃早餐时,上海市国保局
警察张某某(每次率队来我家抄走电脑,但是连姓名都不敢告知。)、上海市杨浦区五
角场警察陆巍峰率领五、六名警察、社保人员闯入我家,出具五角场派出所的传唤证,
其传唤案由是“因你涉嫌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实际上我从未做过任何涉嫌
违法的事。我被传唤已不计其数,其理由一律是“涉嫌以其... 阅读全帖
d**********n
发帖数: 103
4
艾未未近期被中国司法机关取保候审,随后有关艾未未的各种新闻、坑爹消息甚嚣尘上。
鄙人不才,从躁动的艾未未粉丝及骚动的各路西方新闻媒体,看出了某些人的极
度不安,也看出了中国法制的巨大进步!
首先中国需要感谢艾未未粉丝和各路西方新闻媒体,感谢你们对中国法制的批评
和建议,没有你们批评和建议,中国法制也许不会及早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中国的法
制改革也许可能会比较迟缓,正是因为你们的存在,中国法制才出现了巨大的进步,所
以艾未未粉丝及各路西方媒体的存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不过要提个建议:各种歪曲中
国法制的消息及不实的消息也是你们这里出来的,这样会使你们这个群体成为“肥猪流
”群体,会被社会所抛弃、唾弃的群体,所以“要公正客观”正是送给你们这个群体的
最好的词语。
其次从艾未未案看,中国法制有了巨大、长足的进步,请听我娓娓道来。
一、对艾未未的侦查羁押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
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
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阅读全帖
d**********n
发帖数: 103
5
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艾未未案体现了中国法制的进步!
艾未未近期被中国司法机关取保候审,随后有关艾未未的各种新闻、坑爹消息甚嚣尘
上。
鄙人不才,从躁动的艾未未粉丝及骚动的各路西方新闻媒体,看出了某些人的极
度不安,也看出了中国法制的巨大进步!
首先中国需要感谢艾未未粉丝和各路西方新闻媒体,感谢你们对中国法制的批评
和建议,没有你们批评和建议,中国法制也许不会及早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中国的法
制改革也许可能会比较迟缓,正是因为你们的存在,中国法制才出现了巨大的进步,所
以艾未未粉丝及各路西方媒体的存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不过要提个建议:各种歪曲中
国法制的消息及不实的消息也是你们这里出来的,这样会使你们这个群体成为“肥猪流
”群体,会被社会所抛弃、唾弃的群体,所以“要公正客观”正是送给你们这个群体的
最好的词语。
其次从艾未未案看,中国法制有了巨大、长足的进步,请听我娓娓道来。
一、对艾未未的侦查羁押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
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
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 阅读全帖
d**********n
发帖数: 103
6
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艾未未案体现了中国法制的进步!
艾未未近期被中国司法机关取保候审,随后有关艾未未的各种新闻、坑爹消息甚嚣尘上。
鄙人不才,从躁动的艾未未粉丝及骚动的各路西方新闻媒体,看出了某些人的极
度不安,也看出了中国法制的巨大进步!
首先中国需要感谢艾未未粉丝和各路西方新闻媒体,感谢你们对中国法制的批评
和建议,没有你们批评和建议,中国法制也许不会及早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中国的法
制改革也许可能会比较迟缓,正是因为你们的存在,中国法制才出现了巨大的进步,所
以艾未未粉丝及各路西方媒体的存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不过要提个建议:各种歪曲中
国法制的消息及不实的消息也是你们这里出来的,这样会使你们这个群体成为“肥猪流
”群体,会被社会所抛弃、唾弃的群体,所以“要公正客观”正是送给你们这个群体的
最好的词语。
其次从艾未未案看,中国法制有了巨大、长足的进步,请听我娓娓道来。
一、对艾未未的侦查羁押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
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
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阅读全帖
d**********n
发帖数: 103
7
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艾未未案体现了中国法制的进步!
艾未未近期被中国司法机关取保候审,随后有关艾未未的各种新闻、坑爹消息甚嚣尘上。
鄙人不才,从躁动的艾未未粉丝及骚动的各路西方新闻媒体,看出了某些人的极
度不安,也看出了中国法制的巨大进步!
首先中国需要感谢艾未未粉丝和各路西方新闻媒体,感谢你们对中国法制的批评
和建议,没有你们批评和建议,中国法制也许不会及早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中国的法
制改革也许可能会比较迟缓,正是因为你们的存在,中国法制才出现了巨大的进步,所
以艾未未粉丝及各路西方媒体的存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不过要提个建议:各种歪曲中
国法制的消息及不实的消息也是你们这里出来的,这样会使你们这个群体成为“肥猪流
”群体,会被社会所抛弃、唾弃的群体,所以“要公正客观”正是送给你们这个群体的
最好的词语。
其次从艾未未案看,中国法制有了巨大、长足的进步,请听我娓娓道来。
一、对艾未未的侦查羁押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
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
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阅读全帖
d**********n
发帖数: 103
8
鄙人不才,从躁动的艾未未粉丝及骚动的各路西方新闻媒体,看出了某些人的极度不安
,也看出了中国法制的巨大进步!
首先中国需要感谢艾未未粉丝和各路西方新闻媒体,感谢你们对中国法制的批评
和建议,没有你们批评和建议,中国法制也许不会及早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中国的法
制改革也许可能会比较迟缓,正是因为你们的存在,中国法制才出现了巨大的进步,所
以艾未未粉丝及各路西方媒体的存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不过要提个建议:各种歪曲中
国法制的消息及不实的消息也是你们这里出来的,这样会使你们这个群体成为“肥猪流
”群体,会被社会所抛弃、唾弃的群体,所以“要公正客观”正是送给你们这个群体的
最好的词语。
其次从艾未未案看,中国法制有了巨大、长足的进步,请听我娓娓道来。
一、对艾未未的侦查羁押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
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
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重新
计算羁押期限。
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 阅读全帖
p*********w
发帖数: 23432
9
聚焦东师古村……迫害不是今天才开始的zz
东师古村在山东省沂南县双猴镇,这段时间发现有众多网友前往东师古村去探望一位盲
人律师陈光诚,却遭到当地政府的阻挠,我不了解起因,就在网上搜查了一下,才了解
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山东临沂盲人律师陈光诚刑满后立即被当局软禁与外界隔绝,其家人失去自由生活在恐
惧中,其女儿甚至不能上学。约十名网友前往探望现全部失踪。
控告检举申诉书
申诉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生,汉族,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人,大专文化
,盲人。
申诉人陈光诚对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月9日(2006)临刑一终字第
311号刑事裁定书提出申诉。并对相关违法犯罪的官员提出控告检举。
请求事项
1, 撤销原判,宣告无罪。
2, 彻查并追究相关官员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报复陷害,截访绑架,非法拘禁,非
法关押,徇私舞弊,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刑讯逼供,妨害司法(阻止证人作证,指使
他人作伪证),报复证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其它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罚。
3, 赔偿损失(包括家受到的损失)。
4, 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事实与理由
原判所称本人因不满当地政府的... 阅读全帖
p*********w
发帖数: 23432
10
参与2012年9月9日讯:被囚禁196天的控诉(图)zz
(参与2012年9月9日讯) 2012年9月9日,冯正虎已被囚禁196天。没有法律依据,没
有执法凭证,数十名便衣警察和保安人员天天24小时轮班在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非法
监禁一个合法公民,伤害冯正虎,恐吓整个社会,也在践踏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自2012年2月27日至8月29日,冯正虎已被上海市公安局所属警察非法监禁185天,
远远大于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冯正虎委托律师正式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控诉,要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立即制止
公安机关及其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保障人权,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anyu.org)
控告函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我是上海市民冯正虎(身份证:310108195407012452 住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
3号302室 电话:55225958 ),控告上海市公安局所属警察及其雇佣的保安人员触犯
法律,以“监视居住”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 阅读全帖
g********n
发帖数: 2314
11
来自主题: _GoldenrainClub版 - 陈光诚
mitbbs.com ◇在线[10848]
◇在线好友

首页 -分类讨论区 - 新闻中心 - 中国新闻版 - 同主题阅读文章
聊天 家页
首页
家页
分类广告
分类讨论区
移民专栏
新闻中心
精华区
未名博客
俱乐部
未名形象秀
未名黄页
未名交友
未名人才
海运回国
未名交友
[更多]
[更多]
同主题阅读:聚焦东师古村……迫害不是今天才开始的zz
[版面:中国新闻][首篇作者:powershadow] , 2011年10月13日22:48:37
[分页:1 ]
powershadow
进入未名形象秀
我的博客
[回复] [回信给作者] [本篇全文] [本讨论区] [修改] [删除] [转寄] [转贴] [收藏]
[举报]

0

0
[ 1 ]
发信人: powershadow (敏感词○敏感瓷), 信区: Chin... 阅读全帖
H****g
发帖数: 14447
1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Herzog (singularity),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改开时代的法官都是作家,判决书都是伤痕文学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Oct 31 15:17:58 2012, 美东)
董明永、谭世乾、杨春富等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等案
时间:2001-09-19 当事人: 董明永、谭世乾等人
法官: 文号:(2001)利刑初字第51号
湖 北 省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01)利刑初字第51号
公诉机关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董明永,男,1963年2月1日出生于湖北省利川市,土家族,高中文化,农民
,住利川市团堡镇柴家湾村10组。因涉嫌非法集会,2001年2月7日被利川市公安局刑事
拘留,同年3月10日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利川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谭世乾,曾用名谭仕乾,男,1950年12月3日出生于湖北省利川市,汉族,
初中文化,农民,住利川市团堡镇柴家湾村8组。因涉嫌非法集会,2001年2月7日被利
川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 阅读全帖
c***s
发帖数: 70028
13
“另类劳教”指的不是劳教制度,劳教制度在中国已经正式废除,也不是指2014年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变相劳教制度”——河南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而是指收容教育制度。
与2013年被废除的劳教制度一样,越来越多的司法界人士认为,收容制度与依法治国的精神不符,不断呼吁中止收容教育制度。2014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正式提交了《应尽快废除收容教育制度》议案。在收容遣送、劳动教养被相继中止后,下一个被废除的,会是收容教育制度么?
张青,一位性工作者,她回忆起在收容所长达半年的经历,暴露出这个制度的问题。让她失去自由的依据,是《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数据显示,中国国内共有200余家收容所,参与过“收容教育”的人数超过百万人。
“这里就是无底洞,几乎处处花钱”
在中国北方某座城市的看守所,张青因卖淫被抓,被送往此处进行为期半年的“收容教育”。
进收容所前,她已从他姐妹口中听过关于这里的传闻,但这里的生活还是令这位40多岁的农村妇女瞠目结舌。
第一个印象是“贵”。 张青被抓时没来得及带钱。在收容所里,一切都需要自费。衣服、漱口杯、被子、牙刷、脸盆、饭盆等一些生活用品,加上体检费,就要收... 阅读全帖
H****g
发帖数: 14447
14
董明永、谭世乾、杨春富等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等案
时间:2001-09-19 当事人: 董明永、谭世乾等人
法官: 文号:(2001)利刑初字第51号
湖 北 省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01)利刑初字第51号
公诉机关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董明永,男,1963年2月1日出生于湖北省利川市,土家族,高中文化,农民
,住利川市团堡镇柴家湾村10组。因涉嫌非法集会,2001年2月7日被利川市公安局刑事
拘留,同年3月10日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利川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谭世乾,曾用名谭仕乾,男,1950年12月3日出生于湖北省利川市,汉族,
初中文化,农民,住利川市团堡镇柴家湾村8组。因涉嫌非法集会,2001年2月7日被利
川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利川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杨春富,男,1940年5月6日出生于湖北省利川市,汉族,初中文化,捕前系
利川市汽车运输三公司退休工人,住利川市团堡镇团山坝村10组。因涉嫌非法集会,
2001年2月7日被利川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1日利川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3... 阅读全帖
b*****d
发帖数: 61690
15
北京黑监狱截访案开审:涉案10人中3人尚未成年
2012年12月03日03:19 南方新闻网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
罪的,从重处罚。
视频:北京高院称外地在京截访人员被判刑不实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夜新闻》
南都讯 记者王星 2012年5月2日,北京警方破获了一起“黑监狱”非法拘禁上访人
员案件,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日前,该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从起诉书看,
涉案人员并非河南长葛市截访人员,而是“黑监狱”老板及其雇员。涉案10人中7人都
是90后,其中确有3人尚未成年。
[涉案人]仅是“黑监狱”老板雇员
对于该案开审,网络舆论普遍给出积极评价,此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日报
记者表示“案件尚未宣判。”
南都记者了解到,确有一起非法拘禁案近日在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作为证人出庭
的访民目前还没有拿到判决书。从起诉书看,涉案人员并非河南长葛市截访人员,而是
“黑监狱”老板及其雇员,河南禹州籍。
起诉书中对涉案人员的身份描述,均为农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全帖
z**********e
发帖数: 22064
16
http://hx.cnd.org/?p=120093
(接前文)
四、引蛇出洞之后的束星北
1957年,在毛泽东号召帮助共产党整风的阶段,束星北又坐不住了。不过,此时的束星
北,大起大伏的经历,使得束星北毕竟清醒了许多,他意识到,没有或缺乏法制意识,
是造成这一切问题的根源。他开始钻研政治。1957年5月,在山东省委宣传工作会上,
他作为山东大学的代表做了题为《用生命维护宪法的尊严》的发言,立刻产生了强烈的
回应。总共半个多小时的讲演,被台下欢呼的掌声打断了二十多次。有人事后将束星北
的发言形容为一个令人警醒的炸雷,一场心田久旱的甘霖。
束星北究竟在这次会上说了些什么?这里,我们不妨摘引一下:
我感觉到我们可能面临着一个新的时代,一个文化经济蒸蒸日上的光明灿烂的黄金时代
。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工作,不能使它流产。这次会议可以说是准备前的工作之一。我今
天先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能贯彻的障碍和原因揭发检查一下。
“鸣”和“放”的问题其实在三年前就已经解决了,《宪法》,就是1954年党领导人民
制定的根本大法。第87条上明白地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
社、游行、... 阅读全帖
q*****n
发帖数: 2570
17
1.那几个收高利贷的其实就是绑架了那个母子(因为他们失去了人身自由,没法离开,
甚至在警察到场的情况下也无法离开)。不用凶器也是绑架(因为受害方无法反抗)。
在遭受绑架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反抗,包括杀死绑匪。
2.结果共产党的最高法院有这么搞笑的司法解释:
为索取债务扣押人质的,依法构成非法拘禁罪。为什么不定绑架罪呢?主要考虑行为人
索取债务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没有非法占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仅仅是单纯侵犯
自由的问题,并没有侵犯他人的财产,所以法律规定是非法拘禁罪。此外,最高人民法
院的解释进一步扩大非法拘禁罪的适用范围,指出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
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
定罪处罚。
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行为人索取超出债务范围的财物的情况。对此,应当认定为
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行为人认为索要的超出债务范围
不大,可以仍然按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认为索要的超出债务范围过大,
甚至与名为索债,实为绑架人质非法索取巨额财产,应当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
3.按最高法院的... 阅读全帖
W******2
发帖数: 1453
18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晚十点左右,辽宁喀左县公安局国保大
队十多人穿着便衣,闯入公营子镇小塔子沟村法轮大法学员高维英家中,绑架十三名法
轮大法学员,并非法抄家。
国保大队对这些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非法审讯几小时,动用卑鄙手段恐吓、谩
骂、毒打逼供。
几年来,喀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频频迫害无辜公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伙同
当地各派出所多名警察,连续绑架了喀左法轮功学员十五人左右(不完全统计)。绑架
后,法轮大法学员被酷刑逼供,后被关进拘留所时,在那里再次遭到疯狂殴打。六人被
非法判七至十二年重刑,其他人的家属不得不听从喀左县国保大队的敲诈勒索,被强迫
交给喀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五千至一万元不等的钱才被放回家中,国保警察还公开叫嚣
:给一万的,以后不再找了,给五千的以后还得找(指再抓捕迫害)。就这样国保大队
的敲诈勒索好人的行为频频得手。
喀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身为执法单位,对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进行绑架拘捕、殴
打、刑讯逼供、关押、敲诈勒索、判刑,依仗江泽民之势残害善良,践踏法律。请世人
们来看一下,这些警察的群体违法犯罪的罪行:
一、违反《宪法》的恶劣行... 阅读全帖
t**********k
发帖数: 511
19
来自主题: LeisureTime版 - 我看于欢案
我看于欢案
我不太清楚中国的法律,只能从美国法律来看于欢案。
如果在美国,起因是一件明显的绑架案(kidnapping)。绑架的关键在于限制人身自由
,任何没有法律根据的限制人身自由都可以构成绑架罪。所谓绑架并不是非得要用武器
把人弄到一个黑屋子里去,而是限制人身自由。比如说并没有武器,只是用语言,你不
跟我走就杀了你,或者在你自己的家里不让你出门,关键在于违背他人的意愿,都可以
是绑架。
但是有一个原则是与国家无关的,就是不能以错对错,不然法律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社会就乱了套。说一个例子比较容易理解,有一个人在美国开餐馆,有人吃了饭不给钱
,于是老板就不让走,要等警察。警察来了以后,确定此人的确没有钱,给了一张罚单
就让吃白食的家伙走了,然后对餐馆老板说:
“你以后不能这样,你没有权利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这可能会构成绑架罪。除非这个
人是被通缉的危险逃犯,或者这个人正在用暴力攻击他人,不加以限制会危及他人的时
候,你才能这样做。
当然,这一次我们不会追究,因... 阅读全帖
b*****t
发帖数: 9671
20
滕彪: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新版)
滕彪
贺卫方按:上午在博唠阁上转载了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很快接到滕彪博士电话,他告
诉我转载者不是完整本,并希望我能够在这里把“完整面目”示人。我很高兴听到他的
声音,也很愿意遵照他的指示办理。
http://tengbiao2.blog.163.com/blog/static/134631008201062391206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
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
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 阅读全帖
d**e
发帖数: 863
21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日期:2010-07-13] 来源: 作者:滕彪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
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
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定性错误。
1、案发之前夏俊峰并不认识两被害者,无冤无仇,该案的起因是2009年5月16日沈河区
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
证人史春梅、张杰、贾子强、尚海涛、张忠文证明,“城管把人抓住,就抢煤气罐,(
香肠竹签等)东西扔了一地。... 阅读全帖
z***s
发帖数: 91
22
北京女教师请求面见薄熙来(zt)
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
本人实名写给贵委联络局的《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已寄出数 曰,并于同曰
在网上公开。4月10曰晚,新华网发布新闻"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 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
立案调査",似乎是在公开回应这个请求,该新闻恰恰证明 原信中判断无误,请求更加
必要,鉴于网友的担心和呼声,现再次请求面见全 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并做如下提醒:
1. 宪法规定的是“依法治国”,不是“依党治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只出现在《宪法》原文的前言中,主要为历史陈述,具体 宪法条文
中并没有,但笫五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任何
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笫五十七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具体条文规定了这个党必须如 何领导人民。
宪法从没有规定“依党治国”,从没给共产党任何特权,中国共产党领导只 能“依法
”领导,而不能描心所欲地领导。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扠力机关,其绝大多数 组成人员
和领导都是共产党员,这就是...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23
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转化”后面的中共罪恶




文: 新明


【明慧网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有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和精神迫
害叫“转化... 阅读全帖
z**********e
发帖数: 22064
2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发信人: pacific (hh), 信区: Joke
标 题: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ul 19 07:18:00 2014, 美东)
发信人: friendli (liwenli), 信区: Headline
标 题: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ul 19 04:35:06 2014, 美东)
我发布(三十七)
第一章《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事实
2002年1月28日北京海淀区中关村邮局提出《国家统一法》信件以京城特快专递邮件(
BJ001884767BJ)提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中有:“国家统一法的提法我没有在任
何文献中看到过,是本人独立提出的,如果中国全国人大开风气之先,制定并实施国家
统一法,请注明是本人在中国首先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制定国家统一法,体现对知识产
权的尊重”。
2004年05月21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旧金山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发表声明:希望
中国早日完成... 阅读全帖
z***s
发帖数: 91
25
北京女教师请求面见薄熙来(zt)
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
本人实名写给贵委联络局的《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已寄出数 曰,并于同曰
在网上公开。4月10曰晚,新华网发布新闻"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 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
立案调査",似乎是在公开回应这个请求,该新闻恰恰证明 原信中判断无误,请求更加
必要,鉴于网友的担心和呼声,现再次请求面见全 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并做如下提醒:
1. 宪法规定的是“依法治国”,不是“依党治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只出现在《宪法》原文的前言中,主要为历史陈述,具体 宪法条文
中并没有,但笫五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任何
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笫五十七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具体条文规定了这个党必须如 何领导人民。
宪法从没有规定“依党治国”,从没给共产党任何特权,中国共产党领导只 能“依法
”领导,而不能描心所欲地领导。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扠力机关,其绝大多数 组成人员
和领导都是共产党员,这就是... 阅读全帖
o***s
发帖数: 42149
26
坐监11年,获赔82万元国家赔偿,开平人黄立怡申请国家赔偿案日前得到最终解决。昨日,广东省高院相关负责人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表示,黄立怡已于10月29日到省高院财务科办理了领取国家赔偿金手续,其中黄立怡失去人身自由赔偿金额66 .5889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万元。该案获得的国家赔偿金额数是省高院近年给出的最高国家赔偿金数额。
坐监11年后无罪释放
1998-1999年,黄立怡在叔叔的广州市天河宏达建材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代表该公司向三家供货商交付了5张分别盖有要货商“麦永泽”、“严四益”印章的支票,但这5张支票均被银行以“余额不足”退票。此时,麦永泽自杀身亡,严四益出逃,三家供货商遂报案指控宏达公司诈骗。1999年6月18日,黄立怡被逮捕。2000年11月15日,广州市中院以“票据诈骗罪”判处黄立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立怡不服,但上诉和申诉均被驳回。2009年,省高院决定将该案发由广州市中院重审。2010年7月19日,广州中院以证据不足,宣告黄立怡无罪释放。
黄立怡去年9月以无罪羁押为由向省高院申请人身自由赔偿金58.2129万元、经济损失100万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万。
... 阅读全帖
f******i
发帖数: 38
27
我发布(三十七)
第一章《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事实
2002年1月28日北京海淀区中关村邮局提出《国家统一法》信件以京城特快专递邮件(
BJ001884767BJ)提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中有:“国家统一法的提法我没有在任
何文献中看到过,是本人独立提出的,如果中国全国人大开风气之先,制定并实施国家
统一法,请注明是本人在中国首先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制定国家统一法,体现对知识产
权的尊重”。
2004年05月21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旧金山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发表声明:希望
中国早日完成“国家统一法”立法。
2004年12月30日香港商报:周洪宇的提案名称是‘国家统一法’,现在则改成了‘反分
裂国家法’。对此周洪宇并不介意,‘我认为这是一体两面,国家统一法是主动的提法
,反分裂国家法相对来说被动一些,两者实质是一样的’。
2004年12月17日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周五(17日)在北
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十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虽然新华社的报道没有提到台湾,但却称... 阅读全帖
f******i
发帖数: 38
28
我发布(三十七)
第一章《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事实
2002年1月28日北京海淀区中关村邮局提出《国家统一法》信件以京城特快专递邮件(
BJ001884767BJ)提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中有:“国家统一法的提法我没有在任
何文献中看到过,是本人独立提出的,如果中国全国人大开风气之先,制定并实施国家
统一法,请注明是本人在中国首先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制定国家统一法,体现对知识产
权的尊重”。
2004年05月21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旧金山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发表声明:希望
中国早日完成“国家统一法”立法。
2004年12月30日香港商报:周洪宇的提案名称是‘国家统一法’,现在则改成了‘反分
裂国家法’。对此周洪宇并不介意,‘我认为这是一体两面,国家统一法是主动的提法
,反分裂国家法相对来说被动一些,两者实质是一样的’。
2004年12月17日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周五(17日)在北
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十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虽然新华社的报道没有提到台湾,但却称... 阅读全帖
i***s
发帖数: 39120
29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上个月,中国之声曾经关注过湖南研究生曾爱云,身处囹圄近12年,三次被判死刑,最终改判无罪的事件。。
2003年10月27日晚,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发生一起凶杀案,案发后,该校 2003级硕士生曾爱云和2001级硕士生陈华章,因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此后,湘潭中院分别于2004年9月、2005年12月、2010年6月三次做出判处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的判决。但是曾爱云一直坚信自己无罪,坚持上诉。今年7月份,案件有了转机,湘潭中院再审此案,曾爱云被判无罪,而陈华章被判处无期徒刑。11月,曾爱云向湘潭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就在本月28号,湖南湘潭市中院通报,对曾爱云重审改判无罪案做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赔偿金共计127万余元。
事情发展至此,并没有结束。面对赔偿127多万元的结果,曾爱云表示没有达到预期,将继续向湖南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曾爱云为什么会想继续上诉?他的诉求合理吗?
今年7月,曾爱云被无罪释放。曾爱云告诉记者,被羁押的时间是2003年10月27号晚上,到一审判决被释放出来,一共是11年零9个月。
对于湘潭中院的三次死刑判决,湖南高院曾经维持过一次,... 阅读全帖
a***s
发帖数: 12296
30
6月1日,云南巧家县保姆投毒冤案当事人钱仁凤向云南高院提起国家赔偿,对其蒙冤入狱的13年10个月,共计索赔955万余元。
钱仁凤的代理律师杨名跨对记者说,该国家赔偿金从侵犯人身自由、精神损害和申冤费用三方面申请。具体索赔金额分别为: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584669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46344.65元;近14年申冤费用1660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方面,申请人提出应按每日24小时计算赔偿金,而非《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
2002年2月,云南省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幼儿园发生投毒案,一名2岁女童因“摄入毒鼠强”身亡。当晚,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凤被锁定为作案嫌疑人并由此失去人身自由。2012年12月,云南省高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凤无期徒刑。在狱中,钱仁凤不断申诉。检方复查发现,钱仁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中5份认罪笔录并非钱仁凤本人书写,字迹与当年参与审讯钱仁凤的办案民警蒋某、杨某、李某的字迹相同。
云南省高院于2015年12月21日宣布钱仁凤无罪,当庭释放。至此,钱仁凤已被关押、服刑13年零10个月。
杨名跨介绍,根据惯例... 阅读全帖
i***s
发帖数: 39120
31
聂树斌母亲。
12月2日,最高法再审改判21年前被枪决的河北青年聂树斌无罪。12月14日下午,记者获悉,聂树斌父母正式向河北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的赔偿金额为1391余万。
在聂树斌案再审结束后,聂树斌家属于12月11日委托律师辜光伟和王殿学为其代理申请国家赔偿。
两位代理律师12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初步拟定要申请的国家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人身自由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还有一笔当年聂家向被害者康家支付的2000元赔偿金。此外包括申冤的费用以及公开道歉。不过当时两名律师和聂树斌母亲张焕枝都未透露要申请赔偿的具体金额。
此次提交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赔偿请求事项共7项:
1、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
2、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52,336.80元;
3、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000元;
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受害人聂树斌被抚养人张焕枝、聂学生生活费至死亡时止,为被抚养人张焕枝办理养老保险;
5、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因受害人聂树斌当年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而支付给被害人... 阅读全帖
r*****d
发帖数: 1924
32
第九节 认识了希腊之后
三人考察团访问了希腊之后,罗马并不是简单地吸取了雅典和斯巴达的长处制定了
更完善的体制。这时的罗马直到公元前367年的80年间都处于贵族和平民的抗争状态之
下,暂时无从奢谈政体的改革。
公元前509年,罗马人打倒了王制,他们充满了成为自由人的自豪,成立了共和制
。此后的一段时间里,罗马人忙于与试图恢复王制的塔克文和他的后援伊托鲁里亚人的
战争,还有那些想趁机吃掉罗马的近邻也与罗马不时发生冲突。这期间的罗马无疑是举
国一致团结抗战的。然而这并不是说罗马的内部就不存在矛盾了。
不久,罗马最后的国王和他的儿子们或客死他乡或战死沙场,竟然绝了后。而近邻
各族也在罗马的顽强抵抗下渐渐服首,新生罗马终于挺过了危机。
这时罗马终于显示出了过渡到共和制后所产生的矛盾,这个矛盾便是跨越整个世纪
的贵族与平民的矛盾,这是一种阶级斗争。
为什么在王制时不存在的矛盾,到了被普遍认为是比王制更进步的共和制时代反而
产生了阶级斗争了呢?这大概是源于罗马权力构造的变化。让我们来看一下从王制到共
和制罗马的权力构造的变化。
王制时的罗马的王由市民集会选举产生,经元老院认可方可继位,任期为终身制...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33
文:徐慧君
所谓“管仲陷阱”,核心就是“利出一孔”——只有一个获利的孔道、途径。即国家采
用政治经济法律手段,控制一切谋生渠道同时垄断社会财富的分配,那么人民要想生存
与发展,就必然要事事仰给于君主(国家)的恩赐,这样君主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奴役支
配其治下的民众了。这一思想为春秋前期著名的政治家、先秦法家先驱管仲首创。
管仲的原话是:“利出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半屈;出三孔者,不可以举
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民之羡(多余的钱财),隘(限制)其利
途,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若父母。
”[1]这一思想被历代专制君主奉为统治民众的金科玉律,成为实施中国特色的人身控
制的黄金法则。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诺,将人的需要分为几个依次递进的层次,最下面是生理
需要(食物、居所、睡眠、性等),然后依次是安全与保障的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
他人的尊重与自我尊重的需要,最上面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只有低一级的需要得到满足
以后,新的更高一级的需要才会出现。[2]中国的先贤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
下攘攘,皆为利往”[3]。人的天性是... 阅读全帖
z***s
发帖数: 91
34
北京女教师请求面见薄熙来(zt)
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
本人实名写给贵委联络局的《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已寄出数 曰,并于同曰
在网上公开。4月10曰晚,新华网发布新闻"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 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
立案调査",似乎是在公开回应这个请求,该新闻恰恰证明 原信中判断无误,请求更加
必要,鉴于网友的担心和呼声,现再次请求面见全 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并做如下提醒:
1. 宪法规定的是“依法治国”,不是“依党治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只出现在《宪法》原文的前言中,主要为历史陈述,具体 宪法条文
中并没有,但笫五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任何
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笫五十七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具体条文规定了这个党必须如 何领导人民。
宪法从没有规定“依党治国”,从没给共产党任何特权,中国共产党领导只 能“依法
”领导,而不能描心所欲地领导。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扠力机关,其绝大多数 组成人员
和领导都是共产党员,这就是... 阅读全帖
z***s
发帖数: 91
35
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
本人实名写给贵委联络局的《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已寄出数 曰,并于同曰
在网上公开。4月10曰晚,新华网发布新闻"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 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
立案调査",似乎是在公开回应这个请求,该新闻恰恰证明 原信中判断无误,请求更加
必要,鉴于网友的担心和呼声,现再次请求面见全 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并做如下提醒:
1. 宪法规定的是“依法治国”,不是“依党治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只出现在《宪法》原文的前言中,主要为历史陈述,具体 宪法条文
中并没有,但笫五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任何
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笫五十七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具体条文规定了这个党必须如 何领导人民。
宪法从没有规定“依党治国”,从没给共产党任何特权,中国共产党领导只 能“依法
”领导,而不能描心所欲地领导。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扠力机关,其绝大多数 组成人员
和领导都是共产党员,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各级党委只能在... 阅读全帖
D********n
发帖数: 1161
36
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北京高校教师王铮: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北京高校教师王铮: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http://wangbingzhang.us/forum/wbz/messages/36944.html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
本人实名写给贵委联络局的《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已寄出数日,并于同日在
网上公开。4月10日晚,新华网发布新闻”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
案调査”,似乎是在公开回应这个请求,该新闻恰恰证明原信中判断无误,请求更加必
要,鉴于网友的担心和呼声,现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并做如下提醒:
1. 宪法规定的是“依法治国”,不是“依党治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只出现在《宪法》原文的前言中,主要为历史陈述,具体宪法条文
中并没有,但笫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
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笫五十七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具体条文规定了这个党必须如何领导人民。
宪法从没有规定“依党治国”,从没给共产党任何特权,中国共产党领导只能“... 阅读全帖
h*****7
发帖数: 3192
37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市管理者和夏俊峰一样,都是
城市管理者制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
是一个悲剧引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
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
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定性错误。
1、案发之前夏俊峰并不认识两被害者,无冤无仇,该案的起因是2009年5月16日沈河区
城市管理者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
证人史春梅、张杰、贾子强、尚海涛、张忠文证明,“城市管理者把人抓住,就抢煤气
罐,(香肠竹签等)东西扔了一地。妻子不让扔,十几个城市管理者围着夏某就开始打
,夏求别打了也没放过,... 阅读全帖
s*******l
发帖数: 8210
38
你睁开眼睛看一看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哪一条, 哪一款有给城管授于执法
的权力了?
当毛毛兵也得稍微学些基本知识嘛。给一个部门授权执法,得宪法规定它是执法机构才
行。
至少,得人大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票决通过某一单位是执法机关才行. 要不然,你翻翻
宪法看咋样说警察的也许你能明白一些.
以后不懂别瞎说了,要不当心党国城管掀翻你的锅,砸了你的饭碗。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
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
定本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 阅读全帖
s**********n
发帖数: 2343
39
滕彪: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新版)
滕彪
贺卫方按:上午在博唠阁上转载了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很快接到滕彪博士电话,他告
诉我转载者不是完整本,并希望我能够在这里把“完整面目”示人。我很高兴听到他的
声音,也很愿意遵照他的指示办理。
http://tengbiao2.blog.163.com/blog/static/134631008201062391206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
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
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 阅读全帖
m********3
发帖数: 3280
40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夏俊峰案一审辩护词
【夏俊峰案一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辽宁迅驰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夏俊峰爱人张晶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夏俊峰故
意杀人一案的一审辩护人。首先我代表夏俊峰及其家人向受害者家属不幸遭遇深表歉意
和不安。同时辩护人认为,夏俊峰只应承担与其罪过相适应罪名和刑罚。
以下是我的辩护意见:
一、执法人员违法行政系本案的起因
1、行政程序违法
首先,行政执法人员没有出示执法证件。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检查时……应
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本案中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 (以下
简称行政执法沈河分局)执法人员执法的时候没有向夏俊峰出示执法证,违反了法定程序。
其次,执法人员暂扣夏俊峰煤气罐没有合法手续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
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本案中,行政执法沈河分局在暂扣夏俊峰煤气罐时,不但没有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的
批准,更没有没有向夏俊峰出具《行政执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在行政机关没有
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夏俊峰完全有理由拒绝行政机关所谓“暂扣”煤气... 阅读全帖
m********3
发帖数: 3280
41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
公民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
管制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
剧引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
依照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
正确。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
律错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
相关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定性错误。
1、案发之前夏俊峰并不认识两被害者,无冤无仇,该案的起因是2009年5月16日沈
河区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
证人史春梅、张杰、贾子强、尚海涛、张忠文证明,“城管把人抓住,就抢煤气罐
,(香肠竹签等)东西扔了一地。妻子不让扔,十几个城管围着夏某就开始打,夏求别打
了也没放过,打得夏某... 阅读全帖
b*****d
发帖数: 61690
42
因为同性恋,河南驻马店的余虎被妻子送到精神病院“强制医疗”19天。随后,他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
9月21日下午,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河南驻马店男性同性恋余虎(化名)的代
理律师黄锐处了解到,针对余虎状告驻马店市精神病院侵犯余虎人身自由、对其进行强
制治疗一案,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刚刚进行完第一次开庭审理。
“现在我们向法院申请调取公安机关出境记录,因为法院认为这一证据是本案关键
性证据。”黄律师称,目前法院决定推迟审理,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异议。
据悉,调取证据后,法庭将择日再审此案。
被妻子送进精神病院,因“性偏好障碍”强制治疗19天
对于今年32岁的余虎来说,噩梦开始于2015年10月8日,那天按计划原本是余虎和
妻子准备去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的日子。可是,余虎是同性恋的消息,却被妻子发现了。
令余虎始料未及的是,自己随即被妻子以及妻子的哥哥和父母绑了起来,再之后他
被送到了驻马店市精神病院。
“他们似乎已经跟医院打好了招呼,”余虎回忆道,“把我带过去后,没进行任何
沟通、检验,就把我绑到了精神病房的床上绑起来。”
没有任何问诊或检查手续,余虎在慌... 阅读全帖
q*****n
发帖数: 2570
43
你跟天朝干部一样无耻
人: qianjin (前进),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共产党关于绑架和非法拘禁的区分就是个笑话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Mar 27 01:44:54 2017, 美东)
1.那几个收高利贷的其实就是绑架了那个母子(因为他们失去了人身自由,没法离开,
甚至在警察到场的情况下也无法离开)。不用凶器也是绑架(因为受害方无法反抗)。
在遭受绑架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反抗,包括杀死绑匪。
2.结果共产党的最高法院有这么搞笑的司法解释:
为索取债务扣押人质的,依法构成非法拘禁罪。为什么不定绑架罪呢?主要考虑行为人
索取债务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没有非法占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仅仅是单纯侵犯
自由的问题,并没有侵犯他人的财产,所以法律规定是非法拘禁罪。此外,最高人民法
院的解释进一步扩大非法拘禁罪的适用范围,指出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
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
定罪处罚。
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行为人索取超出债务范围的财物的情况。对此,应当认定为
绑架罪还是非法拘... 阅读全帖
q*****n
发帖数: 2570
44
人: qianjin (前进),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共产党关于绑架和非法拘禁的区分就是个笑话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Mar 27 01:44:54 2017, 美东)
1.那几个收高利贷的其实就是绑架了那个母子(因为他们失去了人身自由,没法离开,
甚至在警察到场的情况下也无法离开)。不用凶器也是绑架(因为受害方无法反抗)。
在遭受绑架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反抗,包括杀死绑匪。
2.结果共产党的最高法院有这么搞笑的司法解释:
为索取债务扣押人质的,依法构成非法拘禁罪。为什么不定绑架罪呢?主要考虑行为人
索取债务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没有非法占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仅仅是单纯侵犯
自由的问题,并没有侵犯他人的财产,所以法律规定是非法拘禁罪。此外,最高人民法
院的解释进一步扩大非法拘禁罪的适用范围,指出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
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
定罪处罚。
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行为人索取超出债务范围的财物的情况。对此,应当认定为
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应当具体问题具体... 阅读全帖
S*******1
发帖数: 469
45
来自主题: Talk版 - 揭开中共“法律”的面纱
文/辽宁法轮功学员
法律是匡扶正义,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保护公民的。然而独裁暴政体制下的中共假借
法律实施专制,利用法律残害公民。从以下几方面足以揭开中共法律的面纱。
一、无视法律,以权代法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然而中共
党魁们的作为,令人瞠目。毛泽东的一个指示,导致中国人在他不断发动的为泄私愤、
玩弄权术、破坏传统、破坏伦理纲常的党内外整人的政治运动中,是非颠倒,亲友反目
,使得无数的国人冤死,国民经济停滞不前。
江泽民一个讲话,动用了全部国家机器,迫害本应受宪法和法律“公民有信仰自由”保
护的以“真、善、忍”为准则的法轮功群体。威逼利诱党、政、司法部门,胁迫全国人
民参与迫害,并卷入了这场史无前例的,以造假为手段,已达十多年之久的迫害当中,
重蹈“指鹿为马”的覆辙,致使善恶标准被颠覆,国人良知泯灭,从根本上毁坏了国人
的道德。
二、滥用权力,偷换法律概念
中共迫害民众假借的所谓“法律”,一是劳动教养制度,二是《刑法》。劳教制度的依
据是一九五七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属于“行政法规”。它随
意性强,不经司法程序,直接... 阅读全帖
v****i
发帖数: 779
46
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最基本的人权保障,它是每个自然人自身
生存、参与社会活动必不可少的权利,是法律保护的重点。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
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坑害群众,肆意剥夺信徒的基本人权,严重破坏了法治建设。依法
取缔并打击这些邪教组织,是中国政府保障人权的正义之举。
笔者在此简要列举一下邪教组织直接或间接剥夺信徒法定基本权利的几种情况。
1、暴力侵害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首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
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公民
生命健康权,有很多内容,既包括生理上的健康,也应该包括心理上的健康。一些信徒
误信邪教后,其精神思想被邪教控制,其身体遭受强奸、猥亵、拘禁、故意伤害等,甚
至被杀害。如全能神为了控制其追随者,对那些怀疑、抵制、背叛他们的人,采取殴打
、割耳朵、剜眼睛、断胳膊、砍脚趾等恐怖手段并美其名曰“审判”,法轮功鼓吹 “
圆满”、“消业”,大批痴迷弟子做出不可思议的自残、自杀、自焚等行为,此等案例
比比皆是。2001年1月23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的那次自焚事件中,郝慧君和... 阅读全帖
T*********r
发帖数: 11175
47
来自主题: Returnee版 -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daye (rouge),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12 13:09:29 2011, 美东)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日期:2010-07-13] 来源: 作者:滕彪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
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
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 阅读全帖
p*****e
发帖数: 58
48
揭秘北京黑狱 专抓上访者 进去后活着是唯一能做的事
从江苏盐城来京办事的周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刚从办事的部门出来,就被数名陌生男子
强拉上面包车,送进昌平区某院落和多人一起被关了起来。几天后,被“放”出来的周
女士报警,根据她所指的地点,警方解救出多人。据知情人士透露,警方现已控制多名
涉嫌关押周女士等人的嫌疑人。
据周女士介绍,她于7月4日从江苏抵京,到某部门办事。办完事后,她刚走出该部门的
大门,就被几名陌生男子拦住,将其强拉上一辆面包车。车行1个多小时后,她和另外
两名女子在当晚被带到昌平区的一个院落,被没收了手机和包里的东西,断绝了与外界
的联络。
周女士说,3间房里,最大的40多平方米,小的20多平方米。周女士被关的房间没有床
,上至头发花白的老人,下至婴儿,都是席地坐、卧,“热、闷、潮,空气很差。”院
子用大铁门与外界隔离,24小时有男子看守,多则十几人,少则五六人,“很难跑出去
。”

4天后,“表现良好”的周女士被放了出来,她向外面的人了解到,自己被关的院落的
具体位置为昌平区北七家镇岭上村,周女士报警,“昌平警方前来解救了很多人。”
在“黑监狱”的日子
遭非... 阅读全帖
f******i
发帖数: 38
49
我发布(三十七)
第一章《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事实
2002年1月28日北京海淀区中关村邮局提出《国家统一法》信件以京城特快专递邮件(
BJ001884767BJ)提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中有:“国家统一法的提法我没有在任
何文献中看到过,是本人独立提出的,如果中国全国人大开风气之先,制定幷实施国家
统一法,请注明是本人在中国首先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制定国家统一法,体现对知识产
权的尊重”。
2004年05月21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旧金山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发表声明:希望
中国早日完成“国家统一法”立法。
2004年12月30日香港商报:周洪宇的提案名称是‘国家统一法’,现在则改成了‘反分
裂国家法’。对此周洪宇幷不介意,‘我认为这是一体两面,国家统一法是主动的提法
,反分裂国家法相对来说被动一些,两者实质是一样的’。
2004年12月17日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周五(17日)在北
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十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虽然新华社的报道没有提到台湾,但却称... 阅读全帖
p*****c
发帖数: 20445
5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eadline 讨论区 】
发信人: friendli (liwenli), 信区: Headline
标 题: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ul 19 04:35:06 2014, 美东)
我发布(三十七)
第一章《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事实
2002年1月28日北京海淀区中关村邮局提出《国家统一法》信件以京城特快专递邮件(
BJ001884767BJ)提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中有:“国家统一法的提法我没有在任
何文献中看到过,是本人独立提出的,如果中国全国人大开风气之先,制定并实施国家
统一法,请注明是本人在中国首先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制定国家统一法,体现对知识产
权的尊重”。
2004年05月21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旧金山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发表声明:希望
中国早日完成“国家统一法”立法。
2004年12月30日香港商报:周洪宇的提案名称是‘国家统一法’,现在则改成了‘反分
裂国家法’。对此周洪宇并不介意,‘我认为这是一体两面,国家统一法是主动的提法
,反分裂国家法相对来说... 阅读全帖
首页 上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页 末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