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发帖数: 12296 | 1 因一起盗车案获判无期徒刑,坐牢18年内6次减刑,直到今年6月12日结束牢狱生活。但令郑元峰没想到的是,自己带着650元路费及一纸刑满释放书走出监狱,却发现不仅身份证没了,而且在老家汕尾市陆丰市派出所内,自己的身份也无法查到。
查无身份 无法补证
1997年因在深圳南山区偷窃一辆轿车被判无期徒刑,郑元峰在广东番禺监狱服刑15年零2个月后,入狱18年刑满释放。
6月12日上午9时45分,监狱干事将郑元峰带出牢房,走到监狱大门口,守卫大声询问“姓啥、名啥、哪里人、何时入狱、判多少年?”郑元峰在牢里已见证无数,这是出狱人员要面对的最后一次盘问。“郑元峰,家住广东省陆丰市博美镇禾均村……”郑元峰高声回答着。监狱方面向郑元峰开具一张释放证明书,并发放650元路费。
郑元峰离开时,身上未携带多余物品。出狱前,他兴奋地将伴随自己十几年的判决书、减刑裁定书扔掉,告诉自己终于熬完了。离开监狱,郑元峰与前来接他的女友阿杨,乘车前往东莞樟木头,随后乘车前往陆丰老家。“他们(监狱工作人员)告诉我要尽快去户籍所在地办户口。”郑元峰说,由于没身份证,经过几番辗转才抵达陆丰博美镇,直奔派出所办理户籍。
但郑元峰没想到... 阅读全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