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发帖数: 5785 | 1 基督徒信什么?(28)信人因罪沉沦
人的尊贵和罪之间的冲突
我们相信,人由于按神的形象被造,就拥有了相应的尊贵和价值,因而应该生活在爱和
圣洁之中;但是因为我们的罪性和罪行,却导致我们与神隔离以及在人类成员之间互相
隔绝。如此,我们就必然被置于神的盛怒惩罚之下。
人的堕落
我们认承,尽管神按他的形象和样式创造了人类,赋予了我们尊贵和价值,并赐予我们
有向神负责的能力,我们现在却是属于堕落的族裔,身在过犯之中,亏缺了神的荣耀。
诱惑和堕落
人类始祖亚当,按神的形象被造,享有与神同在的良好关系。可惜他在受到撒旦诱惑后
,拒绝服从神的命令,犯了罪,因而饱受神的惩罚和罪的污染之苦,被灵魂死亡和肉体
死亡所辖制。因为这个悖逆犯罪,所有人类成员都有了与生俱来的罪性,在思想,语言
,和行为上都成为罪人。
选择悖逆
人选择悖逆神而犯罪,因而与人类的创造主隔绝,把自己置于神的谴责之下。这样一来
,所有人类成员就生来带有了败坏的本性,没有属灵生命,在内在生命和外在行为上完
全失去了蒙神悦纳的能力。
堕落的后果
我们相信,神所造的男女是无罪的,紧随其后的行为是圣洁的。随后神让他们面临道德
考验。他们没有经受...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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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1776 | 2 罪为万恶之首
伟宁
罪为万恶之首,邪恶的事非罪莫属。
万恶都不及罪那么邪僻;罪之外并无邪恶。苦难、死亡、魔鬼和地狱都不如罪凶狠
。这四种祸患的确是可怕的,所以我们疾呼神「救我们脱离」它们。
但是它们的总和也不及罪那么败坏。所以,我们的祷告更多应该是求神使我们脱离
罪;即使神不听其它的祷告,我们也应该求主垂听这祷告!
1. 罪比任何的苦难更为可怕。
苦难的种类很多;它们被称为祸患。瘟疫和苦难的祸患都由神所降,虽然它们是罪
所应得的。当然,没有任何的苦难当时看来是可喜的(希伯来书12:11);尽管没有人想
要受苦,但他们却能忍受苦难。相反,人既不应喜悦罪,也不应容忍它。犯任何的罪比
任何的受苦更为可怕、犯一种罪比所有的受苦更糟,并且犯最小的罪比受最大的苦更可
怕。
何以见得呢?难道犯罪比挨鞭笞、被火烧、被锯锯碎更为凶险吗?对,要凶险得多
!我们从救主的话中得知,「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
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马太福音10:28)。换言之,被杀害比遭定罪更好;
受人的苦总比得罪神好。人能受苦而不犯罪,但是,犯罪而不受苦是不可能的。那些以
为能借犯罪...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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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1776 | 3 罪比任何的苦难更为可怕
伟宁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
苦难的种类很多;它们被称为祸患。瘟疫和苦难的祸患都由神所降,虽然它们是罪
所应得的。当然,没有任何的苦难当时看来是可喜的(来12:11);尽管没有人想要受苦
,但他们却能忍受苦难。相反,人既不应喜悦罪,也不应容忍它。犯任何的罪比任何的
受苦更为可怕、犯一种罪比所有的受苦更糟,并且犯最小的罪比受最大的苦更可怕。
何以见得呢?难道犯罪比挨鞭笞、被火烧、被锯锯碎更为凶险吗?对,要凶险得多
!我们从救主的话中得知,「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
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换言之,被杀害比遭定罪更好;受人的苦
总比得罪神好。人能受苦而不犯罪,但是,犯罪而不受苦是不可能的。那些以为能借犯
罪逃避受苦的人,殊不知他们因犯罪而落入了更可怕的苦难之中。
我们可以说「我受苦是与我有益」(诗119:71) ,但一个人绝不可说,「我犯罪是
与我有益」。神为了我们的益处使万事互相效力,因此我们不但能说磨练我们的神是良
善的,而且能说那磨练的目的是使我们得益(林后4:...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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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4 问题:孩子会因为父母的罪而受到惩罚吗?
回答: 子女不会因为父母的罪而受到惩罚;父母也不会因为子女的罪而受惩罚。我们
每个人都是对自己的罪负责。以西结书18:20告诉我们:“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
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这节经文清楚地表明,对一个人
犯罪的惩罚必由其本人承担。
有一节经文让某些人相信,圣经中提到的对罪的惩罚是针对数代人的,然而这种解释是
不正确的。存在疑问的经节是出埃及记20:5,它在涉及偶像时说:“不可跪拜那些像
;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
及子,直到三四代。”这节经文没有过多地说惩罚,而讲的是后果。它说的是,一个人
犯罪造成的后果会在以后几代人中有影响。神告诉以色列人说,他们的子女会受到父母
这代人因悖逆和怨恨神所产生的后果的影响。在这种环境中成长的子女也会出现类似拜
偶像的情况,从而养成悖逆的恶习。悖逆的一代人所造成的后果就是将邪恶的种子深深
种下,从而使后面数代人都得以倒退。神没有让我们对父母的罪负责,但我们有时会因
父母犯罪的后果而受伤害,就像出埃及记20:5所说的那样。
以西结书1...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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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发帖数: 5785 | 5 38 : 1 (大卫的纪念诗。)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在怒中责备我,不要在烈怒中惩罚我
!
38 : 2 因为,你的箭射入我身;你的手压住我。
38 : 3 因你的恼怒,我的肉无一完全;因我的罪过,我的骨头也不安宁。
38 : 4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如同重担叫我担当不起。
38 : 5 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发臭流脓。
38 : 6 我疼痛,大大拳曲,终日哀痛。
38 : 7 我满腰是火;我的肉无一完全。
38 : 8 我被压伤,身体疲倦;因心里不安,我就唉哼。
38 : 9 主啊,我的心愿都在你面前;我的歎息不向你隐瞒。
38 : 10 我心跳动,我力衰微,连我眼中的光也没有了。
38 : 11 我的良朋密友因我的灾病都躲在旁边站着;我的亲戚本家也远远地站立。
38 : 12 那寻索我命的设下网罗;那想要害我的口出恶言,终日思想诡计。
38 : 13 但我如聋子不听,象哑巴不开口。
38 : 14 我如不听见的人,口中没有回话。
38 : 15 耶和华啊,我仰望你!主―我的神啊,你必应允我!
38 : 16 我曾说:恐怕他们向我夸耀;我失脚的时候,他们向我夸大。
38 : 17 我几乎跌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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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6 俗话说得好,虎毒不食子,意思就是即使残暴如野兽也不会保护好自己的孩子。然而,
在这个社会上却有一些狠心的父母,对待自己的孩子比野兽还不如。在美国密歇根州,
就有这样一名母亲,仅因自己年仅三岁的女儿没能学会上厕所就暴跳如雷,用拳头猛打
孩子的头部,接着用线缆将亲生女儿活活勒死。
该案件的曝光还要从一名伯顿·格伦学院的老师的报案说起,警方表示在伯顿·格伦学
院有一位老师告诉他们,一名5岁男孩儿身上满是伤痕,看起来像是被父母虐待了。在
了解情况后警方第二天就与家人进行了跟踪调查。接着发现,这对夫妇的女儿已经消失
一年多了,当他们向27岁的母亲芬莉询问她的另一个孩子3岁的凯美拉的情况时,面对
调查人员,芬利称小女孩凯美拉和她父亲西蒙在底特律。
然而,当警方与底特律的几名亲属进行了交谈后,那些亲属却表示已经一年多没有见到
凯美拉了。警方发现两方陈述的情况相互矛盾。经调查后,调查员认为凯美拉是被父母
殴打致死的。一系列的调查和审问后,芬莉夫妇俩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在事发,妻子芬莉打算教3岁的大女儿凯美拉自己上厕所,然而年仅三岁的凯美拉却没
能好好完成芬莉教给她的任务,反而哭哭啼啼求母亲的帮助。...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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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发帖数: 5785 | 7 本诗篇涉及第二主题-信者在学习和默想神的话语中得欢欣。相关经文 38:1/5 和华啊
,求你不要在怒中责备我,不要在烈怒中惩罚我!因为,你的箭射入我身;你的手压住
我。 因你的恼怒,我的肉无一完全;因我的罪过,我的骨头也不安宁。 我的罪孽高过
我的头,如同重担叫我担当不起。 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发臭流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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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1776 | 8 这里说人受惩罚是因为其本罪,而不是原罪,也就是说认为夭折的婴孩是自动得救的?
这个观点有没有争议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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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9 因罪从活到死要有一个过程。人平均也就七八十年的寿命,你觉得长,其实在永恒面前
只是一眨眼。所以有哲人说“现在活着的人其实不过都是在走向死亡的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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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发帖数: 535 | 10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变化只是表面上和时代紧密相连罢了,信理和神学上一点也没
有变化。
“justification by faith alone”本来就是错误的。成义本来就不是由于一个隐秘的
心理活动而产生的结果。
要是说历史,看看天主教为了反击宗教改革而召开的特立腾大公会议(1547年)是怎么说
的:
“当今之际,既有若干有关「成义」道理的邪说,到处流传,不无严重危害及多人灵魂
的安全以及教会的团结,于是,这神圣的脱理腾大公议,为了全能天主的颂赞与荣耀,
以及教会的安全与灵魂的救援起见,:蓄意要把那「义德之日」(拉:四,二),(信德
的创始者和完成者)—耶稣基督(希:十二,二)所教过的,与其宗徒们所传授的、以及
公教会,由圣神所默导,永远坚持的真实而健全的这个「成义」道理,向所有的基督信
徒,陈述一下;(并)严禁任何人,以后不得相信、宣讲或教授那相反本法令所规定所宣
布的道理。
...
此外,大会宣布:这种在成人内的「成义」缘起,是借着耶稣基督先由于天主的恩宠[
Can﹒3];这就是说:这由于天主在成人们毫无功绩的情况下,召叫他们的召叫,使他
们因罪而背向天主者,由于天主的激励及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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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11 “威斯敏斯德信条”简释
作者:林集章牧师
翻译:张敏颖
编校:王志勇牧师
注:本书“威斯敏斯德信条”中文译本采用王志勇牧师译文
目录
第一章 论圣经
一.特殊启示的意义和途径
二.圣经的写作与用途
三.确定圣经是上帝之圣言的根据
四.圣经的充分性
五.圣经的明了性
六.圣经的默示性
七.解释圣经的无谬规则
第二章 论上帝和三位一体
一.上帝的属性
二.上帝的位格
第三章 论上帝永远的旨意
一.上帝一般的旨意
二.上帝的预旨与具有理性的受造物的永远命运的关系
三.上帝关于选民的预旨
四.上帝关于被遗弃者的预旨
五.关于预定论教义的讨论与告诫
第四章 论上帝创造之工
一.创造世界之工
二.人的受造
第五章 论上帝护理之工
一.上帝对世界的护理之工
二.护理的次因
三.论上帝的护理与罪恶行为的关系
四.普通与特别护理
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一.关于堕落
二.关于重生的结果
三.关于罪的工价
第七章 论上帝与人所立的圣约
一.圣约的必要性
二.行为之约
三.恩典之约
四.圣约与遗命
五.恩典之约在新约与旧约中
第八章 论中保基督
一.基督中保的职分
二.主耶稣基督的位格
三.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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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 发帖数: 1059 | 12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认识撒旦 第三个诡计 为罪辩解、淡化罪。哎呀!撒但说,这不过是一点点骄傲,一点点贪爱世
俗,一点点不洁,一点点酒醉而已,云云。正如罗得讲到琐珥那样,“这不是一个小的
吗?我的性命就得存活”(创19:20)。撒但说,嗨!你所犯的只是一个微小的罪,何
必烦恼呢。犯这小罪根本不会危及你的灵魂。小罪甚小,但犯无妨,你的灵魂照旧活着
。
对付措施之一 首先,严肃思考,我们容易算为小的那些罪,曾给人们带来神最猛烈
的忿怒,比如,吃个苹果,在安息日捡几根柴,摸一下约柜。哦!这些罪曾使可怕的忿
怒临到人的头上,临到人的心里!(注1)最小的罪敌对神的律法、神的本性、神的存在
和神的荣耀;因此常遭神的严惩。君不见,因为那些在人眼中只不过是小小的罪,全能
者的报应天天临到众人的身体、名号、国家、家园和灵魂之上吗?诚然,若我们没有被
神彻底遗弃,没有被撒但蒙蔽,那么我们必能看清这事。所以,当撒但说此罪甚小时,
你该说,哦!但是你所称为小的那些罪,将导致神从天上降下硫磺与火,落到罪人头上
,就像祂对待所多玛人那样。
对付措施之二 严肃思考,向小罪让步必铸大罪。凡为避开大罪而犯小罪,为避开一
万件罪而犯一件罪...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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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 发帖数: 416 | 13 历代教会信条精选——海得堡要理问答解说
本书是从《海得堡要理问答》摘要、缩减而来,为米都波的牧师富凯尔所编纂,于
一六一一年出版,后为多特总会所推荐。
从本书内容可以看出这是《海得堡要理问答》的摘要,二者均分为三部分,即愁苦
、拯救与感恩,如下:
《要理问答》
Ⅰ论人的愁苦,第1至第4主日;
Ⅱ论人的拯救,第5至第31主日;
Ⅲ论感恩,第32至52主日。
《要理问答摘要》
Ⅰ问题一至十三;
Ⅱ问题十四至六十三;
Ⅲ问题六十四至七十四。
在比例上论感恩的这一段摘要比《要理问答》简短很多。这是因为论十诫的问题在
《要理问答》中删除,而在问答的11主日中予以补充。
第一章 论人的愁苦
问1:你或活或死享受真正的安慰,你所需要知道的事是什么?
答:我或生或死,身体灵魂皆非己有,而是属于信实的救主耶稣基督,他用宝血完
全补偿了我的罪债,并且救了我脱离魔鬼一切的权势;他保守我,若天父不许,我的头
发一根也不能掉下;他又叫万物互相效力,使我得救。所以他藉圣灵也使我确知有永生
,并且从此以后诚心为他而活。这实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解说:
今生充满了忧虑、苦难痛苦的日子:劳苦愁烦。摩西在诗篇九十篇说:「...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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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14 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
在韦斯敏斯德议会完成信条之后,又完成了大小两份韦斯敏斯德问答。大问答是在
1648年完成,为了当时讲台信息的需要,依据信条的内容写成196个问答。其优点是完
整、精确,并致力于圣经的原因解决道德的问题:而其缺点则是过于冗长而不够通俗,
在律法的解释嫌教条化,因此较不著名。小问答虽是大问答的摘录,却较早完成(1647
年)。此问答共有107条,内容简短易读,极受当时人的喜爱,本是为孩童及新信徒预
备的;但在实际使用时,发现并不适用于儿童的学习,因为内容过于深奥,需要教导者
加以解释说明。它不像〈海得堡要理问答〉那么温馨热情,但是它的字句清晰,逻辑清
楚,可作为神学研究的入门。就如韦斯敏斯德信条一般,它也随英、苏的移民到达了美
洲、澳洲、纽西兰及南非,成为英语体系长老会所遵奉的问答,甚至公理会也加以采用
。此问答也曾以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及阿拉伯文出版,只是在欧洲大陆并不著
名。尽管如此,它在复原教(Protestant)中,除了〈小本基督徒要学〉和〈海得堡要
理问答〉之外,算是最通用的问答。
这两份问答的神学观点与韦斯敏斯德信条是一致的,在内容...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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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15 7
发信人: Godwithus (神与我们同在),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第七章 论上帝与人所立的圣约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un 30 17:08:50 2011, 美东)
第七章 论上帝与人所立的圣约
一.圣约的必要性
7.1 上帝是人的创造者,人是有理性的受造物,所以,人本当顺服上帝。但是,上帝
与受造者之间的不同如此巨大,所以,人绝不能享有祂,以此为自己的福分和赏赐,除
非是上帝自愿俯就,这俯就乃是祂乐意用立约的方式显明的(赛40:13-17;约9:32,
33; 撒上2:25;诗100:2-3;113:5,6;伯22:2,3;35:7-8;路17:10;徒17 :24,
25)。
上帝是创造者,人是受造者,二者之间存在巨大的不同,这一主题是圣经中常常强调的
主题之一(请看以上引用的经文)。正是因为这一巨大的不同,并且人是依靠上帝而存
在,所以人对上帝有绝对顺服的义务,不应该指望上帝因此而奖赏他。我们的主就向众
门徒指出,主人并不因为仆人做了应尽的本分而答谢他,这就教导我们:“这样,你们
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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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 发帖数: 1059 | 16 第一章 天堂的荣耀
「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马太福音25:34)
「凡必死见朽坏的世人,讲到圣徒们在荣耀里那永远的福乐时,他总是像一个瞎子谈论
他从未见过的光一般,实在是无法说得清楚。」[1] 照样,一个人要想描写那圣经中仅
是隐约引述到的事物时,他简直像是一个人要为从所未曾旅游过的地方写一本旅行指南
一般。若企图用别扭的话语来叙述那无法形容的天堂的荣耀光景,必会词不达意。保罗
如此写道:「神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
的」(哥林多前书2:9)。有人怀疑这段话是不是直接在论述天堂的事,或许并不尽然,
但按我们所知,那些话的的确确是说中了天堂的光景以及那笔墨无法描述的荣耀所在的
真相。眼睛未曾看见的东西,你想象得出吗?人的眼目饱览过地上的丰富财宝。人见过
金制宝座、皇宫、绮丽的钻石、红宝石和珍珠等。人可以想象双手抓满了钻石,珠宝满
山遍野,金制大厦在阳光下闪烁夺目,但是人偏偏想象不出天堂的灿烂荣光。那是超乎
我们想象之外的。这正是我们所面对的难题:明知词不达意却还要讲论天堂的荣耀,就是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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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 发帖数: 1059 | 17 第三章 生命的窄路
「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马太福音7:14)
今天许多人询问神的事。多数人仅是风闻有神,但他们的见闻却使他们对神有一种弯曲
的看法。多数人随心所欲造出一种仅在他们想象中才有的神。我们如此随心所欲去造出
一个神来,其后果不外乎是永沦于地狱中了。我们尽管在某些事上可以犯错,但若是搞
错了得救的门路,那就是铸成终身大错了。对我们永存的灵魂来说,那是致命的祸患了
。
编写这本小册子是为要帮助有兴趣的人们,对神获得更妥善的了解,并且向你列述神对
凡定意要追随祂的人们所提出的要求。进入天国不是容易的。耶稣说:「你们要努力进窄
门;我告诉你们,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路加福音13:24)各人必须慎
重地领受耶稣的教训,这是极其重要的事。
这小册子的讯息可以摘要如下:
1. 神是我们的创造者;所以我们向祂负责任,又要跟随祂,又要顺服祂。
2. 神是圣洁的;所以祂恨恶一切罪。神是公义又公正,因此祂必须罚罪。
3.一切人们生来就有一颗腐败的心,是喜爱罪而恨恶神。各人心中的腐败致使他偏行己
路,任意妄为,违反神的律法。
4. 耶稣基督这人本身就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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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 发帖数: 416 | 18 历代教会信条精选——韦斯敏斯行小要理问答
在韦斯敏斯德议会完成信条之后,又完成了大小两份韦斯敏斯德问答。大问答是在
1648年完成,为了当时讲台信息的需要,依据信条的内容写成196个问答。其优点是完整
、精确,并致力于圣经的原因解决道德的问题:而其缺点则是过于冗长而不够通俗,在
律法的解释嫌教条化,因此较不著名。小问答虽是大问答的摘录,却较早完成(1647年
)。此问答共有107条,内容简短易读,极受当时人的喜爱,本是为孩童及新信徒预备的
;但在实际使用时,发现并不适用于儿童的学习,因为内容过于深奥,需要教导者加以
解释说明。它不像〈海得堡要理问答〉那么温馨热情,但是它的字句清晰,逻辑清楚,
可作为神学研究的入门。就如韦斯敏斯德信条一般,它也随英、苏的移民到达了美洲、
澳洲、纽西兰及南非,成为英语体系长老会所遵奉的问答,甚至公理会也加以采用。此
问答也曾以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及阿拉伯文出版,只是在欧洲大陆并不著名。
尽管如此,它在复原教(Protestant)中,除了〈小本基督徒要学〉和〈海得堡要理问
答〉之外,算是最通用的问答。
这两份问答的神学观点与韦斯敏斯德信条是一致的,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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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19 因信称义
Justified by Faith
by 魏连嶽
罗马书 3:23-27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
白白的称义。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
。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
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
、是用立功之法么。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罗马书 5:1-2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 神相和。我们又藉 着他、因信得
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 神的荣耀。
一、前言
在这两段经文中保罗讨论到「因信称义」的信念。「因信称义」可以说是基督教信仰的
核心。保罗在罗马书中花了很多篇幅来详细说明这个信念;此外从保罗许多其它书信中
也都会发现他将「因信称义」视为是基督信仰中的基础福音信息。 这个信念后来也被
奥古斯丁所强调。 到马丁路德时,这个信念再度被重视,甚至被马丁路德之后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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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 发帖数: 416 | 20 历代教会信条精选——韦斯敏斯德信条
自伊利莎白女王一世以来,英国圣公会成为主教制,就是由女王直接委任主教治理
地方教会,并在公共崇拜中遗传许多天主教的礼仪,此举引起许多改革的新教徒的不满
,这群忠于改革的人就是当时的清教徒。在1643年,查理士(Charles)当政之时(162
5~1649),当时议院的议员以请教徒居多,他们期盼以清教徒改革原则重整英国教会,
于是在韦斯敏斯德文教堂召开了一个大型的议会,与会人士有121位牧师, 30位议院的
议员,及8位列席的苏格兰代表。对于教会应采取的体制,人人看法不同,而以赞成长老
制者居多:在神学的立场上,大家则一致认同加尔文的观点,否定阿民念派及罗马天主
教。
经过三年的讨论,议会于1646年12月完成了韦斯敏斯德信条,供日后议院及议会之
用。信条的内容完整、精确、简洁、平衡,每一个句子都经过小组的讨论及公开的辩论
,参与者阵容之坚强也属罕见。信条于数个月后加入圣经的章节引证,是年六月得到议
院的批准。
虽然在英国此信条所获得的公认只到1660年,但它深受情教徒的爱戴,在苏格兰也
为议会及议院所接纳;后来随着新大陆的移民而传入北美洲,是在英、...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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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5754 | 21 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我們已經看過,羅馬一至八章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說到血對付我們所作的,第二部分
說到十字架對付我們所是的。我們需要血來赦免,我們也需要十字架來拯救。我們在前
面已經簡略的說過了第一部分,現在我們要來看第二部分。不過在我們說到第二部分之
前,我們要再題起這幾章聖經中的幾個特點,這些特點加重的給我們看見,這兩部分在
主題上與講論上的不同。
進一步的區別
羅馬四章和六章分別題到復活的兩方面。四章二十五節把主耶穌的復活與我們的稱義連
在一起。使徒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這裏
乃是說到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而六章四節乃是說到復活將新的生命分給我們,使我們
能過聖潔的生活。他說,『…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從死裏復活
一樣。』這裏所說的乃是行為。
在這兩部分裏面,五章和八章又分別說到平安。五章說到與神相安(中文聖經譯成相和
)是信靠祂的血而得稱義的結果。使徒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
督,得與神相和。』(五1。)這是說我的罪既得了赦免,我就不再因著神而懼怕和不
安了。從前與神為仇,現在已經藉著祂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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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5754 | 22 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我們已經看過,羅馬一至八章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說到血對付我們所作的,第二部分
說到十字架對付我們所是的。我們需要血來赦免,我們也需要十字架來拯救。我們在前
面已經簡略的說過了第一部分,現在我們要來看第二部分。不過在我們說到第二部分之
前,我們要再題起這幾章聖經中的幾個特點,這些特點加重的給我們看見,這兩部分在
主題上與講論上的不同。
進一步的區別
羅馬四章和六章分別題到復活的兩方面。四章二十五節把主耶穌的復活與我們的稱義連
在一起。使徒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這裏
乃是說到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而六章四節乃是說到復活將新的生命分給我們,使我們
能過聖潔的生活。他說,『…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從死裏復活
一樣。』這裏所說的乃是行為。
在這兩部分裏面,五章和八章又分別說到平安。五章說到與神相安(中文聖經譯成相和
)是信靠祂的血而得稱義的結果。使徒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
督,得與神相和。』(五1。)這是說我的罪既得了赦免,我就不再因著神而懼怕和不
安了。從前與神為仇,現在已經藉著祂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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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 发帖数: 416 | 23 历代教会信条精选——多特信经
此信经是1618年在荷兰多特召开的议会中完成的,当时阿民念派在教会中制造了许
多纷争,他们不接纳加尔文的救恩神学观点,不认为神在人的救恩上有主权。阿民念提
出:
1.神的拣选与否在于他预见人是否有信心。
2.虽然只有信的人才能得救,但基督已为所有的人死。
3.人极其败坏,若非神赐下先在的恩典而起信,否则人不能行善。
4.人可以拒绝神拯救之恩。
5.真正重生之人不一定在信仰上确被保守。
为了解决此争辩,荷兰国会在1618年召开一全国性的会议,并邀请各国改革宗教会
的代表参加;当时有35位本地的牧师,几位长老,5位神学家,18位国家顾问,及27位外
国代表列席,包括苏格兰、英格兰、比利时、瑞士、法兰西等。阿民念派本以为将以平
等的身分共同参与会议,从没想到竟处于被告,且要为自己辩护的地位。议会为保守加
尔文信仰传统,判定阿民念派的五项提案为错误,并完成多特信经,规定加尔文派教理
五项,是加尔文预定论全备的推演:
1.神无条件的拣选及人的信皆为神的恩典。
2.虽然基督的死足可赎全世界人的罪,但赎罪的功能只临到神所拣选的人。
3、4.世上所有的人都堕落了,不能自救...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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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5754 | 24 第十一章 在基督裏面一個身體
在我們進一步來看我們最終的重要題目之前,我們要先回頭來溫習一遍我們所說過的,
並且要扼要的說明所採取的步驟。我們曾試著把事情弄得簡單些,想簡明的解釋基督徒
通常的經歷。但是很明顯的,當我們與主同行的時候,我們會有許多新發現。所以我們
必須小心,避免把神的工作過於簡單化。因為這樣作,會使我們陷入嚴重的混亂。
有許多神的兒女,他們相信人對於救恩的經歷,全在於對於寶血價值的領會,連如何進
入聖潔生活的經歷,也包括在內。他們強調必須隨時靠著主的血,對於所知道的罪,並
且強調血對於所犯的罪,有不斷的功效。這是非常準確的,我們理當如此。但是他們以
為甚麼都是血作的。他們所相信的聖潔,事實上不過是把一個人從他的過去裏分別出來
;也就是說,一個人根據主的流血,使他所作的一切今時被塗抹,神就把他從世界裏分
別出來歸祂。他們所認為的聖潔就止於此。他們沒有看見神基本的要求,因而也就忽略
了祂完滿的豫備。我想我們現在已經清楚的看見,這是如何的不彀。
有一班人,他們多走了一步,看見神已經把他們包括在祂兒子十字架的死裏面,藉著對
付他們的舊人,救他們脫離罪與律法的捆綁。他們確實信靠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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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5754 | 25 第十一章 在基督裏面一個身體
在我們進一步來看我們最終的重要題目之前,我們要先回頭來溫習一遍我們所說過的,
並且要扼要的說明所採取的步驟。我們曾試著把事情弄得簡單些,想簡明的解釋基督徒
通常的經歷。但是很明顯的,當我們與主同行的時候,我們會有許多新發現。所以我們
必須小心,避免把神的工作過於簡單化。因為這樣作,會使我們陷入嚴重的混亂。
有許多神的兒女,他們相信人對於救恩的經歷,全在於對於寶血價值的領會,連如何進
入聖潔生活的經歷,也包括在內。他們強調必須隨時靠著主的血,對於所知道的罪,並
且強調血對於所犯的罪,有不斷的功效。這是非常準確的,我們理當如此。但是他們以
為甚麼都是血作的。他們所相信的聖潔,事實上不過是把一個人從他的過去裏分別出來
;也就是說,一個人根據主的流血,使他所作的一切今時被塗抹,神就把他從世界裏分
別出來歸祂。他們所認為的聖潔就止於此。他們沒有看見神基本的要求,因而也就忽略
了祂完滿的豫備。我想我們現在已經清楚的看見,這是如何的不彀。
有一班人,他們多走了一步,看見神已經把他們包括在祂兒子十字架的死裏面,藉著對
付他們的舊人,救他們脫離罪與律法的捆綁。他們確實信靠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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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 发帖数: 1191 | 26 隨稱義而得來的福份:和平、喜樂、盼望、愛(五1~11)
保羅闡明了神稱罪人為義的方法,並且建立了其聖經基礎之後,便列出了一連串福
份,就是那些以信算為義的人自然會得到的祝福。第一項是與神和好。因基督的死,
從前與神處於敵對狀況的人,現在與他相和了。保羅在別處也曾說,神的旨意是要藉基
督「叫萬有……都與自己和好」,而最首要的,是要與那些從前「與神隔絕……心裏與
祂為敵」的人和好(西一20~22)。基督已經成就了這和平,歷世歷代的信徒都親身體
驗到此事實。神已經藉基督使這種和好生效了,祂呼召人來白白領受,享受其權益,與
神相和。
這和平帶來親近神的權益;從前的叛徒不僅得到赦罪,免受刑罰,並且還被賦予神
寵愛的地位──「現在所站的這恩典」。藉基督,他們得以進入蒙恩的地位,同樣,
藉基督,他們也歡歡喜喜地盼望將來的榮耀。和平與喜樂是福音所帶來的雙胞祝福;
曾有一位傳道人說:「和平是喜樂在安息;喜樂是和平在跳舞。」
這裏提到三種喜樂的因素。第一個是榮耀的盼望。第八章對這種榮耀將作更清楚的
描述。神的榮耀是祂創造人類的目的(參三23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6,Name=A...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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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 发帖数: 1191 | 27 贰. 经节详解
脫離死亡(八1~39)
1. 靈裏的生活(八1~17)
保羅曾對加拉太人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
)170。他在這裏將這句話作了擴大說明。聖靈在第七章中並沒有提及,但卻充滿在第
八章中;本章描述「在基督耶穌裏」(第1節),「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第4節
)的人,如何過著得勝、有盼望的生活。
他們若是運用自己的資源,即使竭盡一切努力,也必定戰敗無疑;但若是運用「在
耶穌基督裏」已屬於他們的生命、能力之資源,就能得勝有餘。因此,他們沒有理由要
繼續聽從罪和死的暴虐命令,活在刑罰的奴役之中。基督現在藉著祂的靈住在他們裏面
,祂的靈將一個新的原則貫注於他們裏面,就是生命的律,這律強過原來內住的罪,能
救他們脫離罪的轄制。
在聖靈蒞臨之前,亦即在舊的秩序之下,人不可能履行神的旨意;只要一個人的生
命仍然被舊秩序轄管,履行神的旨意就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在聖靈新秩序之下的人,
可以從心裏履行神的旨意。他們自己的靈,從前是死的,毫無感覺,可是現在卻充滿了
神的靈所賦與生命。因為罪進入世界的緣故,他們的身體暫時仍然服於死的律,但是生
命的聖靈才是最後...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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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28 迦克墩信经是尼西亚信经的一个补充,而多特信经Canons是改革宗教会的,确切不能翻
译成信经Creed,而应该是信条Confessions或者准信经。
迦克墩信经
From CMI title: Ecumenical Creeds and Reformed Confessions and Catechisms
Translated by Dr. Charles Chao D. D.
Edited by Dr. Jonathan Chao
Copyright by China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
P. O. Box 366, Taipei 112, Taiwan
《迦克墩信经》是于西元451年召开的第四次教会议会中制定 的。当时有不同的基督论
产生,造成了东方教会的混乱,其中尤 以涅斯多留(Nestorians)及犹提乾(
Eutyches,380- 456)为最主要的困惑。前者宣称基督具有神人二性并双重位格, 乃
是为了要保持基督人性的完整。后者则站在相对的地位,宣称 基督只有一个位格,但
也只有一个神性,因为祂的人性已被神性 盖过,就如同一滴醋落入在大海...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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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1776 | 29 第八课
救赎论
━━神与人和好的妙计
一、序言
神学家D. Hague谓:“救赎是基督教最高贵的表现,亦因为此点,基督教非仅是启示、
伦理的宗教,而是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宗教”〔注1〕。新正统神学家E. Brunner亦言
:“认识十架就是认识圣经,亦等于认识耶稣基督”〔注2〕。
除创造外,救赎可算是神最伟大的工程,况且救赎更在创世前早已为人预备妥善(弗1:
4),可见神爱人之心是何等的长阔高深、溯源长远。
二、救赎的前题
救赎的前题分为两方面,一与神有关,另一与人有关:
A.与人有关━━救赎是因人的景况
1.先祖的罪━━据创2-3章所记,亚当夏娃犯罪,于是丧失永远生命,死亡中止他们与神
亲密的关系。惟他们是神爱心的创造、精心的杰作,神不愿罪剥削他与人之间的相爱,
神主动要与人和好,逐订立了“和好如初”的救赎大计。
2.世人的罪━━全地的人因亚当之故被圈在罪中(罗5:12),任罪宰割。圣经多处指出
,世人因始祖之罪,亦因神的咒诅,生下来便是罪人(参论罪篇),等待神之审判,除
非人愿意接受神的救赎,否则人永远沉沦。
3.人生归宿━━人因罪在天性中,致生活未能达美满境界,诸如焦虑、恐惧、绝...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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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 发帖数: 127 | 30 http://www.china-truth.com/jingdianzhuzuo/zhuizhixue/gb/z5.htm
恶人见证罪
恶人本身就是对罪之邪性的见证。许多非信徒发表过对罪的看法,西赛罗
(Cicero)曾说过任何在肉体的欢娱中虚度一日的都不配称为「人」。苏格
拉底(Socrates)宁愿去死也不愿屈服去犯不义之罪。
这样的人之所以对罪有如此强烈的态度乃是因罪使人「贬值」。他们晓得,
沉湎于罪的人过的是禽兽般非人的生活。但我想在此更为详细地探讨恶人的
思想、言论、行为及其悲痛经历的见证,这将会显明罪极端的邪恶性。
a. 恶人在犯罪之前和犯罪时对罪感到羞辱:
i. 尽管恶人肆意地犯罪,却毫无勇气反省他们的所作所为或至少没有勇气
坦白对罪的态度。他们晓得在自己犯罪时,他们会受良心的责备,他们也会
懊悔(但不愿体验,也不愿提及)。所以,他们不愿问自己将要去做或正在
做的是什么。即便他们确实地思考过自己的罪,但他们还是要掩藏己罪的羞
耻,生怕别人了解自己——曾经是怎样愚妄的人及所做的愚妄事。若罪在其
里面有任何可贵和尊荣之处,那么他们为何不宣扬它的美德且恋慕之?人以
自己的罪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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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 发帖数: 1059 | 31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认识撒旦 第二章 撒但用来吸引人犯罪的诡计
我要向你们表明的第二件事,就是牠的几样诡计;在此我要首先向你们表明,祂用来吸
引人犯罪的几样诡计。我要列出十二样这般的诡计,需要我们至为严肃地加以考虑。
第一样诡计 摆出诱饵,隐藏鱼钩;给我们捧上金杯,却把毒药放进杯中;牠给我们观看
因顺从罪,就可能会临到人身上的甜蜜、快乐、和好处,把犯罪之后必将临到的震怒和
悲惨向人隐藏。借此诡计牠蒙骗了我们的始祖:“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3:4,5)。眼睛明亮
,你们便如神!这就是诱饵、甘甜、快乐和好处。哦,但牠隐藏了鱼钩 —就是罪所必然
带来的耻辱、忿怒和损失。
心眼得开,使人沉思、得到喜乐;情欲的眼目得开,使人羞愧和迷茫。撒但向他们承诺
前者,但牠的阴谋在于后者,因此使他们受骗上当,用苹果换取了乐园,今天牠向成千
上万的人故伎重施。撒但轻而易举地藉着牠金子般的诱饵使我们生发谬误,然后把我们
牵入“愚人的乐园”,把我们留在其中。牠口口声声说给人尊荣、快活和好处,但牠给
人的,却是无比的藐视、羞耻和损失。牠用黄金诱饵力图抓住基督(太4:8,9)...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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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 发帖数: 675 | 32
强盗得救
我们现在要先读两段的经文。请大家看马可十五章二十七到三十二节。这里是说主耶稣
被钉十字架的事:“他们(就是钉主耶稣的人)又把两个强盗,和祂同钉十字架,一个
在右边,一个在左边。从那里经过的人辱骂祂,摇着头说,咳,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
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从十字架上下来罢!祭司长和文士也是这样戏弄祂,彼此说,
祂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叫我们看见,
就信了。那和祂同钉的人也是讥诮祂。”
路加二十三章三十九到四十三节:“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祂说,‘你不是基
督么?可以救自己和我们罢!’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
神么?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
的事。’就说,‘耶稣阿,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
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这两段的圣经告诉我们以一个强盗临死得救的故事。这是一个何等奇异的故事!强盗得
救!我们都是以为:作强盗的人是应当沉沦的,这一种毫不畏死的囚徒是应当下最深的
地狱,受最重的刑罚方可。得救乃是那些世上的善人所可得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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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33 http://lrip.org/cftfc/?page_id=489
3.梁氏指控三元論者「將靈與魂對立,乃旨在將屬靈的和屬魂的對立,將上帝與人對立
。」
梁氏之指控:
「三元人論的核心信息,不在於靈與魂的不同,卻在於將上帝的知覺跟對人自己和世界
的知覺完全對立,如此亦是將上帝與人和世界完全對立,將有關上帝的(屬靈的)與有
關人的(屬魂的)事情完全對立。上帝與人對立是三元論的奧祕。將靈與魂對立的目的
,正是使上帝與人對立,使屬靈的與屬魂的對立成為可能。前者是後者的必要條件。」
(建道學刊13期第194頁)
「倪氏將上帝與人徹底對立,宣稱凡有人的因素、人的作為的地方,便不能同時兼容上
帝的作為。對於這個極端的神人對立說,他主要訴諸上帝的意願:即上帝定意不在有人
的作為的地方有所作為。」(建道學刊13期第196頁)
「要是人不曉得分辨靈與魂,錯誤地以魂來與上帝接觸,就算他意欲尋求上帝,也終究
徒然,不能達到屬靈的境界。筆者重申,三元論者將靈與魂對立,乃旨在將屬靈的和屬
魂的對立,將上帝與人對立。」(建道學刊13期第198頁)
駁正:
(1)梁氏指三元論的奧祕乃是「上帝與人對立」,這表明他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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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34 By Joe Crews
第一章 上帝律法的权威
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受约束和反叛律法的时代,撒旦通过罪恶几乎已经将我们的世界毁灭
殆尽。大城市中的犯罪团伙扰乱社会治安,侵犯个人财产权包括生存权,国民对此触目
惊心。无论城乡,谋杀、抢劫和人身侵犯已经成了20世纪的一个生活特征。
每当我们打开报纸,就会发现自己的生活质量似乎又下降了一点。我们不时自欺地认为
,事情不会比这更糟了,这已经是底线了。但第二天,当更多残暴、怪诞的罪行被报道
时,我们又会摇着头诧异不已。很难相信像美国这样一个具有浓厚的基督教传统的国家
会偏离其建国方针如此之远。甚至那些非基督教国家也没有像这个自称为基督教的国家
一样暴力肆虐罪恶横行。华盛顿一天之中所报道的犯罪事件甚至比莫斯科一年所报道的
还多。虽然二者的新闻渠道不尽相同,但是它向我们展示的画面仍然令人忧惧震惊。
更糟糕的是,我们发现无律法主义正进入到宗教领域,并影响着成千上万的人,使他们
也对暴力和凶杀不以为然。在当今的美国,很可能绝大部分教友都已经违背了十条诫命
中的至少一条。一种危险的教义正悄然在天主教和新教中蔓延,试图将上帝伟大的道德
律法之权威削弱至最低的程...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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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35 语言和文化传统对我们的信仰具有渗透性的影响。有时会听到这样玩笑:在教会就
得讲教会的行话。对于这个玩笑,许多基督徒都以为理所当然,认为教会“行话”是准
确表达纯正信仰所必需的。于是,我们在接受基督信仰时,往往顺着既定的语言习惯和
文化传统,不加分析地固执某些神学概念或观点,并自以为正统。我认为,这种态度是
需要检讨的。在这篇小文章里,我想对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说法:“因信称义”在语言上
进行一些初步分析,指出语言对信仰的渗透性和导向性,提醒读者对语言魔力的重视,
目的是推动华人基督教界对语言和文化传统的重视。
马丁路德提出sola fida,英文翻译为faith alone,意思是justification by
faith alone;中文则译为“唯独信心”,意思是“因信称义”。路德反对天主教教义中
对功德的重视,强调信心在我们和耶稣的关系上具决定性意义。由这种语境看来,西方
神学的争论焦点为:在我们和耶稣的关系中,“信心”和“功德”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地
位和作用?
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一语境的来源则为恩典意识和律法意识的对立。律法主义认为
,人必须遵守神所立的律法,才能无罪。遵守的过程就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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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1776 | 36 第四课 人的罪责与苦况
“人是有罪的”此项事实,人类历史证据比比皆是,人的良心见证处处昭示。“罪
”是复杂的,更是无理的;罪人陷溺罪中,内外皆受捆绑,真是苦不堪言。唯有了解“
罪”的本质与权势、“人”的罪污罪责,我们才能真正体会神在基督里拯救我们的“恩
”,是何等长阔高深!
一、罪的真相
1. 历代对“罪”的看法
两千年来的教会历史,面对“罪”所带来的现实冲击,留下许多神学作品探讨这个
人类最大的问题。历代对“罪”的看法,归纳起来有下列几项:
(1)罪是选择作恶;
(2)罪是缺乏良善;
(3)罪是骄傲自大,自我中心;
(4)罪是失去了原始之义与圣洁;
(5)罪是骄傲、怠惰、虚谎;
(6)罪是适应不良。
这些说法皆是从道德或心理的角度,点出“罪”的某一面性质症状,然而并未触及
“罪”的本质核心。明白“罪”的本质真相,关键在于“神与人的关系”,以上那些看
法都没有以此作为基本架构。圣经论到“罪”的词汇,都是以“我们与神的关系”为核
心。
2. 圣经的定义
圣经论到“罪”,指其为:全人类对神的反叛,普遍的堕落心性行为,牵涉到每个
人的每一部分(王上八46;罗三9-23,七18;约壹一8-10...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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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37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在罪之中 第七章 在罪之中
说我是罪人,这是我情感上最难接受的一个判断,也是我反感基督教的重要原因。
巧的是,我第一次参加查经,主题就是罪!基督徒引经据典地解释:人人都有罪,人是
罪人。他们虽没说我是罪人,但我明白,我已经被圈在罪人的行列中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人说我有罪,是罪人。这话太离谱了,太不中听了,我完全无法接
受。我犯了什么罪?怎么好好的同你们基督徒刚打交道,一下子就变成了罪人?岂有此
理!于是,我告诉他们:讲中文的人都明白,罪人就是流氓、恶棍、盗贼、凶手和社会
渣滓。怎么能说我们这些好人也是罪人呢?
我竭力为“人不是罪人”辩护。我回避罪在我生命中的具体表现,而把目光集中在
“罪”的字源学意义上,反复强调罪在中文中意味着什么。“罪,犯禁也。”《墨子·
经说上》有罪就是作恶或犯法。罪人,就是被法官判刑的人,罪犯,该关进监牢。
我完全是按照我的文化背景和中文程度来理解罪。就字源学而论:我不愿听也不想
明白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圣经中,罪字的本义;也不懂译成中文的罪字,在基督教文
化中有特殊的涵义;甚至也不知道在中文中,罪字也当错误、过失解,“王曰,此则寡
人之罪也。”《孟子·公孙丑》反正我就...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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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 发帖数: 118 | 38 http://cclw.net/other/fanxuede/wwhbycwjdt/htm/chapter7.html
第七章 在罪之中
说我是罪人,这是我情感上最难接受的一个判断,也是我反感基督教的重要原因。
巧的是,我第一次参加查经,主题就是罪!基督徒引经据典地解释:人人都有罪,人是
罪人。他们虽没说我是罪人,但我明白,我已经被圈在罪人的行列中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人说我有罪,是罪人。这话太离谱了,太不中听了,我完全无法接
受。我犯了什么罪?怎么好好的同你们基督徒刚打交道,一下子就变成了罪人?岂有此
理!于是,我告诉他们:讲中文的人都明白,罪人就是流氓、恶棍、盗贼、凶手和社会
渣滓。怎么能说我们这些好人也是罪人呢?
我竭力为「人不是罪人」辩护。我回避罪在我生命中的具体表现,而把目光集中在
「罪」的字源学意义上,反覆强调罪在中文中意味著什么。「罪,犯禁也。」〈墨子·
经说上〉有罪就是作恶或犯法。罪人,就是被法官判刑的人,罪犯,该关进监牢。
我完全是按照我的文化背景和中文程度来理解罪。就字源学而论:我不愿听也不想
明白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圣经中,罪字的本义;也不懂译成中文的罪字,在基督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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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1776 | 39 五大唯独
来自基督徒百科
翻译此页翻译
唯独基督 唯独圣经 唯独恩典 唯独信心 唯独神的荣耀
论宗教改革神学五大唯独 吕沛渊牧师
论宗教改革神学五大唯独
教会历史清楚显示:当《圣经》真道未被传讲、持守时,教会就处于黑暗之中。中世纪
教会有一千年之久,被称为是「黑暗时代」,正因《圣经》真道被遮蔽、谬讲。在十六
世纪,神兴起马丁路德与约翰加尔文等改教家,带来「宗教改革」,高举《圣经》真道
,持守「唯独圣经,唯独恩典,唯独因信基督称义,唯独基督是中心,唯独神得荣耀」
,带来教会的更新与复兴。
纯正福音信仰的基督教会,都是「宗教改革」的子孙,然而历经四百多年后,今日有的
教会仿佛退回到了中世纪:真道不彰,假道横行,世俗歪风吹进教会,人本主义充斥于
信徒生活中。华人教会未能幸免于难,一些教会也受到异端、假道的多方侵袭。那敌真
道、似是而非的学问,以各种狡猾方式渗入教会,使得有些人虽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
白真道,甚至偏离了真道。真是令人痛心疾首。华人教会唯有归回《圣经》,唯有坚守
「宗教改革」的真道信仰,才能拨乱反正,才能避免「中世纪时期」的假道迷惑。
一. 论圣经:「唯独圣经」
1.「神学」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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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83 | 4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LiAo2011 (LiAo2011),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李庄“漏罪”真相2011年04月22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pr 22 14:27:54 2011, 美东)
李庄“漏罪”真相
2011年04月22日 14:07:57分类:未分类
徐凯简介:
《财经》法治记者
按:本文为某团队作品未编版,因众所周知原因未刊。欢迎转载,最终解释权归本
人所有。
李庄“漏罪”真相
4月19日上午8点多,在被押往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路上,李庄看到,法院门口有一
群人拉起横
幅,上书“杨金柱、李庄骗我130万,法院不审不公”“彻底清除黑心律师”。庭审休
息期间,他怒不可
遏地问辩护人:这些人是谁?谁玩的小把戏?
当日,这位前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再次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受审。重庆市江北
区检察院指
控,2008年,李庄在担任上海事久金汤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下称金汤城)法人代表孟
英案辩护人
时,引诱、教唆证人徐丽军改变证言,干扰了孟英案的审理工作。
相关证据显示,孟英案与李庄的“得意之作”辽阳朱立岩案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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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83 | 41 李庄“漏罪”真相
2011年04月22日 14:07:57分类:未分类
徐凯简介:
《财经》法治记者
按:本文为某团队作品未编版,因众所周知原因未刊。欢迎转载,最终解释权归本
人所有。
李庄“漏罪”真相
4月19日上午8点多,在被押往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路上,李庄看到,法院门口有一
群人拉起横
幅,上书“杨金柱、李庄骗我130万,法院不审不公”“彻底清除黑心律师”。庭审休
息期间,他怒不可
遏地问辩护人:这些人是谁?谁玩的小把戏?
当日,这位前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再次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受审。重庆市江北
区检察院指
控,2008年,李庄在担任上海事久金汤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下称金汤城)法人代表孟
英案辩护人
时,引诱、教唆证人徐丽军改变证言,干扰了孟英案的审理工作。
相关证据显示,孟英案与李庄的“得意之作”辽阳朱立岩案关联密切。孟英与朱立
岩曾为夫妻,金
汤城法定代表人虽为孟英,但其实际控制人为朱立岩。朱立岩涉黑案案发后,孟英随即
被捕,李庄先
后担任了二人代理人。
22日上午,辩方意想不到地迎来了一个戏剧性的胜利:公诉人决定撤回起诉,法庭
批准了这一申
请。公诉人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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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83 | 4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LiAo2011 (LiAo2011),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李庄“漏罪”真相2011年04月22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pr 22 14:27:54 2011, 美东)
李庄“漏罪”真相
2011年04月22日 14:07:57分类:未分类
徐凯简介:
《财经》法治记者
按:本文为某团队作品未编版,因众所周知原因未刊。欢迎转载,最终解释权归本
人所有。
李庄“漏罪”真相
4月19日上午8点多,在被押往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路上,李庄看到,法院门口有一
群人拉起横
幅,上书“杨金柱、李庄骗我130万,法院不审不公”“彻底清除黑心律师”。庭审休
息期间,他怒不可
遏地问辩护人:这些人是谁?谁玩的小把戏?
当日,这位前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再次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受审。重庆市江北
区检察院指
控,2008年,李庄在担任上海事久金汤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下称金汤城)法人代表孟
英案辩护人
时,引诱、教唆证人徐丽军改变证言,干扰了孟英案的审理工作。
相关证据显示,孟英案与李庄的“得意之作”辽阳朱立岩案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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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 发帖数: 6361 | 43 http://caochangqing.com/big5/newsdisp.php?News_ID=2459
動全美殺女兒案為何判無罪——凱西案分析
曹長青
佛羅里達州25歲單親母親凱西.安東尼(Casey Anthony)涉嫌在2008年殺死兩歲女兒科
麗案,是繼球星辛普森涉嫌殺妻案之後,最吸引全美、乃至國際媒體關注的大案(中國
媒體也有很多報導)。此案自三年前就被媒體一路追蹤報導,最近在連續30天開庭審理
、91個證人出場後,絕大多數媒體評論員、司法專家、普通民眾都認為是凱西殺害了自
己的女兒。判決前一天的各種網路民調顯示,認為凱西“有罪”的在77%到87%之間,
可謂輿論一面倒。
簡單概括來說,一級殺人罪是事先蓄謀的故意殺人;二級殺人罪是故意殺人,但沒有事
先計劃;三級殺人罪是意外殺人。凱西案被控一級謀殺罪,在佛州可被判死刑。
但5日下午12名陪審員作出裁決:凱西被控的殺人罪全部都不成立!一級、二級、三級
殺人罪全部“無罪”。只是被控的其他四項“對警方撒謊”被判有罪。對謀殺案的“有
罪”或“無罪”的判決,必須是12個陪審員一致通過,任何一個陪審員不同意,裁決都
不成立。
這個判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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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1776 | 44 真悔改
傅格森
上一章提到,信心和悔改是一组手牵手不可分割的教义。任何真正合乎福音的信仰
经历,都少不了这两者其中一项。如果我们真的相信主的话,这样的信就必须带着悔改
的态度;同样,如果我们真心悔改的话,这悔改也必须带着相信的态度。此外,这一组
对上帝恩典的反应,不只是在新生命诞生时才形影不离地在一起,就是在我们今后一生
的日子,它俩儿仍是继续不断地携手同工,从不分离的。当我们不断信靠基督时,我们
也就会不断认罪悔改。约翰加尔文对悔改的理解就是这样的,他给悔改下了以下的定义
:
悔改——真诚的以己归向上帝的转变,出于对上帝单纯、迫切的敬畏,也包含了治
死自己的肉体和旧人,并在圣灵里作新人。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谈到救恩起头的种种经验和信徒所尝到的优惠,但我们不
可忘记,悔改可是一生一世的事。旧约圣经中,悔改包含了多个意思。Nacham这个字,
含有心中难过的意思,且有具体改变原有目的或作法的意思。有时,圣经用这个字来指
因心中忧伤痛悔而产生的结果,并且带有安慰、安抚的意味。或许可以这么说,这个字
所概括的意思就是指人在悔改后,将发现自己心灵得到了一种无比的释放和安慰。这些
话在旧约里...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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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737 | 45 http://www.wellsofgrace.com/books/kunan/02.htm
令人困惑的答案
人生有时令我们感到难以理解。当我们面对冷酷的现实时,会很容易变得沮丧。我
们渴望得到种种苦难疑问的解答。我们甚至怀疑自己能否完全明白为何好人遭难、坏人
得意的现实。而这些难题的答案又是那么的难寻、隐密且难以捉摸。
一个恐怖份子被自己所设置的炸弹炸死是可以理解的;一位鲁莽的司机遇上严重的
车祸是可以想象的;玩火者被火所伤、老烟枪得肺癌更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那些被恐怖份子的炸弹所杀害的无辜百姓又如何解释?那被酒醉的司机撞伤
而脑震荡的年轻路人以及屋子无辜遭人纵火的人又如何解释?那对只有两岁就患血癌的
小孩又如何解释?
对于上帝为何容许苦难存在的这个问题,我们若自认有一套完整的答案,那将是危
险甚至极愚蠢的想法。因为导致苦难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我们不应要求能完全明白。
当旧约的受苦者约伯觉悟到自己无权向上帝要求答案时,他说道:“我所说的是我不明
白的;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约伯记42章3节)。
然而,上帝也确实给了我们一些答案。虽然我们无法明白为何某人会患某种疾病,
但是我们...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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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1776 | 46 转载:基督教与天主教十大不同 陈终道 (2010-05-02 07:02:01)[编辑][删除]转载▼
标签: 宗教 信仰 圣体 圣经 耶稣 罗马 杂谈 分类: 基督徒真伪辨
基督教与天主教十大不同
陈终道
许多人以为天主教和基督教没有甚么分别,甚至基督教范围内的基督徒也有同样的
看法,以为两者之间非常接近,也有许多人以为基督教是从天主教分出来的新教,这种
思想和看法是错误的。他们只注意到马丁路得的改教运动产生了基督教,完全忘记自从
耶穌降世一直到使徒时代,基督教便己经存在。天主教是使徒以后基督教日趋腐化的产
物。事实上,在第四世纪罗马王君士坦丁统治之前,在基督教里绝对没有教皇这一种位
分。并且在第七世纪的初叶各教会才同意教皇作为教会中看得见的元首。所以我们纵使
按最保守的讲法,在第四世纪初叶以前根本就没有天主教,因为天主教最大的特点是有
教皇,基督教乃是早在基督时代便开始存在的了。
基督教和天主教在信仰上是绝对不相同的。宗教是讲究信仰的,不讲信仰的不是宗
教。基督教的信仰和天主教的信仰有甚么差别?本文限于篇幅仅列举十点以为参考:
一.教皇
天主教以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六至十...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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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47
第2部份 系统神学 (20)基督论:有关基督的教义
慕迪神学手册
基督的先存性(Pre-existence)和永恒性(Eternality)
基督的永恒性(eternality)和神性(deity)二者是不可分的。若否认基督的永恒性
,就是等于不相信他的神性,若确定基督的神性,亦即承认他的永恒性。
直接证据
新约:新约里有无数经文,清楚说明耶稣基督的永恒性。
(Ⅰ)在约翰福音一章1节说:「太初有道」的「有」字,在希腊文是hen,所
用的是未完成式(imperfect tense)。这字强调基督由过去至现在继续存在。这句话
可以翻译成:「太初之道继续存在着。」约翰福音的开头,就回到宇宙的始源,约翰是
说,无论人往后走了多远,道仍是继续存在着。
(Ⅱ)约翰福音八章58节记载,亚伯拉罕虽然比基督早二千年出生,但基督可以
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虽然耶稣是在伯利恒诞生,但他宣称,在亚伯拉罕
以前他已经存在。所用的动词时式,也是值得注意的,亚伯拉罕还没有出生,基督「已
经继续存在着」。「就有了我」(我是)当然是指基督的神性,这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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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48 我们如何因信坚固了律法(罗三31)?信徒为什么不在律法之下(罗六14)?不在律法
之下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律法的总结是基督(罗十4)?
[福 音 真 理』
倪柝声
答
罗马书三章三十一节:「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这是保罗的一个断案。保罗在上面是说,「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
遵行律法」(28节),也许有人要发生一个问题说,这样,岂不是因信就废掉了律法么?
保罗就回答说,断乎不是。「断乎不是」这句话,乃是希腊的一句成语,等于我们中国
人的「天厌之」。保罗的意思是,如果说因信废了律法,就是天都不许这么讲。
保罗在罗马书头三章给我们看见:神所没有拣选的外邦人,是罪人;神所拣选的
犹太人,也是罪人;事奉神,有神律法的人,也是罪人。没有一个人能靠着遵行律法得
称为义。所以保罗在第三章告诉我们:「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
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三20)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三21)感谢赞美
神,有一个「但如今」!如今有救法了。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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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5754 | 49 加 2:16 既 知 道 人 称 义 , 不 是 因 行 律 法 , 乃 是 因 信 耶 稣 基 督 ,
连 我 们 也 信 了 基 督 耶 稣 , 使 我 们 因 信 基 督 称 义 , 不 因 行 律
法 称 义 , 因 为 凡 有 血 气 的 , 没 有 一 人 因 行 律 法 称 义 。
加 3:11 没 有 一 个 人 靠 着 律 法 在 神 面 前 称 义 , 这 是 明 显 的 。 因
为 经 上 说 , 义 人 必 因 信 得 生 。
罗 3:10 就 如 经 上 所 记 , 没 有 义 人 , 连 一 个 也 没 有 。
罗 3:20 所 以 凡 有 血 气 的 没 有 一 个 , 因 行 律 法 , 能 在 神 面 前 称
义 。 因 为 律 法 本 是 叫 人 知 罪 。
罗 3:22 就 是 神 的 义 , 因 信 耶 稣 基 督 , 加 给 一 切 相 信 的 人 , 并
没 有 分 别 。
"就 如 经 上 所 记" 因该是指旧约
诗 篇
14:1 ( 大 卫 的 诗 , 交 与 伶 长 。 ) 愚 顽 人 心 里 说 , 没 有 神 。
他 们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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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发帖数: 38403 | 50 加 2:16 既 知 道 人 称 义 , 不 是 因 行 律 法 , 乃 是 因 信 耶 稣 基 督 ,
连 我 们 也 信 了 基 督 耶 稣 , 使 我 们 因 信 基 督 称 义 , 不 因 行 律
法 称 义 , 因 为 凡 有 血 气 的 , 没 有 一 人 因 行 律 法 称 义 。
加 3:11 没 有 一 个 人 靠 着 律 法 在 神 面 前 称 义 , 这 是 明 显 的 。 因
为 经 上 说 , 义 人 必 因 信 得 生 。
——〉当犹太王希律的时候、亚比雅班里有一个祭司、名叫撒迦利亚.他妻子是亚伦的
后人、名叫以利沙伯。 他们二人、在神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
可指摘的。
罗 3:10 就 如 经 上 所 记 , 没 有 义 人 , 连 一 个 也 没 有 。
-〉旧约上明白写着“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挪亚与神同行”,
罗 3:20 所 以 凡 有 血 气 的 没 有 一 个 , 因 行 律 法 , 能 在 神 面 前 称
义 。 因 为 律 法 本 是 叫 人 知 罪 。
——〉当犹太王希律的时候、亚比雅班里有一个祭司、...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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