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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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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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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可以告诉你,下弦月的被杀档,完全是维护弱势的原则的结果。这是古今中外,只要
有官府,有法院的地方,不管是大陆法系,还是海洋法系,还是水沟法系,都会采用的
原则。老猫如此强悍,如果被杀档了,你总不能说看,河马比老猫还牛,能连坐几个月
不上厕所发贴,吧。
g**********d
发帖数: 37
2
在你眼里,楚楚可怜的拼图永远都是弱势,不管她操纵多少次站方杀档,逼迫版主就范
,都是弱势的,弱势碰见弱智,宛如北京碰见西雅图,一代酸菜诗人碰见百年不朽老脸
,这是缘分,珍惜吧,6个孩子不是问题,有法院的地方,不管是大陆法系,还是海洋
法系,还是水沟法系,都会保佑你们的
n****4
发帖数: 12553
3
你看的这已经是删了好多以后的了。大体上说是妇女吵架。哲学上讲我今天说了,也被
删了,是不管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还是水沟法系,讲究的是维护弱小。汉谟拉比法典
,四千年前的,法学上的许多个第一,序言中就有维护弱者的词句。结果有一帮人不干
。。
至于来胧去脉,你得问站风才全面。你问别人,包括我,说了也是白说。
至于弦月,现在处于被吃人血馒头的状态。不过人弦月也根本不在乎。
L**********8
发帖数: 148
4
来自主题: Midlife版 - 离婚是一次再生

一个人没有真心爱过不可能懂得爱情, 即使后来结婚的人与爱过的不是一个人;一个
没有离过婚的人也不可能懂得婚姻, 因为婚姻象一条溪流, 你必须赤脚趟过去。 那
些憧憬着结婚或已在婚姻中的人对婚姻的解读不可轻信, 因为他们不是在岸边刚挽起
裤角就是还没有上岸, 与那些在高处回望涉过的溪流的人不一样。
人们在结婚的时候就将面对两种选择, 将婚姻坚持下去或者离婚。 我们常常发现离婚
的人情感更成熟了, 认识更深刻了, 他们或她们在回首自己过去的生活时会感到这是
一次再生, 因为脱离母体的出生仅仅是人身体的生长, 而人精神和情感上的成长才是
真正的成长, 人会因为不断地反省使灵魂更圣洁而高大, 也会因为思维的狭隘和情感
的猥琐而越来越渺小。
1995年秋天, 我开始进入法学院读书, 有一门必修课叫做“共有财产”(Community
Property),这门课是关于如何确定婚姻财产并分析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的。 加州婚
姻财产的确认和分割法律来源于西班牙法系, 与通常意义上的英美惯例法系和欧洲的
大陆法系不尽相同, 因而也是加州律师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 在上课的第一天,女教
授开始该课程的概述时
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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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来自主题: ChineseClassics版 - 礼法合一的古代法治形态
以礼治国,重视德教,这是儒家礼治主义政治学说的基本思想。孔子就明确说过: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但是,重视“为政以德”并不意味着古
代中国不存在法治。徐国栋先生曾经说过:“世界上存在着伦理型、宗教型和现实型三
大法的类型。除了伦理型的中华法系之外,还存在着宗教型的印度法系和伊斯兰法系,
以及属于现实型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从政治形态上看,伦理型的中华法系明显体
现出礼法合一的特征。
德为本刑为用
在礼治与法治关系上,“尚德不尚刑”,主张以礼为主。在儒家看来,礼乐乃德治
之器,仁义为德治之体。与此相反,先秦法家则视其为罪恶的渊薮,认为“礼乐,淫佚
之征也;慈仁,过之母也”,极力主张以刑赏之法作为政治的根本手段。正如《韩非子
》中所说:“圣王之立法也,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于是形成了儒法两家政
治观的直接对立。
但是,儒家虽然主张“尚德不尚刑”,实际上也并不排斥刑罚在政治上的惩戒作用
。《礼记·乐记》就明确说过:“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
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所不同的是,儒家强调在
政治实践中不能以刑罚作...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6
即使碰到闰年,2月都是一年中最短的月份。这是一个“细思极怪”的设计。因为地球
绕太阳的一周是365又四分之一天,平均到12个月可以是30天或者31天。完全没有必要
搞出这种28天的特例。
如果说罗马法只影响了大陆法系,罗马的历法却演变成了全世界通行的日历。而这个历
法中古怪的2月,要从罗马第一个国王(那是还是王政时代)罗慕路斯(Romulus)说起
。我们对这位国王,一点也不陌生。他最广为流传的故事有两个。一个是,他和他兄弟
都是狼喂大的。罗马这个名字也是从他们来的。
当罗慕路斯眼瞅着自己统治的罗马已经越来越强大,节日越来越多,就决心搞本挂历!
他最开始设计的日历,严格来说应该是月历,只有10个月。
尽管世界各地的古人,在很早就测量出地球绕太阳一周是365.242天。可世界各地的古
人,又不约而同地觉得用月亮的阴晴圆缺记录日期更为直观。中国用阴历(月亮历),
古罗马人也选择了阴历。但他们的阴历最开始只有10个月,每个月30或者31天。一共
304天,少了61.25天。罗慕路斯显然是一个心大的人……少就少了吧,反正都发生在冬
季,对于农业社会也没什么重大影响。罗马人的一月依然是从春分前的... 阅读全帖
l*****a
发帖数: 38403
7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进化论的两大致命伤!
我是在指诽谤的定义,作为一个基督徒阁下很以这种行为为荣么?
诽谤(也称譭謗、诋譭、中伤、恶语中伤、名誉损毁等)是一种明确表示或暗示的,可
能给个人、企业、产品、团体、政府或民族负面形象的「與事實不符」的宣稱。
大多数普通法司法体系允许采取民事和/或刑事的法律行动,以阻止各种诽谤和毫无根
据的批评。向公众公开公众并非公众所关切的当事人个人隐私,从而伤害当事人的行为
即为诽谤。
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诽谤被认为是犯罪而不是一种侵权行为
s*****r
发帖数: 2347
8
我知道02年有个东欧来的好像是天文系的mm,不过长的不漂亮
有次上法律基础课,来了个代课的研究生帅哥,讲到大陆法系和欧美法系,问那个mm他
们国家的是什么,连问2次结果该mm都低头装听不见,把帅哥郁闷坏了
r******0
发帖数: 2753
9
来自主题: ChuanYu版 - 入错行了啊
世界经济一体化,学经济法和专利法之类的回去很吃香。我有同学改学法律然后回上海
的,过得很爽啊,绝对是金领阶层。如果是学刑法之类的,估计回去不好过。就象你说
的,体系不同,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的差别,再加上中国法制的不健全,没听说哪个回
切搞这个的。
b******m
发帖数: 551
10
来自主题: Hebei版 - 大家都是学啥的啊?
国内的大陆法系和这里英美法系不一样,的确用不上。但是,我有朋友国内学法律的就
在这里上law school.短的1年LLM,长的3-4年JD.个人认为,很值得。我一个朋友本科学
物理的,后来再yale读物理。不喜欢了,就读了penn德lawschool. 聪明过人,经常在
没人会回答问题的时候一语中地,深的老师喜爱。虽然他英语不大好,但是成绩好就可
以啦,对lawschool德人来说,成绩好是找工作最重要的。现在newyork一个firm里
,赚大钱。
从支出和回报的比例,以及turnover rate 来看,law school is better than
medical school, and both are better than b-school in terms of learning
concrete skills.
nursing school 也不错,找工作办绿卡都方便,但是很辛苦,收入上也不及law
school.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觉得你放弃了对法律的热爱,转学nursing 有点浪费。no
offense. 只要你喜欢,就好了
a****5
发帖数: 10854
11
海洋法系注重所谓程序正义,消极法官坐观双方博弈
大陆法系强调立法和法典,要求法官主动介入
各有利弊吧
搞好了,都能起到良好的效果;搞不好,都可能是狗屎
米国这个极致的法律系统,供着大量姥爷插管吸血,末了还一本正经强调司法正义,绝不
是后进国家学习的榜样

话。
l*********s
发帖数: 5409
12
律师回国做什么?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差很远吧
p*********i
发帖数: 188
13
来自主题: Law版 - 请教JD到底是个什么学位?
不就double bachelor么?咱国内叫第二学位,P大/人大/etc大把,香港城市大学似乎也叫
JD。
单纯从学术研究上来说,JD就是3年的基本法律教育。国内基本上翻译成法律博士,一听
就知道是什么了
美国法学院的教授以JD居多。一来人家授课以case study为主讲究实践,没有大陆法系那
么多虚无缥缈的理论讨论,所以很多教授(不是所有的但大约也有一半吧)是practition
er出身;二来80年代以前法律也很不牛逼,法学院毕业了都是赶紧工作挣钱还贷款,谁没
事儿念个JSD啊。
这几年却有更专业化的趋势,俺见到的很多新冒头的professor或者有其他学科的牛逼学
位(经济学的phd很多),或者又修了个llm或者jsd。给个例子
http://www.law.gwu.edu/faculty/profile.asp?ID=1756
做税法的就更不用说了,几乎都是NYU llm出身
http://www.law.gwu.edu/faculty/profile.asp?ID=1702
s******t
发帖数: 207
14
LLM 和 单独JD 会发觉自见形晦的。
当然, 有个MBA, 懂 corporate finance  更好。
不是国内法律科班的,很难理解大陆法系,更不用说其中的发言法语了。。
r*****e
发帖数: 381
15
来自主题: Law版 - 在NY执业的律师中,
我觉得LLM再跟别人做1,2年累计一下经验完全可以SOLO。而且本身SOLO的业务并不复
杂。
外所?在纽约BIGLAW做PAR的外国人,呵呵。。。自己查查吧.LLM明显多于JD。尤其是
德国,法国,意大利等等,本国法律教育背景+US/UK LLM的是纽约外PAR主流。这些大陆法系国家律师很少有来美国再读JD的,纽约BIGLAW的中国人ASSOCIATE基本都是名校JD。就从纽约BIGLAW执业比较,美国人,外国人,中国人完全是三种职业思维,可以肯定的是纽约BIGLAW里面的中国PAR是三大群体里最少。
b****z
发帖数: 4485
16
【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York 讨论区 】
发信人: huchihaisai (hu), 信区: NewYork
标 题: 北美华人五大火坑专业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May 11 00:38:15 2011, 美东)
发信人: blackpaper (blackpaper),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北美华人五大火坑专业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y 10 05:36:06 2011, 美东)
俗话说得好,“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专业的选择,直接决定了个人的思维
方式,也间接指定了人生的奋斗方向。进入美国之时,大家首先面临的便是专业的选择
,除非从内心深处喜欢某个专业,否则大家应该注意一下这些高投入低回报的火坑:
(注:行行出状元,所以只要你够牛,就不怕入火坑)
火坑专业 No.5 法律
尽管美国的法律行业始终占据食物链的高端,律师的年薪长期居高不下,但作为地
道的中国公民,真正地进入律师行业绝非易事。毕竟,要想真正融入美国法律行业,投
入血本必不可少,博士文凭(JD)几近刚需。
当成功拿到法学院的通知... 阅读全帖
z********e
发帖数: 253
17
来自主题: CivilSociety版 - 美国陪审团是怎样运作的
美国陪审团是怎样运作的
作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卫平
来源:航标灯
诉讼是美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陪审团虽在绝大多数场合是作为配角出现的
,但却是美国诉讼的重要组织和制度基础。那么,美国的陪审团是怎样运作的呢?在美
国,刑事案件的审理和部分民事案件(主要是民事侵权案件)都有可能使用陪审团。而
在英国及英联邦国家,民事案件基本不再使用陪审团。众所周知,陪审团的基本作用是
认定案件事实。在有陪审团的诉讼中,法官不认定事实,法官的基本作用是控制诉讼程
序,根据陪审团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
对于需要陪审团审理的案件,第一步就是挑选陪审员,组成陪审团。陪审员的产生
往往十分复杂,陪审员的挑选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陪审员的挑选是在审理法官的
主持下进行的。法官的助手从当地的选民登记手册中随机抽出候选人名单。法官根据案
件的情况确定最初陪审员候选人数,有时候选人数可多达二三百人。
陪审员的挑选是公开进行的。挑选时,法官和双方的律师都应在法庭现场。法官在
开始筛选候选人时,要向候选人简单介绍案情。经法官同意,其他人可以在法庭内旁听
。陪审的候选人通过抽签确定在法庭中的座位编号。陪审... 阅读全帖
j********b
发帖数: 565
18
来自主题: Mod_CHN_Hist版 - 晚清既得利益者:变革共识与阻力
袁伟时——答《长江日报。求知》理论周刊记者李晨问
求知:晚清政府变革是在反复受挫之后才选择改革?晚清的既得利益者主动掀起一场改
革的原因是什么?
袁伟时:不要以为既得利益者肯定一味反对改革。在覆没的威胁下,他们也要寻求生存
的希望和道路。这是他们的最大利益。晚清70年,改革成败得失都与既得利益集团息息
相关。
1865年开始的自强新政(洋务运动)是改革。三次战争(鸦片战争、英法联军入侵、太
平天国战争),内外强敌敲打,统治者不得不变。不幸,这样的片面改革没有帮助他们
走出困境。
真正全面系统的改革是最后十年的“新政”。这场改革是两大因素促成的:第一,经过
19世纪五场战争——鸦片战争、英法联军入侵、太平天国战争、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入
侵,京师两次被占,民穷国困,清政府不改革就维持不下去了。第二,国门打开,现代
文明的信息日益普及,朝野上下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不接受现代文明不行了。当时朝野各
方梦寐以求的是“富强”。而用当时顺天府尹胡燏棻的奏折《条陈变法自强事宜》中的
话来说是:“今日即孔孟复生,舍富强亦无治国之道,而舍仿行西法,更无致富强之术
。”这既是当时的中国梦,也是甲午惨败后朝野的共... 阅读全帖
j********b
发帖数: 565
19
袁伟时
在清末最后十年的新政中,袁世凯是五大改革(教育改革,司法改革,政治体制改
革,军事改革和经济改革)最杰出的推动者和支柱之一。就实绩而言,他所领导的直隶
在各省区中无出其右。辛亥革命打破了固有的平衡:财政体系崩溃了,出现巨大赤字。
政治体系崩溃,与内地各省以反满为目的的“独立”不同,蒙古、西藏等分离势力在外
国支持下,先后宣布“独立”。南北内战激烈,汉口、汉阳先后被袁世凯军队夺回。谁
来收拾乱局?革命派和立宪派都没有这样的能力。[1]
国内外和朝野各方把目光投向袁世凯。以政治、军事、经济和外交经验及社会威望
而言,袁世凯确实是当时的不二人选。包括革命党人在内不少人期望他成为中国的“华
盛顿”。他不负众望,稳定了局势;出任第二届临时大总统,可说是众望所归。但是,
只有一年多光景,他成了“二次革命”的讨伐对象。第一届正式大总统任期未满,他走
上帝制自为的罪恶道路,最终赔上了自己的生命。
从中国现代政治史的角度看,谴责某个历史人物罪责,尽管需要,但不能为后人留
下更多智慧。我们需要追寻一个更深层次问题的答案:为什么辛亥革命后的中国不能顺
利踏上宪政的轨道?
革命幼稚病的恶果
对孙文说来... 阅读全帖
A*****n
发帖数: 184
20
6000个白鸟的嘘声可以吓得13亿黄鸟忙不迭的赔礼道歉,真nm无语,群体裁判灭了对规
则理性的坚持。
为了利益留在奥运,在最赤裸裸的欲望面前,权威向资本低下了曾经高贵的头。
Viva,元首,我们怀念您!
l*******r
发帖数: 39279
21
您真够抒情的
不是13亿黄鸟
照我老的看法,干脆退出奥运会,啥玩意儿啊
B*****e
发帖数: 2220
22
发生什么了?
l*******r
发帖数: 39279
23
你不关心奥运会啊
羽毛球女双因消极比赛,被取消参赛资格
因比赛被观众嘘了
奥委会还要调查涉案教练员,并威胁将羽毛球踢出奥运会
你可以google于洋王晓理
c*****s
发帖数: 425
24
不同的人说哲学,含义是不一样的。你也知道,英语有时候把thought, idea,
philosophy, theory之类的混用。我们学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东西,深知道
大陆思维和英美思维的不同,斑竹是德国的,应该知道德国人多么注意语词的精确,
尤其在德国法律里面,单一词汇对应单一概念,概念之间彼此抽象地严格隔离开,
这些都是大陆思维的例子,英美从来不严格使用某一词汇,在政治、法律、思想
等等方面说,都是如此。
民族是不是一流民族,是否是凭借哲学来实现的?恐怕还是凭借客观实力来实现的吧。
古希腊哲学家众多,确实强盛过一段,但是在它衰落之后,反而有更多的哲学家
产生,比如Aristotle,他是Alexander the Great的老师,可是那时候希腊本身已经衰落
了;斯多葛学派好象产生在小亚城邦,但是小亚连希腊世界的霸权都没有执掌过。到了
罗马时代,罗马人更是不爱脱离具象来思维的民族,罗马贡献法律和制度犹多,哲学
贡献何在呢?罗马以后的例子不举了。打字累。总之,哲学发达,反而经常是清谈和
空想的发达;固然有的民族辉煌时期,为人类贡献思想良多,比如18世纪有欧洲霸权的
法国,贡献许多启
T*****n
发帖数: 18811
25
你这说得有点点简单了
几个问题比较散乱,互相没有联系,放到一起说吧。
首先是先例。先例是法律,应当遵守;但是和大陆法系的观念不同,先例又是可以推翻的

因为法院的对于法律的解释权的权威,高于先例对于法院的拘束力,这个不是什么规定,
是传统的观念而已。从1066年至今,不知道英语民族的法院推翻过多少先例了。
Legal tender cases里面的短期反复,有强烈的党派色彩:Chase在担任财政部长时候
就跟林肯内阁不对付(那时候林肯资历这么浅的,要对付内阁里面那么多山头,实在
不容易,要不是Gettysburg和Vicksburg两战救了他,1864年战局向有利北方的方向发展

就算共和党能赢麦克来伦,也轮不到他当选),他的立场在某些政策上更加倾向当时的
民主党,这个法偿货币方面的态度就是:联邦政府不能做宪法没有规定的事情。4对4僵局
时候一个人辞职,Chase一派勉强获胜,但是Grant总统随后任命两个亲共和党的法官(
共和党总统还能任命亲民主党的?),立刻在Knox v. Lee里面推翻Hepburn,纸币从此
强制流通,确立了现今为ayanami等人的崇拜对象的地位。这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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