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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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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
发帖数: 2223
1
8年没找到证据,高法判他无罪后10天内就用"新证据"把他重新列为犯罪嫌疑人,而且
又已经过去半年多了,就是不抓他,这是什么狗屁新证据。不管他是不是真凶,把经手
的相关人士包括公安局长通通撤职绝对没错,理由有二,第一,如果他是真凶,相关人
等8年没找到证据造成高法判他无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判无罪后10天内把他列为犯罪
嫌疑人,又过了半年多还是找不到证据再次抓他,又一次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第二,
如果他是无辜的,当年刑讯逼供的责任要追究,而且要追究现在草率的把他再次列为犯
罪嫌疑人侵犯他人权的责任。从这两种可能来说,不管是哪种情况,把相关人士一橹到
底不冤枉
e*****s
发帖数: 7359
2
在天朝这都是小意思
h******i
发帖数: 21077
3
没被枪毙已经是漏网之鱼了。
h*********g
发帖数: 9102
4
共产党的存在就是最大的制度漏洞,推翻共产党之前一切免谈
u**c
发帖数: 17972
5
完全赞同。共产党就是中国人民灾难的根源
I*****4
发帖数: 2223
6
我觉得没什么好怀疑的,8年都没找到证据,时间拖的越久证据越难找,这是常识,一
个脑子正常的人都知道即便他是真凶,也基本不可能找到证据了。高法判无罪前肯定相
关部门给警察施加了很多压力去寻找证据,在这样的压力下找了几年都没能找到,就基
本不可能找得到了
I*****4
发帖数: 2223
7
如果说有的证据不足以定罪,那么他就是无罪的,这毫无疑问。但是如果用不足以定罪
的证据让人一辈子出不了国,这是不是制度漏洞,这样说的话,朱令案中的孙维也应该
一辈子不让出国,这样就彻底乱套了
I*****4
发帖数: 2223
8
就算是真凶,没有证据也只能判无罪。之后的一些小动作除了让人发现这个制度漏洞以
外没有其他意义,一罪不两诉还是很有道理的
s******d
发帖数: 9806
9
想出国是必然的吧。被邓产党操了八年,人家想出国歇会儿不行么?当然了,邓产党更
狠,逮住丫非要操到死,不服不行。
s******d
发帖数: 9806
10
他就是真凶,没有任何问题。但当时警察太猪头把证据都破坏了,这总不能怨到丫头上
吧。
I*****4
发帖数: 2223
11
最冤的是面对高法淫威不为所动,最后被县公安局长霸王硬上弓操了
K**W
发帖数: 6346
12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聂案最新清晰照片
河北检察院的法医鉴定说骨头完好无损
中国著名法医学专家,原最高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庄洪胜、北京司法鉴定协会委员,
曾为福建念斌投毒案出具鉴定报告副主任法医师胡志强认为:
尸体背部右侧第9、11、12肋骨从胸椎处缺失,右第6肋也疑似缺失;
肋骨缺失影像表现符合在外伤致肋骨骨折基础上,软组织被破坏后而脱落于尸体内外。
。。。。。。。。。。。。。
这说明什么?
说明被害人是王书金脚踹胸部整死的,而不是聂树斌用花衬衣勒死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2vp6f.html
K**W
发帖数: 6346
13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聂案最新权威法医鉴定!
河北检察院的法医鉴定说骨头完好无损
中国著名法医学专家,原最高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庄洪胜、北京司法鉴定协会委员,
曾为福建念斌投毒案出具鉴定报告副主任法医师胡志强认为:
尸体背部右侧第9、11、12肋骨从胸椎处缺失,右第6肋也疑似缺失;
肋骨缺失影像表现符合在外伤致肋骨骨折基础上,软组织被破坏后而脱落于尸体内外。
。。。。。。。。。。。。。
这说明什么?
说明被害人是王书金脚踹胸部整死的,而不是聂树斌用花衬衣勒死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2vp6f.html
v****g
发帖数: 11080
14
4次判死刑4次被推翻,最后无罪释放。
但是现在当地警方仍然在立案调查他,说仍不排除他是凶手。看来当地警方不光是不服
气而且确实认为他有罪。
其实这是好事,不管最后是不是冤案,司法、刑侦双方角力,最后总是更接近符合正义
的、符合进步的。这有点西方司法的味道了。
I*****4
发帖数: 2223
15
进步的屁,高法判无罪的案子都可以这样瞎搞,警察这样就可以随意打击报复了,可以
让他一辈子都不能出国,恶心他到老死,这明明是个制度漏洞,被你说成西方司法。
我建议法律可以修改一下,两种修改方法,第一种是把法律修改成一罪不两诉,终审判
无罪后就禁止用同一罪名再起诉,以免公权力被滥用骚扰无辜者一辈子。第二种可以给
公权力再一次机会,但是要加一个严格的期限,比如一年,如果调查一年后还是不能判
有罪就自动把当初决定再次调查起诉的责任人以渎职罪判3年,以防有人恶意滥用法律
打击骚扰已经终审被判无罪的人
T****t
发帖数: 11162
16
这个案件没到起诉阶段吧。
就是立案, 但是证据不够。
u**c
发帖数: 17972
17
同意。再加一个例外条款,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终身被调查
v****g
发帖数: 11080
18
我靠,真无知,这种事情西方经常有,法院判无罪,以前的证据全部作废而已,但检方
和警方可以继续调查他,只是要找到新的证据足够从新起诉他。
I*****4
发帖数: 2223
19
现在不让他出国,如果一直保持这个状态,就意味着他一辈子不能出国。中国好像对于
期限并没有规定,这种证据不够不起诉但是有禁止出国的状态可以一直保持到他老死,
这明明是个制度漏洞
s*******e
发帖数: 3077
20
那就别限制别人自由
I*****4
发帖数: 2223
21
麻痹的,辛普森被调查了吗被禁止出国了吗
T****t
发帖数: 11162
22
辛普森只能说明法律的漏洞, 不能说明法律的先进。
其实检方有错的话, 第二次立案的话, 要求的证据更高一些。 不过美国的刑事案件
要求的标准已经很高了, Without reasonable doubt。 就是疑罪从无的。
其实对不同案件应该有不同标准的, 对死刑,重罪要求的证据标准高一些。 对其他的
案件完全可以标准低一些的。
v****g
发帖数: 11080
23
不知你在喷些什么,谁跟你说警方调查你就不准你出国的?这个立案只是警方自己的立
案并不是检察机关的立案。
h****g
发帖数: 11365
24
中国有没有规矩,就是法院都是判无罪了,还能再次因为这个逮起来吗?如果这么循环
没个头了。
s******y
发帖数: 17729
25
下水配型不合,或者找到更好的了
h******i
发帖数: 21077
26
哈哈哈哈
或者一看,肾卖了一个,另一个有肾炎;
肝炎在身;
心脏先天性瓣膜关闭不严;
公检法说,这啥几把人,赶紧撵出去,饭钱都找不回来。
r*******8
发帖数: 2120
27
可以以不同的罪名起诉,但是不能用同样的。一罪不二判。
I******I
发帖数: 14241
28
有可能这人为了保命在监狱里染上了乙肝。
I******I
发帖数: 14241
29
这逼心理有鬼,冤狱里被放出来,还没适应社会呢,就有心思出国旅游?
I*****4
发帖数: 2223
30
我不觉得,昨天我就说过了,8年这么长的时间内都没找到证据证明他有罪,怎么可能
高法判他无罪后10天突然就找到证据了? 这更像是利用制度漏洞打击报复。
就算他是真凶,8年都没找到证据,他还怕个屁,智商正常的人都知道,案子过去越久
证据越难找,前8年没找到证据,后8年更不可能找到证据
h******i
发帖数: 21077
31
你这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出国怎么了,你个邓产党五毛不也出来了,天天在国内下水都被人惦记着,出来才对。
本来就无罪,为什么不能出国?
就算真有罪,有本事再引渡回来不行么?
I*****4
发帖数: 2223
32
公安局现在就是重新把他当作犯罪嫌疑人,你不看新闻的? 而且目前看来,中国没有法
律规定列为犯罪嫌疑人有没有时间期限,只要当地公安局脸皮够厚,可以把他当一辈子
犯罪嫌疑人
g***t
发帖数: 7544
33
你好好读一下“出入境管理处”的确全称。
r*****t
发帖数: 4793
34
他出来就会政庇,跳脚指鼻子大骂GC党
所以我看他出不来
I*****4
发帖数: 2223
35
现状是他可以被一直列为犯罪嫌疑人未经审判失去出国自由,这在目前的制度上是合法
的,他没有任何办法去反制,拿着高法无罪判决书被未经审判限制部分自由,我看不出
正义在哪里,这个制度漏洞很容易被滥用来打击报复
I*****4
发帖数: 2223
36
我估计公安局就怕他这个,他一直要追究公安局当年的责任,公安局很可能是怕他出去
乱曝光
v****g
发帖数: 11080
37
那这样,也许公安局有十足把握再把他送进牢里去。其实也好啊,如果他真是罪犯,出
国跑了算好事吗?不管怎样,公安局只要合法就好,既然真的怀疑他,可能最终的证据
很快就有了,利用一些程序技术,把他留住,我看可以有,而且有功!
v****g
发帖数: 11080
38
他在国内不一样曝光吗
p********7
发帖数: 18007
39
你是他姐姐?
v****g
发帖数: 11080
40
我认为打击报复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因为这事影响太大,而且都上了关系到司法改革
、司法正义的高度,里程碑的作用,这个局面他们也不是不知道,而且各级领导上司对
他们的压力也应该很大,包括主张依法治国的胖博士还是他们的老领导呢,我想这个时
候他们只为报复而将这么一个名人扣着一直跟他们较劲,是不合时宜不划算的,也是赔
不起的。应该还是有个什么眉目。半年时间也许不算长,不是曾经8年都没搞到么。
I*****4
发帖数: 2223
41
这又不是贪污受贿案,可以慢慢调查相关人员。这种投毒案要的是物证,现场早就没了
,物证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而且你太高估基层这帮人的智商和低估他们的无耻程度了。
你倒是说说看,这么轰动的案件,为什么终审的时候没有提交证据,终审后10天就有新
证据了? 这10天就这么神奇?
x****u
发帖数: 12955
42

不能是同一罪名。哪怕他宣判无罪出来之后立刻展示证明自己有罪的证据也不行。
p********7
发帖数: 18007
43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福建这个念斌十有八九是凶手
只不过一把好牌让警察搞砸了
w********e
发帖数: 8594
44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福建这个念斌十有八九是凶手
我觉得警察对人命的态度不比他对人命的态度好多少。
v****g
发帖数: 11080
45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福建这个念斌十有八九是凶手
我只是觉得这个人很聪明
I******I
发帖数: 14241
46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福建这个念斌十有八九是凶手
这人看起来像是个黑社会。
p********7
发帖数: 18007
w********e
发帖数: 8594
48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念斌受害者家属公开信
面相大师也可以做专家证人了?
p********7
发帖数: 18007
49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念斌受害者家属公开信
True , and his sista
h******i
发帖数: 21077
50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念斌受害者家属公开信
看起来还是比你强点。
你说,你是不是也投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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