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数: 1 | 1 摘自《中国社会史:乞丐的历史》,作者:周德钧,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
乞丐,就其整体而言,原来是贫困聊之辈,但并不是为非作歹之徒。在中国传统社会的
分层体系中,乞丐瑟瑟然列于“三教九流”之末尾,虽说卑贱之极,却在“良”民之列
,有如李笠翁所云,“他们既不属娼优隶卒,也不是强盗穿箭”。证之乞丐早期发展历
史,可知笠翁所言不虚。然流转变迁之后,乞丐群体的成员结构开始发生了重大变化,
它成为五方杂汇、品类不一的群体。由于它亚文化类型的特质,使其成为流氓痞棍、强
盗穿箭的绝好庇护所,以至人鬼混杂,藏污纳垢。社会中各种不法之徒、犯罪分子、痞
棍无赖混迹栖身其中,影响所及,致使各类流氓意识、流氓行径风涌而至,污瘴之气荡
漾乎其间。久居鲍肆,不闻其臭,乞丐既缺乏文化免疫力,加之固有的庸劣陋习,沾染
传习各种流氓意识与流氓行径,实在是情之所在、势之所由了。流丐伎俩与流氓行径遂
成为一对亲密无间骈枝胞体,如影随形般地联系在一起了。
乞丐的流氓无赖行径主要表现为蛮横无理、胡搅蛮缠、恶劣丑陋的泼皮无赖作派,坑蒙
拐骗、奸诈诡慝的骗子嘴脸,采生折割的反人道行为,以及杀人越货的犯罪行径几个方
面。
在乞丐庸劣自...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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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 发帖数: 32828 | 2 1770年的一天,江苏震泽县的市桥上出现一个少女,年十五,美貌而无足。她长跪乞钱
,至暮仍一无所得,于是开始哭泣,还喃喃自语说:“今日必被打死”,声音甚是惨切
。有五六个路人怀疑,就躲在附近伺察。晚间,果然来条大汉,将少女背起就走。几人
暗暗跟踪,随其行至城外河下,遥见一条船内,还有三四个童男女,也都断臂残肢。撑
船者五六人,都是大汉。跟踪者立刻通知巡役前来捕拿,大汉们纷纷跳水逃跑,只逮住
一个大汉,不过残疾少女和儿童们都获救了。巡役询问之下,才知这些孩子自小被拐,
麻醉后以刀致残,然后带往各地乞讨。先前的无足美貌少女,正是震泽县一绅士家七年
前失踪的女儿。
这个悲惨的故事为文士常辉写入《兰舫笔记》,他还写到:“余巷在都中,每见有怪人
,种种奇形,或短至二三尺,或有上身而无下身,或反臂膀,或独足,种种奇形……”
可见“无足少女行乞案”并非孤例。
拐卖儿童致残后行乞,在古代有专门术语,叫“采生折割”。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
》载,“光绪丁丑九月,扬州城内教场中有山东人张设布围,其中有奇形人五:一男子
上体如常人,而两腿皆软,若有筋无骨者……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皮肉合而为一,五
官四体悉具...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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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 发帖数: 1154 | 3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story 讨论区 】
发信人: iDreaming (iDreaming), 信区: History
标 题: 古代残忍的“采生折割”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Mar 17 12:57:11 2014, 美东)
感觉这个描述是不可能的。因为人血和狗熊的血 会有免疫排斥。怎么可能结合在一起。
是不是编的?
此风之下,各种“人狗”、“人熊”以及奇形怪状的残疾人频见于世间,成为乞丐以广
招徕、骗取钱财的活道具。据《清稗类钞》上记载。“乾隆辛巳(1761),苏州虎丘市上
有丐,挈狗熊以俱。狗熊大如川马,箭毛森立,能作字吟诗,而不能言。往观者施一钱
,许观之。以素纸求书,则大书唐诗一首,酬以百钱。一日,丐外出,狗熊独居。人又
往,与纸求写,熊写云:‘我长沙乡训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时被此丐与其伙捉我去
,先以哑药灌我,遂不能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将我剥衣捆住,浑身用针刺亡,势血淋
漓,趁血热时,即杀狗熊,剥其皮,包于我身,人血狗血相胶粘,永不脱,用铁链锁以
骗人,今赚钱数万贯矣,’书毕,指其口,泪下如雨。众大骇,擒丐送有司,照采生折
割律,杖杀之。押‘狗...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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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发帖数: 2957 | 4 《明律·刑律·人命》:“凡採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注:“採生折割人是一事,
谓取生人耳目臟腑之类而折割其肢体也。”
《清会典事例·刑部·刑律人命》:“凡採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
清东轩主人《述异记·偷颅贼》:“是颅骨鍊就之药,真罪不容诛,比於採生折割
,所当寸磔者也。”亦省作“採割”。
《二刻拍案惊奇》卷十八:“老翁独自走了家来,心里只疑心这一干人多不是善男
子、好相识,眼见得喫狗肉喫人肉惯的,是一伙方外採割生灵做歹事的强盗也不见得。”
“采生折割”是乞丐中最歹毒凶恶的一种人为了达到骗人钱财的目的,人为地制造一
些残废或“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的同情,或者以广招徕,借此获得路人施舍的
大量钱财。“采”就是采取、搜集;“生”就是生坯、原料,一般是正常发育的幼童;
“折割”即刀砍斧削。简单地说,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用刀砍斧削及其
他方法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或人兽结合的怪物。
邓产党不如大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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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 发帖数: 1154 | 5 感觉这个描述是不可能的。因为人血和狗熊的血 会有免疫排斥。怎么可能结合在一起。
是不是编的?
此风之下,各种“人狗”、“人熊”以及奇形怪状的残疾人频见于世间,成为乞丐以广
招徕、骗取钱财的活道具。据《清稗类钞》上记载。“乾隆辛巳(1761),苏州虎丘市上
有丐,挈狗熊以俱。狗熊大如川马,箭毛森立,能作字吟诗,而不能言。往观者施一钱
,许观之。以素纸求书,则大书唐诗一首,酬以百钱。一日,丐外出,狗熊独居。人又
往,与纸求写,熊写云:‘我长沙乡训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时被此丐与其伙捉我去
,先以哑药灌我,遂不能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将我剥衣捆住,浑身用针刺亡,势血淋
漓,趁血热时,即杀狗熊,剥其皮,包于我身,人血狗血相胶粘,永不脱,用铁链锁以
骗人,今赚钱数万贯矣,’书毕,指其口,泪下如雨。众大骇,擒丐送有司,照采生折
割律,杖杀之。押‘狗熊’至长沙,还其家。”
全文:
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ongguogudaishi/special/ruoshiqu
核心提示:“采生折割”是乞丐中最歹毒凶恶的一种人为了达到骗人钱财的目的,人为
地制造一些残废或“...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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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6 采生折割这个名词我今天还是头一次听说。这个现象肯定是古已有之,但放现在是越来
越刺眼了。估计土共再土也得提上议事日程去管。这种事情国家不出面肯定是管不好的
。再难,也不会比当时在东北,西南剿匪难。
我倒有个建议。凡事有个源头,源头不抓不行。众所周知中国有几个顽固性产生乞丐和
要饭的的地方,那些地方出去要饭的遍布全国,口音都很相似。具体估计淮河流域附近。
这个所谓的采生折割,十有八九是那些乞丐作为。我不敢说那些地方就是采生折
割的发源地,估计也差不多了。这些极其残忍的行乞技术也是一种知识和艺术,有它
自己的留行传播渠道。各位将军是从五湖四海来的,你自己想像一下你们家乡城市的人
为了一点小钱能否系统地做出那类惨绝人寰的事情?如果没有,更印证了我的猜想,这
类事情的源头就是少数几个地方。
土党真要治理,需几管齐下,其中一管就是治理源头。派出强有力的干部队伍配上武警
政法,再加上政策钱财,代价总要出的,我不信治它不好。那些地方也是儿童拐卖的重
灾区,顺便一起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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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 发帖数: 27354 | 7 我觉得应该基本没有吧。按照邓小平的猫论,采生折割的发财者们都是好猫吧。
可惜的是,大城市的国人自顾不暇,无心也无力发动民间力量,对采生折割者进行打击
。其实,面对其他社会恶现象或许民间无力作为,但打击采生折割的集团,其实是相对
容易的,比搞定人贩子容易的多,因为这些人容易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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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发帖数: 23303 | 8 采生折割在中国有
在印度 在菲律宾 等等西式民主国家都很广泛
只要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而经济不发达的国家都有
采生折割的存在说明中国必须发展才是硬道理
经济发展才是消灭采生折割最有力的办法
你们都明白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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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6824 | 9 你们都想得太容易了,采生折割在大明律和大清律里都是凌迟处死,家人不管知不知情
一律流两千里,从犯处斩。这么严的法都禁不了采生折割,哪有那么容易搞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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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 发帖数: 27354 | 10 主席消灭了妓女,好像也消灭了采生折割,这个存在了几千年的东西。
美国是不是从来没有过中国那么普遍的采生折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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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 发帖数: 27354 | 11 邓小平重新默许了采生折割制度,他死了,但邓朴方应该被采生折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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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 发帖数: 27354 | 12 你这个5毛就是转移话题、偷换概念。采生折割的主要来源是匪徒亲自去随机抓人,抓
回来以后残忍伤害,而不是卖出去。按照你的说法,既然是有市场,好卖,他们为啥不
卖,而是弄残之后自己留着用?
领养放开了,既然采生折割没有警察管,很赚钱,这个残忍行业一点都不会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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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 发帖数: 27354 | 13 采生折割这种现象其实没有藏着掖着,比缉毒、扫黄、拐卖人口这种查起来容易多了。
为啥地方政府不作为呢?因为这样打击了坏人不假,被弄残的人的安置是个问题,地方
政府不是红十字会,不是慈善机构,中央又没有把这个当作一个事儿,地方政府为啥要
干呢?不是增加政府负担、给中央添堵吗?
其实如果习大大少投资足球,拿出不到10%的钱,这个采生折割就可以搞定了,其实那
些犯罪分子让他们家破人亡的钱也可以充公养这些被他们弄残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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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 发帖数: 22099 | 14 你看看,你只敢扯这些细节,就是不肯老老实实承认采生折割是汉文化传统之一。
你就想黑邓产党,认为这种事情只有在邓产党朝才有。实际上呢?这是传统,跟邓产党
一毛钱关系没有。
你悲愤也没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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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5 得了吧,大清只有严法,而且不系统,抓到一个杀头,旁边的另一个照样逍遥法外。你
倒是说说大清为采生折割处决过几例?那时候的人文明程度肯定低很多,对那类事情的
容忍度要高,见怪不怪的。最关键的,对社会的控制程度,大清能和现在相提并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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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6 有孩子的将军和没孩子的将军估计对这种采生折割的感受不同。这可比女孩遭到老张猥
亵严重得多得多了。同情律师夫妻的人都来控诉一下吧,给裆中央增加点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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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21077 | 17 采生折割是你们汉人的传统,别怪共产党行么?
明朝满清都有,朝廷都禁止不了。
荷兰矮子村跟六四有个屁关系,没有64,1960年也饿死3000万。
明朝末年饿死1000万,草,全赖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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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0426 | 18 不可能有,那时候人口控制的严,出门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
采生折割这个得异地作案,没有介绍信你根本出不了门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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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0 这个不像拐卖儿童那么隐蔽,残疾人总要出来要饭。全国禁止乞讨,采生折割就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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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 发帖数: 27354 | 21 说的不是单纯的拐卖儿童,而是采生折割。你无毛,就是混淆视听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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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1840 | 23 都上了月球了,還在這兒采生折割
垃圾國家! 無法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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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5245 | 26 有给党家军建个二流军舰的钱,能不能把采生折割的现象管一管?
难道屁民的孩子就不是孩子,就你妈逼毛毛,豆豆,瓜瓜,禾禾,明则,晓丹算孩子?
草泥马拼爹和5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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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发帖数: 2957 | 27 想想红黄蓝,想想采生折割,想想冠县百日无孩,想想土改被杀全家的地主,60年饿死
的3000万,中国统治世界,说明人类世界的末日到了,巴比伦的大厦将要倾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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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 发帖数: 27354 | 28 习大大虽然是个傻逼,但毕竟他也没有命令支持采生折割,只是没有禁止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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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14173 | 2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a567878 (我爱白妞),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采生折割,都是河南人和安徽人干的!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pr 13 00:32:49 2017, 美东)
信阳,毫州,阜阳最普遍
阜阳帮势力最大,安徽人,你们简直丧尽天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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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 发帖数: 6262 | 30 尼玛比200年前还不如,朗朗乾坤,闹市街头,这么大规模的采摘割生,五千年未有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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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17225 | 31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的一天,江苏震泽县的市桥上出现一个少女,年十五,美貌
而无足。她长跪乞钱,至暮仍一无所得,于是开始哭泣,还喃喃自语说:“今日必被打
死”,声音甚是惨切。有五六个路人怀疑,就躲在附近伺察。晚间,果然来条大汉,将
少女背起就走。几人暗暗跟踪,随其行至城外河下,遥见一条船内,还有三四个童男女
,也都断臂残肢。撑船者五六人,都是大汉。跟踪者立刻通知巡役前来捕拿,大汉们纷
纷跳水逃跑,只逮住一个大汉,不过残疾少女和儿童们都获救了。巡役询问之下,才知
这些孩子自小被拐,麻醉后以刀致残,然后带往各地乞讨。先前的无足美貌少女,正是
震泽县一绅士家七年前失踪的女儿。
这个悲惨的故事为文士常辉写入《兰舫笔记》,他还写道:“余巷在都中,每见有怪人
,种种奇形,或短至二三尺,或有上身而无下身,或反臂膀,或独足,种种奇形……”
可见“无足少女行乞案”并非孤例。
拐卖儿童致残后行乞,在古代有专门术语,叫“采生折割”。以种种诡秘奸慝的手法骗
人钱财固属可恶,然而,更有甚者,即以种种惨无人道的手法致残人的身体、致死人命
,乞丐流氓行径中那种残忍、刻毒、凶恶的反人道品性在“采生折割”的罪恶勾...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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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发帖数: 1275 | 32 中国的乞丐文明
“采生折割”作为正式刑律术语进入王朝法典应不会早于唐代,对采生折割行为的处罚
并不见于《唐律》,《唐律》仅设有禁止“肢解”人体的条款,将之视为一种针对受害
人灵魂的罪行。由于元代“采生”之风大盛,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的安定,所以明代刑
律中才增加处罚“采生折割”的条款。
据史料显示,宋代湖广一带即流行杀人祭鬼的风俗。《宋会要辑稿》中有一条史料说到
淳化元年八月二十七日峡州长杨县民向祚与兄向收取了当地富人十贯钱,从事“采生”
活动,其目的是“杀人为牺牲以祀鬼。”向祚与其兄谋杀了县民李祈的女儿,“割截耳
鼻,断支节以与富人。”又有记载说:“湖外风俗,用人祭鬼,每以小儿妇女生剔眼目
,截取耳鼻,埋之陷井,沃以沸汤,糜烂肌肤,靡所不至。盖缘贩弄生口之人,偷窃小
儿妇女贩入湖之南北,贪取厚利。”所以宋代官府对“采生祭鬼”的行为屡次发出禁令
,如“真宗咸平元年十月二十八日禁峡州民杀人祭鬼”又如宝元二年十一月“知万州马
元颍言乞下川陕广南福建,荆湖,江淮禁民畜蛇毒蛊药杀人祭妖神,其已杀人者许人陈
告赏钱。”可见宋代以蛊毒杀人祭鬼的区域分布相当广阔。
据学者考证,元代采生之风仍然盛行,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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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33 一眨眼,2017已过去一半。这期间,“谣言”还是时常出现。而且还多了一种新的常见传播形式,就是用视频来传谣。
今天,小编就整理出了这半年中的十大朋友圈谣言,一起来看看吧。
朋友圈十大谣言
1、肉松面包上的肉松是棉花做的
谣言类别:失实报道
欺骗指数:★★★★★
危害指数:★★★★
谣言内容:
5月下旬,多段浸泡肉松面包上的肉松视频在网上流传,拍摄者来自不同地区,但内容基本一致:买来肉松面包或糕点后,将上面的肉松泡入水中,肉松在水中变成白色絮状物体,拍摄者声称这些肉松其实是棉花做的,并用白色絮状物可用打火机点燃作为证明。
真相:
国家食药监局的官方微信平台“中国食事药闻”对“肉松饼包棉花”这类视频进行了辟谣:肉松和棉花二者成分不同,口感也存在很大差异,用棉花冒充肉松几乎不可能。
肉松的本质是肌肉纤维,主要成分为蛋白质,放入嘴里一咬就会融化,口感松软。而棉花的本质是植物纤维,主要成分为纤维素,是一种不可溶的纤维,虽然看上去也很松软,但嚼不烂。也就是说,真用棉花冒充肉松,一吃就会被识破。
相关专家还指出,视频中所使用的“火烧”鉴别法看似科学,其实也不靠谱。食物可以被点燃是一种普遍现象,因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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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发帖数: 1275 | 34 易子相互食用 是你们中华文化吧。 回到主题,古代中原有这个文化 ” 采生折割“。
“采生折割”是乞丐中最歹毒凶恶的一种人为了达到骗人钱财的目的,人为地制造一些
残废或“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的同情,或者以广招徕,借此获得路人施舍的大
量钱财。“采”就是采取、搜集;“生”就是生坯、原料,一般是正常发育的幼童;“
折割”即刀砍斧削。简单地说,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用刀砍斧削及其他
方法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或人兽结合的怪物。
“采生折割”是有一套方法的,首先得找到原料、生坯。一般说来,青壮年的男子不找
,女子也不找,因为男子力大势猛,不易擒获,又不易驯养,而女子在当时是极少在街
市上抛头露面的。故而乞丐中的歹徒主要是针对老人和儿童。“采生”时,往往利用种
种骗术,像家里人突出恶疾,家中发生急事,或者用物品去引诱小孩。一个行骗,几个
人同时放风,得手后立即开溜。“折割”的方式,则是个千奇百怪,手法极其残忍。
此风之下,各种“人狗”、“人熊”以及奇形怪状的残疾人频见于世间,成为乞丐以广
招徕、骗取钱财的活道具。据《清稗类钞》上记载。“乾隆辛巳(1761),苏州虎丘市上
有丐,挈狗熊...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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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发帖数: 1275 | 35 中国的乞丐人口可能比蒙古人口总数还多。
拐卖儿童致残后行乞,在古代有专门术语,叫“采生折割”。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
》载,“光绪丁丑九月,扬州城内教场中有山东人张设布围,其中有奇形人五:一男子
上体如常人,而两腿皆软,若有筋无骨者……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皮肉合而为一,五
官四体悉具,能运动言语;一男子右臂仅五六寸,右手小如钱,而左臂长过膝,左手大
如蒲葵扇;一男子脐大于杯,能吸淡巴菰,以管入脐中,则烟从口出;一女子双足纤小
,两乳高耸,而颔下虬髯如戟。于是观者甚众。事闻于官,谓是采生折割者流,逐之出
境。”山东人控制下的行乞五人,样貌畸形到不忍睹的地步,而且极可能是被人为致畸
,因此官方才含糊地称作“采生折割者流”,并“逐之出境”。
明清两代,采生折割的现象虽不普遍,但也不算罕见。在晚清徐珂的《清稗类钞》中,
还记有数则更为残酷的故事,并在条目之前称:“江湖匪徒有以采生折割为利诱拐小儿
者。其得之也,以强力,以诡计,亦合棍徒骗子而为一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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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1036 | 36 面对你们中国人撒谎造谣意淫诡辩 只能使用大招了 实话实说。 哈哈
拐卖儿童致残后行乞,在古代有专门术语,叫“采生折割”。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
》载,“光绪丁丑九月,扬州城内教场中有山东人张设布围,其中有奇形人五:一男子
上体如常人,而两腿皆软,若有筋无骨者……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皮肉合而为一,五
官四体悉具,能运动言语;一男子右臂仅五六寸,右手小如钱,而左臂长过膝,左手大
如蒲葵扇;一男子脐大于杯,能吸淡巴菰,以管入脐中,则烟从口出;一女子双足纤小
,两乳高耸,而颔下虬髯如戟。于是观者甚众。事闻于官,谓是采生折割者流,逐之出
境。”山东人控制下的行乞五人,样貌畸形到不忍睹的地步,而且极可能是被人为致畸
,因此官方才含糊地称作“采生折割者流”,并“逐之出境”。
明清两代,采生折割的现象虽不普遍,但也不算罕见。在晚清徐珂的《清稗类钞》中,
还记有数则更为残酷的故事,并在条目之前称:“江湖匪徒有以采生折割为利诱拐小儿
者。其得之也,以强力,以诡计,亦合棍徒骗子而为一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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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1036 | 37 拐卖儿童致残后行乞,在古代有专门术语,叫“采生折割”。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
》载,“光绪丁丑九月,扬州城内教场中有山东人张设布围,其中有奇形人五:一男子
上体如常人,而两腿皆软,若有筋无骨者……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皮肉合而为一,五
官四体悉具,能运动言语;一男子右臂仅五六寸,右手小如钱,而左臂长过膝,左手大
如蒲葵扇;一男子脐大于杯,能吸淡巴菰,以管入脐中,则烟从口出;一女子双足纤小
,两乳高耸,而颔下虬髯如戟。于是观者甚众。事闻于官,谓是采生折割者流,逐之出
境。”山东人控制下的行乞五人,样貌畸形到不忍睹的地步,而且极可能是被人为致畸
,因此官方才含糊地称作“采生折割者流”,并“逐之出境”。
明清两代,采生折割的现象虽不普遍,但也不算罕见。在晚清徐珂的《清稗类钞》中,
还记有数则更为残酷的故事,并在条目之前称:“江湖匪徒有以采生折割为利诱拐小儿
者。其得之也,以强力,以诡计,亦合棍徒骗子而为一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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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1036 | 38 山东人看看你们的德性
拐卖儿童致残后行乞,在古代有专门术语,叫“采生折割”。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
》载,“光绪丁丑九月,扬州城内教场中有山东人张设布围,其中有奇形人五:一男子
上体如常人,而两腿皆软,若有筋无骨者……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皮肉合而为一,五
官四体悉具,能运动言语;一男子右臂仅五六寸,右手小如钱,而左臂长过膝,左手大
如蒲葵扇;一男子脐大于杯,能吸淡巴菰,以管入脐中,则烟从口出;一女子双足纤小
,两乳高耸,而颔下虬髯如戟。于是观者甚众。事闻于官,谓是采生折割者流,逐之出
境。”山东人控制下的行乞五人,样貌畸形到不忍睹的地步,而且极可能是被人为致畸
,因此官方才含糊地称作“采生折割者流”,并“逐之出境”。
明清两代,采生折割的现象虽不普遍,但也不算罕见。在晚清徐珂的《清稗类钞》中,
还记有数则更为残酷的故事,并在条目之前称:“江湖匪徒有以采生折割为利诱拐小儿
者。其得之也,以强力,以诡计,亦合棍徒骗子而为一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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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1036 | 39 拐卖儿童致残后行乞,在古代有专门术语,叫“采生折割”。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
》载,“光绪丁丑九月,扬州城内教场中有山东人张设布围,其中有奇形人五:一男子
上体如常人,而两腿皆软,若有筋无骨者……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皮肉合而为一,五
官四体悉具,能运动言语;一男子右臂仅五六寸,右手小如钱,而左臂长过膝,左手大
如蒲葵扇;一男子脐大于杯,能吸淡巴菰,以管入脐中,则烟从口出;一女子双足纤小
,两乳高耸,而颔下虬髯如戟。于是观者甚众。事闻于官,谓是采生折割者流,逐之出
境。”山东人控制下的行乞五人,样貌畸形到不忍睹的地步,而且极可能是被人为致畸
,因此官方才含糊地称作“采生折割者流”,并“逐之出境”。
明清两代,采生折割的现象虽不普遍,但也不算罕见。在晚清徐珂的《清稗类钞》中,
还记有数则更为残酷的故事,并在条目之前称:“江湖匪徒有以采生折割为利诱拐小儿
者。其得之也,以强力,以诡计,亦合棍徒骗子而为一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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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1036 | 40 拐卖儿童致残后行乞,在古代有专门术语,叫“采生折割”。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
》载,“光绪丁丑九月,扬州城内教场中有山东人张设布围,其中有奇形人五:一男子
上体如常人,而两腿皆软,若有筋无骨者……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皮肉合而为一,五
官四体悉具,能运动言语;一男子右臂仅五六寸,右手小如钱,而左臂长过膝,左手大
如蒲葵扇;一男子脐大于杯,能吸淡巴菰,以管入脐中,则烟从口出;一女子双足纤小
,两乳高耸,而颔下虬髯如戟。于是观者甚众。事闻于官,谓是采生折割者流,逐之出
境。”山东人控制下的行乞五人,样貌畸形到不忍睹的地步,而且极可能是被人为致畸
,因此官方才含糊地称作“采生折割者流”,并“逐之出境”。
明清两代,采生折割的现象虽不普遍,但也不算罕见。在晚清徐珂的《清稗类钞》中,
还记有数则更为残酷的故事,并在条目之前称:“江湖匪徒有以采生折割为利诱拐小儿
者。其得之也,以强力,以诡计,亦合棍徒骗子而为一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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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1036 | 41 拐卖儿童致残后行乞,在古代有专门术语,叫“采生折割”。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
》载,“光绪丁丑九月,扬州城内教场中有山东人张设布围,其中有奇形人五:一男子
上体如常人,而两腿皆软,若有筋无骨者……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皮肉合而为一,五
官四体悉具,能运动言语;一男子右臂仅五六寸,右手小如钱,而左臂长过膝,左手大
如蒲葵扇;一男子脐大于杯,能吸淡巴菰,以管入脐中,则烟从口出;一女子双足纤小
,两乳高耸,而颔下虬髯如戟。于是观者甚众。事闻于官,谓是采生折割者流,逐之出
境。”山东人控制下的行乞五人,样貌畸形到不忍睹的地步,而且极可能是被人为致畸
,因此官方才含糊地称作“采生折割者流”,并“逐之出境”。
明清两代,采生折割的现象虽不普遍,但也不算罕见。在晚清徐珂的《清稗类钞》中,
还记有数则更为残酷的故事,并在条目之前称:“江湖匪徒有以采生折割为利诱拐小儿
者。其得之也,以强力,以诡计,亦合棍徒骗子而为一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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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42 据报道,在古代,权力最大的就是皇帝了。皇帝,九五之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力之大有时候赦免一个人也就是一份诏书的事儿。但是在清朝乾隆年间,有一个罪是无法赦免的,就算皇帝也不行。
这个罪呢,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拐卖妇女儿童罪。中国有一句话,杀人偿命。乾隆在位时,拐卖妇女儿童必须“一命必有一抵”,所以,那时候但凡是故意杀人都不能赦免。那时候拐卖妇女儿童的罪名叫“采生折割人”。采就是采取、搜集,生就是生坯、原料,一般指正常发育的幼童。而折割也是用刀砍斧削。
这就是一种特别变态残忍的犯罪方法了!手段残忍简直令人发指!有些地痞流氓为了骗取钱财,会拐卖妇女儿童,打断手脚或者,割掉耳鼻口舌等,制造出一些“怪物”!让他们上街乞讨,用这种卑劣的手段来博取同情心。
他们将拐卖来的人弄成残疾人,目的就是为了让人们觉得他们可怜。更有甚者将孩子变成人不人狗不狗的怪物“人狗”,逼迫这样的孩子上街乞讨卖艺,为自己赚取钱财。
这种犯采生折割罪的人真是不配活着,真的应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所以从隋朝以来,采生折割罪就受到严厉的惩罚,到了明朝则更加严厉,罪人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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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发帖数: 2994 | 43 几天发了几百帖, 狗共满身流脓, 五毛压力山大啊,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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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sunspot May 29 Re: 这两个部长不是一个国家的吧?
3 lsunspot May 29 Re: 文貴今天還爆了737客機
4 lsunspot May 29 Re: 共享充电宝
5 lsunspot May 29 Re: 笑死人不偿命!
6 lsunspot May 29 Re: 过节 菌斑好冷清...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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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发帖数: 1275 | 44 拐卖儿童致残后行乞,在古代有专门术语,叫“采生折割”。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
》载,“光绪丁丑九月,扬州城内教场中有山东人张设布围,其中有奇形人五:一男子
上体如常人,而两腿皆软,若有筋无骨者……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皮肉合而为一,五
官四体悉具,能运动言语;一男子右臂仅五六寸,右手小如钱,而左臂长过膝,左手大
如蒲葵扇;一男子脐大于杯,能吸淡巴菰,以管入脐中,则烟从口出;一女子双足纤小
,两乳高耸,而颔下虬髯如戟。于是观者甚众。事闻于官,谓是采生折割者流,逐之出
境。”山东人控制下的行乞五人,样貌畸形到不忍睹的地步,而且极可能是被人为致畸
,因此官方才含糊地称作“采生折割者流”,并“逐之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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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发帖数: 6799 | 45 把正常人致残,然后控制其行乞,此法古已有之,称为采生折割。据说根据大明律,此
等犯罪要判斩立决,是很严厉的惩罚。
然而我党治下,采生折割光明正大地招摇过市,人民政府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有不少将军对我党此举大惑不解,质疑我党为什么不管管。我老作为业余社会观察家,
有自觉的责任来解释解释。
要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我党的敌人是谁。
美帝?日寇?俄毛?
错!这都是癣疥之疾。屁民才是我党的心腹之患,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浅显的道理
我党是懂的。
维持统治的一个要点是把屁民的忍受能力保持在一个高点,不能降低屁民的忍受能力。
比如屁民互殴,我党就懒得管;甚至纵容流氓地痞欺压屁民,报警没人管,屁民敢反抗
打伤了流氓,就抓起来,失手打死流氓,差不多要抵命了。是为收割敢反抗的基因。
采生折割很残忍,但保留这残忍,才能让屁民整天见残忍的事情,自己的委屈也就不是
个多大的事了,我党相对来说也显得仁慈些了。
这是从统治心理上来说的,还有执行的问题,有空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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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14173 | 46 你们大清都要凌迟采生折割的!!!!
你们大清都要凌迟采生折割的!!!!
你们大清都要凌迟采生折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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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 发帖数: 9994 | 47 我来给你profile一下吧。
你在国内应该至少属于衣食无忧的小康家庭出身,或者是父母奋斗所得,或者是体制内
既得利益者,从不需要为自己的将来操心。
你这种人,飘在社会中上层,从来没有看到过社会下层和底层的奋斗和消亡。
刚才刚看到一个新闻,中国的人贩子们把采生折割玩到了马来西亚。这种事情,对于那
些受害者的家庭来说肯定是非常惨痛的事情,以至于封建社会的统治者都知道要一点脸
面,把采生折割定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对犯有此罪行的人常以凌迟处死。偏偏在现在这
个摄像头遍地,动不动就对人跨省追捕的时代,采生折割被发扬光大了。当官的还要不
要一点碧莲?
政府是干什么的?你在位子上,不能保护这么多公民被利欲熏心的罪犯人为致残并且被
人用来当成乞讨的工具,还不如回家卖红薯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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