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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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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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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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宪政的意思很简单
在字面上还真没有,
事实上美国独立时候就有这个问题.
但是北方各州为了拉拢南方各州,
故意没提这个问题.
下面是美国宪法和全部修正条例全文.
你看奴隶制违法那条了? (1865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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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全文
序言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
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
,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第一条
第一款 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
议院组成。
第二款 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各州选举人应具有该州
州议会中人数最多之一院的选举人所需之资格。凡年龄未满二十五岁,或取得合众国公
民资格未满七年,或於某州当选而并非该州居民者,均不得任众议员。众议员人数及直
接税税额,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此项人口数目的计算法,应在全体
自由人民--包括订有契约的短期仆役,但不包括末被课税的印第安人--数目之外,
再加上所有其他人口之五分之三。... 阅读全帖
v**e
发帖数: 8422
2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版本考略(一)
廖祖桂 李永昌 李鹏年 ( 2009-05-07) 来源: 中国藏学
http://www.tibet.cn/periodical/zgzx/2004/02/200606/t20060606_12
[摘要]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清朝中央政府制定和颁行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
二十九条》(以下简称《章程》),是一部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治理西藏法典性文书。
然而,这样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典性文献,目前社会上却出现和流行着内容差异很大的两
种不同版本,即原藏于拉萨大昭寺的《水牛年文书》中辑录的《新订西藏章程二十九条
》(以下简称《文书本》)藏文版本及其汉译版本和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
案荟粹》中公布的《钦定二十九条章程》(以下简名《荟粹本》)藏文版本及其汉译版
本。本文通过对《章程》形成的背景和过程等的系统研究,以及对两种版本的藏文本及
其汉译本逐条进行对勘,并查核制定该章程所依据的有关档案文件后,认为,《文书本
》系《章程》之正本。并提醒学界,《荟粹本》非《章程》之正本,希谨慎引用,避免
以讹传讹。
[关键词]《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 阅读全帖
n****l
发帖数: 3375
3
(一)中华民国,与美利坚合众国间,应常保友好,久敦睦谊。
(二)缔约此方之政府,应有派遣正式外交代表至缔约彼方之政府之权利,此等外交代
表,应受接待,并应在该缔约彼方领土内,本相互之原则,享受通常承认之国际法原则
所给予之权利,优例及豁免。
第二条
(一)缔约此方之国民,应许其进入缔约彼方之领土,并许其在该领土全境内居住,旅
行及经商,于享受居住及旅行之权利时,缔约此方之国民,在缔约彼方领土内,应遵照
依法组成之官厅所施行之有关法律规章(倘有此项法律规章时),但不应受不合理之干
涉,并除其本国主管官厅所发给之(甲)有效护照,或(乙)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应
无须申请或携带任何旅行文件。
(二)缔约此方之国民,在缔约彼方领土全境内,应许其不受干涉,从事并经营依法组
成之官厅所施行之法律规章所不禁止之商务、制造、加工、科学、教育,宗教及慈善事
业;从事于非专为所在国国民所保留之各种职业,为居住、商务、制造、加工、职业。
科学,教育,宗教、慈善及丧葬之目的,而取得保有建造或租赁及占用适当之房屋,并
租赁适当之土地:选用代理人或员工,而不问其国籍,从事为享受任何此项权利及优例
所偶需或必需之任何... 阅读全帖
h*********g
发帖数: 9102
4
语录
“在计划生育上,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和处罚行为,也不允许强制做人工流产
、节育手术和堕胎等等。”——2005年8月24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
妇联主席顾秀莲
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里,所有重大的社会问题最终都有可能成为法律问题。而我
国是一个转型国家,是一个正在形成法治社会的国家,并非所有的问题都会成为法律问
题,比如堕胎。
堕胎在中国从来不是法律问题,特别是基于计划生育的强制堕胎,公众少有思考堕
胎的法律意义。
一问:强制堕胎是否合法
许多朋友讨论强制堕胎,都会提到这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决定的,具有合法性。不
得不提醒: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本条只是规定了计划生育是国家的权力,即国家有权采取计
划生育政策,实现人口增长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的目的,但并未规定应采取何
种措施来实现计划生育。
实施计划生育的措施有很多,从行政法的角度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奖励
措施,如对执行计划生育的公民予以经济上、精神上的奖励;第二类是采取强制措施,
迫使当事人执行计划生育政... 阅读全帖
c**********d
发帖数: 2428
5
来自主题: GunsAndGears版 - 在枪友网被群殴了
以下是我竞选拥枪控枪版版主时的竞选纲领,请问我在这件事情上的处理,有哪里是和
我当年竞选时的纲领不符的?
同理你没有通过正常渠道举报,而是发了这样一帖挑战味道这么浓的帖子上来,本身的
也是违规的。我也没有删帖,而是转了你的帖子。事后的处理对你有利,你当然认为公
平了。如果DS008因为两个违规帖子而得到两个警告,你的这个帖子也应该得一个。
-------------------------------------
本人有意申请下一届拥枪控枪版版主。
本人对于拥枪控枪版版规的理解以及一旦当选版主管理版面的方式和方法,具体为以下
几点:
版规一,遵守专版专用的原则,只发表与本版主旨有关系的文章。
本人理解以及日后操作规程:
本版一开始为论战版,后来因发表非拥枪控枪的政治话题而产生争吵和不愉快,特将本
版的版名改为拥枪控枪。这是当年站务投票的结果,作为版主本人在持行上将认同这个
精神。对于良性的探讨主题,如果是和本版专用原则不符,而和其它版面相符的情况,
帖子将被转到相关版面。版务将视需要在本版保留链接或是不保留。如果没有其它合适
的版面转走,并且有枪友积极参与者的主题,版务将不干涉讨论,主... 阅读全帖
k*****r
发帖数: 21039
6
1941年春本来是日本左右逢源的时候,元首的革命军轻易击破了英法军队,欧共体提前
30年成立。西方殖民主义在亚洲也无以为继,在西太平洋,日本海军其实有优势,西方
有妥协的愿望。 苏联因为德国的压力,也愿意和日本和解。这和先主席时代利用米苏
对抗,左右逢源,比较类似。
但短短半年时间,日本外交无谋和短视,,很快就断送了这一大好局面,特别是其对苏
外交,首鼠两端,为小利而忘大义,从4月签订日苏互不侵犯条约,到夏天发起70万人
参加的关东军特别大演习,准备对苏战争,到巴巴罗萨之后犹豫不定,对苏外交的策略
混乱与短视,是日本短短4年后惨痛亡国的重要原因,联想中国这次APEC的对俄国外交
无谋和短视,重温一下这段历史,学习日本失败的经验,很有必要。
第一条
両締約国ハ両国間ニ平和及友好ノ関係ヲ維持シ且相互ニ他方締約国ノ領土ノ保全及
不可侵ヲ尊重スヘキコトヲ約ス
第二条
締約国ノ一方カ一又ハ二以上ノ第三国ヨリノ軍事行動ノ対象ト為ル場合ニハ他方締
約国ハ該紛争ノ全期間中中立ヲ守ルヘシ
第三条
本条約ハ両締約国ニ於テ其ノ批准ヲ了シタル日ヨリ実施セラルヘク且五年ノ期間効
力ヲ有スヘシ両締約国ノ何レノ一方... 阅读全帖
u*****a
发帖数: 9489
7
孔子恢复周礼,创立了儒教,成为一代宗师,孔子之后两千多年,历朝历代都尊儒,儒
学塑造了中国人的民族性格,可以说两千多年来的中国文化都是周文化的衍生。
在此我要恢复比周礼更古老的文化:殷商文化。孔子恢复周礼,我恢复商礼,孔子创立
儒教,我创立天人教,孔子敬鬼神而远之,我敬鬼神而近之,孔子不语怪力乱神,我要
大语特语。
我要古为今用,中为洋用,恢复中华古老宗教,立志团结海外华人社区,重塑当代海外
华人的崇高精神。
“天人教”顾名思义,第一,敬畏天也就是神;第二,核心在于天人感应,也就是神与
人之间的关系,现将核心教条表述如下:
1.有神论。承认神的存在,并承认神是宇宙和人间的主宰,人必须敬畏神。
2.神的祭祀。人对神的敬畏必须诉诸行为,要举行传统祭神仪式,用鼎煮肉祭神是其中
之一。华人社区领袖要敬神,并逢年过节主持祭神典礼。本条区别于周礼的“敬鬼神而
远之”
3.神对人事的干预。神以其高深莫测的方式干预人世间的事务,事情的成败关乎神的旨
意。本条区别于某些宗教神不干涉人事的教义。
4.神与人之间的交流。神视察人的行为,聆听人的祷告。人不能完全理解神的旨意,但
可以间接求问,比如商朝流行的烧... 阅读全帖
u*****a
发帖数: 9489
8
前些日子我宣布要复兴伟大的古老宗教“天人教”,发了帖子如下。之后受到了一系列
启示,可见我之前发的帖子,是为神所喜悦的。深更半夜,我迫不及待地把好消息分享
给大家。
如我之前所说,天人教自殷商就有,甲骨文就是神与人交流的物证。可惜后来天人教被
周人和儒家所破坏,近现代出土的甲骨文不但残缺不全,而且晦涩难懂,凭人的智慧,
是难以理解其中深意的。
前些日,土著人在书房整理甲骨文资料,突然天使显现,向土著人传递了神的启示,土
著人在神的默示下,将出土甲骨文资料精确无误地翻译成现代文字,并编写了注解,这
是天人教的第一部经书。
之后又有一天,土著人外出迷路,走到了荒郊野外,四望无人。天使显现,对土著人说
,神以为天人教的道理博大精深,不是出土的那些甲骨残片能全部揭示的,于是让天使
给了土著人更多甲骨,土著人在天使帮助下,解读了这些甲骨的文字,同样精确无误地
翻译成了现代文字,由此殷商天人教的宗旨得以完整昭示。这是天人教的第二部经书。
后来,天使又像土著人显现,说:你跟我来!土著人走到野外一处山洞,天使将12片金
叶片交给土著人,上面的文字无人能认识。土著人在天使帮助下,将叶片内容写成现代
文字... 阅读全帖
w********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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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本法本来是捆绑双方的
谁有违反?都在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来源:中国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0年4月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公布 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序  言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一节 行政长官
第二节 行政机关
第三节 立法机关
第四节 司法机关
第五节 区域组织
第六节 公务人员
第五章 经  济
第一节 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
第二节 土地契约
第三节 航运
第四节 民用航空
第六章 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
第七章 对外事务
第八章 本法的解释和修改
第九章 附  则
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附件一:《香港特别行... 阅读全帖
w********9
发帖数: 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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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来源:中国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0年4月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公布 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序  言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一节 行政长官
第二节 行政机关
第三节 立法机关
第四节 司法机关
第五节 区域组织
第六节 公务人员
第五章 经  济
第一节 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
第二节 土地契约
第三节 航运
第四节 民用航空
第六章 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
第七章 对外事务
第八章 本法的解释和修改
第九章 附  则
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
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 阅读全帖
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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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来自主题: EB23版 - 靠。。。新的国籍法?
好像美国的大使馆还没更新,但是查到英国的大使馆网站已经更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国籍认定有关说明
2015/03/27
一、《国籍法》有关规定及说明
(一)《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根
据本条规定,具有中国国籍者,如未申请并获准退出中国国籍,且不符合《国籍法》第
九条关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其依据他国法律拥有的外国国籍或持有的外国护照
,中方不予承认。
(二)《国籍法》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
中国国籍。”根据本条规定,在中国出生者,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无论
其父母是否定居在国外,都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申请并获准退出中国国籍或符合《国
籍法》第九条关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
(三)《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
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
,不具有中国国籍。”根据本条规定,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国外
者,若同时符合以下2种情形,不具有中国国籍,不符合其中任何1种或均不符合的,具
... 阅读全帖
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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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来自主题: EB23版 - 靠。。。新的国籍法?
好像美国的大使馆还没更新,但是查到英国的大使馆网站已经更新了
另外,英国也是出生地政策,所以基本和美国是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国籍认定有关说明
2015/03/27
一、《国籍法》有关规定及说明
(一)《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根
据本条规定,具有中国国籍者,如未申请并获准退出中国国籍,且不符合《国籍法》第
九条关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其依据他国法律拥有的外国国籍或持有的外国护照
,中方不予承认。
(二)《国籍法》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
中国国籍。”根据本条规定,在中国出生者,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无论
其父母是否定居在国外,都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申请并获准退出中国国籍或符合《国
籍法》第九条关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
(三)《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
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
,不具有中国国籍。”根据本条规定,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国外
者,若同时符合以下2种情形,不... 阅读全帖
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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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经汤证探讨
缘起:这篇内容是我在听小艾老师讲冲脉后再看经方时的片段感悟,后来有一位王同学
问我她治疗效果较好的一个病例看起来即有柴胡汤证也有温经汤证,要如何辨别。我费
好大劲组织语言想把我的想法说清楚,因而写成这样。写完之后自己发现不知道这样的
理解是不是牵强或臆测。
温经汤从最初学习起我就不理解它,看过所有的解释也无法满意接受。直接有了如下的
理解,但我确实不知道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或是否有显然的硬伤。发在这这里希望得到
大家的指正。
感谢这两位了不起的小中医,没有她们的讲解与提问我会仍然在不理解温经汤主治与方
意的困惑中。
问曰:妇人年五十所,病下利数十日不止,暮即发热,少腹里急,腹满,手掌烦热,唇
口干燥,何也?师曰:此病属带下。何以故?曾经半产,瘀血在少腹不去,何以知之?
其证唇口干燥,故知之。当以温经汤主之。
温经汤方
吴茱萸三两 当归二两 芎二两 芍药二两 人参二两 桂枝二两 阿胶二两 生姜
二两 牡丹皮二两(去心) 甘草二两 半夏半斤(应是半升) 麦门冬一升(去心)
右十二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分温三服,亦主妇人少腹寒,久不受胎,兼取崩中去
血,或... 阅读全帖
t*****g
发帖数: 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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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16(13 小时前)中美退伍军人福利待遇大对比,看了让人心酸从 人人都是艺术
家 作者:梁萧按:刘亚洲将军曾在一次演讲中谈及1984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提到我
军仍然有大量的基层官兵家庭生活困难:“部队官兵不仅面临生死考验,还都有生活负
担。尤其是基层干部,几乎家庭都很困难。当时我去看十四军的一个指导员,他已经牺
牲了,他妻子见了我,跟我讲,作战前这个指导员是有欠债的,临开赴前线时发了最后
一个月的工资,结果七扣八扣,工资袋在拿到手上的时候里面只剩下五分钱了。最后她
拿出这个单子给我看,就五分钱,我真是觉得心酸。有些战士家里很贫穷,他们的遗书
真是字字血、声声泪。烈士在遗书里面说,如果我要死了,请公社给我家一头牛;一个
人讲,如果我死了,请把我的军装脱下来送到我家乡去。我的兄弟都穿不起衣服。这些
东西看了以后,真是让人难受……”
美国退伍军人福利待遇
作者:Jianan
前几天奥巴马总统在韩国参加G-20峰会期间,正好赶上美国退伍军人纪念日,11月11日
他在首尔龙山驻地对美军将士的讲话中说,他提出预算为退伍军人事务部大幅度增加拨
款,是30年来增幅最大的拨款行动之一。他还说,... 阅读全帖
m**d
发帖数: 21441
15
来自主题: Detective版 - 考考大家的法律常识
一、刑法解释理念与方法案例
1.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
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国各大学的招生信息,是否属于
本条中的“情报”?为什么?
2.大型拖拉机能否评价为刑法第116条的“汽车”?风景区的缆车能否评价为刑法第
116条的“电车”?清华校园内的电瓶车在刑法上是“汽车”还是“电车”?
3.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
、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问题是,本罪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先携带
枪支等物品,后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行为人甲在火车上获得了乙遗留的枪支
、弹药,然后在乘坐该火车的期间,持续携带该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
的,能否适用本条?
类似问题: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行为人A合法进入B的住宅后,在B要求其退出时,A拒不退出的,能否适用本条?
4.伪造、变造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尤其是伪造、变造的... 阅读全帖
B********d
发帖数: 445
16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如何看待为动物立法?(转贴)
一有人救助动物,就有人断章取义,对待那些偷盗和虐待动物的人不加追究,
反而讽刺挖苦那些为做善事掏尽自己腰包的人,还说是什么小资行为。
诸不知救助人士里面很多都是普普通通的下岗百姓。我想某媒体人士
的文章可以比较客观地解释那些不理解救助行为的人的问题。借此转贴和以
下图片,普及一下动物保护的道理,梳理一下保护不同类别的动物,
我们所应该倡导的文明准则、道德底线、法律保障,到底是什么。
原帖地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bf07a10100r654.html
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已有反虐待动物法案 我国大陆还是空白目前世界上已经有
100多个国家(地区)出台了有关反虐待动物的法案。早在19世纪初,英国就
有人提出禁止虐待马、猪、牛、羊等动物的法案。虽然当时这项提案没有被下
议院通过,还被有些人嘲笑,但是到1822年,世界上第一个反对虐待动物法案
还是在英国首先出台。随后,法国也在1850年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案,爱尔兰、
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欧洲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反虐待动物的法案。1866年
美国驻俄公使伯格回到纽约后开始呼吁反对虐待动物。驻... 阅读全帖
S*******s
发帖数: 13043
17
行贿罪量刑标准
根据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
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
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
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
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
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
贿以及用党费、团费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
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贿人
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
人自首的特别规定。关于自首,本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 阅读全帖
g******o
发帖数: 4042
18
鸭绿江江中岛屿归属与长白山天池南麓失地(上)
2010-10-31 13:19:52| 分类: 清秘阁 |举报|字号 订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深信根据马
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全面解决两国间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
,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助于巩固和加强两国间的兄弟般的友谊;为此,决定
缔结本条约,并各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特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
相金日成。
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
第 一 条
缔约双方同意,两国的边界确定如下
一、白头山天池的边界线,自白头山上围绕天池一周的山脊的西南段上的2520高地和
2664高地间的鞍部的大体上的中心点起,向东北以直线穿过天池到对岸山脊上的2628高
地和2680高地间的鞍部的大体上的中心点止,其西北部分属于中国,东南部分属于朝鲜

二、天池以南的边界线,自上述山脊上的2520高地和2664高地间的鞍部的大体上的中心
点起,沿该山... 阅读全帖
l*****h
发帖数: 709
19
http://www.mofa.gov.tw/Official/Home/Detail/12127362-...4263-85
预告修正「护照条例施行细则」部分条文草案
第十八条修正条文:
第十八条 在海外之大陆地区人民,符合下列三款情形者,得经驻外馆处转请主管机关
依本条例第九条但书规定许可后,持用普通护照:
一、已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当地无永久居留制度,须取得长期居留资格且能继续延长
居留。
二、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在已取得该居留权国家连续住满二年以上;或为臺湾地区人
民之配偶,结婚已满二年或已生有子女。
三、经中央相关主管机关核准,代表我国参加国际比赛或活动;或在专业领域具有特殊
技术或专长,或对我国有特殊贡献,经中央相关主管机关推荐。
主管机关依本条例第九条但书规定为许可时,得邀请有关机关会商决定。
第一项大陆地区人民首次申请普通护照,应备护照用相片二张及下列文件:
一、普通护照申请书。
二、当地永久或长期居留证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验毕后退还。
三、大陆地区所发护照影本或身分证明文件。
四、中央相关主管机关核准或推荐函。
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前项普通护照之效期为三年以下,...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2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ackHome 讨论区 】
发信人: matrix05 (matrix05), 信区: BackHome
标 题: 原创:中国《国籍法》和双重国籍详解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an 21 04:07:04 2016, 美东)
经常在版面上看到有人提类似这种问题:美国出生的孩子(父母都没有绿卡)既有中国
旅行证又有美国护照,岂不是双重国籍吗?而中国又不承认双重国籍这是怎么回事?俺
写这篇文章就是想把这个问题彻底说清楚,扒下那些文字游戏的画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那么到底
什么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正确定义?国内网站上所有谈论双重国籍的文章,都有意
无意的暗示甚至明示“不承认双重国籍”就是“不允许拥有双重国籍”,或者“有了外
籍就不能保留中国国籍”。其实这些理解都是误导和偷换概念。
“不承认双重国籍”在法律上的正确含义是,双重国籍人在其任一国籍国内,只被当作
本国公民对待,只承认其本国公民身份,不承认其(事实上拥有的)外国国籍和外国公
民身份。例如某男子同时拥有甲乙两国国籍,那么甲国政府只承认其甲国... 阅读全帖
q**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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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下内容仅为目前中华民国(臺湾) 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之内容讨论,不作
为政治考量,以下内容所述“国”为《一个中国》、《一中各表》,不喜者勿看。“一
中”: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各表”呢?①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这就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这就是中华民国。
签证之家无意在网上看到一则台湾护照的信息,在网上查询得知下来信息,大部分内容
归类整理,作为关心此条信息的人讨论。基础总结如下:海外大陆人申请中华民国(台
湾)护照可能吗?引用目前现行中华民国(臺湾) 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
第十八条
在海外之大陆地区人民,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经驻外馆处转请主管机关依本条例第九条
但书规定许可后,持用普通护照:
一、已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当地无永久居留制度,须取得长期居留资格且能继续延长
居留者。
二、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取得该居留权国家连续住满二年以上;或为臺湾地区人
民之配偶,结婚已满二年或已生有子女。
三、有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侨务、宗教或人道之特殊考虑。
大陆地区人士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后,可以向臺湾驻外办事处申请中华民国海外护照,
留... 阅读全帖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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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不会成为无国籍人士,执法机构是需要考虑的。
如果你被取消国籍后会成为无国籍人,一般不能取消国籍。但如果取得国籍中有伪报或
欺诈行为的,不受此限制。如果入籍后背叛国家的,也不受此限制。
根据1975年联合国《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
第8条
1.缔约国对国籍如被取消即无国籍者,不得取消其国籍。
2.虽有本条第一项之规定,缔约国国籍得于下列情形下取消之:
(a)有第7条第四项及第五项所准许应丧失国籍之情形者;
(b)国籍系经伪报或欺诈而取得者。
3.虽有本条第一项之规定,缔约国得保留取消国籍之权,如该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时
指明基于该时国内法所规定之下列一项或数项理由保留此种权利:
(a)关系人有违其应向缔约国效忠之义务,
(一)漠视缔约国之明白禁令,为另一国服务或继续服务,或受领或继续受领另一国
之报酬,或
(二)其行为对缔约国之重要利益有重大损害;
(b)关系人曾宣誓或正式表示效忠于另一国,或证据确实决心拒绝向缔约国效忠。
4.除依照法律外,缔约国不得行使本条第二项或第三项所准许取消国籍之权力,此项法
律应规定关系人有由法院或其他独立机关公半审讯之权。
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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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在版面上看到有人提类似这种问题:美国出生的孩子(父母都没有绿卡)既有中国
旅行证又有美国护照,岂不是双重国籍吗?而中国又不承认双重国籍这是怎么回事?俺
写这篇文章就是想把这个问题彻底说清楚,扒下那些文字游戏的画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那么到底
什么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正确定义?国内网站上所有谈论双重国籍的文章,都有意
无意的暗示甚至明示“不承认双重国籍”就是“不允许拥有双重国籍”,或者“有了外
籍就不能保留中国国籍”。其实这些理解都是误导和偷换概念。
“不承认双重国籍”在法律上的正确含义是,双重国籍人在其任一国籍国内,只被当作
本国公民对待,只承认其本国公民身份,不承认其(事实上拥有的)外国国籍和外国公
民身份。例如某男子同时拥有甲乙两国国籍,那么甲国政府只承认其甲国公民身份,不
承认其(事实上拥有的)乙国国籍和乙国公民身份。甲国法律要求适龄男性公民服兵役
,那么他在甲国境内不能因其乙国国籍而免服兵役。如果他在甲国境内犯了事,也不能
享受乙国领事馆为其提供领事保护。但甲国法律并不一定强制该男子退出(事实上拥有
的)乙国国籍。
这就... 阅读全帖
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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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在版面上看到有人提类似这种问题:美国出生的孩子(父母都没有绿卡)既有中国
旅行证又有美国护照,岂不是双重国籍吗?而中国又不承认双重国籍这是怎么回事?俺
写这篇文章就是想把这个问题彻底说清楚,扒下那些文字游戏的画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那么到底
什么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正确定义?国内网站上所有谈论双重国籍的文章,都有意
无意的暗示甚至明示“不承认双重国籍”就是“不允许拥有双重国籍”,或者“有了外
籍就不能保留中国国籍”。其实这些理解都是误导和偷换概念。
“不承认双重国籍”在法律上的正确含义是,双重国籍人在其任一国籍国内,只被当作
本国公民对待,只承认其本国公民身份,不承认其(事实上拥有的)外国国籍和外国公
民身份。例如某男子同时拥有甲乙两国国籍,那么甲国政府只承认其甲国公民身份,不
承认其(事实上拥有的)乙国国籍和乙国公民身份。甲国法律要求适龄男性公民服兵役
,那么他在甲国境内不能因其乙国国籍而免服兵役。如果他在甲国境内犯了事,也不能
享受乙国领事馆为其提供领事保护。但甲国法律并不一定强制该男子退出(事实上拥有
的)乙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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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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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NextGeneration版 - 详解中国《国籍法》和双重国籍
经常在版面上看到有人提类似这种问题:美国出生的孩子(父母都没有绿卡)既有中国
旅行证又有美国护照,岂不是双重国籍吗?而中国又不承认双重国籍这是怎么回事?俺
写这篇文章就是想把这个问题彻底说清楚,扒下那些文字游戏的画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那么到底
什么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正确定义?国内网站上所有谈论双重国籍的文章,都有意
无意的暗示甚至明示“不承认双重国籍”就是“不允许拥有双重国籍”,或者“有了外
籍就不能保留中国国籍”。其实这些理解都是误导和偷换概念。
“不承认双重国籍”在法律上的正确含义是,双重国籍人在其任一国籍国内,只被当作
本国公民对待,只承认其本国公民身份,不承认其(事实上拥有的)外国国籍和外国公
民身份。例如某男子同时拥有甲乙两国国籍,那么甲国政府只承认其甲国公民身份,不
承认其(事实上拥有的)乙国国籍和乙国公民身份。甲国法律要求适龄男性公民服兵役
,那么他在甲国境内不能因其乙国国籍而免服兵役。如果他在甲国境内犯了事,也不能
享受乙国领事馆为其提供领事保护。但甲国法律并不一定强制该男子退出(事实上拥有
的)乙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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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国身份就可以拿到台湾护照?? 有人真的拿到过吗??
中华民国(台湾) 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说到:
第十八条
在海外之大陆地区人民,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经驻外馆处转请主管 机关依本条例第九
条但书规定许可后,持用普通护照: 一、 已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当地无永久居留制
度,须取得长期 居留资格且能继续延长居留者。 二、 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取
得该居留权国家连续住满二年 以上;或为台湾地区人民之配偶,结婚已满二年或已生
有子 女。 三、 有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侨务、宗 教或人道
之特殊考虑。 前项大陆地区人民首次申请普通护照,应备护照用照片二张及下列 档:
一、 普通护照申请书。 二、 当地永久或长期居留证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验毕后
退 还。 三、 大陆地区所发护照影本或身分证明文件。 四、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前
项普通护照之效期为三年以下,护照末页应加盖新字戳记。第一 项大陆地区人民领取
普通护照时,应将大陆地区所发护照缴销。”
大陆地区人士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后,马上就可以向台湾驻外办事处申请中华民国海外
护照,留学生或在海外劳务者只要连续居留两年以... 阅读全帖
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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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申请台湾护照,几乎不可能。第三项就把你卡住了。
现行中华民国(臺湾) 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
第十八条
在海外之大陆地区人民,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经驻外馆处转请主管机关依本条例第九条
但书规定许可后,持用普通护照:
一、已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当地无永久居留制度,须取得长期居留资格且能继续延长
居留者。
二、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取得该居留权国家连续住满二年以上;或为臺湾地区人
民之配偶,结婚已满二年或已生有子女。
三、有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侨务、宗教或人道之特殊考虑。
最新信息更新至2012年8月:
由于有太多的海外大陆人士咨询现行中华民国(臺湾) 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
引起的争执,现在就此条已经提出修改、限制、和明确草案。
预告修正「护照条例施行细则」部分条文草案
第十八条修正条文:
第十八条 在海外之大陆地区人民,符合下列三款情形者,得经驻外馆处转请主管机关
依本条例第九条但书规定许可后,持用普通护照:
一、已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当地无永久居留制度,须取得长期居留资格且能继续延长
居留。
二、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在已取得该居留权国...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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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国身份就可以拿到台湾护照?? 有人真的拿到过吗??
中华民国(台湾) 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说到:
第十八条
在海外之大陆地区人民,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经驻外馆处转请主管 机关依本条例第九
条但书规定许可后,持用普通护照: 一、 已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当地无永久居留制
度,须取得长期 居留资格且能继续延长居留者。 二、 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取
得该居留权国家连续住满二年 以上;或为台湾地区人民之配偶,结婚已满二年或已生
有子 女。 三、 有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侨务、宗 教或人道
之特殊考虑。 前项大陆地区人民首次申请普通护照,应备护照用照片二张及下列 档:
一、 普通护照申请书。 二、 当地永久或长期居留证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验毕后
退 还。 三、 大陆地区所发护照影本或身分证明文件。 四、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前
项普通护照之效期为三年以下,护照末页应加盖新字戳记。第一 项大陆地区人民领取
普通护照时,应将大陆地区所发护照缴销。”
大陆地区人士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后,马上就可以向台湾驻外办事处申请中华民国海外
护照,留学生或在海外劳务者只要连续居留两年以...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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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国身份就可以拿到台湾护照?? 有人真的拿到过吗??
中华民国(台湾) 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说到:
第十八条
在海外之大陆地区人民,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经驻外馆处转请主管 机关依本条例第九
条但书规定许可后,持用普通护照: 一、 已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当地无永久居留制
度,须取得长期 居留资格且能继续延长居留者。 二、 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取
得该居留权国家连续住满二年 以上;或为台湾地区人民之配偶,结婚已满二年或已生
有子 女。 三、 有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侨务、宗 教或人道
之特殊考虑。 前项大陆地区人民首次申请普通护照,应备护照用照片二张及下列 档:
一、 普通护照申请书。 二、 当地永久或长期居留证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验毕后
退 还。 三、 大陆地区所发护照影本或身分证明文件。 四、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前
项普通护照之效期为三年以下,护照末页应加盖新字戳记。第一 项大陆地区人民领取
普通护照时,应将大陆地区所发护照缴销。”
大陆地区人士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后,马上就可以向台湾驻外办事处申请中华民国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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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er (yy) 于 (Fri Apr 26 01:28:57 2013, 美东) 提到:
说那些之前,我们先说说这个网络暴力贴照片,
大家注意,当这些照片被贴出来的时候,同时伴随着以下语言:
“先把他孩子弄死!”
“让他家孩子跟着他被俘耻辱!”
等等,更多的我就不多说了。
先不说这些孩子的父母究竟是否真的是凶手,是共犯,是知情不报者,还是什么其
它人,就先说说这小孩子可能会遭遇到的待遇:
最轻的,就是小孩子所在的场所,比如幼儿园,学校等地,遭到周围“正义的”家
长的孩子乃至正义的员工的冷暴力,群体孤立等等。
次轻一点的,就会遭遇被动的简单暴力,比如辱骂,“你妈是杀人凶手!”“你爸
是杀人凶手!”小朋友们之间出现任何矛盾的时候,这些都会被很自然地脱口而出

再重一点的,就是遭遇主动轻暴力。包括被人主动侮辱,谩骂,甚至殴打,包括产
生矛盾的同学家长,都会通过这种理由而让自己的孩子占上风。
再重一点,一些欺软怕硬的,一些社会上心存不满的,一些年长但是心里有怨气没
出发泄的,都会有选择地主动地把... 阅读全帖
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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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朱令的案子,追诉期过了
下面看有关法律权威人士对追诉时效的论述,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胡康生等人主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84页第三自然段针对《刑法》第八十八条有“在实践中应
当注意,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
,或者人民法院对案件予以受理后,就可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上述机关对案件进行立
案或受理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具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况。如果没有逃
避侦查和审判的行为,而是有的司法机关立案或受理后,因某些原因又未继续采取侦查
或追究措施,以至超过追诉期限的,不应适用本条规定。另外,本条规定‘立案侦查’
和‘受理案件’是指在追诉时效的期限内,对于已过了追诉时效才开始的立案侦查和审
判活动,不适用本条规定,而是应分别采取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的方法处理
,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释。
另外,大家来看一个实践中的案例。2007年9月6日的《浙江法制报》第6版上的案例一
,讲的是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法院对郑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
其中讲到该案发生在1994年,公安机关当时就立案侦查,郑某也没有逃避的情形,但公
安直到超过追诉时效期限... 阅读全帖
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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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Joke版 - 考考大家的法律常识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Detective 讨论区 】
发信人: mind (mind), 信区: Detective
标 题: 考考大家的法律常识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Oct 29 19:48:06 2010, 美东)
一、刑法解释理念与方法案例
1.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
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国各大学的招生信息,是否属于
本条中的“情报”?为什么?
2.大型拖拉机能否评价为刑法第116条的“汽车”?风景区的缆车能否评价为刑法第
116条的“电车”?清华校园内的电瓶车在刑法上是“汽车”还是“电车”?
3.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
、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问题是,本罪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先携带
枪支等物品,后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行为人甲在火车上获得了乙遗留的枪支
、弹药,然后在乘坐该火车的期间,持续携带该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 阅读全帖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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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休士顿副总领事郁伯仁事件科普
看了一些文章和网友的评论。觉得有必要给大家科普一下一些外交惯例,常识和法规。
第一, 关于美国执法人员是否有权力进入中国领馆车库的问题: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三十一条规定
二、接受国官吏非经领馆馆长或其指定人员或派遣国使馆馆长同意,不得进入领馆馆
舍中专供领馆工作之用之部分。惟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须迅速采取保护行动时,得推定领
馆馆长已表示同意。
三、除本条第二项另有规定外,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领馆馆
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任何扰乱领馆安宁或有损领馆尊严之情事。
《中美领事条约》
第十条 馆舍和住宅不得侵犯
一、领馆馆舍不得侵犯。接受国当局未经领事馆长、派遣国使馆馆长,或以上两人
中一人指定的人的同意,不得进入领馆馆舍。
二、接受国负有特殊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领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坏,并防
止扰乱领事馆的安宁和损害领事馆的尊严。
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也适用于领事官员的住宅。
所以说这里并没有什么中国领土的问题。只是美方无权进入。 但是,也写了“惟遇火
灾或其他灾害须迅速采取保护行动时,得推定领馆馆长已表示同意。”这个就是双方扯
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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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鼓吹推翻政府在美要坐牢20年以下 [ 森林鹿 ] 于:2010-10-10 00:58:06 there.com
第2385条 鼓吹推翻政府
任何人蓄意或故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暴
乱或通过暗杀政府官员,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或任何州、领地、特区或占领地政府,或
任何下级政治机构或政府;
任何人企图导致推翻或摧毁任何上述政府而印刷、出版、编辑、发表、传递、出
售、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以鼓吹、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
武力或暴乱推翻或摧毁美国境内任何政府或图谋如此行事;
任何人组织、协助或图谋组织一切讲授、鼓吹、鼓励以武力或暴乱推翻或摧毁任
何上述政府者组成社团、小组或举行集会,或其本身就是此类由具有上述明确目的分子
组成的社团、小组、集会的成员或分会会员,均应判处最高2万美元罚款或最多20年有
期徒刑,或两者并罚。刑满后5年内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构录用。
如果二人或二人以上伙同阴谋进行本条所列罪行,应分别处以最高至2万美元罚款
或最多2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刑满后5年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
构录用。
本条所称... 阅读全帖
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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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k4NDk2Nw==&mid=210256113&
李港案案情简介
2015-06-05 法治泉眼
编者按
继一张图读懂李港案始末和两期李港案专家研讨推文推出后,细心的微友不断跟小编反
映对李港案的案情仍然是一头雾水,对案件涉及的程序违法和瑕疵问题没有太大的法律
上的概念。好在热心的李薇微友帮小编精心梳理了案件材料,才使得推文能这么快地跟
微友见面。考虑到案件的复杂,小编试图就本案涉及的案情部分和程序部分分两期来还
原案件。敬请关注。
祸起杭州,西子公司过河拆桥
2011年中,因浙江西子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公司”,是杭州江干区最大
的民营企业)总裁助理张文凯之邀,李港率霖汰公司开始为西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随后的一年当中,霖汰公司整个团队集中精力配合西子公司,先后为西子公司多个项
目制定了节能技术方案。
2012年,西子公司投标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节能项目(下文简称“杭电化项目”),
霖汰公司为其制作其中热回收的技术方案。西子公司承诺一旦电化项目中标,便和霖汰
公司签订150万的技术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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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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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来自主题: Headline版 - 香港地铁让北京地铁变成白痴
我们要为大多数人服务优先,还是应该为少数人服务优先?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香港地铁在换乘这个细节上的一个简单设计,反衬出内地地铁,尤其是北京地铁的白痴。
别说香港的硬件先进,现在内地的硬件后来居上,但是每次到香港都会发现一些我们没有重视的人性化软件设计。为节省交通费,从来不坐190元的穗港直通火车,而是从罗湖步行过香港再换乘东铁轻轨和地铁(这个方法每次可节省80元)。无论是在旺角换乘过海的荃湾地铁线,还是在金钟站换乘去铜锣湾的柴湾线,都是下车对面就是你要换乘的另外一条线。而不是本条线的反方向线路。那么本条线的反方向线路哪里去了呢?对不起,被放到了地下或者楼上。这个小小的不同,充分反映出了香港地铁的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本的人性化设计。
因为你想想,在地铁枢纽站下车的人中,是换乘另一条线的人多,还是做错了车要改坐回本线路的反方向的人多呢?当然是换乘的人多了!那就把最近的对面轨道让给大多数人要使用的另一条线路吧。因为同层有不同的线路,香港地铁聪明的只标地铁目的地(如:地铁调景岭线、荃湾线),不为地铁编号。因为你编了号,还是要告诉别人几号线是去哪儿的,等于多了一道问题。
反观我们内地北京、广州和上海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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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女方千万不能负责装修除非计入购房款并加名”,“如果是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女方要保留证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经出台了一段时间,但热议并未降温。昨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著名民法专家刘克希应南京图书馆之邀面向公众开办公益讲座,不仅详细解释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所作的修改,还就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针对第十条和第七条有关装修“添附”和公婆买房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解析,站在女性的角度提出了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对策。
装修“添附”不能维护女性利益
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析:装修“添附”不能维护女性利益
刘克希认为,如果我国男女结婚买房,男方买房的情形和女方买房的情形各占约50%左右,那第十条的规定... 阅读全帖
w****w
发帖数: 14828
38
這樣的case已經N次了,單是新聞揭發出來MITBBS轉載的,前兩個月就有,一對在廣東
打工的農民工虐殺自己的親生女兒。沒有被報道的更不計其數。
所有的case都是驚人的相似,虐打無人理會,鄰居,學校,警方沒任何一方介入,直至
孩子被虐殺上報紙!中國的婦女兒童保障法就是一本廢紙!中國對父母家長濫用私刑根
本沒有約束,就算打死孩子,也僅僅以虐待罪判7年。
最無恥的法律是哪條? 中國刑法第260條! “如果被虐待者不控告,司法机关就不要
主动干预,这样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四)依本条第三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
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
不处理。本条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虐待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虐待者不希望
亲属关系破裂,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虐待者定罪量刑。因此要充分考虑被虐待者的
意思。如果被虐待者不控告,司法机关就不要主动干预,这样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但根据本法第98条之规定,如果被虐待者受强制、威吓等而无法向人民民院起诉的,人
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被虐待者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控告,有关单位和组织也可以向
... 阅读全帖
i***s
发帖数: 39120
39
近日,有消息称,著名导演张艺谋至少有7名子女,或将面临1.6亿超生罚款。此事被很多媒体报道。本网“求真”栏目记者就一些问题分别采访了江苏省和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据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我国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而处理的关键要看当事人是哪里的,因为根据规定,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所以具体到张艺谋涉嫌“超生”这个事情还要看地方怎么处理。
江苏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告诉“求真”栏目记者,他们也是刚得知这件事情,目前也不清楚孩子是在哪里出生的。由于省计生委有关领导近期下基层开展工作,所以目前无人负责,也无人能回应记者的问题。
无锡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一位副处长告诉记者,目前政策法规处已就此事开展调查。这位副处长介绍,由于当事人张艺谋现任妻子陈女士的户籍所在地是无锡市滨湖区,相关调查取证工作由滨湖区人口计生局负责进行。目前,陈女士只是户籍和房子在无锡,其本人并不在无锡,相关调查工作将会有一定难度。至于具体的调查措施及后续工作,她表示不便透露,并称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所谓的“处罚”金额都是没有根据的。至于最... 阅读全帖
b*********g
发帖数: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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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三十一条 领馆馆舍不得侵犯
一、领馆馆舍于本条所规定之限度内不得侵犯。
二、接受国官吏非经领馆馆长或其指定人员或派遣国使馆馆长同意,不得进入领馆馆舍
中专供领馆工作
之用之部分。惟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须迅速采取保护行动时,得推定领馆馆长已表示同意。
三、除本条第二项另有规定外,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领馆馆舍
免受侵入或损
害,并防止任何扰乱领馆安宁或有损领馆尊严之情事。
四、领馆馆舍、馆舍设备以及领馆之财产与交通工具应免受为国防或公用目的而实施之
任何方式之征
用。如为此等目的确有征用之必要时,应采取一切可能步骤以免领馆职务之执行受有妨
碍,并应向派遣
国为迅速、充分及有效之赔偿。
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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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发信人: kankanfatan (frankly),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转贴] 很多人不知道的美国法律:鼓吹推翻政府可能坐牢20年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Oct 10 11:08:39 2010, 美东)
任何人蓄意或故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暴乱或通
过暗杀政府官员,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或任何州、领地、特区或占领地政府,或任何下
级政治机构或政府;
任何人企图导致推翻或摧毁任何上述政府而印刷、出版、编辑、发表、传递、出售、分
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以鼓吹、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
暴乱推翻或摧毁美国境内任何政府或图谋如此行事;
任何人组织、协助或图谋组织一切讲授、鼓吹、鼓励以武力或暴乱推翻或摧毁任何上述
政府者组成社团、小组或举行集会,或其本身就是此类由具有上述明确目的分子组成的
社团、小组、集会的成员或分会会员,均应判处最高2万美元罚款或最多20年有期徒刑
,或两者并罚。刑满后5年内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构录用。
如果二人... 阅读全帖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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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台时间:2010/10/10 消息来源:鼎盛社区
很多人不知道的美国法律:鼓吹推翻政府可能坐牢20年
任何人蓄意或故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暴乱
或通过暗杀政府官员,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或任何州、领地、特区或占领地政府,或任
何下级政治机构或政府;
任何人企图导致推翻或摧毁任何上述政府而印刷、出版、编辑、发表、传递、出售
、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以鼓吹、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
力或暴乱推翻或摧毁美国境内任何政府或图谋如此行事;
任何人组织、协助或图谋组织一切讲授、鼓吹、鼓励以武力或暴乱推翻或摧毁任何
上述政府者组成社团、小组或举行集会,或其本身就是此类由具有上述明确目的分子组
成的社团、小组、集会的成员或分会会员,均应判处最高2万美元罚款或最多20年有期
徒刑,或两者并罚。刑满后5年内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构录用。
如果二人或二人以上伙同阴谋进行本条所列罪行,应分别处以最高至2万美元罚款
或最多2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刑满后5年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
构录用。
本条所称“组织”上述社团、小组或集会,包括... 阅读全帖
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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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也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美国也有法规,最高可以判刑20年:
鼓吹推翻政府在美要坐牢20年
第 2385条 鼓吹推翻政府
任何人蓄意或故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暴
乱或通过暗杀政府官员,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或任何州、领地、特区或占领地政府,或
任何下级政治机构或政府;
任何人企图导致推翻或摧毁任何上述政府而印刷、出版、编辑、发表、传递、出
售、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以鼓吹、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
武力或暴乱推翻或摧毁美国境内任何政府或图谋如此行事;
任何人组织、协助或图谋组织一切讲授、鼓吹、鼓励以武力或暴乱推翻或摧毁任
何上述政府者组成社团、小组或举行集会,或其本身就是此类由具有上述明确目的分子
组成的社团、小组、集会的成员或分会会员,均应判处最高2万美元罚款或最多20年有
期徒刑,或两者并罚。刑满后5年内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构录用。
如果二人或二人以上伙同阴谋进行本条所列罪行,应分别处以最高至2万美元罚款
或最多2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刑满后5年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
构录用。
本条所称“组织”...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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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家国父这个操行?
孙中山“卖国”档案
时间:2005/10/25 出处:
政治家和政治组织的内外政策是交相为用的。与其对内政策紧密联系,孙文的对外
政策上也留下一长串平常人难于理解的记录。从民初开始,这些记录在国内外的出版物
中就不断有所披露,在研究近代中国的史家中对有关事实毫不知情的,大约十分罕见。
不过,在中国大陆,人们没有把这些史料系统排列出来,加上标准教科书讳莫如深,一
般读者知道真实情况的似乎也不多。请读者允许我做一回文抄公,主要根据中国大陆近
20年的出版物,将有关事实抄录如下:
第一,"在华南境内给法国以大面积的租界"。"约摸在1900年6月初,孙博士(按:
早已有人指出,孙文一生从未得过博士或荣誉博士学位,说他是博士纯属以讹传讹。可
能是Dr.——医生的误译。他是医学院毕业生,也行过医。)会晤了法国公使朱尔斯·
哈尔蒙德……希望得到法国军火装备和法国军事参谋的帮助,按照哈尔蒙德先生的报告
,作为交换条件,孙中山提出在华南境内给法国人大面积的租界"。1902 年12月底或者
1903年1月,孙中山抵河内,与法国总督的私人秘书会谈,"孙博士答应,在华南建立起
联邦共和国...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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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大家都来看看孙中山的德行
孙中山“卖国”档案
时间:2005/10/25 出处:
政治家和政治组织的内外政策是交相为用的。与其对内政策紧密联系,孙文的对外
政策上也留下一长串平常人难于理解的记录。从民初开始,这些记录在国内外的出版物
中就不断有所披露,在研究近代中国的史家中对有关事实毫不知情的,大约十分罕见。
不过,在中国大陆,人们没有把这些史料系统排列出来,加上标准教科书讳莫如深,一
般读者知道真实情况的似乎也不多。请读者允许我做一回文抄公,主要根据中国大陆近
20年的出版物,将有关事实抄录如下:
第一,"在华南境内给法国以大面积的租界"。"约摸在1900年6月初,孙博士(按:
早已有人指出,孙文一生从未得过博士或荣誉博士学位,说他是博士纯属以讹传讹。可
能是Dr.——医生的误译。他是医学院毕业生,也行过医。)会晤了法国公使朱尔斯·
哈尔蒙德……希望得到法国军火装备和法国军事参谋的帮助,按照哈尔蒙德先生的报告
,作为交换条件,孙中山提出在华南境内给法国人大面积的租界"。1902 年12月底或者
1903年1月,孙中山抵河内,与法国总督的私人秘书会谈,"孙博士答应,在华南建立起
联邦共和国以后,它将转向法国要求... 阅读全帖
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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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孙中山卖国实录 (ZZ)
一、在华南境内给法国以大面积的租界
1900年6月初,“孙博士会晤了法国公使朱尔斯·哈尔蒙德……希望得到法国军火装备
和法国军事参谋的帮助,按照哈尔蒙德先生的报告,作为交换条件,孙中山提出在华南
境内给法国人大面积的租界”。
1902年12月底或者1903年1月,孙中山抵河内,与法国总督的私人秘书会谈,孙博士答
应,“在华南建立起联邦共和国以后,它将转向法国要求帮助,为了取得法国的支持,
并将给以大面积的租界。”
二、割让满洲矿藏租借地给美国支持者
1910年3月,孙文与美国人荷默·利和布思会谈,这三个人建立了一个“辛迪加”……
孙博士任命布思为辛迪加和同盟会两者的“驻国外的唯一财务代表”,并且授他以处理
贷款、收款和购买所有陆海军装备的代理人的全权。辛迪加保留其权利,以负责掌握铁
路建设的借款,割让满洲矿藏租借地给美国支持者,在临时政府建立以后,将借款转用
于中国的经济建设。“美国人同意在十七个月之内筹足三百五十万元,分为四期摊付给
孙博士。”
三、答应给英国和美国享有超过所有其他国家的优惠待遇
武昌起义后,孙文到了伦敦,寻求英国政府的帮助。“孙博士答应在英国政府的建议下
活动……他... 阅读全帖
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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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给努克降半旗符合国旗法吗?
第十四条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
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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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中国的中央银行
孙中山的一生事业中,除了进行破坏中国的革命以外,一次次企图卖国给日本也是其生
命的主旋律。
孙中山的“出卖满蒙计划”被日本拒绝后,1912年1月10日,南京临时政府刚刚成立之
际,孙中山便又致信曾任大藏大臣的阪谷芳郎,委托他建立中国的中央银行。所谓的委
托中央银行,即是希望出卖中国的金融自主权。
同日,孙中山发电敦促阪谷:“设立中央银行事,应即迅速进行。”
十天后,阪谷便复函孙文说“接到贵电及中华民国元年一月初十日贵翰,委托阪谷以贵
国中央银行设立之事”,因此他草拟了《中华国立中央银行设立特许札》,要求孙文盖
章批准。其中规定“该特许札之有效期限,自交付特许札之日起算,以五十年为限。”
“该银行有发行纸币之特权。”其他职能包括 “国库之岁入及岁出”、“内外国债之
整理及新招集国债之时,可使该银行办理” 、 “货币之整理及改造”、“管理印花纸
出入贩卖等事”、“政府设定监督银行之业务”等等 。重要人事之“任免全权”,也
交给日本人阪谷,虽然规定“政府自该银行开业年满五年之后,于一年内以付价,得收
买外国人所有股份”,但又规定“政府于本条期限之间不能收买,则本条买收权为消灭
。”
此事曾于... 阅读全帖
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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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全文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11月3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草案)》。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
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
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
: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4年12
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工作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四章 情报信息与调查
第五章 应对处置
第六章 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第七章 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
第八章 保障与监督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宪... 阅读全帖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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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规定是,取得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新规定是,不按照规定申请放
弃中国国籍,则外国护照不予承认。
最牛逼的是下面两条,锁男索女们入了美国籍,但是没有按照国籍法去正式放弃中国籍
,外国护照不予承认。换句话说,你很可能拿着美国护照在入中国海关的时候被遣返:
(一)《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根
据本条规定,具有中国国籍者,如未申请并获准退出中国国籍,且不符合《国籍法》第
九条关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其依据他国法律拥有的外国国籍或持有的外国护照
,中方不予承认。
(二)《国籍法》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
中国国籍。”根据本条规定,在中国出生者,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无论
其父母是否定居在国外,都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申请并获准退出中国国籍或符合《国
籍法》第九条关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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