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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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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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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称搀扶老人被判赔10万续:律师质疑舆论偏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6日00:42 中国经济周刊网
谁在审判许云鹤
“二审推翻一审判决,认定王秀芝老太太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但败诉是因为王秀
芝老太太证据不足,这并不等同于‘还许云鹤一个清白’,更不等同于‘许云鹤助人为
乐反被讹诈’说法的成立。”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李妍︱北京报道
“我要一个清白,把官司打到底!”当《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拨通许云鹤(微博)的
电话时,他一再叹息,说太累了、太委屈。“把那些话说无数遍。”最令许云鹤沮丧的
是,在一审判决中,他败诉了。
而官司的另一方,王秀芝老太太的女儿王莉萍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我们
都崩溃了,不仅人残疾了,心理上也受到特别大的冲击和伤害。”她说,那么多人误会
她的母亲,“他们不信任她、辱骂她、伤害她,老人家的心伤透了。”“这个世界还有
没有真相,有没有公平?”
一个看似简单的官司拖了近两年,是肇事司机撒了谎,还是学雷锋反被诬,公众期
待法律能还他们一个真相。
扑朔迷离的真相
据许云鹤称,2009年10月21日中午,他开车在天津市红桥区...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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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家称渤海溢油污染强度大于墨西哥湾溢油
2011年09月16日 07:13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刘世昕
字号:T|T
10716人参与178条评论打印转发
9月14日,国家海洋局发布的监测报告显示,在过去的一周,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
依然有间歇性油花溢出,平均每天溢油量约为3.6升;每天上午均能发现小范围油带,
面积一般为0.06平方公里左右。
这些小范围的油花从何而来?目前国家海洋局和康菲公司都没有作出进一步解释。在过
去3个月,渤海溢油事件多次牵动公众的目光,特别在学者那里,讨论的话题已经远远
超越溢油事件本身:在生态方面,有声音说,渤海生态早已不堪重负,溢油事件只不过
是敲响了最后的警钟。在管理方面,有批评说,海洋的管理是多龙治水,其结果是谁也
不管。再有,在分析闯下大祸的康菲公司为何始终态度傲慢时,才发现,尽管海洋石油
已经如火如荼,但我国相关的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严重缺失。
在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赵章元看来,渤海已经站在十字路口:是走向海洋功能丧失的
死海,还是回归昔日生机勃勃的碧海。如果要回归碧海,尚有若干的短板需要补齐。毫
无疑问的是,这道选择题背后必然会有诸... 阅读全帖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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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ycwb.com/2011-10/12/content_3596054.htm
作为经常抛头露面的知名学者,司马南凭借出色的口才和鲜明的个人风格为大众所熟知
,关于他的争议也长期存在。10月8日,一名女网友就通过微博向司马南“开炮”,并
称谁要是揍司马南一顿她就陪睡一晚。此微博引来众网友围观,很多人都对此言论嗤之
以鼻。
10月8日,网名“姑娘很生气”的网友发出这样一则微博:“关于司马南的事,我说到
做到,没啥,不就是睡一觉吗?睡出感情了,就凑一家过得了,睡不出感情,就当支援
了一把男同胞,我看他不爽已经N久了。姑娘照片在此,你觉得能睡,你就去揍他吧!
”从这位网友的微博可以看出,微博中流露出来的情绪恰恰符合了她的网名。微博中该
网友附上了两张个人生活照,照片中一名年轻女子面带微笑,站在门旁摆出姿势。
微博一经发出引来网上一片热议,许多网友纷纷围观,欲看两人掐架,还有网友想看看
谁能接这个茬。网友“青山”就留言问道:“有报名的了吗?”还有网友转发号召:“
单身男尤其是剩男注意了,揍司马南,抱美人归,一举两得。”不过很多网友认为,这
位女网友的做法目的不纯。网友“真老... 阅读全帖
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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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打50大板,判彭宇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赔徐老太一部分钱也不是说不过去
但判词不能像那脑残法官那样写,什么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救人。这么一搞,谁还敢
主动帮助别人?
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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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来撞人不全是他的错,如果是行车道,路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被撞了,应该是路人的错
。司机不应有责任或承担赔偿。
但现在那个傻逼先是逃逸,这个是要判刑了。然后明知撞了人还再次碾压,行为恶劣,
这就不是简单的民事责任的问题了,上升为刑事案件了。估计要判死刑了。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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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服务员救助遇车祸老太被家属诬陷肇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6日09:20 大江网
事发温州苍南肇事司机投案自首律师称老太家属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
律师说法
救助者可向老太家属索赔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孙万里律师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死者家属的行为已
对服务员和餐厅构成了民事侵权。应对当事服务员及餐厅进行道歉和赔偿。孙律师表示
,死者家属的相关行为已经侵犯了服务员人身权、名誉权和餐厅的名誉权等权利,造成
了服务员人身、财产及精神方面及餐厅的名誉损害,应当道歉并负责赔偿。如有必要,
服务员及餐厅方面可追究其民事责任。
早报记者张刘涛 通讯员赖冰山李珊珊
看到老人摔倒,2名餐厅服务员便急忙上前救助,但没想到随后老人家属倒打一耙
,质疑他们报警不及时有“猫腻”。在老人急救无效死亡后,数十名家属又“围攻”餐
厅大哭大闹,还扬言要把棺材抬到店里。
早报记者昨日从温州苍南警方处获悉,3日下午,肇事司机已到苍南县公安局交警
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真相大白。但是截至目前,2名做好事的服务员也未收到过家
属任何形式的道歉,同时因为受此前家属“围攻”的影响...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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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布鲁塞尔11月11日电 (记者 崇大海)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与服务的委员米
歇尔·巴尼耶11日发表声明,对评级机构标准普尔误降法国信用评级一事表示不满,并
称将通过立法程序限制评级机构的行为。
声明说:“这一事件性质严重,它显示了当前市场的紧张与不稳情绪,市场参与者
必须加强自律并显示出责任感。”
标准普尔10日错误地发布了下调法国国债信用评级的消息,引发金融市场动荡。事
后标普发了一则声明,称这只是一个“技术性错误”。
巴尼耶在声明中表示,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与法国证券监管机构将共同对这一事
件及其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并作出正式结论。
他在声明中呼吁,欧洲应该对评级机构施以严格监管。他表示将于下周提交相关的
立法建议,内容包括减少对评级机构的依赖,增加这一领域内的竞争与消除利益冲突,
对主权债务评级采用更透明、更严格的标准,在欧洲建立对评级机构严重行为不当或疏
忽行为追究民事责任的法律框架。
“上面所有内容,特别是最后一条,都适用于这一事件,”巴尼耶强调。
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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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国社会科学院从1987年开始就从福特基金会拿钱2011-06-07 13:58作者: 爱国求荣
时间: 2011-6-6 16:34 标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从1987年开始就从福特基金会拿钱
中国社会科学院与福特基金会协议备忘录
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政府
”)的同意,代表中国接受基金会资助的单位,和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的福特基
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认识到基金会的目的是通过向政府和民间机构提供赠款,促进人类福利发展和国际
和平。
认识到基金会对教育、科学、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动的资助有助于中国的现代
化建设。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协调机构
社科院经政府同意并代表中国接受基金会资助的单位,和代表基金会的福特基金会
驻京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作为执行本协议的协调机构。
第二条 基金会办事处的设立
政府同意基金会在北京开设一个办事处。
第三条 基金会的资助项目
一、基金会在接到资助的申请时,可以根据本身的财力及其当时对项目的兴趣,按
照本协议第四条,为中国教育、科学、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动提供资助。
二、基金会的资助可... 阅读全帖
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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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双侧肋骨对称骨折,人工呼吸造成的可能性比较大
打斗中不太容易形成对称的损伤
验尸未见其他外伤,也说明打斗应该不激烈
如果死者有外伤,家属应该很容易用手机排下来作为证据。
但是看来没有。
断4根肋骨是很重的伤了。伤者在中医医院站不去下车救治
反而又再坐几站,到南州明珠站,抗50斤大米下车。
实在不像受重伤的样子
这种事情,骂公安局,耍无赖,只能自己倒霉
建议请个好律师,帮你打民事官司
讹对方一笔钱还是很有希望的
因为毕竟对方的行为是死亡的诱因,应该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公交公司可能负连带责任
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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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报道粗糙了一点。美国各州法律不一致的地方,只是说在防卫时,是否可以使用致命暴
力。大部分州都要求好汉在无法用非致命暴力保护自己时,先尝试逃跑,无法逃跑,才
可以使用致命暴力。只有少部分州法律允许好汉当场使用致命暴力,找回场子。
致命和非致命暴力区分不看当事人功夫如何,基本上就是看有没有武器,比如刀。
你的例子,别人当然可以打还,争议只是能不能动刀打还。支持可以用高一级暴力制止
小暴力的,显然无法解决滥用正当防卫,升级冲突,甚至掩盖谋杀的问题。
顺便,任何州,都规定好汉在家里防卫时,没有必要逃跑,可以直接上致命暴力。记得
一红脖子枪击问路小日本吗?就是因为小日本上了他家院子草坪,所以红脖子没有刑事
责任。民事责任当然后来还是有的,赔了不少钱。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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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谈:
不应被误读的“彭宇案”
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
标志性事件”
因广东佛山2岁女童遭汽车碾压而路人漠视的“小悦悦事件”,舆论再次将矛头指
向4年前已和解结案的南京“彭宇案”,认为是此案错判产生的负面效应,导致人们不
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一些地方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等现象,也
屡被归咎为“彭宇案”的影响。
针对舆情反映,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近日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独
家专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
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事实真相
刘志伟综合当事人陈述和法庭调查,向记者介绍了“彭宇案”的基本事实。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车时
,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经过
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
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先向车尾看了...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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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法委书记:彭宇案不应被误读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6日10:36 瞭望新闻周刊
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谈:不应被误读的“彭宇案”
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
标志性事件”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徐机玲王骏勇
因广东佛山2岁女童遭汽车碾压而路人漠视的“小悦悦事件”,舆论再次将矛头指
向4年前已和解结案的南京“彭宇案”,认为是此案错判产生的负面效应,导致人们不
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一些地方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等现象,也
屡被归咎为“彭宇案”的影响。
针对舆情反映,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近日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
者独家专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重因素被误
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事实真相
刘志伟综合当事人陈述和法庭调查,向记者介绍了“彭宇案”的基本事实。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
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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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真就应该和稀泥,不分对错的吗?
事实真相
刘志伟综合当事人陈述和法庭调查,向记者介绍了“彭宇案”的基本事实。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
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
经过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
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先向车尾看了一下,再回头时发现摔倒在地的徐寿兰
,随即将她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
200元医药费。
经诊断,徐寿兰摔伤致左股骨颈骨折,需住院施行髋关节置换术,费用需数万元。
此时,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先后报警,但未能达成一致。2007年1月12日,徐寿
兰将彭宇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认他将自己撞伤,并索赔包括医疗护理费、残疾赔
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6万元。
当年4月26日,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彭宇的妻子在代他出庭答辩时,
没有说彭宇是做好事,只提出:“原告受伤非被告所导致的,不应该承担责任。”
6月13日第二次开庭进行法庭质证时,... 阅读全帖
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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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s/2012-01-22/023223836755.shtml
■“越野车追撞匪致一死两伤”追踪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昨向当事人颁发证书和奖金,其将被免除刑责
本月17日晚,在佛山南海区某小学任教的张老师驾驶一辆越野车途经广州市白云区
金沙洲社区礼传二街时,遇见三名歹徒抢劫一名女子,于是立即驾车追赶,两车碰撞后
劫匪一死两伤。昨日,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警方的调查,认定其属于见义勇为。
张老师将被免除刑事责任。
■新快报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穗义宣 谭焯铅
挺身而出获3000元奖励
昨日下午3时许,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继生一行来到白云区公安分局金
沙派出所,向日前驾车追撞抢劫匪徒的小学老师张先生表示慰问。
“我们通过和交警部门联合反复调查,最终认为,张老师的举动是‘路见不平拔刀
相助’。”在慰问现场,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17日案发后,警方经过连续三天的细致
取证,于前晚对撞匪致一死两伤一事作出了定性,“他确实是在听闻女事主呼救后,奋
勇去追截抢劫嫌疑人,是一种义举”。
据悉,取证工作结束后,广州警方立即向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提交了有... 阅读全帖
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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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方舟子的官司肯定输
引用事实的报道进行批评,如果评论的言词过于激烈、评论标准出乎社会公认的道德准
则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就不再是正当的舆论而可能是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构成对他人
名誉权的侵害。如果符合或者说没有超越这样的标准,就属于“正当舆论监督的范畴”
;反之,就是侮辱他人人格,可能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方到目前所引用的都是公开报道,应当合理地认定这些报道是真实的,引用者不必要也
不可能对这种报道的真实性进行调查。通过这些事实的推论,我认为是合理的。而韩粉
认为只要大韩寒不站出来说是
他写的,这些推论都不合理。
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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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韩寒诉方舟子事件答《新京报》记者问
(全文详见该报明日报道)
采访人:刘雅婧(新京报文化记者)
受访人:陈有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
记者:方韩之战让大家开始关心舆论批评的底线伦理,从专业角度,您认为应该遵循什
么样的批评底线?对于文艺作品、艺术创作的批评,如何展开才是不违背底线的。
陈有西:对韩寒起诉方舟子,我认为是很正常的。不用过度解读,不会影响到舆论监督
的底线问题。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和质疑别人,但是这种质疑应当是建设性的,有依据的
,甚至应当是善意的。不能无端怀疑,没有把握就在网上大肆传播造成倾向性影响。方
舟子对韩寒的质疑,不属于文艺批评,也不是文艺理论的百家争鸣问题,更同学术批评
无关。而是对韩寒的基本人格的一种否定。不是说他的《三重门》写得好不好,属于什
么流派,水平差不差,而是说根本不是他写的,是枪手的作品。这对于韩寒来说,就是
一种毁灭性的诽谤。如果这个作品真是枪手的,韩寒就只能默认;从此他的文学形象和
人格形象都将一落千丈;他现在选择走上法庭,通过公开审判公布他的手稿,证明他的
原... 阅读全帖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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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转载]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1-03/30/content_2
【编者按】:在中国,方舟子是一个知名度极高的公众人物,他被冠以"打假英雄"、"
打假斗士",他在新浪的微博"粉丝"高达57万之众,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任何一个不带
偏见的人都承认,他对学术打假作出过贡献。与此同时,对方舟子本人涉嫌抄袭的指责
一天也没有停止,但他始终不承认自己存在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并时常为此与学
界人士爆发激烈论战,这使得他的形象颇受争议。本着公正客观的立场,本报将陆续披
露对方舟子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
"打假斗士"的另类记录
“他反差很大,双重标准明显———看别人的毛病很清楚,自己的缺陷不觉察。他
有洁癖,又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活得也不轻松。”中国社科院学者易华对方舟子这样评
价说。
正是在这种正反两方的严重争议中,方舟子不时出现在公众视野。而他的每一次出
场,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流水的朋友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刘华杰是最早欢迎方舟子加入国内科普圈子的人之一。1999年
,刘华杰在网上采访了方舟子,文章发表在《科学时报》上。他还为方舟子...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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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在浙江省高院终审中被判死刑(资料图)
因为集资诈骗罪二审被裁定死刑的“吴英案”,在中国引发了一场罕见的讨论,舆论集
中在当前中国正势图突破、但困难重重的金融体制改革上。对于吴英案终审判决,此前
一直沉默的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网2月6日继发布文章《普通案件为何成法治事件?吴英案
标本意义分析》后,再次发文《“吴英案”引热议凸显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急迫性》,呼
吁为制度改良留条生路。
文章称,法学家、经济学家和一些企业家认为,中国计划经济时代不会有“吴英案”,
完善的市场经济时代也不会有“吴英案”,“吴英案”是当前改革过渡期的产物,需要
在改革中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加以解决。
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以集资诈骗罪裁定1981年出生的“亿万富姐”吴英
死刑之后,一些知名学者和律师为吴英求情,认为吴英的犯罪行为背后有着深刻的制度
原因,而且很多网友认为吴英罪不至死。
接受媒体采访的法学专家表示,从公开的材料看,集资诈骗罪名成立,量刑也并无不当。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吴英采用虚构事实、隐
瞒真相、虚假宣传等方法,营造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非法集资7.7亿元...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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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 水大。小弟法盲,不知道这个刑事案犯被处死后, 还有没有民事责任?中美法律
有何异同?
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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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发信人: Midelu (57710),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01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Feb 19 10:43:35 2012, 美东)
【编者按】:在中国,方舟子是一个知名度极高的公众人物,他被冠以"打假英雄"、"
打假斗士",他在新浪的微博"粉丝"高达57万之众,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任何一个不带
偏见的人都承认,他对学术打假作出过贡献。与此同时,对方舟子本人涉嫌抄袭的指责
一天也没有停止,但他始终不承认自己存在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并时常为此与学
界人士爆发激烈论战,这使得他的形象颇受争议。本着公正客观的立场,本报将陆续披
露对方舟子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
"打假斗士"的另类记录
“他反差很大,双重标准明显———看别人的毛病很清楚,自己的缺陷不觉察。他
有洁癖,又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活得也不轻松。”中国社科院学者易华对方舟子这样评
价说。
正是在这种正反两方的严重争议中,方舟子不时出现在公众视野。而他的每一次出
场,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流水的朋友
北京大学哲学... 阅读全帖
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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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方舟子告法制日报侵权
中广网北京2月23日消息(记者刘双庆 侯艳 孙莹)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
因《法治周末》刊登《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一文引发的方舟子诉法制日报社名誉权
纠纷案今天上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双方首次交锋,矛头根本没有针对“文章是
否构成侵权”,而是被告是否是适格主体。
方舟子诉法制日报社侵犯名誉权
2011年3月31日出版的《法治周末》上刊发了《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一文。方
舟子认为此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原告代理人简要陈述起诉事实和理由。
原代:被告在自己纸质版的媒体以及网站上刊载包括《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一
系列侵犯原告的名誉权及肖像权的文章及图片,经原告指出,仍不改正,拒不履行作为
媒体应该履行的义务,在采访过程中肆意歪曲事实,故意设局陷害,具有很强的主观恶
意。
原告方要求被告删除相关网站上的涉案文章,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恢复方舟子名誉;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律师代理费2万元并承担全部
诉讼费用。
法制日报社称方舟子告错了对象
被告法制日报社代理人答辩首先指出,原告告错了对象,法制日报社不是适格的被
告主体。
被代:暂且不问涉... 阅读全帖
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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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刑事责任能顶民事责任么?
就是活动,赔钱也是要的吧,就看怎么算了,不知道能不能算出个4个密令来

例。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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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民事责任嘛
人死了,还有遗产不是
自杀罚款10万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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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被告称受刘志军指使为落马官员疏通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4日02:2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张玉学)涉嫌以“打捞”铁道部落马官员何洪达为名,诈骗4390余万
元。昨日,三名被告人在二中院受审时,均否认控罪。其中,第一被告人刘琳曝出,指
使为何洪达疏通关系的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该案未当庭宣判。
检方
应以诈骗罪追究刑责
昨日的庭审从上午10时许一直持续到晚上近10时,三名被告人家属均到庭参与了旁
听。
据检方指控,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间,被告人刘琳以帮助被办案机关审查的原
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疏通关系、获从轻处理为名,虚构自己为办此事花费巨额资金
的事实,骗取丁羽心(又名丁书苗)、侯军霞钱款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及沃尔沃吉普车一
辆(变卖后获利人民币80万元)。
2010年6月,被告人刘琳又以同样手段欲骗取丁羽心、侯军霞人民币1700万元,后
未得逞。
被告人李其伟、陈斌,也以上述方式,分别在2008年6月至10月、2008年11月至
2009年7月间,分多次从陈建威(另案处理)处骗取丁羽心、侯军霞支付的办事费用...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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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民可直接起诉垄断企业
2012-05-08 16:00 来源:南方网
今天(5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如果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
讼,法院应该受理;对于联合提价等垄断行为,被诉垄断企业应承担举证倒置责任。该
规定6月1日起实行。《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实施以来,除去年底曝出发改委等部
门对宽带接入市场进行反垄断调查外,鲜见反垄断案例。而该规定的实行,将有助于缓
解反垄断诉讼中原告取证难、证明垄断行为难的难题。
起诉垄断不需行政认定
记者了解到,《反垄断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对垄断企业的调查和处罚等多项内容,并规
定垄断企业如果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起诉垄断企业,是否要
以行政机关的执法认定为前置条件,一直存在争议。
最高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今天介绍,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后,直接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或者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
效力后起诉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受理条件,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只要原
告有证... 阅读全帖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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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Is it a crime to use a fake diploma?
谁跟你说could了?
你没看见 Yes, it is fraud ?
其他的是衍生的民事责任
民事的东西,就是could啊,可告可不告
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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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小心眼”
“小心眼”
一、党政军
胡锦涛主持政治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消息是《新闻联播》头条,市场
化媒体抓住了其中那句“切实防止房价反弹”。
而对《人民日报》来说,今天正要开始一场新的宣传战役:本报今起推出“迎接党的十
八大”特刊,开篇之作定题“携十年辉煌,怀百年梦想”。天津打头,5个整版加3个广
告,以讲述十六大以来“这10年的中国道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这10年的中国画卷
,浓墨重彩、气势恢宏;这10年的中国精神,感天动地、震撼人心”。
胡锦涛7月23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再一次被引用----一
周以来,对中国最高领导人“7.23”讲话的推广传播通过各级官办媒体全力展开。新华
社25日发出《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
26日发出《各地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27日发出《全军和武警部
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28日发出《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
联和无党派人士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人民日报》接力,30日开论认真
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即《深刻把握党和国家工作总要... 阅读全帖
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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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还好了。同一拨人有相互救助的责任。撇开道德问题不谈,陌路人可以见死不
救,没有法律问题。但男女网友从法律上讲是要互相救助的。那个女网友当时显然没有
办法救助男网友,还想继续捂盖子。负一点民事责任没什么问题。
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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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彭宇案真相再调查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发信人: uncle8 (八爷), 信区: Joke
标 题: 彭宇案真相再调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ug 14 14:09:56 2012, 美东)
彭宇案真相再调查(组图)
2012-01-18 03:26:00 来源: 甘肃日报(兰州) 有14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
(0)
彭宇 资料图
因广东佛山2岁女童遭汽车碾压而路人漠视的“小悦悦事件”,舆论再次将矛头指
向4年前已和解结案的南京“彭宇案”,认为是此案错判产生的负面效应,导致人们不
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一些地方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等现象,也
屡被归咎为“彭宇案”的影响。
针对舆情反映,
刘志伟说,为什么一起经法院审结、当事人已和解的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
公众舆论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并被斥之为社会道德滑坡
的标靶?追踪“彭宇案”的演化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
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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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9月2日电(记者李鹏翔、陈俊)从拨打电话声称要引爆深圳航空公司襄
阳至深圳航班,到在广东东莞一旅馆被警方抓获,“诈弹”犯罪嫌疑人熊毅仅仅过了逍
遥的44小时。2日0时25分,在被抓获6小时后,熊毅被湖北警方专案组从广东连
夜押回武汉。面对媒体,他直言:“我错了!”“对不起!”“后悔”……
这是继北京飞赴纽约航班返航后,两天内发生的第二起威胁航班安全的恶性事件。
频发的威胁航班事件敲响警钟,国民的航空安全警示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
航班备降“惊魂”
8月30日晚,原本飞赴深圳的深圳航空公司ZH9706航班从湖北襄阳起飞后
不久,深圳机场客服接到一男子电话,称在航班上放置了爆炸物,45分钟后将引爆飞
机。接到“警报”后,航班准备紧急备降天河机场。
接到相关信息后,湖北机场集团公司立即按照预案启动天河机场Ⅱ级应急响应。天
河机场消防、公安、医疗、飞管、安检及驻场武警等机场应急救援力量约30余车、2
00余人全部部署集结到位。
当日23时24分,该航班成功紧急备降武汉天河机场。“深圳警方通知机上有危
险物品,全体乘客下机,外面都是警车和消防。”乘客彭若杰用微博记录下当时的一... 阅读全帖
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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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德强“文革”式打人骂人挑战国家法律
09月19日 23:45
在9月18日的北京反日游行中,北航教授韩德强,以身强体壮之躯,对一名八旬老人大
打出手,原因是老人对游行队伍中出现的想念毛主席标语表示不满。随后,身为名人的
韩德强又迅速在网上公开声明,说其一向反对打人,但遇到不讲理的人,遇到造谣、诽
谤、污蔑开国领袖,破坏中国人民团结,给日本当汉奸的人,他宁可被拘留也要打人,
并且今后还会如此,绝不认错。
韩德强的“文革”式言行令人惊愕。一个北京的名教授,置法律和道义于不顾,用暴力
压制别人的观点,即使是对一个老人也在所不惜。尤其是韩教授明知违法,却打算继续
违法,以爱国的名义,公开向中国法律挑战。在目前国人普遍呼唤法治、建设法治的背
景下,让人深思。
先来看看八旬老人的行为性质。虽然老人可能对毛主席真有不敬之词(也许其曾经亲受
文革之害,也许其有让人可以理解的观点),但这表达的只是对已故国家领导人的看法
,在这个保卫钓鱼岛游行的特定场合里也只是表达“将这种维护国家尊严和民族大义的
愿望”不能寄托在已故的毛主席身上等观点。这在法律上属于言论自由范围,并没有触
犯法律,也没有严重违反道义。... 阅读全帖
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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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拎耳朵的家长可以追究民事责任不?
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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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类不会去做的。
很简单,就是立法追究罪犯的家属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也就是类似于古代的连坐。现在
的美国社会对人的约束力太弱了,而美国又太强调个性和隐私,在这个社会中长大的个
体几乎都是按照自己的性子为所欲为,没有任何来自社会和亲属的约束力。这个可以对
比一下中国社会,中国社会中的个人就面临强大得多的外界影响力。在一个个人的心理
出现偏差的时候,来自社会和亲人的约束力非常重要,关键时刻可以影响一个人是否跨
出无法挽回的一步。
所以,如果家人(父母,兄弟等)需要负连带责任的话,可以强制美国人强化亲情关系
。关心和督促自己的家人。
另一方面讲,这种没有人性的屠杀,和基因有很大关系。如果一人作出这样反人类的罪
行,把它的全家抓去坐牢,从概率上讲也就消除了一窝可能犯罪的人。
正确的方法不是没有,但没人会去做。政客们更连提都不敢提的。
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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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家长的态度仍然很强硬:“不转班、不转学,要转你们自己转。”
估计是地方上一霸,有官员撑腰
回放:
学生猛踢女老师下体
24日下午2时,二年级男生小强与另一名男同学小陈各自拿着一杯饮料走进校门,碰到
了正在校门口执勤的女老师王某。按照学校的规定,学生是不允许携带食品进入校园的
。于是,王上前劝阻,谁知小强完全不理会老师,并径直走入校园。
当时已快到上课时间,王老师也有课,于是跟着两名同学走了进去,并一路劝说学生将
手中饮料扔掉,但两学生一直不听,并将王“引”向了学校的男厕所。
就这样,两名男生站在了男厕的门内,把王“隔离”到了门外。不过,王还是走了过去
,并要求学生把饮料交出来。
小陈说,当时,他觉得老师已经生气了,便将饮料杯交给了老师,但小强却将杯子放到
了厕所门口的洗手池上。老师当时也顾不上那么多,硬着头皮上前,将饮料拿了出来,
准备扔进垃圾桶。
这时,小强突然跑上前来,从王老师手中一把将杯子抢了过来,并将饮料泼到了王的脸
上。一时被气坏了的王也转而将手里的另一杯饮料泼向了小强。
这一下把小强给惹了,惊人的一幕也就此上演了:小强竟一把将王的眼镜打落在地,随
后便将王往男厕里拖,并... 阅读全帖
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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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为小强只有7岁,他完全不承担任何刑事或民事责任。
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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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在家里开枪自卫合法吗?
作者:斩鞍
简单的回答是不一定。我不是学法律的,下面的信息都是网上扒来的,如有谬误,请大
家指出。
一般的刑事民事法律在美国是州法,所以不同州的具体标准不同。使用枪械自卫在不同
州大致遵循三种不同的原则:1,Duty to Retreat; 2,Castle Doctrine; 3, Stand
Your Ground.
解释一下这三种原则:
1.Duty to Retreat。 面对侵害,首先要后退回避,屋子外的可以退到屋子里,屋子里
的可以退到屋子外,只有在确实没有安全退路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枪械自卫。应用这种
原则的地方,开枪自卫者需要举证说明自己开枪前已经退却了,如果可以回避侵害没有
做而直接开枪自卫,则会被视作攻击行为。
2.Castle Doctrine。城堡法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自卫原则,已经有31个州通过了这类
法案,大同小异。城堡法有以下几个要素:
只能在城堡范围内使用枪械(一般指住房,少数会扩展到院子,独立车库,自用车,乃
至合法使用的工作场所,暂住场所等)。入侵者上门看见你掏枪,扭头跑出去了,这时
候还开枪打他就是攻击行为;
入侵者可能造成家中主人的死亡或者严重身... 阅读全帖
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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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tbbs.com/news_wenzhang/Headline/31584823.html
事发Mitbbs.com
司机不顾危险高速上扯皮Mitbbs.com
2月7日,一场大雪侵袭湖北高速。在随岳高速京山段一座高架桥上,两车发生了碰撞事
故。发生事故后双方司乘人员不是赶紧撤离现场,而是在打滑的高架桥路中间扯起皮来
。Mitbbs.com
就在双方争论不休时,惨剧发生了:一辆路过该处的大货车因高架桥上结冰失去了控制
,朝发生擦碰事故的两车撞来,并将3人撞倒,造成3人全部死亡。这名肇事司机在下车
察看了一下后,竟逃离了现场。Mitbbs.com
事故发生后,湖北警方长途跋涉1500余公里,赶赴辽宁锦州,于除夕夜当晚擒获嫌疑人
,目前嫌疑人已被刑拘。Mitbbs.com
2月7日下午,湖北大部地区普降大雪,随岳高速公路京山段部分桥梁、路面结冰,道路
通行条件较差。Mitbbs.com
随岳高速岳随向112KM+200M处是一处高架桥,远处有一个监控探头,就是这个监控探头
,记录下当天发生的这场悲剧。Mitbbs.com
当日下午5时40分许,两辆小车在这座高架桥...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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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昨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云南省昆明市中院昨日依法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名湄公河案罪犯执行
了死刑。
最高法复核认为,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运输毒
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被告人扎西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
罪,四被告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且均无法定从轻或减
轻处罚情节,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近日,最高法作出刑事裁定,核准了云南省高
院维持第一审判决的裁定。
收到最高法的执行死刑命令后,昆明市中院按涉外程序及时通知泰国、缅甸驻华领
馆,联系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名罪犯的近亲属,于2月28日安排领事官
员及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昨日下午,糯康等四名罪犯先后被带出看守所,特警将其交接给法院。在更换戒具
后,车辆将四人押往执行地,正式注射执行死刑。
■ 现场
●昨日13时20分
昆明市中院、昆明市检察院负责执行死刑的法官、检察官到达云南省看守所,与看
守所方面进行交接。
●... 阅读全帖
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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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继续搜捕糯康的重要助手沃兰
遇害者何熙行夫妇的家属表示,他们将奔赴泰国,带着搜集的证据找当地律师,追究9
名泰国不法军人的刑事责任。接受采访的法官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代理律师均表示,9
名泰国不法军人在泰国进入审判程序后,如果泰国有相关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这些湄
公河案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根据泰国相关法律规定,到境外提起赔偿诉讼。

警方全力缉捕糯康助手
法院审理认定,糯康及其骨干成员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勾结策划、实施了惨案。关于案
件疑点,一是继续搜捕糯康的重要助手沃兰。沃兰是在案件中为泰国不法涉案军人和糯
康团伙牵线搭桥的人,沃兰正是将毒品放入中国船只栽赃中国船员的人。目前,泰国警
方已对沃兰发出逮捕令,各国警方正全力缉捕沃兰。另一个是调查和起诉泰国不法涉案
军人。据了解,泰国警方已对涉案9名泰国军人立案调查。受害者代理人律师表示,受
害者家属也要求对泰国不法军人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但这部分的管辖权在泰方,中方
已将相关证据移交给泰国。截至目前,泰方仍没有起诉涉案的不法军人。
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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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2006年的美元存单。受访者供图
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金融机构能扮演它的角色,因为它的任何一次动作甚至“发声
”,都必将引起全球股市、期货市场、债券市场甚至石油、黄金价格的剧烈波动,它就
是美联储(又称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其主要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及联邦公
开市场委员会等组成)。
日前,昆明市民刘华一纸诉状递交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欲以“反垄断赔偿”起
诉美联储。这也是我国居民起诉美联储的“第一案”。
昆明市民翻出一张250美元存单
刘华女士今年58岁,已经退休。
今年春节前,她无意间翻出了一张存单。原来,2006年2月7日,她将250美元存入
昆明市商业银行(现更名为“富滇银行”),至今未从银行取出。
“你帮我看看,取出来的话,有多少钱?”刘华问儿子李震。
李震是一名研究金融制度的律师,他从这张存单中,看出了一场势必波及全球金融
体系的公益诉讼。
“虽然有存款利息收益,但在国内持有250美元至今,实际上是贬值的。”李震说
,根据美联储统计:2009年3月18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是1:6.8347;2012年12月31
日,两者的汇率是1:6.2301。根据“人民币对美元汇...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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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前沈红霞在温州的一个留影。
3月19日,湖北省通山县42岁妇女沈红霞在结扎手术后死亡。
这是一台针对当地许多已孩妇女的输卵管绝育术,沈只是众多计生对象之一,她的
死被当地描述为“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意外死亡”。
外界盛传的一起背景事件被当地官方证实:在去年湖北省计生工作年度考核中,通
山县排在全省倒数第一,县计生局局长吉世贵被免职。传闻称,为此,该县发动大量干
部下乡搜捕超生妇女前去结扎。
传闻还称,事后当地部门出150万“封口”。而据死者丈夫透露,家属获得的“补
偿”是100万,分两次给付,条件是“自愿放弃责任追究”。
回乡奔丧被计生部门盯上
站在残垣野草前,沈红霞浅浅地笑着——那是她在温州打工时的一张留影,几年前
的夏天拍的,她那时肯定想不到,这会成为她呈给世人最后的微笑。
程世雄手攥妻子生前的几份医院检查报告,反复向人们诉说“冤屈”:“我妻子检
查过,她是不能结扎的。”
2012年9月和10月,沈红霞分别在温州市瓯海区第二人民医院、通山县人民医院做
过两次B超检查,结果显示,沈红霞有“盆腔积液、左侧附件区小囊肿、肌层内液实性
块”等多项妇科病症。
“当时医生说过不能结扎”,但程... 阅读全帖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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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Jersey 讨论区 】
发信人: blood001 (血池子), 信区: NewJersey
标 题: “朱令铊中毒事件”大事年谱 非常清楚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pr 12 20:52:35 2013, 美东)
朱令铊中毒事件”大事年谱
(1973年11月--2006年4月)
1973年11月24日 朱令(随母姓)出生在北京, 户口本上全名朱令令,因为习惯问题,
一般都称她为朱令。家里有一姐姐吴今(随父姓)。父亲吴承之是上海人,今年66岁,
1959年考入中国科技大学地球物理系,退休前曾任国家地震局高级工程师;母亲朱明新
是吴承之的同班同学,今年65岁,退休前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高级工程师。
注:网上的一种说法是,朱令家同样具有“高干背景”。对此,朱明新提到一个表弟跟
她开玩笑说,“大舅舅是 高干的尾巴”:“我父亲朱启明曾经参加过一二九运动,‘
文革’前在北京市委工作,‘文革’后平反,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当顾问,没多久就
离休,2001 年去世。母亲退休前是北京一所中学的校长。”
注:据朱家亲友回忆:“姐姐吴今以前的名字是叫... 阅读全帖
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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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张捷:15:13:03
朱令身体一直非常虚弱,她现在肺部经常会发习惯性感染。而她父母整个的精神支柱就
是这个孩子,因为有着孩子,精神力量在她父母的心目中非常强大,虽然她父母现在已
经是70多岁的老人了。曾经朱阿姨有一次突发脑溢血做了开颅手术,差不多有巴掌大的
一块头骨是没有的。在没有头骨的状态下,脑溢血病人能恢复到朱阿姨这么好实在非常
难,基本上看不出什么样的后遗症。朱阿姨能有这样的状态,实际也是精神力量的支持
,就是说她要惩罚凶手,她要活着。他们一旦有了意外后朱令的很多事情是没法保障的。
歪道道:15:13:53
社会上对于这种情况给他们做出过什么援助吗?他们的大女儿已经去世,二女儿又是现
在这样的情况。
张捷:15:14:19
有很多人捐款,我本人也是定期去资助,包括朱令的医药费什么的都是我们想办法帮着
解决了,所以他医药费被解决了以后,朱令在他们家更大的负担就没有了。至于政府,
至于上次是协调了,是补了一些费用,但是和朱令的庞大开支比很小。朱令他们家的情
况曾经申请过低保,但是人家说按照她父母的平均工资还达不到低保标准,没申请下来。
云中羽衣子:15:14:36
清华校方对铊疏于... 阅读全帖
d*********o
发帖数: 6388
44
http://news.163.com/13/0430/00/8TM03GDI00011229.html
核心提示:4月25日,复旦投毒案嫌犯林某被批捕,由于沉寂已久的“清华女生铊中毒
事件”再度引发讨论。有律师就此指出,目前来看,警方已经排除了朱令自杀和误食铊
盐的可能性,基本确认系人为投毒所致。因此,在没有查到真凶之前,公安机关是不可
能结案的。
4月25日,复旦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某被上海黄浦区检察院依法批捕。由于案情类似,
公众开始频繁讨论起已一度沉寂的“清华女生铊中毒事件”。
据公开报道,当事人朱令,1973年出生,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从1994年11月24
日起,她开始出现奇怪的中毒症状,为其检测和诊断的医生提出了朱令是被蓄意投毒的
意见。
1997年4月,北京警方一度将孙维列为投毒的犯罪嫌疑人,但在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
关宣布解除对其的嫌疑,同时宣布本案结办。
而在过去的几天当中,一波接着一波对真相的呼吁在互联网上兴起。不仅如此,当年与
此事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人,在发达的互联网中正在一一被找到,并且被波及。
那么,朱令案究竟何去何从?
不存在时效问题
... 阅读全帖
k**i
发帖数: 1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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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八道。这是刑事案,不是民事,不是说受害者说不追究就不追究的。受害者最多不
追究民事责任。
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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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美国法律,我说的是中国
当年焦点访谈还是什么节目专门做了一个,失主被飞车党偷东西,然后追赶,过程中飞车
党出了车祸,瘫痪在床,然后对失主提起民事诉讼
当时两方律师各持一词,失主的律师是依据刑法,犯罪份子的律师是依据民法通则
采访到法院,法院也说没有明确界定,要看情况了.这都是各级法院自己去解释司法了
按法律范畴,公民刑事责任是承担最高责任,所以刑法高于民法,在刑法上犯罪份子实行
犯罪,不享有民事附带权利.但是民法通则规定防卫过当承担民事赔偿义务
所以各级法院都自己去解释法律.北京这个案子,明显如果把寻衅改成行凶,又成一个争
议案子,事实上就是行凶.按刑法解释,行凶者不具备民事权利.防卫过当应减轻或免于处
罚.但是民法通则规定防卫过当要赔偿民事责任.
所以北京司法机构来个寻衅,直接认定防卫过当,图省事欺负人
说到底,美国也有案例,一个人带枪在车上遭遇抢劫,打伤几人,最后被判民事赔偿
T****r
发帖数: 22092
47
这难道不是版上许多人嚷嚷的民事责任不需要证据?
而且当初那个法官,确实用哲理的话来说,孰与“普世老将”那个群体的。
d****o
发帖数: 32610
48
跟第一个结婚
然后后面的民事责任赔款,新老公分一半
s****i
发帖数: 5469
49
没什么对等一说。更何况面对强壮的歹徒,受难者可能空手根本打不过要受伤害,
体力上本来就不对等。允许用武器反击恰恰是给了弱者自我保护机会。枪是不能随便乱
用,但暴力打人通常是符合条件的,美国对打人容忍度基本是零。不久前NJ那个歹徒空
手闯家里暴打女人的案子如果在我们州,女主人用枪打,根本没事,警察和检察官很可
能根本就不准备管这个案子,顶多做个笔备再勘察一下现场。我们州还有配套的民事责
任保护,合法用枪的话民事责任也没有。
s****i
发帖数: 5469
50
正当防卫中杀人没法治罪,在你和许多人眼里并不怎么起眼的打人可恰恰是满足正
当防卫的一个条件。佛州还有另外的法律保护当事人,正当防卫连民事责任都免。你同
情的条件也不是因为什么种族之类,其实是一个“枪”字,我相信如果不是枪你会是另
外的想法。仅仅因为一个“枪”字你立场整个就变了,可见还是从国内搬过来的恐枪禁
枪那一套。说句现实的,找个时间去靶场转转吧,别到时候遇到情况只会911,你现在
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家伙可能是危急时刻唯一有效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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