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 发帖数: 739 | 1 韩寒起诉方舟子等侵权案一名被告身份存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0日03:13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 方舟子和韩寒的论战终于要上法庭了,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
案并正式立案。
昨日,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文称“【韩寒诉方舟子(微博)立案】
2012年2月3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收到韩寒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
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的起诉材料。经审查,我院于2012年2月9日正式立案。”
对于“方韩大战”已有些审美疲劳的网友,突然对其中一名被告刘明泽的身份产生
了极大兴趣。同为被告的方舟子也大呼,“刘明泽究竟是谁?”
昨晚方舟子告诉潇湘晨报(微博)记者,跟他一起被韩寒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告了的
刘明泽不是麦田(麦田姓阮),究竟是谁目前他也不知道。对韩寒为何要起诉刘明泽也不
清楚。同时方舟子认为他并没有要求在韩寒的作品上署名,韩寒却起诉侵害作品署名权
,这也是莫名其妙。“难道是刘明泽找韩寒要署名权,他是代笔?那也应该是代笔者起
诉韩寒才对啊”,方舟子最后百思不得其解。
有网友指认新浪微博上名为“我爱包子AT”的普通网友...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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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0426 | 2 韩寒第一次起诉为啥是告署名权呢?这个是什么逻辑?难道方舟子要和韩寒争署名权了
?还是刘明泽和韩寒争署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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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 发帖数: 408 | 3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ysop 讨论区 】
发信人: kapopo (BACK), 信区: sysop
标 题: [拍卖]sysop球署名权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26 23:11:49 2009, 美东)
经老邢授权,现拍卖sysop球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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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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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 发帖数: 189 | 4 方韩跨年之战席卷网络,随着韩寒一纸诉讼以方舟子侵害署名权为由告到法院之后,除
了方舟子还在持续不断制造笑话之外,荒唐可笑的韩寒代笔事件有逐渐降温之势。不甘
寂寞的方舟子家乡媒体海峡都市报欲捧弥彰,不料弄巧成拙,方舟子1985高考很有可能
舞弊的事实暴露在公众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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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 发帖数: 408 | 5 经老邢授权,现拍卖sysop球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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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6 7月18日,蒋胜男诉王小平、花儿影视著作权侵权案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从网上的口舌纠纷到走法律程序,从开始立案到正式开庭,该案件审理经历了长达一年多的漫长之路。尽管10天之前,案件双方已经完成了繁琐的庭前质证环节,本次庭审依然耗时近7个小时。作为一个倍受业界关注的案件,本次庭审通过浙江法院新闻网“知之汇”平台进行了网络直播。
尽管法庭辩论多以理性分析为主,双方律师在交锋过程中也时有感性表达流露。原告律师认为《芈月传》著作权案是时下“资方霸道,编剧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典型个案,被告律师则反击蒋胜男“孩子气,恶意炒作,不知感恩”。究竟哪个版本描述更符合事实?真相就要大白。
审判长当庭宣布: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已对案件相关事实基本查清,本案的判决将在合议庭评议以后,另择日期依法作出宣判。
迷之诉讼请求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花儿影视已经支付蒋胜男剧本创作报酬,并在电视剧《芈月传》片头打有“原创编剧”的署名。在这种大前提之下,关于《芈月传》著作权之争主要体现在片花、海报等官方宣传活动上的“纰漏”。根据原告律师陈述,花儿影视侵犯了蒋胜男两种署名权,一种是蒋胜男作为原著小说作者的署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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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7 “我遭遇了写作三十九年来最严重的著作权侵犯”,8月4日,作家郑渊洁在微博发文称,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2016年6月出版《舒克和贝塔》一书,未标明自己的原著作者身份,侵犯其署名权,要求相关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称,“购买了侵权出版物《舒克和贝塔》的读者,请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向店家要求双倍赔偿”。
出版社:“合法出版不侵权”
对于郑渊洁的“指控”,作为相关方之一的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并不“接招”。该出版社工作人员对南都记者表示,他们出版的《舒克和贝塔》并不直接源于郑渊洁本人的文学作品,而是根据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制作的同名动画片改编,且已获得官方授权。改编自同名动画片是否意味着与原小说不再发生权益关系?该工作人员表示,其中是否存在知识产权让渡并不清楚,认为“现在的纠纷跟出版社并无关系”。
涉嫌“间接侵权”的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则对南都记者表示,“郑渊洁的指责并不合理”,认为该厂享有动画片《舒克和贝塔》的完整知识产权,有权将该动画片和其中动画角色授权给出版社。同时认为“这种行为不会对郑渊洁的作品造成侵权”。
此事经过一天的发酵后,8月5日下午,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公开发表声明称,承认...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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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发帖数: 293 | 8 易中天首先承认方肘子有“质疑权”。然后易中天强差人意(其实是强差自己的意)来个
“有权不一定要用”。别人用不用,你管的着吗?最后易中天自定法律(或规则),“如
果不存在署名权纠纷”,“这种质疑,就涉嫌对作家人格的羞辱和诽谤”。哈哈,易氏
三段论就成了:1) 有质疑权;2) 有权不一定要用;3) 如果没有署名纠纷,质疑就是
诽谤。
有了这三段论还不能够替韩寒开脱。关键的关键,“韩寒”文章的真正作者是不是韩寒
本人?易中天的办法是不去回答这个“是不是”,而是巧妙地引用国内产品造假现象,
偷梁换柱,为韩寒开脱。易中天说:“某些名家,因为字画值钱,书稿好卖,就请人代
笔,粗制滥造,批量生产,鱼目混珠。这就岂止可以'质疑',简直可以'报警'。”
谁都知道,方舟子质疑的是假作者,那作品可是真的。国内产品造假,假的是产品。这
假不是那假。易中天巧妙地来个“某些名家”“请人代笔”,就把韩寒影射成了真名家
,把韩寒作品有假变成了别人假冒韩寒大名造假。这么说来,是韩父造假,侵犯了儿子
的署名权和版权了?
按照易中天文章开头的伏笔,如果没有署名权纠纷,这种质疑就是羞辱和诽谤。明摆着
,老韩小寒都在世,父子合...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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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9 方舟子和韩寒的论战终于要上法庭了,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正式立案。
昨日,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文称“【韩寒诉方舟子立案】2012年2月3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收到韩寒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的起诉材料。经审查,我院于2012年2月9日正式立案。”
对于“方韩大战”已有些审美疲劳的网友,突然对其中一名被告刘明泽的身份产生了极大兴趣。同为被告的方舟子也大呼,“刘明泽究竟是谁?”
昨晚方舟子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跟他一起被韩寒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告了的刘明泽不是麦田(麦田姓阮),究竟是谁目前他也不知道。对韩寒为何要起诉刘明泽也不清楚。同时方舟子认为他并没有要求在韩寒的作品上署名,韩寒却起诉侵害作品署名权,这也是莫名其妙。“难道是刘明泽找韩寒要署名权,他是代笔?那也应该是代笔者起诉韩寒才对啊”,方舟子最后百思不得其解。
有网友指认微博上名为“我爱包子AT”的普通网友就是刘明泽,对此方舟子分析:为何告他,是不是为了恐吓普通网民?
韩寒夫人金丽华昨日对潇湘晨报记者称,她本人对诉讼的事情(包括诉讼的对象和诉讼的罪名)并不太清楚。因此自己对于上海普陀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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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发帖数: 42149 | 10 因将他人的获奖摄影作品修改后发在自己微博上,台湾艺人林志颖惹上侵权官司。9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定林志颖构成侵权,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4.5万元。
海淀法院认定,林志颖的行为已经构成对朱庆福涉案作品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单幅摄影作品被侵权赔偿如此高的数额,在以前是没法见到的。这可能是国内迄今为止,单幅摄影作品被侵权,法院判决的最高赔偿数额。”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黄舟雄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一张PS的照片如何侵犯了摄影作者的著作权?而且被判赔这么高的金额?
黄舟雄认为,未经许可篡改并使用他人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侵权行为;林志颖作为公众人物,所发微博影响力大,造成的著作权人的影响和损失也大,相应的法院判赔数额也会高于一般侵权行为。
林志颖在微博上主动发布致歉声明。
摄影作品侵权最高可判赔50万
在该案中,海淀区法院判决林志颖在其名为“梦想家林志颖”的新浪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十二小时发表声明,向原告朱庆福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合理开支律师费4万元和公证费5千元,合计34.5万元...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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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6425 | 11 画家冯明创作的著名油画《总理在汶川》在蓉义拍拍出350万元的消息(本报曾作报道)
,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昨日,因与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拍摄的摄影作品《告别北川》
相似,油画《总理在汶川》再次成为热议焦点。是画家抄袭摄影家?还是画家的二度创
作?众说纷纭。对于《总理在汶川》引来的争议,昨日记者专程采访了摄影界、美术界
和法律界人士。
油画家冯明:二度创作不存在侵权
谈及创作《总理在汶川》过程,冯明回忆说,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他
第一时间赶赴灾区,一个多月时间里画了上千张速写、拍了3000多张照片。随后,经过
近一年时间创作,完成了宽2.8米、高1.5米的巨幅画作《总理在汶川》。本月6日,他
把该作品进行义拍,拍得350万元。该款项将在本月17日全部捐给四川省红十字会,用
于帮助四川地震灾区肢残人士以及灾区患有心血管病的少年儿童。
昨日,面对网络上对自己作品的质疑,冯明并不认为自己侵权。他坦言,虽然创作
时确实参照了新华社记者姚大伟的摄影作品《告别北川》,但他的作品属于“再创作”
。冯明直言:“油画与摄影是不同艺术门类,我通过油画创作摄影画面,并不构成侵权
,而且,国家领导人形...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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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 发帖数: 3457 | 12 这个被拉来陪绑的刘明泽是谁?貌似不是倒韩主力。为何告他?为了恐吓普通网民
?【今天(9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2012年2月3日,上海市普陀区法
院收到韩寒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的起诉
材料。经审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于2012年2月9日正式立案。】
周英杰:这个刘明泽身份可疑,韩家军安排的卧底吧?事情复杂了!如果刘明泽宣
布投降,是不是意味着方舟之也跟着会输掉呢?苏律师指教则个。 //@苏占军:收到民
事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别忘了公布一下,很多人都等着学习呢。多谢。 //@辋川闲居:
浦江风大,山城雾浓,方大侠,多多保重。
方舟子:跟我一起被韩寒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告了的刘明泽不是麦田(麦田姓阮)
,究竟是谁目前还没有人知道,韩寒为何要告他也没人知道。我并没有要求在韩寒的作
品上署名(我又不是代笔),韩寒却起诉侵害作品署名权,这也是莫名其妙,难道是刘
明泽找韩寒要署名权,他是代笔?那也应该是代笔者起诉韩寒才对啊。
宋石男:被韩寒作为第二被告起诉的、躺着被赛车碾的刘明泽找到鸟(是上海普陀区网
友,个人揣测,韩家拉他陪绑是以便在上海法院...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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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 发帖数: 3365 | 13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ThreeMore (许三多),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著名油画《仰望星空》与照片相似引版权争议。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y 10 21:30:43 2011, 美东)
画家冯明创作的著名油画《总理在汶川》在蓉义拍拍出350万元的消息(本报曾作报道)
,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昨日,因与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拍摄的摄影作品《告别北川》
相似,油画《总理在汶川》再次成为热议焦点。是画家抄袭摄影家?还是画家的二度创
作?众说纷纭。对于《总理在汶川》引来的争议,昨日记者专程采访了摄影界、美术界
和法律界人士。
油画家冯明:二度创作不存在侵权
谈及创作《总理在汶川》过程,冯明回忆说,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他
第一时间赶赴灾区,一个多月时间里画了上千张速写、拍了3000多张照片。随后,经过
近一年时间创作,完成了宽2.8米、高1.5米的巨幅画作《总理在汶川》。本月6日,他
把该作品进行义拍,拍得350万元。该款项将在本月17日全部捐给四川省红十字会,用
于帮助四川地震灾区肢残人士以及灾区患有心血...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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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 发帖数: 1254 | 14 韩寒深陷代笔门 韩父:无聊透顶闹剧
时间:2012-02-09 12:29:34 来源: 新京报
2010年2月1日,韩寒在福建厦门
韩寒不会想到,他的2012会从一名叫麦田的网友对他作品提出质疑开始。
他也不会想到,在麦田致歉并退出质疑后,打假名人方舟子会继续对他的作品进行
质疑;他更不会想到,最终质疑的焦点会指向其父亲韩仁均,怀疑其早期作品是父亲代
笔。
网上一番质疑后,韩寒宣布退出论战。2月3日,韩寒正式向上海市普陀区法院递交
上诉材料,起诉方舟子在微博上侵害其名誉权与著作署名权。
在这场论战中,韩寒的父亲始终站在儿子这一边,为其寻找证据,并自证清白。韩
门父子成为这场论战的焦点人物。
1月13日,30岁的韩寒在家中忙着哄女儿,他希望春节后能抱着女儿上一家杂志的
封面。
父亲韩仁均,则忙着约牌友打麻将。
父子都生活在自己的节奏里,不过,这一切随后被一场“网络大战”打乱。
1月15日,一名叫麦田的网友在网上质疑作家韩寒此前的作品系别人代笔。
随后,打假名人方舟子参与了进来。论战升级。几十万网友竞相加入了这场席卷全
国的大讨论。
而韩寒和父亲这对性格迥异的父子,并肩进行了一场“反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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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5 中国工程院院士陆道培状告博士生黄晓军侵犯自己的科学技术成果。黄晓军的一项研究获得了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陆道培认为此项研究是共同的劳动成果,而在黄的申报材料中没有自己的名字。被告方认为,在申报奖项材料中,原告名包含在“黄晓军等”里。
陆道培(1931- ),血液病学家和造血干细胞移植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中华医学会副会长,中国抗癌协会血液肿瘤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和中华器官移植学会副主任委员。1995年当选国际骨髓移植登记组专家指导委员会中国迄今唯一的一名委员。
中国工程院院士陆道培,状告弟子、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血液病研究所所长黄晓军,侵犯自己的科学技术成果权一案,昨日在海淀法院开庭。陆道培要求黄晓军及其单位公开道歉。
被告表示,在原告作为创立人之一的领域里,被告有创新发现,未侵权。
原告曾诉求“署名权”
陆道培于2006年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2009年,其博士生黄晓军获得了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双方获奖的原因均为血液病学中的GIAC方案(亲属间半相合造血干细胞移植预处理体系)。
昨天庭审时,陆道培表示,自己长期致力该项研究,方案的缩写都是其创立的。他曾手把手教导黄晓军,但黄在申请...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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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6 葫芦七兄弟是中国美术电影的经典形象,胡进庆因此被称为“葫芦娃之父”。胡进庆和吴云初两位老人,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其对“葫芦兄弟”角色形象造型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
葫芦娃
四方脸、粗眉大眼、头顶葫芦冠、项戴葫芦叶项圈,勇敢正直的葫芦娃7兄弟曾陪伴“80后”度过了很多美好的时光,不少人都能哼起动画片里的旋律。葫芦七兄弟也成为中国美术电影的经典形象,胡进庆因此被称为“葫芦娃之父”。
可就在不久前,胡进庆和吴云初两位老人,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其对“葫芦兄弟”角色形象造型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8月4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葫芦兄弟》的版权归上海美影厂所有。原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明天,上海二中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就本案的相关情况,记者昨天采访了原告方代理人及相关专业律师。
初次确权
葫芦娃是怎么诞生的
1984年,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根据民间故事《七兄弟》创作了文学剧本大纲。1985年底,电影厂成立《七兄弟》影片摄制组,指派胡进庆等人担任导演,胡进庆、吴云初担任造型设计。
胡、吴二人绘制了葫芦七兄弟造型,其共同特征是:四方脸形、粗短...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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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7 《唐人街探案》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声明,称李亚玲和其他网友已侵犯陈思诚名誉权,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律师声明
《唐人街探案》官方微博截图
近日,陈思诚再度因编剧署名问题被推至风口浪尖,编剧李亚玲再度指责其独享编剧署名权,还称对方“开创了贬低编剧的新模式”。对此,8日《唐人街探案》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声明,称李亚玲和其他网友已侵犯陈思诚名誉权,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而获李亚玲打抱不平的“联合编剧”程佳客,则力挺陈思诚的署名并无不妥,直言李亚玲此举令自己卷入纷争很不尊重人。
李亚玲怒指陈思诚编剧署名“吃独食”
四年前,李亚玲就和陈思诚因剧版《北京爱情故事》的编剧稿酬未落实一事,沸沸扬扬上了法庭。期间,陈思诚曾开记者会澄清,而李亚玲也曾三次就该剧著作版权的问题起诉陈思诚。这场编剧讨薪风波直到去年才尘埃落定。虽然最终法院判决陈思诚支付拖欠的稿酬及利息,并表达歉意,但如今看来二人心结犹在。
7日,李亚玲再在微博上指责他独享编剧署名权,把其他三个编剧俩个剧本统筹的署名都放在片尾,她发文称:“在片头只给自己署名编剧,把其他三个编剧俩个剧本统筹都署名在片尾,《唐人街探案》开创了一种贬低编剧地位、巧取豪夺的新模式!”...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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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18 11月19日,冯小刚携《我不是潘金莲》的5位主创——原著及编剧刘震云,主演范冰冰、于和伟、张译、李宗翰在上海参加了电影的路演活动。现场,冯小刚全面回应了此前与王思聪的微博口水仗,并用一句话总结:“就像六爷(《老炮儿》中冯小刚扮演的角色)说的:‘我不怕事儿’。李雪莲也不怕事儿。”
截至发稿前,《我不是潘金莲》的票房已经安然过亿,据冯小刚介绍,该片首周末票房已经占据了超过6成的市场份额。他认为这是用事实回应了早前王思聪在微博提到的“不允许我们对你片的不看好而降低排片?讲道理,没有人和钱过不去,如果你这电影票房好,我们也一定会按照程序化的流程增加排片。”
冯小刚还继续举例:“上周末万达院线的票房达到1500多万,这周末变成了900多万了。你是王思聪,有自己的喜好,但万达是上市公司,这是置股民的利益于不顾。”
“由于万达和华谊两家公司的恩怨,万达报复在了导演头上,这不是一个公平的做法,就这么简单。”冯小刚认为,自己的电影遭受的不公平待遇都是因为两家公司的恩怨:“低于市场平均值的排片,华谊是不敢说的,因为华谊是没有院线,而万达有13%的占有率。”他更表示:此前的《摇滚藏獒》和《陆垚知马俐》都曾遭...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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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发帖数: 42149 | 19 2015年,知名歌手谭维维在演唱了《给你一点颜色》后,好评如潮。尔后,谭维维自曝:这歌词是她自己写的,是雾霾给了她灵感。
当有记者问她创作这首歌的情况时,谭维维直言:词是我写的,曲是跟我一直合作的我的哥哥共同编曲,然后和我们的乐队每天排练,磨啊磨啊磨……。这种斩钉截铁似的自我肯定,直到路树军跳出来指责谭维维抄袭了她的歌词,于是《给你一点颜色》的词作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从谭维维一个人变成了三个人,他们的名字分别是:谭维维/陈忠实/路树军。
关于抄袭路树军的词,我们看他的《关中古歌》。2005年,《关中古歌》是路树军为渭南大型舞台民间社火舞诗《华山魂》创作的,在他的诗集《一路走来》,和《渭南新世纪诗歌精选-家园》等多本书里都有发表。《借你一点颜色》一共24行歌,其中八行词几乎原封未动照搬了路树军的《关中古歌》。
关于抄袭,谭维维和天浩盛世娱乐的辩解:“无论是抄袭的误解,还是引用作品未署名的事实,都是对艺术家的侵犯,是令同为艺术工作者的我尴尬歉疚的过失”。这富丽堂皇的言词并没有将谭维维的这种行为直接定性为抄袭。事后谭维维的认错和她所在的公司和亡羊补牢式的补救,做的都还不错。这是应该值得称赞...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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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发帖数: 42149 | 20 记得《红岩》吗?显然,《红岩》这部讲述了共产党员和革命志士在渣滓洞和白公馆进行不屈不挠斗争的作品不仅陪伴了数代人的成长,由其改编的歌剧《江姐》和电影《烈火中永生》更是家喻户晓。
可对于《红岩》的作者,许多人可能并不十分了解。记者注意到,这本书的作者有三位,其中两位罗广斌、刘德彬早先已经去世。而昨日(5月19日)10点25分,《红岩》最后一位作者杨益言逝世,享年92岁。
被囚于渣滓洞
杨益言1925年生于重庆,不同于学中文出身的作家,他是一名工科生,毕业于同济大学工学院电机系。抗战胜利后不久,他参加了轰轰烈烈的反内战运动。因为在1948年同济大学“一·二九”事件中负责宣传工作并任《快报》总编辑,杨益言遭到迫害和追捕,被学校开除并遭缉捕。释放后回到重庆,执教于重庆中国铅笔厂职工夜校。
但是杨益言并没有放弃抗争。他不仅在重庆进步刊物上发表《一二·九真相》等文章,而且与重庆大学地下党联系上,准备利用手头的照片、资料编本书《控诉》。而这时,他已经被国民党特务“盯”上,国民党认定他是中共从香港派回重庆恢复《挺进报》的,把他逮捕。
据杨益言回忆,那是盛夏的一个下午,他正独自一人在楼上的小屋里看书,有...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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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 发帖数: 2952 | 21 如果一个人他自己要装B,说根本没学过高数,结果高数考试得高分,被人说是做弊,
告不告得了侵犯名誉权?
韩寒在央视上说他不知道三重门这个题目是怎么来的。对于一个作家不知道自己小说标
题的由来而被人怀疑代写,这算不算很强证据。韩寒现在说他是装B。可是方舟子没有
义务去判断央视里的韩寒是不是装B。国内已经有过这样的判例。基于报纸上报道的新
闻,评论者进行评论。后来新闻被证明是假的。但评论者不负法律责任,因为对报纸公
信力的相信,评论者没有义务对新闻进行真假判别。基于此作出的评论,也就没有侵犯
名誉权的问题。我认为即使是对名誉权最大程度的保护和对言论自由最大程度的限制的
法官,也不应该判方舟子败诉。韩寒当初要装B,就要承担装B的后果。
韩寒方其实对侵害名誉权的诉讼并不在乎,36D在微薄上就说法院很可能基于公共事务
的讨论,不支持他们的诉求。关键在于他们的第二个诉讼,韩寒作品属名权的认定。这
个诉求就是搞笑。微软就是把code outsource 给阿三,专利权,署名权,各种权还不
是归微软。法院不管有没有代笔,不都判署名权是韩寒。韩寒无非能拿这个哄哄自己脑
残粉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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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发帖数: 10963 | 22 方舟子:
跟我一起被韩寒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告了的刘明泽不是麦田(麦田姓阮),究竟是谁目
前还没有人知道,韩寒为何要告他也没人知道。
我并没有要求在韩寒的作品上署名(我又不是代笔),韩寒却起诉侵害作品署名权,这
也是莫名其妙,难道是刘明泽找韩寒要署名权,他是代笔?
那也应该是代笔者起诉韩寒才对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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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 发帖数: 7835 | 23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
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
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
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
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
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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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 发帖数: 2785 | 24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67
(二)剽窃与复制、临摹
复制是指采用机械或手工方式将原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列举
了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属于复制。复制行为没有改变作
品的表达形式,只是对原作品的再现,未经许可并且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的复制行为构
成侵权,复制权属于著作财产权范畴,该行为不侵犯作者的著作人身权。而剽窃行为既
侵犯著作财产权,也侵犯著作人身权,并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从理论上分析,原封不动
的剽窃即构成复制。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应为稍加改动的剽窃,不属于复制行为。
临摹他人作品在书画作品创作中较为普遍,尤其对初学者,其涉及的著作权问题无
论在理论上及实务中均值得研究。临摹属于创作还是复制?原著作权法中将临摹作为复
制行为之一,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则删去这一内容,可以认为著作权法对临摹属于创作还
是复制采取了回避态度,或者否定其为复制,即将其作为创作行为。临摹一般包括接触
性临摹和非接触性临摹,前者应属于拓印,没有改变作品的表达形式,在性质上应为复
制;...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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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0426 | 25 问题不是署名权,而是韩寒是否诚实,他老爸可以不要署名权,但他不能因此就claim
所有的credit,不能因此就说没有一个字是他人代笔。
况且更关键的是,当年韩寒成为天才,是因为他少年老辣的文风和幽默,如果这些老练
的文字和幽默不是出于他自己,那他的天才就得来有愧了。他父子当年也不应该说所有
的都是韩寒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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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0426 | 26 开始是普陀区法院,告方舟子、刘明泽侵犯署名权,然后撤诉,改投金山区法院,告方
舟子名誉侵权,现在是又把诉状撤回,说是要调整。
不知道他究竟在搞啥,好像连要告啥也没搞清楚,署名权还是名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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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 发帖数: 3457 | 27 起诉刘明泽是侵害了署名权,不是著作权
“2012年2月3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收到韩寒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的起诉材料。经审查,我院于2012年2月9日正式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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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 发帖数: 352 | 28 转一个
这是一名年仅一岁的孩子写的文章——谁也不准质疑!
第一:谁都没有证据证明这不是一岁的孩子写的。
第二:对文章内容的分析不能成为证据,只是你个人猜测,文学作品是可以虚构的。
第三:孩子没有义务当面来解释,也没有义务当场写作来证明。
第四:作品署名权是私权并受法律钢性保护。
第五:言论自由要有界限,没有证据就不能断定这不是一岁的孩子写的,否则就是
对名誉权的侵犯!
第六:如果有代笔,这也是私事。没有人告他侵犯署名权就不违法,你纠结什么啊?
第七:如果还有人质疑,请先证明一下你自己的文字是你自己写的。
第八:逻辑推论不能成为证据,无论你怎样怀疑。你没有证据,你就不能说这不是
一岁的孩子写的。
第九:如果有谁敢断定这不是一岁的孩子写的,我就去法院告他侵犯名誉权,告他
诽谤。
第十:总而言之,这就是一岁的孩子写的,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下面是文章:
梦 雪
一直到最后离开,她都不知道当初到底是怎么想的?一次次在梦中惊醒,总发现干
燥的床单又增添了一些湿润的泪水。自在飞花叶落,思绪如耦线,从不曾断过!
回忆,让她知道自己曾经爱得那么真,那么投入,也爱得那么蠢!
生活总还得继续,时光依...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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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发帖数: 1431 | 29 群众让他上电视讲课,不干。
让他回答质询,不干。
让他现场做文章,跟生物千老FZZ比作文,不干。
他要怎么自证清白呢,用法律武器。FZZ纠结网络暴民,对HH进行恶毒的攻击,那就告
个诽谤罪吧,把FZZ送去吃两年牢饭,还是不干。
原来不敢告诽谤,告的是民事诉讼,也好,既然FZZ损害了HH的名誉,那就告它个损害
名誉吧,还是不干。
居然搞来搞去,告了个署名权,FZZ并没有偷你的作品署他的名字啊。韩叔叔告你HH署
名权还差不多。
不管怎么说,赶快告吧,就算不能说服韩黑,能让FZZ出血也行,十万块不算巨款,也
能让他肉疼。
结果,连署名权也不告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清白可是你自己选的啊,所有的证据
都在你的手上,现在不告了,只能让人觉得你自己也认为自己不清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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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 发帖数: 304 | 30 一 如果作家在世,又不存在署名权纠纷,代笔问题不能公开讨论
我阅读的《南方人物周刊》,是蒯乐昊从上海寄出的。所以,2月13日这期,今天才看
到。其中,谈“方韩之争”的有三篇:何三畏《“表面现象”看韩寒》,刘彦伟《方舟
子反对方舟子》,萧瀚《合理质疑还是围猎狂欢》,总标题《韩寒VS方舟子:对垒还是
自戕》,我称之为“南三篇”。
这“南三篇”,篇篇精彩。何三畏是喜欢韩寒的,至少曾经喜欢,却通篇批韩。刘彦伟
是方舟子的粉丝,至少曾经是,却通篇批方。萧瀚先生不偏不倚,把道理讲得清楚明白
。这当然会让某些人失望。因为他们最想看的不是道理,是谁输输赢。然而,我却看到
了最可贵的精神:媒体乃天下之公器,必须客观公正。
客观公正,也是我的追求。而且,跟萧瀚先生一样,我关心的也是“游戏规则”。比方
说,在哪个限度上,质疑是合理的?批评公众人物,是否可以不必考虑其基本人权?在
质疑和反质疑时,应该怎样讨论问题才理性?等等。可惜,我的文章没有萧瀚先生的好
,还是被认为“拉偏架”。
好吧,我认账。我可能确实是拉了“偏架”。但,如果方舟子被人质疑“代笔”,我也
会毫不犹豫地帮他拉。我至今仍坚持认为,没有过硬的证...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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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 发帖数: 28450 | 31 我操,我真是佩服易老,人才啊
易中天:韩寒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方舟子值得尊敬,不宜效法。韩寒应该呵护,不必同情。出来混,是要还的,何况
他这回的表现还那么差(对此,芦笛先生和何三畏先生都有很漂亮的分析)。这个烂摊子
,当然得他自己收拾。而且,如果事实证明他确实有人代笔,那就更得他自己看着办了
。包括他过去的张狂、草率、漫不经心和花拳绣腿,其实都已经付出代价。
事实上,我每回参与公共事件,都是想借机建立“交规”,现在也不改初衷。因此
,如果有人愿意讨论言论自由的空间尺度和游戏规则,我一定奉陪到底。事实上,在我
看来,方韩之争,终将是过眼云烟;规则的建立和共识,则刚刚起步。
一 如果作家在世,又不存在署名权纠纷,代笔问题不能公开讨论
我阅读的《南方人物周刊》,是蒯乐昊从上海寄出的。所以,2月13日这期,今天
才看到。其中,谈“方韩之争”的有三篇:何三畏《“表面现象”看韩寒》,刘彦伟《
方舟子反对方舟子》,萧瀚《合理质疑还是围猎狂欢》,总标题《韩寒VS方舟子:对垒
还是自戕》,我称之为“南三篇”。
这“南三篇”,篇篇精彩。何三畏...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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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 发帖数: 11893 | 32 广大水版群众高呼,
易中天,你混了多年,什么时候还啊
你有没有 学生写作,署名是你啊?
什么叫 署名权不能深究?
这种有趣的话语,意味着什么呢?
正常人,一般最多说,我写的,出版社编辑修了几百处文句,标点符号。
谁又会认为,这个是代笔呢?
好一个署名权,值得大家玩味几天啊
你居然说自己不是公知,实在太客气了,象你这样大名鼎鼎的,和朱学勤 葛剑雄,都
不是公知, 那也太离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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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18290 | 33 南都讯 记者许嘉 80后们,请尽情颤抖吧!童年经典《黑猫警长》即将真人化!而且
出品人是中国内地导演陆川!片方昨日向南方都市报独家透露,真人版《黑猫警长》已
经开始筹备。
昨日,南都记者获悉,《黑猫警长》原著作者诸志祥发布声明:“《黑猫警长》原著小
说的真人影视作品改编权(包括真人电影、电视剧、网络剧改编权)及为拍摄上述作品需
要而对该作品进行的再创作权、影视发行权、网络发布权、与该影视作品关联的衍生产
品的开发销售权”等相关权利,“独家授权于北京环球艺动影业有限公司使用”。啊!
《黑猫警长》怎么真人化呢?难道这是部动物电影?!更让人开脑洞的是,这家“环球
艺动影业”的创始人是导演陆川!据环球艺动影业的工作人员透露,《黑猫警长》已经
开始前期筹备,在陆川的新片《鬼吹灯之九层妖塔》完成后期制作之后,《黑猫警长》
的具体信息将会公布。
《黑猫警长》真人版到底会是啥样儿?环球艺动工作人员的说法是下面这样的。“黑猫
警长于国人而言,不亚于蝙蝠侠、蜘蛛侠这类超级英雄在西方人心目中的地位,所以如
何将我们自己的超级英雄以真人版形式搬上大银幕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改变。”超级英雄
?难道说好莱坞有“猫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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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 发帖数: 28562 | 34 老板不敢不给你署名权的,否则你可以每次在哪个杂志看到那个文章就和那个杂志联系,
告诉他们这个文章有署名权的争执,让他们撤回稿子。
我建议你问老板:这个文章绝大部分数据都是你做的,为什么要把名字放在后面?
问的时候口气要温和,要装着请教的样子,很诚恳地样子去问。
记得全过程要用email 和他沟通,这样才有记录。
如果他非要欺负你,理论上你可以和掌管研究的部门(provost for academic
research,
or vice president for research, or the Dean) 投诉.
另外,记得事先把关键的实验本的关键部分复印下来。
gradu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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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 发帖数: 451 | 35 做二老板,你没有署名权的
基本就是二老板了
你想跳必须得有署名权
因为你现在谋二老板,不是独立PI
有些地方虽然是副教授,特聘研究员,但是是独立研究组
你得搞清楚具体情况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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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发帖数: 6830 | 36 你看看法律规定,到底能不能买卖
百度百科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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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
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
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
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
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
歪曲、篡改的权利。[3]
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
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特点/性质
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
2.不可剥夺性
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
4.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
该权利内容包括: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1]
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
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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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 | 37 多谢各位的指教。我仔细看过了公司的规定,有关专利的收益明确规定分配给专利
发明/申请人20%。因此是不是只要我能确保我的署名权,无论在专利获得收益的时候是
否在公司,是否在美国,都能拿到部分收益?
我可以确定的是公司会申请专利。的确,我没有任何谈判的筹码,除了署名权。那
么实际上作为专利的发明/申请人,我是不能以任何的形式控制专利的,是吗? 包括公
司对专利的转让,出售等等的一切,都不用让我知晓,即使我是发明/申请人,这个对
吗?话说白了,目前的形势我是什么都做不了,做什么也都不能提高我的收益,对吗?
由于这一发明现在尚有部分没有完成。这么说吧,已经完成了80%,还有20%没有完
成。如果我离开了公司,这个20%实际上是很难完成的。所以我想如果我回到国内的单
位,争取机会完成剩下的20%。这样在申请专利的时候我是否要求更大的或者是平等的
权益,由于我独立贡献了部分成果,显然这部分成果的所有权并不属于现在的公司。
最后想说,我并不想惹任何的麻烦,我懂游戏规则。我只想在符合规则的情况下,如
何自己的利益最大。毕竟这几年我一头扎进去才搞出来这么点东西,否则我完全可以跟...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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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 发帖数: 151 | 38 你已经在看合约,是件好事啊。合约上写你离开以后,照样会给20%吗?如果是的话,
很好。这样的合约一般只有学校(研究所)里才会有。因为学校里的人一般不知道如何
商业化,因此学校对于进一步的商业化通常有奖励。当然,20%肯定是指所有发明人一
起,而不是只有你一个。
如此看来,你的老板可能想把这个发明的署名权独吞。理论上讲,如果不把发明人署名
,未被署名者可以通过打官司要求将其发明的“Claim” 取消保护。“Claim”才是专
利权的涵盖范围。但是,实际操作上,由于人力财力的投入,取证的困难,等等,这类
官司很少见。本人就在第一份工作上,吃过这个哑巴亏,署名权没有被保护。因此,建
议你对你的发明的证据进行保留。但是你要小心,因为你很可能有涉嫌盗窃知识产权的
嫌疑。个中尺度,你自己掌握吧。
至于你回国后,继续这个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两家机构同时拥有一个专利,从法律
上讲,是个噩梦。没有美国的机构会同意的(除非课题开始前就已经有详细的协议),
更何况另一家还是中国的机构。你对法律文书的签署显然没有经验。
同时泼你一下冷水,你自认为已经完成了80%,可能只是你的一个幻觉。没有多年的工
业界经验...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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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392 | 39 本人2006年进入苏州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基地班学习,在校期间是2006-2007年度国家奖
学金获得者。2010年至今为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生,目前是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访问
学者。本人是美国《数学评论》(Mathematical Reviews)评论员(Reviewer Number
103063),德国《数学文摘》(Zentralblatt MATH)评论员(Reviewer Number 14999
)。
恽自求教授是苏州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的教授、博导,百度百科显示他“1997—2007年,
担任中国民主同盟江苏省委委员、苏州市委常委、苏州市政协委员/常委。”
在苏州大学学习期间,我于2008年5月至2009年6月主持国家级创新性实验计划《传感器
最佳覆盖问题》,受教育部资助3.9万元人民币,恽自求教授是项目的指导老师。2010
年,恽自求教授成为我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他向我介绍了无线传感器最优覆盖领域的
一个猜想:平面的最稀疏2-覆盖布局是否是等边三角形网络,并告知我,关于无线传感
器的最优多覆盖问题,包括2-覆盖,当时完全是空白,没有任何研究结果。他向我指出
,在等面布局的意义下,...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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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 发帖数: 22064 | 40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7a00102vrsn.html
中央芭蕾舞团 http://blog.sina.com.cn/zhongba 2015-06-01 09:08:22
历史不容扭曲 法律不容颠倒——中央芭蕾舞团舞剧《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纠纷案透视
中央芭蕾舞团/2015年5月29日
前言
2015年5月18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梁信诉中央芭蕾舞团(下称“中芭”)演出舞
剧《红色娘子军》(下称“《红》剧”)侵犯其著作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以
下主要事项:一、中芭没有侵犯梁信的著作改编权;二、双方在1993年签署的《协议书
》性质不是梁信在诉状中所主张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三、中芭自2003年至今的《红
》剧演出,没有侵犯梁信的著作权。这三项内容是梁信状告中芭的所谓事实和核心要点
,在此次判决中都已被法院否定和驳回。然而法官似乎为了平衡,却又违规越权乱判:
一、中芭为2003年至今的演出赔偿梁信10万元“表演改编作品报酬”及2万元诉讼合理
支出费(前述没有侵权,这又何来的赔偿?);二、以中芭违约侵犯梁信署名权为由,
判中芭书面...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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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 发帖数: 784 | 41 致:山西卫视
抄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全国主要媒体
我们是陈百强的忠实歌迷。收看了2010年11月24日晚间在贵台播出的《老梁故事汇》关
于陈百强的节目之后,我们对其中失实内容和极不恰当的描述极为不满。
该期《老梁故事汇》内容严重脱离事实,言语调侃刻薄,缺乏公正客观的态度,并毫无
依据地对陈百强先生的私人生活妄加揣测,播出后,对陈百强先生及其家人造成极大的
伤害,并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愤慨。作为陈百强先生的歌迷,我们绝对不能接受该节目对
其生平的“戏说”和妄加评论!我们已搜集了足以佐证节目不实之处的相关证据,并保
留公开这些证据的权利。
另外,该节目在制作的时候,用他人的翻唱音频充当陈百强先生的原唱,侵犯了陈百强
先生对其演绎作品的署名权,在观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对此,我们表示严正抗议!
为此,我们郑重要求贵台收到本信后七天内:
一、 就《老梁故事汇》栏目侵犯陈百强先生名誉及《眼泪为你流》一歌署名事件
在山西卫视官方网站和各大门户网站公开道歉。
二、 即要求山西卫视官方网站、土豆网、优酷网、百度视频及其他视频上载网站
删除本期《老梁故事汇》视...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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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42 程婴头顶上的挂面很醒目
陈凯歌新片《赵氏孤儿》上映近两周是非不少,先是编剧署名权起了争议,接着又遭遇“偷票房”事件,现在又遇观众挑刺。昨日,记者发现,一位自称是研究生物的影迷“瘦驼”,在网上发帖,指该片犯了不少常识错误,而陈凯歌的前妻洪晃也在微博中转载了这篇文章,还发表评论:“内牛满面,好文章!”
穿越1:
面条提早500年出现
看过《赵孤》的观众一定记得,葛大爷饰演的程婴一亮相就在呼噜呼噜地吃面条。妻儿惨死后,程婴一个大老爷们是靠面馆里的面汤养活了赵孤。“瘦驼”却表示,两千多年前的人是吃不上面条的,“小麦在程婴所在的春秋时期已经比较普及了,但面粉加工技术还未出现,麦子长期以来只是用来蒸制‘麦饭’,也就是脱粒去壳之后直接食用。‘面条’这个词首见于宋代的文献中,据考古人员推测,东汉时期的‘汤饼’或者‘煮饼’才是最早类似面条的食物。”也就是说,赵孤要想吃上面条至少要等500年了。
穿越2:
提前2000年吃青椒
仔细看葛大爷第一场吃面戏,画面里除了一挂长长的面条之外,还有一盆青椒。“瘦驼”说,虽然只有一个镜头,但这足以改变人类的农业史,因为辣椒的故乡更远在美洲大陆。原产墨西哥的辣椒传入中国...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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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43 近日,演员包雪松在微博贴出一张女演员拍摄骑马戏时的照片,该照片在网上迅速传播开来,并引起巨大争议,有网友表示“不会骑马的演员真是伤不起。”也有网友对照片中的女演员表示斥责,“这样骑马,怎么让人接受?”甚至很多演员也在微博表示,这样演骑马从来没听说过。昨日,成都商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包雪松以及照片中的女演员蒋林静,蒋林静表示,把人当马骑是导演的“突发创意”,并不是刻意为之。对于网友的批评她表示很无奈,“并不是大家说的 (我)排场大,而是有很多原因,希望大家理解。”
6月17日晚,演员包雪松发布了一条微博,透露了“不会骑马”的演员是如何演戏的:“拍全景时飞奔要用替身,拍近景时用演员不用牲口,就连骑马都要四个人配合来完成,一个演骑马的,一个演马头、一个演马身子、一个演马尾巴,本来一个人跟一个牲口就能完成的工作非要一个牲口跟四个人完成,可见中国影视界人力资源之雄厚,中国导演拍戏思路之广阔,中国演员算了。”包雪松还在充满感叹的文字后面配上了一张某女演员拍骑马戏时的照片。
该照片引起网友的疯狂转发,照片中的情景令不少网友感到惊讶,网友纷纷斥责这名女演员“架子大”,不少网友表示:“不会骑马的演员真是伤...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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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44 《关东大先生》剧照(图片来源:资料图)
备受关注的赵本山《关东大先生》涉嫌抄袭案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本山传媒等单位联合出品的电视剧《关东大先生》因涉嫌抄袭黑龙江作家孙立民撰写的剧本《白雪?红血》,被个别媒体称为“天下第一剽”,孙立民将本山传媒等9名被告诉至法院。
此前,已同孙立民签订稿酬合同的一家影视公司以其剧本涉嫌抄袭为由解除了合同。在所有诉讼请求被一审法院驳回后,孙立民提出上诉,要求侵权方公开道歉,并索赔100万元人民币。
这一著作权民事纠纷案审理已达两年之久,其间多次延长审限,迄今悬而未决。该案涉及哪些鲜为人知的秘密?又给人们带来哪些警示?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本山传媒等是否有抄袭行为?
由赵本山导演的45集电视剧《关东大先生》于2009年春节期间在一家电视台首播。该剧以大清龙脉宝藏之谜为背景,讲述了民国年间军阀、日本人等多方势力争夺藏宝图,民间艺人赵春安等人为国护宝的故事。
孙立民诉称,《关东大先生》是他本人早先发表作品《白雪?红血》的翻版。从社会背景、故事主副线、基本框架到人物设置、人物对白,再到故事结局均有抄袭的印记。该电视剧在他不知情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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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发帖数: 42149 | 45 好莱坞编剧教父罗伯特-麦基
5000元,能用来做什么?一次旅游,一个名牌包,或者——听四天课?或许你会觉得第三个选择最不值当,但如果讲课的那个人是好莱坞“编剧教父”罗伯特·麦基呢?这恐怕会让许多业内人士颇为心动。年过七旬的罗伯特·麦基(以下简称麦基)受盛大新经典影视公司邀请,将在12月5日到8日在北京举办为期四天的故事写作课程,而知名导演彭浩翔等人已在第一时间报名参加。
麦基的大名毋庸置疑,他的代表作《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剧作的原理》至今仍是北影、中戏学生的必读教材,如今大师将至,也有人怀疑,这笔不菲的学费真的能在四天内换来编剧的“灵丹妙药”吗?对此,麦基淡然回答:没错,我会告诉你讲故事的技巧和框架,但有勇气面对自我和真相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好编剧。
■ 人物名片
罗伯特·麦基
生于1941年。小时候他着迷于父母讲述的《伊索寓言》,叙事艺术也开始在他心里埋下了种子。成年后,他当过演员、导演、编剧,最后他在课堂上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位置——传授“如何讲故事”。他的故事培训班经常簇拥着上千名听众,从那里诞生了《指环王》导演彼得·杰克逊、《钢琴课》导演简·坎皮恩、《阿甘正传》编剧艾瑞克...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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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46 担任校长期间不申报新课题、不新带研究生,湖南大学新任掌门人赵跃宇凭借“两不”宣言迅速走红,成为焦点人物。
他为何要承诺“两不”?他“为”什么,又不“为”什么?关于权力与学术之间的关系、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他有怎样的思考?作为“千年学府”的新掌门人,他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虽然履新已经3个多月,但湖南大学新任校长赵跃宇的思绪总会被拉回到3个月前。
9月14日下午,首都机场,赵跃宇走下飞机,刚打开手机,就收到一条短信。原来,第二天湖南大学将召开大会宣布任命他为校长。于是,赵跃宇只能又直接乘机回到长沙。
如今,赵跃宇回忆起来,自己在飞机上构思任职发言时,就已经开始对要成为一名怎样的校长、今后要交一份怎样的答卷进行思考,“事实上,这个思考到现在仍在继续,没有停止。”
“校长职业化会成为趋势”,校长的使命应是确定学校整体战略
赵跃宇的“两不”承诺,是当着全校师生的面作出的。有评价称,赵跃宇迈出了中国校长职业化的第一步。对此,他很谦虚:“我不这样看,我的承诺和校长职业化没有多大关系,我只不过做了自认为合理的一个选择。但是我认为校长职业化在中国一定会成为发展趋势。”
服务湖南大学已19年的赵跃宇...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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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47 “柯达剧院”外景
周三,柯达公司已向美国法院提出,允许其中止与“柯达剧院”开发商签订的价值7500万美元的冠名权合同,这意味着连续举办10年奥斯卡的“柯达剧院” 将不复存在。2月26日,第84届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将在该剧院举行,据分析,此后奥斯卡可能“搬家”。
遗憾
柯达无力支付,奥斯卡可能“搬家”
2002年,奥斯卡主办方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宣布,将“柯达剧院”作为奥斯卡颁奖典礼的永久举行地。当时没人能想到,这个“永久”竟然只有短短的10年。
如今,有着131年历史的柯达公司濒临破产,“柯达剧院”有可能改名。如果法院允许“柯达剧院”中止冠名权合同,剧院的开发商CIM集团就有权寻找新的冠名赞助商。如果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理事会继续在这个剧院里举办每年的奥斯卡颁奖典礼,他们就可以以使用者的身份否决CIM集团的新赞助商,直到其满意为止。
本周三,柯达公司已向美国法院提出,允许其中止与“柯达剧院”开发商CIM集团签订的价值7500万美元的冠名权合同,这意味着“柯达剧院”将不复存在。
走向
新冠名合同,媒体预测能卖高价
2000年,柯达公司与CIM集团签署协议,获得剧院的命名权。根据协议...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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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48 韩寒诉方舟子等侵权案又有新的进展。今日,上海市普陀法院通过微博发布消息,韩寒诉方舟子名誉侵权已正式立案。韩寒的代理律师之一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刘逸星律师转发了该微博。方舟子在接受采访时称,目前他们尚未收到普陀区法院的通知,但他们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
韩寒(左)与方舟子(右)(资料图)。
2月3日下午,韩寒的代理律师陶鑫良在微博中称“今下午冒雨驱车70多公里至金山区法院递交了韩寒父子各诉方舟子侵犯名誉权(新的侵权事实)的起诉状。”至于新的侵权事实具体是什么?陶鑫良律师称授权有限,并未作出说明。
他表示,韩寒父子此次索赔的数额不大,主要目的是要求方舟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陶鑫良透露,大成律师事务所的4位律师将具体代理韩寒父子的诉讼,除他本人外还包括吕良彪、刘逸星、商建刚律师。此外,律师组将“动态整合,与时俱进”,包括润和律师事务所的付文园、许春明律师以及其他律师事务所同仁都会参与。
此前,2月6日,陶鑫良再次通过微博表示,其代理韩寒父子向金山区法院递交了诉方舟子侵犯名誉权(新的侵权事实)的起诉状。目前,金山法院是否立案,暂无明确消息。
附:普陀区法院微博原文
【韩寒诉方舟子立案】20...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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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49 资料图:韩寒。
韩寒律师发微博称韩寒不会追究第二被告刘先生;韩寒方昨日先将起诉从普陀法院撤换到金山法院,又从金山法院取回了起诉材料。
前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公布:收到韩寒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的起诉材料。经审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于2012年2月9日正式立案。昨日,方韩之争又有了新情况。
昨日中午12时许,韩寒代理律师陶鑫良发微博:“受韩寒委托作如下说明:韩寒一直明确只追究方舟子的侵权责任,不起诉麦田,不会追究第二被告刘先生,也不会有具体网友受困扰。将依最高(法)院名誉权纠纷管辖规定,撤换至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
随后,陶鑫良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此微博是他所发,所说都属实。当问到刘明泽的身份时,陶鑫良拒绝回答:“我只能说微博是我所发,其他所有内容无可奉告。”
对韩寒律师的声明,网友纷纷表示对韩寒又要告刘明泽,又不追求其责任的举措不解。也有网友分析,这是为了防止管辖权异议,将二被告合并审理,就可以避免方舟子的律师提出异议。方舟子也连发几条微博问:“这个神秘的刘明泽是谁?韩寒为何要告他?不知法院能否公布诉状?”
昨晚,据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在新民...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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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50 方舟子12日做客广西卫视《老赵会客厅》,与主持人赵忠祥就最近被热炒的韩寒“代笔”风波问题展开对话。对这次打假拿韩寒开刀,方舟子称看不惯这种青年偶像。
对自己打假的动机,方舟子称:“一开始并没有什么目的,就是看不惯一些现象,又没人出来说,后来变成了习惯,很多人给我投稿、爆料反映情况,我不能不管。”虽然没有一分钱的收益,方舟子表示还是会继续把假打下去,“希望学术环境更健康,造假的更少一些。”
对自己被韩寒起诉,方舟子表示出乎意料,“我觉得这就是学术、文学批评,不涉及法律,法官也没能力做这种鉴定,即使法官支持他也说明不了什么。”方舟子表示,即便自己败诉,也不会影响他以后继续打假,“败诉也不会影响到我,我还会继续批评他,批评别人。”
对这次打假拿韩寒开刀,方舟子表示也是希望给青年人提个醒,“不要盲目崇拜某一个偶像,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现在所谓的偶像文化、粉丝文化,完全不需要独立思考了。我看不惯这种青年偶像,一批他,粉丝就一哄而起骂来骂去,但我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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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更换法院起诉方舟子 只为诉状“更平和一些”
昨天,韩寒诉方舟子名誉侵权一案出现新变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正式准许韩寒撤诉。由于不知道...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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