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 发帖数: 15519 | 1 唐骏自罪自绝书?
全球华人网络热点不就是唐骏造假打工皇帝的学历经历吗?
原来唐骏完全属于一个虚假欺诈啦?
唐骏已经意识到大势已去?
选择了销声匿迹?
唐骏自己就写下了自罪自绝书?
因为本胡想想总是有热爱代劳的业余不良嗜好?
我?唐骏购买来的假博士?干尽了欺诈全球华人的造假勾当?打工皇帝是假的?学历是
假的?绿卡也有
造假的嫌疑?所有一切都属于精心炮制过的欺诈骗局?
我?唐骏?罪大恶极?
决定自罪?自绝?
行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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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1776 | 2 罪为万恶之首
伟宁
罪为万恶之首,邪恶的事非罪莫属。
万恶都不及罪那么邪僻;罪之外并无邪恶。苦难、死亡、魔鬼和地狱都不如罪凶狠
。这四种祸患的确是可怕的,所以我们疾呼神「救我们脱离」它们。
但是它们的总和也不及罪那么败坏。所以,我们的祷告更多应该是求神使我们脱离
罪;即使神不听其它的祷告,我们也应该求主垂听这祷告!
1. 罪比任何的苦难更为可怕。
苦难的种类很多;它们被称为祸患。瘟疫和苦难的祸患都由神所降,虽然它们是罪
所应得的。当然,没有任何的苦难当时看来是可喜的(希伯来书12:11);尽管没有人想
要受苦,但他们却能忍受苦难。相反,人既不应喜悦罪,也不应容忍它。犯任何的罪比
任何的受苦更为可怕、犯一种罪比所有的受苦更糟,并且犯最小的罪比受最大的苦更可
怕。
何以见得呢?难道犯罪比挨鞭笞、被火烧、被锯锯碎更为凶险吗?对,要凶险得多
!我们从救主的话中得知,「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
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马太福音10:28)。换言之,被杀害比遭定罪更好;
受人的苦总比得罪神好。人能受苦而不犯罪,但是,犯罪而不受苦是不可能的。那些以
为能借犯罪...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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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1776 | 3 罪比任何的苦难更为可怕
伟宁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
苦难的种类很多;它们被称为祸患。瘟疫和苦难的祸患都由神所降,虽然它们是罪
所应得的。当然,没有任何的苦难当时看来是可喜的(来12:11);尽管没有人想要受苦
,但他们却能忍受苦难。相反,人既不应喜悦罪,也不应容忍它。犯任何的罪比任何的
受苦更为可怕、犯一种罪比所有的受苦更糟,并且犯最小的罪比受最大的苦更可怕。
何以见得呢?难道犯罪比挨鞭笞、被火烧、被锯锯碎更为凶险吗?对,要凶险得多
!我们从救主的话中得知,「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
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换言之,被杀害比遭定罪更好;受人的苦
总比得罪神好。人能受苦而不犯罪,但是,犯罪而不受苦是不可能的。那些以为能借犯
罪逃避受苦的人,殊不知他们因犯罪而落入了更可怕的苦难之中。
我们可以说「我受苦是与我有益」(诗119:71) ,但一个人绝不可说,「我犯罪是
与我有益」。神为了我们的益处使万事互相效力,因此我们不但能说磨练我们的神是良
善的,而且能说那磨练的目的是使我们得益(林后4:...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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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4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在罪之中 第七章 在罪之中
说我是罪人,这是我情感上最难接受的一个判断,也是我反感基督教的重要原因。
巧的是,我第一次参加查经,主题就是罪!基督徒引经据典地解释:人人都有罪,人是
罪人。他们虽没说我是罪人,但我明白,我已经被圈在罪人的行列中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人说我有罪,是罪人。这话太离谱了,太不中听了,我完全无法接
受。我犯了什么罪?怎么好好的同你们基督徒刚打交道,一下子就变成了罪人?岂有此
理!于是,我告诉他们:讲中文的人都明白,罪人就是流氓、恶棍、盗贼、凶手和社会
渣滓。怎么能说我们这些好人也是罪人呢?
我竭力为“人不是罪人”辩护。我回避罪在我生命中的具体表现,而把目光集中在
“罪”的字源学意义上,反复强调罪在中文中意味着什么。“罪,犯禁也。”《墨子·
经说上》有罪就是作恶或犯法。罪人,就是被法官判刑的人,罪犯,该关进监牢。
我完全是按照我的文化背景和中文程度来理解罪。就字源学而论:我不愿听也不想
明白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圣经中,罪字的本义;也不懂译成中文的罪字,在基督教文
化中有特殊的涵义;甚至也不知道在中文中,罪字也当错误、过失解,“王曰,此则寡
人之罪也。”《孟子·公孙丑》反正我就...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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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5 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
在韦斯敏斯德议会完成信条之后,又完成了大小两份韦斯敏斯德问答。大问答是在
1648年完成,为了当时讲台信息的需要,依据信条的内容写成196个问答。其优点是完
整、精确,并致力于圣经的原因解决道德的问题:而其缺点则是过于冗长而不够通俗,
在律法的解释嫌教条化,因此较不著名。小问答虽是大问答的摘录,却较早完成(1647
年)。此问答共有107条,内容简短易读,极受当时人的喜爱,本是为孩童及新信徒预
备的;但在实际使用时,发现并不适用于儿童的学习,因为内容过于深奥,需要教导者
加以解释说明。它不像〈海得堡要理问答〉那么温馨热情,但是它的字句清晰,逻辑清
楚,可作为神学研究的入门。就如韦斯敏斯德信条一般,它也随英、苏的移民到达了美
洲、澳洲、纽西兰及南非,成为英语体系长老会所遵奉的问答,甚至公理会也加以采用
。此问答也曾以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及阿拉伯文出版,只是在欧洲大陆并不著
名。尽管如此,它在复原教(Protestant)中,除了〈小本基督徒要学〉和〈海得堡要
理问答〉之外,算是最通用的问答。
这两份问答的神学观点与韦斯敏斯德信条是一致的,在内容...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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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7025 | 6 杂阿含49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
尔时,尊者舍利弗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
「世尊!若举罪比丘欲举他罪者,令心安住几法,得举他罪?」
佛告舍利弗∶
「若比丘令心安住五法,得举他罪,云何为五?实非不实、时不非时、义饶益非非
义饶益、柔软不麁涩、慈心不瞠恚。舍利弗!举罪比丘具此五法,得举他罪。」
舍利弗白佛言∶
「世尊!被举比丘复以几法自安其心?」
佛告舍利弗∶
「被举比丘当以五法令安其心,念言∶『彼何处得?为实莫令不实、令时莫令非时
、令是义饶益莫令非义饶益、柔软莫令麁涩、慈心莫令瞠恚。』舍利弗!被举比
丘当具此五法,自安其心。」
舍利弗白佛言∶
「世尊!我见举他罪者,不实非实、非时非是时、非义饶益非为义饶益、麁
涩不柔软、瞠恚非慈心。世尊!于不实举他罪比丘,当以几法饶益,令其改悔?」
佛告舍利弗∶
「不实举罪比丘当以五法饶益,令其改悔,当语之言∶『长老!汝今举罪不实;非
是实,当改悔!不时;非是时,非义饶益;非是义饶益,麁涩;非柔软,瞠恚;
非慈心,汝当改悔!』舍利弗!不实举他罪比丘当...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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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 发帖数: 22064 | 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zhonghangyue (中行说),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关于陈平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一审辩护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Aug 13 14:43:34 2017, 美东)
http://mp.weixin.qq.com/s/pYyz3sofmXRdBlJi85uoeg
2017-07-27 何辉新律师 天狐观察
权威报道
陈平福发帖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案撤诉
2012-12-18 02:24:10 来源: 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 宋识径)2012年12月14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兰州失业
教师陈平福收到法院裁定,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陈平福重获自
由。陈平福的辩护律师何辉新认为,这个案件是法治的胜利。
2007年以来,陈平福先后在网易、百度、搜狐、新浪、天涯等网站实名注册博客或微博
,发表、转载部分文章,批评有关部门。今年6月27日,陈平福因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
政权罪被兰州市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陈平福,55岁,原是一家国有企业子弟学校的教师,企业破产后,在兰...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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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 发帖数: 22064 | 8 http://mp.weixin.qq.com/s/pYyz3sofmXRdBlJi85uoeg
2017-07-27 何辉新律师 天狐观察
权威报道
陈平福发帖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案撤诉
2012-12-18 02:24:10 来源: 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 宋识径)2012年12月14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兰州失业
教师陈平福收到法院裁定,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陈平福重获自
由。陈平福的辩护律师何辉新认为,这个案件是法治的胜利。
2007年以来,陈平福先后在网易、百度、搜狐、新浪、天涯等网站实名注册博客或微博
,发表、转载部分文章,批评有关部门。今年6月27日,陈平福因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
政权罪被兰州市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陈平福,55岁,原是一家国有企业子弟学校的教师,企业破产后,在兰州街头靠拉小提
琴卖艺为生。因为在互联网上发布和转载文章,今年6月被警方监视居住,8月,以涉嫌
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提起公诉。


兰州检方撤诉,陈平福被判无罪

街头拉小提琴

街头倾情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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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 发帖数: 118 | 9 http://cclw.net/other/fanxuede/wwhbycwjdt/htm/chapter7.html
第七章 在罪之中
说我是罪人,这是我情感上最难接受的一个判断,也是我反感基督教的重要原因。
巧的是,我第一次参加查经,主题就是罪!基督徒引经据典地解释:人人都有罪,人是
罪人。他们虽没说我是罪人,但我明白,我已经被圈在罪人的行列中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人说我有罪,是罪人。这话太离谱了,太不中听了,我完全无法接
受。我犯了什么罪?怎么好好的同你们基督徒刚打交道,一下子就变成了罪人?岂有此
理!于是,我告诉他们:讲中文的人都明白,罪人就是流氓、恶棍、盗贼、凶手和社会
渣滓。怎么能说我们这些好人也是罪人呢?
我竭力为「人不是罪人」辩护。我回避罪在我生命中的具体表现,而把目光集中在
「罪」的字源学意义上,反覆强调罪在中文中意味著什么。「罪,犯禁也。」〈墨子·
经说上〉有罪就是作恶或犯法。罪人,就是被法官判刑的人,罪犯,该关进监牢。
我完全是按照我的文化背景和中文程度来理解罪。就字源学而论:我不愿听也不想
明白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圣经中,罪字的本义;也不懂译成中文的罪字,在基督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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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10 聖經對自殺的看法
經文:腓一章21-24節、羅十四章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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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前言
當一個人活下去已然變成痛苦的重擔時,從道德的角度而言,我們可否就此同意他
結束生命?自殺是人在經歷不可超越的障礙或痛苦時所選擇的不得已行為,或是對生命
的不尊重?基督教倫理學者史密茲(Lewis B. Smedes)說:
自殺,其實是人類心中非常矛盾的情結。從一方面來看,自殺是力量的表徵;人類
最大的力量,可以決定自己最終的命摺6硪环矫妫詺⑺淼囊彩侨祟愖钌畹拇鞌
『蛙浫酢_@種內心的衝突、矛盾迫使我們在判定自殺的道德行是非時,不得不小心翼
翼。
一般人類對於自殺的觀點分為三種,第一種認為自殺是一種罪,是上帝所嚴格禁止
的錯誤道德行為。第二種認為自殺是合法的選擇,因為主張人類有權決定自己的生死。
第三種認為自殺是一齣悲劇,是不幸的,要盡力避免,人對自殺者僅能表達同情與憐憫
,而不是無情的定罪。
一 聖經對生命的教導
生命是神聖的──因為生命來自於神的創造,人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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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1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jmsma2007 (Sreenivas),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世人都犯了罪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ug 7 13:06:46 2014, 美东)
多讲罪
保罗·华许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罗3:23
福音的中心是基督之死,而基督是为罪而死。因此,如果我们不按照圣经多讲罪,
就不可能宣扬福音。什么是按照圣经多讲罪呢?这包括解释“罪可怕的本质”是什么,
以及揭露“人为罪人”。尽管罪的话题在世人中间不大流行,甚至连有些福音派圏子也
不喜欢谈论这个话题,但任何人只要诚实思考圣经与当代文化的关系,就必然看出我们
仍然需要多讲罪。
我们需要清楚地讲罪的问题,因为当代人是在罪里生的,也是在罪里长大的。(诗
51:5;58:3)我们是喝罪孽如水的人,我们根本不晓得自己堕落的境况,如同鱼不晓得
自己活在水中。(伯15:16)因此,我们必须努力重新按照圣经来认识罪的本质和人的
罪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认识上帝和认识福音。
我们是耶稣基督福音的管家,我们服侍人不是通过遮掩罪过...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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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 发帖数: 538 | 1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Dreamer 讨论区 】
发信人: Dreamer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信区: Dreamer
标 题: 转: 集福消灾之道— 感应篇汇编白话节本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n 3 22:51:52 2012, 美东)
http://a.bonze.cn/wlsjwz/305.htm
集福消灾之道—
感应篇汇编白话节本
(卷一)
了凡弘法学会译整
感应篇汇编白话节本缘起
劝读感应篇汇编启
太上感应篇
感应篇序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
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
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
人皆恶之。
刑祸随之。
吉庆避之。
恶星灾之。
算尽则死。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
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
月晦之日,灶神亦然。
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
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是道则进,非道则退。
不履邪径,不欺暗室。
积德累功。
慈心于物。
忠孝。
感应篇汇编白话节本缘起
科技愈发达,人心愈迷失,物质愈文明;道德愈堕落...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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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13 多讲罪
保罗·华许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罗3:23
福音的中心是基督之死,而基督是为罪而死。因此,如果我们不按照圣经多讲罪,
就不可能宣扬福音。什么是按照圣经多讲罪呢?这包括解释“罪可怕的本质”是什么,
以及揭露“人为罪人”。尽管罪的话题在世人中间不大流行,甚至连有些福音派圏子也
不喜欢谈论这个话题,但任何人只要诚实思考圣经与当代文化的关系,就必然看出我们
仍然需要多讲罪。
我们需要清楚地讲罪的问题,因为当代人是在罪里生的,也是在罪里长大的。(诗
51:5;58:3)我们是喝罪孽如水的人,我们根本不晓得自己堕落的境况,如同鱼不晓得
自己活在水中。(伯15:16)因此,我们必须努力重新按照圣经来认识罪的本质和人的
罪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认识上帝和认识福音。
我们是耶稣基督福音的管家,我们服侍人不是通过遮掩罪过、含糊其辞、躲躲闪闪
。人只有一个问题:他们犯了罪,他们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中。(约3:36)不承认这个事
实,就是拒绝基督教最基本的教义。如果我们告诉别人他是罪人,这确实有点讨人厌;
但如果我们不告诉他这个事实,这就是最大的不道德!实际上,上帝说,如果我们不警
告恶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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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 发帖数: 177 | 14 放生功德甘露妙雨(含放生仪轨)
——索达吉堪布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
顶礼一切大恩传承上师!
经论智理虚空中,降临加持甘露雨,
沉溺斗杀火海众,以此当获清凉觉。
吾等大师释迦牟尼佛的佛教可归纳为三点:不造伤害众生之恶业、奉行身口意善业、经
常善于调伏自心烦恼,这就是真正的佛法。《涅槃经》云:“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
净其意,是诸佛教。”因此,皈依佛门的人,不应重视于是否拥有皈依证等这样的假名
,而应以利益有情的善心为主。在时时刻刻之中,自己力所能及地饶益那些可怜的众生
,这才是大乘菩萨的殊胜行为,是已发菩提心者不可缺少的行径。因为世尊所说八万四
千法蕴的精华是菩提心,菩提心的本体也就是直接或间接利益众生的心,所以仅发救护
众生的心,也超越世间有为法的一切功德,如寂天菩萨云:“仅思利众生,福胜供诸佛
。”
而一切众生最为珍护的就是其生命,从死亡线上把它拯救出来,是对它最大的恩德,无
情中断其生命是对它最大的迫害,故戒杀放生是大乘菩萨本分中的事,也是圆满成佛资
粮的最大方便。本文试图根据佛经论典以...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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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1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jmsma2007 (James),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对罪和苦难的哲学分析和解决之道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Nov 19 13:27:20 2013, 美东)
第22课 苦难与神/梁燕城
谈「真心在缠」
法国(France)哲坛大师里科(Ricoeur)曾说过,人是在一种「真心在缠」(
Incarnation,本常译作「道成肉身」,但里氏之意与圣经中神「道成肉身」之义不同
,反与佛教「真心在缠」或「如来藏」之义较近,故不译作「道成肉身」)的状况,他
指出人本有绝对自由的要求,但却陷落在不自由的具体世界中,形成种种困扰。这是描
述人的本体是追求绝对自由,但在实存层次却不能实现。通过这哲学架构,正好描述了
神学上所讲原罪带来的状态。神创造人本有原善,那是指人在灵性上有神形象,一方面
可与神沟通,一方面在本体层次含藏无穷美善的潜质,但却必须在实然具体的层次中实
现这美善。
原罪是指人用自由选择了与神关系的破裂,于是人的本体和永恒的神断开了联系,
进入与神隔绝的状况。于是人本体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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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83 | 16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LiAo2011 (LiAo2011),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李庄“漏罪”真相2011年04月22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pr 22 14:27:54 2011, 美东)
李庄“漏罪”真相
2011年04月22日 14:07:57分类:未分类
徐凯简介:
《财经》法治记者
按:本文为某团队作品未编版,因众所周知原因未刊。欢迎转载,最终解释权归本
人所有。
李庄“漏罪”真相
4月19日上午8点多,在被押往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路上,李庄看到,法院门口有一
群人拉起横
幅,上书“杨金柱、李庄骗我130万,法院不审不公”“彻底清除黑心律师”。庭审休
息期间,他怒不可
遏地问辩护人:这些人是谁?谁玩的小把戏?
当日,这位前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再次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受审。重庆市江北
区检察院指
控,2008年,李庄在担任上海事久金汤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下称金汤城)法人代表孟
英案辩护人
时,引诱、教唆证人徐丽军改变证言,干扰了孟英案的审理工作。
相关证据显示,孟英案与李庄的“得意之作”辽阳朱立岩案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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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83 | 1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LiAo2011 (LiAo2011),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李庄“漏罪”真相2011年04月22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pr 22 14:27:54 2011, 美东)
李庄“漏罪”真相
2011年04月22日 14:07:57分类:未分类
徐凯简介:
《财经》法治记者
按:本文为某团队作品未编版,因众所周知原因未刊。欢迎转载,最终解释权归本
人所有。
李庄“漏罪”真相
4月19日上午8点多,在被押往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路上,李庄看到,法院门口有一
群人拉起横
幅,上书“杨金柱、李庄骗我130万,法院不审不公”“彻底清除黑心律师”。庭审休
息期间,他怒不可
遏地问辩护人:这些人是谁?谁玩的小把戏?
当日,这位前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再次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受审。重庆市江北
区检察院指
控,2008年,李庄在担任上海事久金汤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下称金汤城)法人代表孟
英案辩护人
时,引诱、教唆证人徐丽军改变证言,干扰了孟英案的审理工作。
相关证据显示,孟英案与李庄的“得意之作”辽阳朱立岩案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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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 发帖数: 416 | 18 历代教会信条精选——韦斯敏斯行小要理问答
在韦斯敏斯德议会完成信条之后,又完成了大小两份韦斯敏斯德问答。大问答是在
1648年完成,为了当时讲台信息的需要,依据信条的内容写成196个问答。其优点是完整
、精确,并致力于圣经的原因解决道德的问题:而其缺点则是过于冗长而不够通俗,在
律法的解释嫌教条化,因此较不著名。小问答虽是大问答的摘录,却较早完成(1647年
)。此问答共有107条,内容简短易读,极受当时人的喜爱,本是为孩童及新信徒预备的
;但在实际使用时,发现并不适用于儿童的学习,因为内容过于深奥,需要教导者加以
解释说明。它不像〈海得堡要理问答〉那么温馨热情,但是它的字句清晰,逻辑清楚,
可作为神学研究的入门。就如韦斯敏斯德信条一般,它也随英、苏的移民到达了美洲、
澳洲、纽西兰及南非,成为英语体系长老会所遵奉的问答,甚至公理会也加以采用。此
问答也曾以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及阿拉伯文出版,只是在欧洲大陆并不著名。
尽管如此,它在复原教(Protestant)中,除了〈小本基督徒要学〉和〈海得堡要理问
答〉之外,算是最通用的问答。
这两份问答的神学观点与韦斯敏斯德信条是一致的,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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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19 第22课 苦难与神/梁燕城
谈「真心在缠」
法国(France)哲坛大师里科(Ricoeur)曾说过,人是在一种「真心在缠」(
Incarnation,本常译作「道成肉身」,但里氏之意与圣经中神「道成肉身」之义不同
,反与佛教「真心在缠」或「如来藏」之义较近,故不译作「道成肉身」)的状况,他
指出人本有绝对自由的要求,但却陷落在不自由的具体世界中,形成种种困扰。这是描
述人的本体是追求绝对自由,但在实存层次却不能实现。通过这哲学架构,正好描述了
神学上所讲原罪带来的状态。神创造人本有原善,那是指人在灵性上有神形象,一方面
可与神沟通,一方面在本体层次含藏无穷美善的潜质,但却必须在实然具体的层次中实
现这美善。
原罪是指人用自由选择了与神关系的破裂,于是人的本体和永恒的神断开了联系,
进入与神隔绝的状况。于是人本体的无限美善潜能即失去了永恒完美为其目的,进入一
个「在缠状态」。即人的善扭曲在具体实然界中。善性被扭曲为罪的属性。这原罪状态
形成罪性。因着罪性,人类完美的心往往就在实现过程中歪曲自己,选择了世界上有限
的善,无穷地追逐,创造了偶像的世界,这偶像世界反过来操纵了人的思想,构成群...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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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83 | 20 李庄“漏罪”真相
2011年04月22日 14:07:57分类:未分类
徐凯简介:
《财经》法治记者
按:本文为某团队作品未编版,因众所周知原因未刊。欢迎转载,最终解释权归本
人所有。
李庄“漏罪”真相
4月19日上午8点多,在被押往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路上,李庄看到,法院门口有一
群人拉起横
幅,上书“杨金柱、李庄骗我130万,法院不审不公”“彻底清除黑心律师”。庭审休
息期间,他怒不可
遏地问辩护人:这些人是谁?谁玩的小把戏?
当日,这位前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再次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受审。重庆市江北
区检察院指
控,2008年,李庄在担任上海事久金汤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下称金汤城)法人代表孟
英案辩护人
时,引诱、教唆证人徐丽军改变证言,干扰了孟英案的审理工作。
相关证据显示,孟英案与李庄的“得意之作”辽阳朱立岩案关联密切。孟英与朱立
岩曾为夫妻,金
汤城法定代表人虽为孟英,但其实际控制人为朱立岩。朱立岩涉黑案案发后,孟英随即
被捕,李庄先
后担任了二人代理人。
22日上午,辩方意想不到地迎来了一个戏剧性的胜利:公诉人决定撤回起诉,法庭
批准了这一申
请。公诉人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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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1 六下罪己诏的亡国之君
赤野
崇祯皇帝,一个六下罪己诏的亡国之君
崇祯皇帝,一个六下罪己诏的亡国之君
往事如烟,至今已三百六十二年矣,后世人当凭吊之。
引子:一个励精图治、殚精竭虑的青年皇帝在短短的十七年驭内,接连颁布了六道罪己
诏,向全天下的官员士绅、黎民百姓认错和谢罪,但是依旧没有挽救日渐沉沦的江山社
稷,终于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为勤政而同时又是最为孤独的亡国之君,这位命运多舛的崇
祯皇帝朱由检也最终于1644年的一个凄风苦雨的黎明时分,在闯王李自成率数十万彪悍
的陕西大兵压境的武力剑锋逼迫之下,绝望地选择以自缢的惨烈方式在紫禁城北侧的煤
山松柏下结束了他痛苦而忙碌的悲情人生,并以自杀行动向全天下的黎民苍生下达了他
三十四年生命中的最后一次"罪己诏"。崇祯帝殉国之后的持续战乱和社会动荡竟酿成了
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人道主义大灾难,令后人观之读之不免为生活在那个血雨腥风、
风雨飘摇的明末战乱年代的芸芸众生所遭受的不幸与苦难嘘唏慨叹不已,唉!这可真谓
"宁为盛世犬、莫为乱世人"。
明末的亡国之君崇祯皇帝(1610─1644),在其一生中共先后六次向普天之下颁布了罪
己诏,这对于一个天贵皇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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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2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jmsma2007 (James),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我自认是好人,何罪之有?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15 14:43:52 2014, 美东)
何罪之有?
邱玲
成为基督徒之前,我最大的障碍就是「罪」;每次听基督徒声称自己有罪,我都
不以为然,也不爱听。
我自认是好人
不是我夸口,我从小在学校是好学生,勤奋努力;现在成家立业,在外工作,认真
负责,对得起老板付的薪水;在家操劳,尽职尽责,上敬老人,下抚幼儿;对朋友,凭
良心待人处世,有空问候关心,能帮忙尽力而为。如果圣经说人一生下来就有罪,像我
这样的好人都有罪,天下就没有好人了。
有基督徒纠正我说:从人的角度来看,不错,妳没有做坏事。但人有罪性,上帝是
看内心,在祂公义圣洁的眼中,心里恨人也是杀人。
我一听,更不服气,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心里骂人,又无害人,干你何事?上
帝如此量刑不公,这样的神,我惹不起,还躲得起。于是有一段时间,我放弃参加团契
查经,即使听不到优美动听的圣乐诗歌,只要能躲开上帝对灵魂无情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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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23 世人都犯了罪
本文摘自 中华基督教福音协进会 讲章例证
施 达 雄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
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 8-9 )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 23 )1
世人都犯了「罪」的说法,是最难让一个未信耶稣的朋友接受的圣经真理,其主要原因
乃是在中文没有一个更恰当的字,可以将「罪」的本意正确的表达出来。我们中国人所
说的罪字,一般是指违反国家的法律而言,也就是指已经构成了一个可以让警察局来逮
捕或者让法庭来判刑的罪行,而圣经所说的罪,除了指违反国家法律的具体罪行之外,
也是指在行为或意念上,偏离了上帝的道德法则(天理),因此,可以说比到警察局或
者让法庭来判刑的罪更加严谨与深入。圣经上所说的罪,包含法律性及道德性的错误「
行为」与「思想」,因此,有人以「过错」作为罪的另一种翻译,虽然不是很合宜的翻
译,但是,向中国人说:「人人都有过错」诚然比说:「人人都有罪」会更容易瞭解。
根据上帝的标準与法则,圣经上说:「世人都犯了罪」,那么到底犯了什么罪?要怎么
补救?我们将从三个方...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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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发帖数: 9770 | 24 何辉新律师关于陈平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
一审辩护词
尊敬的法庭:尊敬的合议庭诸位:
我受本案被告人陈平福之委托和甘肃荣庆律师事务所之指派,担任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
权罪的被告人陈平福的辩护人。我们将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
简称《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辩护人的职责,依法维护陈平福的合法权益。接受
委托后,我查阅、复制(拍照)了检察院移送法院的证据材料,刚刚又参与了法庭调查
和庭审质证活动,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本案的事实情况。在尊重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
本人将以一名执业律师的法律良知和操守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特别声明:以下辩护意见只是根据本案事实,提出法律上的评价,不涉及政治
上的评价,不代表辩护律师的政治主张。辩护律师的发言,无任何危害国家安全之目的
、动机、故意,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依法享有司法豁免权)
辩护人认为: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公诉机关”)兰检公诉一诉[2012]
120号《起诉书》(以下简称《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平福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完全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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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5754 | 25 罪 的 奴 仆 vs. 义 的 奴 仆 。
罗 马 书
6:1 这 样 , 怎 么 说 呢 ? 我 们 可 以 仍 在 罪 中 , 叫 恩 典 显
多 吗 ?
6:2 断 乎 不 可 。 我 们 在 罪 上 死 了 的 人 , 岂 可 仍 在 罪 中
活 着 呢 ?
6:3 岂 不 知 我 们 这 受 洗 归 入 基 督 耶 稣 的 人 , 是 受 洗 归
入 他 的 死 吗 ?
6:4 所 以 , 我 们 借 着 洗 礼 归 入 死 , 和 他 一 同 埋 葬 , 原
是 叫 我 们 一 举 一 动 有 新 生 的 样 式 , 像 基 督 借 着 父 的 荣 耀 从
死 里 复 活 一 样 。
6:5 我 们 若 在 他 死 的 形 状 上 与 他 联 合 , 也 要 在 他 复 活
的 形 状 上 与 他 联 合 。
6:6 因 为 知 道 我 们 的 旧 人 和 他 同 钉 十 字 架 , 使 罪 身 灭
绝 , 叫 我 们 不 再 作 罪 的 奴 仆 。
6:7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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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26 问题: (a)约壹3:9是否表示信徒不会犯罪? (b)什么是“至于死”以及“不至于死”
的罪?(约壹5:16-17)
解答: 使徒约翰在约壹3:9及5:16-17论及有关基督徒犯罪的问题. 这两处经文引起困惑
, 也成为许多神学家和解经家所辩论的经文.[1]
(A) 信徒不会犯罪?
约翰在约壹3:9说: “凡从神生的, 就不犯罪, 因神的道(原文作“种”)
存在他心里. 他也不能犯罪, 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许多人读到这节时大惑不解, 因在
现实生活中, 许多重生得救的(从神生的)信徒也会犯罪, 约翰也强调说: “我们若说自
己无罪, 便是自欺 …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 便是以神为说谎的. 他的道也不在我
们心里了”(约壹1:8,10), 可见约翰承认信徒会有犯罪的可能, 但他怎么在这节说凡从
神生的(基督徒)“不犯罪”呢?
原来约壹3:9的“犯”字, 希腊原文 poieô {G:4160}在希腊文本(
Greek text)中是poiei .[2] 在文法上, poiei 是个“现在时态”(另译“现在式”...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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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发帖数: 1869 | 27 挺住 !!
ZT from
http://bbs.creaders.net/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885932&bl
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一案8月22日在济南中院开审,以下是由济南中院同步分六次微
博发布的庭审笔录。笔录显示,薄熙来为自己全面做了无罪辩护。
薄熙来案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1
被告人:我希望法官能够合理的公正的来审判,按照我国法律的程序来审判这个问
题。
审判长:被告人你的意见本庭已听明白,法院会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好审判权,依
法审判好你的案件。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现在你可以坐下。
鉴于本案指控的事实较为复杂,法庭将分别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主体身份、受
贿、贪污、滥用职权以及本案案发和涉案款物扣押冻结情况这五个方面的案件事实进行
调查。
首先就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主体身份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被告人薄熙来,你可以
对起诉指控的有关你主体身份的事实进行陈述。如果你对这部分事实没有异议,也可以
不陈述。你是否需要向法庭陈述。
被告人:我是具体案件一个一个的讲。
审判长:...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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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8 2016年9月28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赤壁三君子”之一的黄文勋一审宣判
,以“煽动颠覆罪”对这位90后青年判处五年徒刑。
以下是他的自辩书,非常精彩!(目前不知道自辩书是审判前还是审判时所写)
公民黄文勋之辩护词
本人黄文勋,字光明,号黄子,广东籍人士,中共王朝四十一年生。身份,睡醒前为奴
隶,睁眼看世界觉醒后为半奴隶,因一直在争取公民之身份,遂自称公民。政治面貌为
,相对中共“正统”而言属异议人士,若非注册党派被禁锢,则为光明党人士。
本人在中共王朝六十四年即公元2013年5月25日,被中共政权特务机构即国内保卫局,
指挥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地区警察非法抓捕,逮捕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专制王
朝六十五年即2014年2月12日,接到赤壁市法院递交的检察院受权力干扰而下发的起诉
书“赤检刑诉[2014]25号”,指控我、袁小华、袁兵三人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后至2015年12月21日即中共王朝六十六年接到变更起诉书“赤检刑变诉【2015】1
号”,指控我们三人犯“寻衅滋事罪”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针对上述指控
,本人黄文勋将对“我是如何走上犯罪之路”作出阐...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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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29 何罪之有?
邱玲
成为基督徒之前,我最大的障碍就是「罪」;每次听基督徒声称自己有罪,我都
不以为然,也不爱听。
我自认是好人
不是我夸口,我从小在学校是好学生,勤奋努力;现在成家立业,在外工作,认真
负责,对得起老板付的薪水;在家操劳,尽职尽责,上敬老人,下抚幼儿;对朋友,凭
良心待人处世,有空问候关心,能帮忙尽力而为。如果圣经说人一生下来就有罪,像我
这样的好人都有罪,天下就没有好人了。
有基督徒纠正我说:从人的角度来看,不错,妳没有做坏事。但人有罪性,上帝是
看内心,在祂公义圣洁的眼中,心里恨人也是杀人。
我一听,更不服气,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心里骂人,又无害人,干你何事?上
帝如此量刑不公,这样的神,我惹不起,还躲得起。于是有一段时间,我放弃参加团契
查经,即使听不到优美动听的圣乐诗歌,只要能躲开上帝对灵魂无情的省察,我彷佛就
能心安。况且我生活又不空虚,兴趣广泛,事务繁多,周末忙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去
教会听牧师说教、研究圣经?现在流行一句话:「宁做一头快乐的猪,也不要做一个痛
苦的哲学家。」那些艰深的哲学问题,不去想,太阳照样升起,日子照样过。
无形缺陷
我有体贴的丈夫、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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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 发帖数: 14369 | 30 一、总义
(一)修法的重要性
前面讲过,自他相换等三个修法具有两种作用:其一、在未发菩提心时,虽然不容易产
生真实的自他平等、自他相换、自轻他重的念头,但通过这三个修法的锻炼,却可以生
起真实无伪的菩提心;其二、在已发菩提心后,通过这三个修法的锻炼,可以使已经生
起的菩提心更加稳固和发展。
另外,前面也曾经讲过,菩提心和自他相换等修法是非常伟大的。虽然没有单独修忏悔
的法,但在菩提心生起来的同时,就连五无间罪、谤法罪之类非常严重的罪业,都会得
以减轻,而杀生、偷盗等一般的罪业,则能从根本上得以清净。所以,菩提心自身就具
备了清净罪业和积累资粮的两种能力;同样的,自他相换等修法也具有相同的作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许多人可能尚未生起无伪的、不造作的菩提心,但正如前面所
讲的一样,对我们这样的凡夫而言,菩提心的修法并非是高不可攀的,只要我们肯下功
夫精进修行,就一定可以生起菩提心,这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虽然许多学佛的人每天都在打坐、修行,但有些人所谓的打坐、修行,实际上却
是很盲目的。比如,有些居士只懂得念诵一些密法的仪轨或本尊的心咒,根本不理解仪
轨的含义,却自以为在修生起次第或圆...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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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3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jmsma2007 (James),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宾克:神的圣洁(选自《神的属性》)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Oct 29 15:57:13 2012, 美东)
http://wellsofgrace.com/messages/pink/sdsx/08.htm
第八章 神的圣洁
“主啊,谁敢不敬畏祢,不将荣耀归与祢的名呢?因为独有祢是圣的”(启15:4)。唯
独神的圣洁无所依赖,无限无度,永不改变。在圣经中,神常被称作“圣者”,因为祂
里面蕴含着一切美德。祂全然纯洁,无瑕无疵,甚至丝毫没有罪的痕迹。“神就是光,
在祂毫无黑暗”(约一1:5)。圣洁是神本性的卓越所在:伟大之神“至圣至荣”(出15
:11),因此我们读到“祢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哈1:13)。正如神的大能
与受造物天生的软弱,神的智慧与人知识的局限和错谬形成鲜明对比一样,祂的圣洁也
与一切道德污点和玷污完全对立。在古时,神就指定要以色列歌唱的人“颂赞祂圣洁的
妆饰”(代下20:21)。“神以能力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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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3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jmsma2007 (Sreenivas),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何谓认识罪(巴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l 13 14:22:31 2015, 美东)
世人之间一个最深刻的分野,可以这样界定:有些人认识罪,有些人则不认识。这
种分野不但把教会和世界分开,它也存在于教会当中。所谓认识罪,我不是指带着自义
的忿怒,分辨出别人的各种罪恶。所有人都会有这种忿怒,正如主所说的一个故事:有
一个法利赛人感谢神说,他不像别人,不像那个与他同在那里的税吏(路一八11)。但
我所说的认识罪,是指醒觉到自己的罪咎、悖谬、不洁、缺乏道德和属灵的力量,正如
神看我们一样。我们是否具备这种认识,并不在乎我们是否按着一般道德标准去生活,
也不在乎我们所选择的生活方式,是有规律和有节制的,还是放荡不羁的。关于生活方
式,我们只能够说:你若不像许多人那样,为要得到别人欣赏,硬要追随一种普遍受人
尊敬的生活模式,那么你或许会更认识自己,更能看见圣经对罪的剖析是对你说的。在
耶稣的时代,那些税吏和其他声...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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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发帖数: 32122 | 33 鉴于原贴早在网上流传了多年(2007年),在连发三封电报询问是不是2007年后,决定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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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24 (农夫三拳有点疼) 于 (Thu Jul 12 21:24:36 2012, 美东) 提到:
今天偶尔看到张灵甫将军的官网,遂注册进去,向张将军致敬!
并且转发了一个我07年写的帖子,是发在天涯上的。
我喜欢买买提,就也转一份到这吧!
下面是我07年的老帖:
1947年的内战战场,5月发生了一件让国共两集团最高领导人都难以置信的一件事:国
民革命军整编第74师被歼灭,抗战骁将张灵甫命陨孟良崮。
老蒋不信,全副美械装备,曾经下淮阴、占涟水,打得“土八路”(新四军中也有中原
过来的八路)败出苏北、败退山东的整编74师,居然被小米加步枪的“土八路”全歼。
老毛也不相信,曾连发3封电报询问陈、粟是不是“张灵甫的那个74师”。
我爷爷的四弟,我的四爷,曾是王必成6师的一名战士,在涟水与张灵甫部队的鏖
战中负伤,落下左腿残疾。懂事后记得他回忆以前的战斗,会说GMD的部队也不都是草
包,提到跟74师对垒...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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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发帖数: 42149 | 34 公安部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中关于致伤力标准的认定是枪口比动能是1.8焦耳/平方厘米,而根据科学研究发现,16焦尔/平方厘米的比动能才是弹丸穿透皮肤的最小值。
2014年4月24日下午4时许,时任浙江某县法制办副科长的吕洪武正在杭州萧山机场准备登机,而在千里之外的重庆,他的大学同学们都在等他参加毕业十周年聚会。当他出示身份证后,却被机场工作人员拦住,理由是他卷入了一宗公安部督办的非法买卖枪支的大案。
而这件“大案”对吕洪武来讲,就是在淘宝上买了两支“玩具枪”。今年6月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吕洪武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三年。这意味着,这位当了五年法官、两年法制办副科长的官员将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吕洪武对一审结果不服,提出了上诉。他亲自写下了上诉状,称“虽然从事了七年的法律工作,但确实不知道自购的仿真枪会鉴定成真枪。否则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和人生去赌博。”
赴大学聚会机场变“要犯”
2014年4月24日,吕洪武向单位请了假,准备飞赴重庆参加大学同学毕业十周年聚会。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即将登机的他被机场公安带到了问询室,余杭公安随后将其带走调查。
“我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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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发帖数: 7039 | 35 为什么要警惕南方系之一:南方系的七宗罪
从道
为什么要警惕“南方系”之一:“南方系的七宗罪”
引言
孔庆东一条“三妈”“微小说”,诱来80多家媒体围剿,同时引发了一场网民与主流媒
体之间的口水大战,“南方系”媒体究竟是不是汉奸媒体——再次公众争论的焦点。不
久前,洪博培在美国参加竞选演说时炫耀:“我们应该在中国境内团结我们的盟友和支
持者……他们带来的变化足以扳倒中国”(详细)——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1945年杜勒斯在美国众议院会议谈瓦解苏联的手段:“我们一定要在苏联内部找到同意
我们思想意识的人,找到我们的同盟军”。(详细)往事不可追,来者犹可鉴,我们有
必要来讨论一下为什么要警惕“南方系”,本篇内容是“南方系的七宗罪”。
何谓“南方系”?
(注:这里要讨论的“南方系”特指媒体界的“南方系”,不包括“南方系”背后的向
往资本主义、投靠帝国主义的“资本体系”和“权力体系”。)
南方系——国内鼓吹新自由主义的“自由派”盘踞的主要舆论阵地,其得名来自于一个
很著名的报纸——《南方周末》,该报从属于南方报业集团,狭义的南方系指的是南方
报业集团旗下的报纸、杂志(报纸有《南方日报》...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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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36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urch 俱乐部 】
发信人: Godwithus (神与我们同在), 信区: Church
标 题: 要理问答关于“罪”的回答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pr 6 15:14:10 2012, 美东)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CCBible (华人基督徒圣经),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要理问答关于“罪”的回答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pr 6 15:12:34 2012, 美东)
小要理问答
问14:罪是什么?
答:凡不遵守或违背神的律法的,都是罪。
■略解略解:这里教训我们,有两种罪。
第一是不行神的吩咐;
第二是作神禁止的事。我们的始祖犯的是
第二种罪。
1.约壹三4: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的就是罪。
要理问答
问5:你能完全遵守这诫命吗?
答:不能3;因为我的本性是倾向于憎恨神和邻舍的4。
1、罗3: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
叫人知罪。
2、路10:27: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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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 发帖数: 2314 | 3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walker123 (marc),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李庄的自辩(ZT)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an 3 19:10:56 2010, 美东)
各位法官:
针对江北区检察院指控我犯有“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自辩如下:
一、委托代理经过
2009年6月下旬,龚刚模的三哥龚刚华通过朋友到北京找我,咨询龚案。龚刚华只
是简单叙述了自己的弟弟涉嫌一支手枪和放高利贷的事,没有其他任何罪行,同案只有
三人,与黑社会无关。同时声称弟妹也在京,明天过来详谈。
期间经过6至11月的近半年时间,杳无音讯。我也将此事淡忘。11月20号左右的一
天,我突然接到重庆龚刚华来电,催促我尽快赴渝,称龚案马上就要开庭,并说龚妻也
在京,由她与我们所签订委托协议。
与龚妻会晤后,她也只是向我介绍了龚只有涉嫌一把枪和放高利贷的事情,同案共
抓了三个人,公安报检察院要挂到其他黑社会组织中,但两次报检察院都没有批。龚没
有其他罪行,只是因购买资产包得罪了人,初步达成委托意向后,我即赴渝。
自从在渝一中院领取起诉书和部分...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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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发帖数: 23432 | 38 齐崇怀自辩状——是“执法”还是“治人”?
原贴
http://liu6465.fyfz.cn/art/1002530.htm
6月2日下午,我与王律师到了山东省枣庄监狱会见齐崇怀。会见时,齐崇怀说已写
好一份自辩状,要交给我们作为参考。陪同会见的狱政科两个警官对自辩状进行了审查
。6月9日庭审时,可能是时间太仓促,可能是情绪很缴动,齐崇怀只作了口头辩护,顾
不上宣读自辩状。
齐崇怀“漏罪”案自辩状
(自辩状共十页,这是第1页)
(自辩状共十页,这是第10页)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当我以被告人的身份再一次出现时,心里很悲哀,为自己悲哀。因为我已经“光荣
”地成为了“法律”的牺牲品,也为神圣的法律悲哀。因为现在的法律已经贬值到被人
玩弄于股掌之中的时代了。
本来,我是不想说什么了,说了又管什么用了?还不如放个屁!但感到不说又似乎
不是那么回事,是自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不说...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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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发帖数: 23432 | 39 齐崇怀自辩状——是“执法”还是“治人”?
原贴
http://liu6465.fyfz.cn/art/1002530.htm
6月2日下午,我与王律师到了山东省枣庄监狱会见齐崇怀。会见时,齐崇怀说已写
好一份自辩状,要交给我们作为参考。陪同会见的狱政科两个警官对自辩状进行了审查
。6月9日庭审时,可能是时间太仓促,可能是情绪很缴动,齐崇怀只作了口头辩护,顾
不上宣读自辩状。
齐崇怀“漏罪”案自辩状
(自辩状共十页,这是第1页)
(自辩状共十页,这是第10页)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当我以被告人的身份再一次出现时,心里很悲哀,为自己悲哀。因为我已经“光荣
”地成为了“法律”的牺牲品,也为神圣的法律悲哀。因为现在的法律已经贬值到被人
玩弄于股掌之中的时代了。
本来,我是不想说什么了,说了又管什么用了?还不如放个屁!但感到不说又似乎
不是那么回事,是自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不说...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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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40 世人之间一个最深刻的分野,可以这样界定:有些人认识罪,有些人则不认识。这
种分野不但把教会和世界分开,它也存在于教会当中。所谓认识罪,我不是指带着自义
的忿怒,分辨出别人的各种罪恶。所有人都会有这种忿怒,正如主所说的一个故事:有
一个法利赛人感谢神说,他不像别人,不像那个与他同在那里的税吏(路一八11)。但
我所说的认识罪,是指醒觉到自己的罪咎、悖谬、不洁、缺乏道德和属灵的力量,正如
神看我们一样。我们是否具备这种认识,并不在乎我们是否按着一般道德标准去生活,
也不在乎我们所选择的生活方式,是有规律和有节制的,还是放荡不羁的。关于生活方
式,我们只能够说:你若不像许多人那样,为要得到别人欣赏,硬要追随一种普遍受人
尊敬的生活模式,那么你或许会更认识自己,更能看见圣经对罪的剖析是对你说的。在
耶稣的时代,那些税吏和其他声名狼藉的人(“罪人”),与法利赛人形成了鲜明的对
比,这种情况经常重复出现。曾在银幕上扮演各式各样人物的已故“千面笑匠”、著名
谐星彼得·斯拉(Peter Sellers)曾经坦白说:除了那些他所扮演的角色之外,他从
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作家们曾以“面具后的面具”来描写他。...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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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41 作者: 沙叶新
全中国很多人都做过检讨,毛泽东政治局的很多同事、甚至他身边最贴近的人如江青以
及Z女士等也都做过检讨,唯独毛泽东本人没做过,至少没有像样地做过。1949年建国
后,他的唯一的一次所谓检讨是发生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当时因“大跃进”
和“自然灾害”的天灾人祸,以至天怒人怨,毛本人不得不对这巨大的失误有所交代,
他说:“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
”就这么两句,没了。轻描淡写,不痛不痒,既不涉及错误事实,又不分析错误原因,
更不像他要求别人那样地去深挖什么思想根源、阶级根源了。这样的检讨要是换在任何
人的身上都是无法通过的。更为惊人的是,他在“检讨”过后,林彪及时向他拍马屁,
林彪说,最近几年的困难,“恰恰是由于我们没有照着毛主席的指示、毛主席的警告、
毛主席的思想去做”。毛泽东心中窃喜,立即赞扬,说林彪的讲话“是一篇很好、很有
分量的文章,看了很高兴”。这真是一出绝妙的双簧,所以你很难相信毛泽东上面那几
句检讨是诚恳的。
毛泽东也确实大力提倡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他曾说过:“错了,就要检讨,这是我们党
的规矩。”但他自己从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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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 发帖数: 8105 | 4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江泽民犯下“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l 13 16:17:12 2015, 美东)
被告人江泽民,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来,以中共党政军最高头目的权力(卸任后通过代
理人延续),推进政教合一,实施中共邪教治国,以610控制公检法,一手发起、推行
了迫害好人的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宪法、民法、刑法等国家法律,并且导致众多人死亡
,违犯中国刑法第300条,犯下了“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
从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犯罪四要件来看,被告人江泽民具有完全刑
事责任能力,明知镇压好人没有法律依据,违背普世道德标准,却为了一己私欲,知法
犯法。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一、漠视民族巨难、推行政教合一
共产党虽然不称自己是一个宗教,但是它具足了宗教色彩。它以共产主义为教义,把马
克思主义当成绝对真理(不准质疑),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崇尚暴力杀人(所谓革
命),实行政教合一。国际共产党政...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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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43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什么是罪? 你有没有注意到过一个有趣的现象:当你对任何一个人说“你是一个罪人”时,他都不
会无动於衷?他会有不同的反应:或忿怒,或否认,或羞愧,或默认……然而人为什么
一定会对“罪”这个问题有反应呢?答案很简单:以本性来说,每个人实际上都是罪人
;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另外,在人里面有一
种和人的罪性相伴随的东西—人的罪恶感;这种东西告诉人:犯罪并非是罪的结束,人
或迟或早要为自己的罪承担后果,因为“按照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希伯来书9:27)。
人有两个自己永远解决不了的问题,一个是“罪”,一个是“死”。后者是前者的结果
,解决了前者才能解决后者。人们遇到肉体中出现的癌细胞,可以用医学的方法去对待
它。但是对人灵魂中的“癌细胞”,医学就无能为力,科技也无能为力,换句话说,这
是一件人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人的“罪”就是人灵魂里的“癌细胞”,正是它给人带
来了死亡。
一说到“罪”,人们会马上想到杀人、放火、抢劫、偷盗这些犯“法”的事。不错,这
些东西都是罪。但更确切地说,这是人里面的“罪性”所转化出来的“恶行”,是人眼
睛所不能看到的罪性变成了能...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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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44 凡從神生的,就『不會犯任何罪』?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
;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3:9)
這經文的意思是說,凡從神生的,就『不會犯任何罪』、『不能犯任何罪』嗎?
當然不是!
因為,讀經要注意『前後文』,前後文可以給我們很清楚的解讀。
前後文包括:
1. 全章
2. 全卷
3. 全作者
4. 全新約或舊約
5. 全本聖經
讀經除了要注意前後文,還必須注意『反合性經文』(paradox)(似非而是)(看來
矛盾,其實不矛盾)。
這樣才比較能正確解出經文意思。
再講一次:
1. 前後文
2. 反合性經文
以這句『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約壹3:9)的經文而言,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1:8)這經文,就是很
重要的前後文。
這不僅是前後文,也是一種反合性經文。
假使我們解成:
1. 凡從神生的,就『不會犯任何罪』,就『不能犯任何罪』,
那這種解法就與『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經文矛盾。
2. 凡從神生的,就『不會持續犯任何罪』,就『不能持續犯任何罪』,
那這種解法就與『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經文和諧。...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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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 发帖数: 14828 | 4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lon 讨论区 】
发信人: weewow (梭影清游), 信区: Salon
标 题: 劉曉波無罪自辯全文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an 21 12:09:19 2010, 美东)
《明報》2010年1月21日
中國著名異見人士劉曉波被北京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囚11年,他在庭上作
出無罪自辯。
以下為自辯全文:
我的自辯--劉曉波
《起訴書》(京一分檢刑訴[2009]247號)列舉了六篇文章和《零八憲章》,並總中引
述了三百三十多字據此指控我觸犯了《刑法》第105條第2款之規定,犯有“煽動顛覆國
家政權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對《起訴書》所列舉事實,除了說我“在徵集了三百餘人的簽名後”的事實陳述不準確
之外,對其他的事實,我沒有異議。那六篇文章是我寫的,我參與了《零八憲章》,但
我徵集的簽名只有70人左右,而不是三百多人,其他人的簽名不是我徵集的。至於據此
指控我犯罪,我無法接受。在我失去自由的一年多時間裏,面對預審警官、檢察官和法
官的詢問,我一直堅持自己無罪。現在,我將從中國憲法中的有關規定、聯合國的國際
人權公約、我的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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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 发帖数: 456 | 46 胡志伟
1923年2月20日,孙中山先生应香港大学校监、港督葛罗斯汾之邀前往发表演说。当何
东爵士陪同中山先生进入大礼堂时,全体学生与来宾起立鼓掌欢迎,达数分钟之久,且
挥动帽子,欢呼声与拍凳声夹成一片。港大学生会主席何世俭首先致欢迎词云:“用任
何言语介绍孙中山先生皆无必要,因孙中山先生的名字就是中国的同义字,孙中山先生
的经历如用书本记载下来,无疑的将是最吸引人的事迹,如果爱好自由是伟大的考验,
那么孙中山先生将与伟大共存,因此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么一位中国的伟人,一个
真正的君子,和一个胸怀广阔的爱国者”。 (1)
这是上世纪20年代,居住香港的知识份子对孙中山先生的评语。 17年后,在陪都重庆
的国民政府明令全国,尊称孙中山先生为国父。再过16年,毛泽东主席发表《纪念孙中
山先生》(2)一文,盛赞他“是中国革命民主派的旗帜”“全心全意地为了改造中国而
耗费了毕生的精力,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又说:“我听过他多次讲演,感到他
有一种宏伟的气魄。从他注意研究中国历史情况和当前社会情况方面,知道他是很虚心
的。”对于他的缺点,“这是要从历史条件加以说明,使人理解,不可以苛求于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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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 发帖数: 456 | 47 胡志伟
1923年2月20日,孙中山先生应香港大学校监、港督葛罗斯汾之邀前往发表演说。当何
东爵士陪同中山先生进入大礼堂时,全体学生与来宾起立鼓掌欢迎,达数分钟之久,且
挥动帽子,欢呼声与拍凳声夹成一片。港大学生会主席何世俭首先致欢迎词云:“用任
何言语介绍孙中山先生皆无必要,因孙中山先生的名字就是中国的同义字,孙中山先生
的经历如用书本记载下来,无疑的将是最吸引人的事迹,如果爱好自由是伟大的考验,
那么孙中山先生将与伟大共存,因此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么一位中国的伟人,一个
真正的君子,和一个胸怀广阔的爱国者”。 (1)
这是上世纪20年代,居住香港的知识份子对孙中山先生的评语。 17年后,在陪都重庆
的国民政府明令全国,尊称孙中山先生为国父。再过16年,毛泽东主席发表《纪念孙中
山先生》(2)一文,盛赞他“是中国革命民主派的旗帜”“全心全意地为了改造中国而
耗费了毕生的精力,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又说:“我听过他多次讲演,感到他
有一种宏伟的气魄。从他注意研究中国历史情况和当前社会情况方面,知道他是很虚心
的。”对于他的缺点,“这是要从历史条件加以说明,使人理解,不可以苛求于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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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 发帖数: 456 | 48 胡志伟
1923年2月20日,孙中山先生应香港大学校监、港督葛罗斯汾之邀前往发表演说。当何
东爵士陪同中山先生进入大礼堂时,全体学生与来宾起立鼓掌欢迎,达数分钟之久,且
挥动帽子,欢呼声与拍凳声夹成一片。港大学生会主席何世俭首先致欢迎词云:“用任
何言语介绍孙中山先生皆无必要,因孙中山先生的名字就是中国的同义字,孙中山先生
的经历如用书本记载下来,无疑的将是最吸引人的事迹,如果爱好自由是伟大的考验,
那么孙中山先生将与伟大共存,因此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么一位中国的伟人,一个
真正的君子,和一个胸怀广阔的爱国者”。 (1)
这是上世纪20年代,居住香港的知识份子对孙中山先生的评语。 17年后,在陪都重庆
的国民政府明令全国,尊称孙中山先生为国父。再过16年,毛泽东主席发表《纪念孙中
山先生》(2)一文,盛赞他“是中国革命民主派的旗帜”“全心全意地为了改造中国而
耗费了毕生的精力,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又说:“我听过他多次讲演,感到他
有一种宏伟的气魄。从他注意研究中国历史情况和当前社会情况方面,知道他是很虚心
的。”对于他的缺点,“这是要从历史条件加以说明,使人理解,不可以苛求于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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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 发帖数: 456 | 49 胡志伟
1923年2月20日,孙中山先生应香港大学校监、港督葛罗斯汾之邀前往发表演说。当何
东爵士陪同中山先生进入大礼堂时,全体学生与来宾起立鼓掌欢迎,达数分钟之久,且
挥动帽子,欢呼声与拍凳声夹成一片。港大学生会主席何世俭首先致欢迎词云:“用任
何言语介绍孙中山先生皆无必要,因孙中山先生的名字就是中国的同义字,孙中山先生
的经历如用书本记载下来,无疑的将是最吸引人的事迹,如果爱好自由是伟大的考验,
那么孙中山先生将与伟大共存,因此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么一位中国的伟人,一个
真正的君子,和一个胸怀广阔的爱国者”。 (1)
这是上世纪20年代,居住香港的知识份子对孙中山先生的评语。 17年后,在陪都重庆
的国民政府明令全国,尊称孙中山先生为国父。再过16年,毛泽东主席发表《纪念孙中
山先生》(2)一文,盛赞他“是中国革命民主派的旗帜”“全心全意地为了改造中国而
耗费了毕生的精力,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又说:“我听过他多次讲演,感到他
有一种宏伟的气魄。从他注意研究中国历史情况和当前社会情况方面,知道他是很虚心
的。”对于他的缺点,“这是要从历史条件加以说明,使人理解,不可以苛求于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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