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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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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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赵县大安六村因一纸村规民约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民约中对红白事分
别给出了具体的操办标准,其中一条标明“彩礼超两万元按贩卖妇女或诈骗罪论处”,
这份村规民约迅速被人们传到了网上,引起热议。有人点赞支持,但也有人提出质疑,
这样的规定是否真的能刹住高彩礼的风气?
7月31日,记者来到该村实地探访发现,这项关于彩礼的规定受到了村民的一致拥护,
但提及是否照做时,又充满了犹豫。不按风俗掏彩礼,会不会娶不到媳妇?这成了村民
最担心的事情。省会文明办综合处副处长王莹表示,虽然某些地区彩礼居高不下,甚至
连年攀升,但其实大多数家庭都处于一种“掏不起,但不敢不掏”的尴尬境地,移风易
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事件——
一纸村规民约出台,彩礼不得超两万元
最近几天,赵县大安六村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了一件“大事”,刚一对外公布消息就
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原来,村里一起协商制定了一份村规民约,对红白事的操办标准,以及街道卫生、防火
等事项做了规定。其中关于彩礼一项,规定不允许超过两万元,否则按照贩卖妇女或者
诈骗罪论处。
除此之外,红事要求饭菜每桌不超过260元,白酒不超过30元,烟不超过... 阅读全帖
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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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丈母娘强奸女婿如何论处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ex 讨论区 】
发信人: zhaoyuanwai (赵员外), 信区: Sex
标 题: 丈母娘强奸女婿如何论处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an 21 00:23:20 2012, 美东)
共产党地方政府的机关报,也搞下三滥的桃色新闻
最后三个字是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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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f365.com/epublish/gb/paper13/20031101/class00130000
2003年12月12日 10:57 合肥晚报
当女性遭受男性性侵犯时,作为受害者的女性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
益。但是,当男性遭受女性性侵犯时,如何认定论处,却遭遇到了法律上无法可依的尴
尬。这等咄咄怪事并非杜撰,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昆明市。当女婿王勇忍受不了丈母娘
李香(均系化名)频频对其的性侵犯后痛下决心状告丈母娘“强奸”自己时,不但得不
到法律的保护,还被弄得“里外不是人”。
1.丈母娘赤身... 阅读全帖
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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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明文不为罪,男性被强奸不以“强奸罪”论处?
现实生活中可能不止有女性受害者,男性也可能成为受害者,但是中国刑法鸡奸罪并不
成立,因此没有此项罪的规定。
强奸多指男性强迫女性发生性关系,但是这个法律规定太过狭隘,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可
能不止有女性受害者的情况,男性也可能成为受害者,但是中国刑法鸡奸罪并不成立,
因为并没有此罪的规定。但是以前刑法流氓罪可包含鸡奸行为,具体可以看下文。
中国刑法并无鸡奸罪规定
我国刑法第236条对强奸罪作了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
与其性关系的行为。236条明确指明对象为女性。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上来看,客体是
妇女的自主决定自己合法性行为的权利。从客观方面来看,“强奸“是违背被害人意志
,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从对象上看,受害人是女性。
从主体上看必须是男子,但如果妇女教唆或帮助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实施强奸的,
应以共犯论处。
我国目前尚未对男性被强奸的情形立法,而且就是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对此保护的案例。
但是很多国家的刑法或司法实践早就不强调强奸罪中受害方的性别了。
例如,德国1975年刑法典的强奸罪还是指... 阅读全帖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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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衡阳教师有偿补课以商业贿赂论处zz
据新华社7月27日电 湖南衡阳市教育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刹住中小学生寒暑假
补课歪风,并明确规定教师在组织学生补课中收受好处的以商业贿赂论处。
衡阳市规定,各中小学一律不得自行组织或假借短期教育培训机构名义组织学生上任何
培训班。已经组织的,除高三年级外,均应在通知下达后立即终止,并退还学费。违者
由教育局纪委、监察室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在发动、组织学生补课中收受短训学校
好处的,以商业贿赂论处,违反《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注销教师资格。
2005年,衡阳市教育局强令撤销城区4所专事补课的短期教育培训机构后,假期补课现象
曾一度被压制下来。但近两年又有所抬头,且愈演愈烈。
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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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日14日,济南槐荫区政府动用千余警察非法暴力强拆金鑫苑小区后,于12月20
日,召集尚未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强制他们与槐荫区政府签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
协议,并要求所有被拆迁户必须在12月22日下午5点以前签订拆迁协议,否则,依法不
予补偿,房屋充公没收。
被拆迁人要求公开不予补偿的法律依据,槐荫区政府孟祥晶副区长说,当然有法律依据
,但不能给你们看,并恐吓被拆迁户:“如果你们不签订拆迁协议,继续闹事,就按法
轮功或者反革命论处。你们年龄都这么大了,弄个反革命的罪名,就不考虑对你们家人
和子女的影响吗?”
众所周知,按反革命的罪名给拆迁户戴上,似乎已经过时了;但按法轮功论处,确实是
狠招,因为地方官员因此可以随意处置被戴上法轮功帽子的拆迁户。
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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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立法,当机组宣布情况危急,需要紧急逃生时,谁要是还敢去拿行李,事后
如果没造成后果的,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造成后果,延误逃生,增大伤亡的,按过
失伤人/过失杀人罪论处。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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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hajiannu (shajiannu),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加州法律规定小孩不接受同性恋教育按虐待儿童论处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un 12 09:34:11 2012, 美东)
加州的龟公龟婆......
发信人: lopt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Re: 美加州立法要求学校2013开开同性恋历史课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un 12 04:09:40 2012, 美东)
不可以的。这个和同性恋性教育一样是必修课,而且学校特别强调。如果不让孩子上这
两门课,以虐待儿童论处,把孩子给foster family。你自己在网上随便search一下就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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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兰考县惠安街道办事处一纸通稿,
近日火遍大江南北,
通稿第一条便抓住了无数人的目光,
“订婚彩礼不得超两万元,索要过多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
不得不说彩礼之风近些年在中原大地频频刮起,
莫不说什么“三斤三两、万紫千红”等说辞
几乎都是从河南中东部、山东西南部、河北北部地区盛行。
虽然在中国,男方在结婚期间交付彩礼的习俗一直留存,
但在男女平等的推行之下,依然呈现愈演愈烈的状况
着实让人挠头,特别是有些女方父母以此作为新姑爷的“准入资格”,也着实令人啼笑
皆非。
这么一纸令下,让多数网友拍手称快,
不少网友表示,动不动就是八万十万的硬性标价,
简直像是在卖女儿,
毕竟婚姻是自由的,两性是平等的
为什么到了彩礼上又回到了封建旧俗。
不过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这并没有什么影响,
毕竟在城市里,彩礼已经不是最大的阻碍,
房子才是一到“天堑”。
要知道二三线城市随便一套优质地段的房子都要三百多万的价格,
更不要说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出一套针对房产的有效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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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买华为手机的华人,都应以间谍罪论处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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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hajiannu (shajiannu),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加州法律规定小孩不接受同性恋教育按虐待儿童论处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un 12 10:38:30 2012, 美东)
加州龟公悲叹命不如狗, 挣两钱宝贝儿子菊花都得献出去
发信人: lopt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Re: SB48让龟公们如同丧家之犬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un 12 04:19:38 2012, 美东)
我不得不承认,我们硅工的self-awareness还不如狗。这点要比同性恋激动分子们差得
远,我们要向你们学习。
你让一只狗从大狗窝搬到小黑狗窝,他是肯定不高兴的,是要叫一叫的。只有硅工高兴
,因为“升值”了!虽然狗窝还是同样的狗窝。如果在这个小黑狗窝里还要捅他的PP,
狗肯定是要暴咬了,但是硅工不会。你如果号召大家搬走躲开捅PP,反而会被咬。因为
如果狗都搬走了,狗窝就贬值了,这还得了?所以爱怎么捅就怎么捅吧。
被人用虚拟的v... 阅读全帖
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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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给当事方足够时间,阐述各方的观点,提出各方的论据。相信本版版友心中有自己的
一杆秤。不要低估了本版版友的智商。
辩论到此为止,不听劝阻,按扰乱版面秩序论处,封板7天!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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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的龟公龟婆......
发信人: lopt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Re: 美加州立法要求学校2013开开同性恋历史课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un 12 04:09:40 2012, 美东)

不可以的。这个和同性恋性教育一样是必修课,而且学校特别强调。如果不让孩子上这
两门课,以虐待儿童论处,把孩子给foster family。你自己在网上随便search一下就
知道了。
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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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GCD这是要逆天啊!
(一)区分投降敌人和被敌俘虏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投降敌人是主动的,被敌俘虏则完全是被迫的;投降敌人前具有自动放下
武器的情节,而被敌俘虏时已不具备使用武器进行抵抗的条件。如因弹药耗尽、武器毁
损、严重伤病、极度疲惫而无法使用武器进行抵抗被敌人俘获的;或者遭到敌人突然袭
击,措手不及未能使用武器进行抵抗而被敌人抓获的,都属于被敌俘虏,而不应认定为
投降敌人。即使被俘后叛变,积极为敌人效劳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而应适用本法第
108条以投敌叛变罪论处。
(二)区分投降罪与战时临阵脱逃罪的界限
投降罪是通过放下武器,屈服于敌人的方法达到保全性命的目的,而战时临阵脱逃罪是
通过脱离战斗岗位、逃避参加作战等方法达到保全性命的目的。在具体案件中,投降罪
与战时临阵脱逃罪可能会出现犯罪竞合现象,如部队正在阵地上与敌人作战,行为人贪
生怕死,扔下武器逃离阵地,向敌人投降。对这种情况,一般应以投降罪论处,因为行
为人临阵脱逃的目的是为了向敌人投降,而且如果没有其他严重情节,以投降罪论处也
符合对想象竞合犯以较重的罪名论处的原则。但是如果由于行为人临阵脱逃投降敌人的
行为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因战... 阅读全帖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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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LeisureTime版 - 李阳打老婆事件的疑惑
来,我们就来照本宣科:
http://www.9ask.cn/blog/user/lizezhou/archives/2011/187110.html
在我国家庭暴力如果构成犯罪的话是以虐待罪进行处罚的。但是,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
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
、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
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
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
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
■虐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
、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
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1、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方式而
言,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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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教授称嫖宿幼女罪实际被冻结
教授称嫖宿幼女罪实际被冻结
2013年10月25日03:41 北京青年报 我有话说(70人参与)
海南“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河南一官员强奸11名幼女案以及浙江、甘肃、贵州等
地发生的侵害女童案,使政法机关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
昨日,政法四部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意见》称,以
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
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社会生活中
,一些人以金钱财物为诱饵或者交换条件,对幼女进行奸淫,《意见》指出不能以是否
给付幼女金钱财物作为区分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界限。
对不满十二周岁幼女予以绝对保护
《意见》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
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
方是幼女。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
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
明知”对方是幼... 阅读全帖
b*****d
发帖数: 6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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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定强奸罪
2013年10月25日02:04 京华时报 我有话说(248人参与)
四部门发布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意见公务员性侵未成年人从严惩处
海南“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河南一官员强奸11名幼女案,以及浙江、甘肃、贵州
等地发生的侵害女童案,使政法机关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最高人民法院
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
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惩性侵幼女、校园性侵等
行为。
其中,针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校园性侵”等犯罪行为,《意见》第21条第一款明
确规定,对幼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
□出台背景
未成年人遭性侵现象突出
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人,其中14岁以下的
儿童有2亿多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易受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现象
突出,这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严峻问题。在我国,对未成年人实施奸淫、猥亵,
诱骗、组织、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虽然在整个刑事犯罪中所
占比例不高,但是... 阅读全帖
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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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QueerNews版 - 尴尬“强奸案”背后的法律困惑
法制与新闻 吴剑
2010-12-08
两个案例,却有不同结局。一个案件当事人为来自河南的17岁男子,另一个案件中
受害者是来自江苏的17岁男子,案发时他们均遭同性男子“强奸”,然而两起案件各自
的结局是:对于河南的男子,“施暴者”因犯强奸罪被判刑;而江苏的男子面对伤害竟
然难讨公道。
近年来,社会上“同性性侵犯”案件时常见诸媒体,“男男强奸”的案件背后,究
竟是否该以强奸罪论处,受害人的权益应当如何保护等诸多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确
规定,因此涉及这方面的案件的受害人保护几乎是空白。
强奸“男人”构成犯罪被判刑
李晓华现年17岁,家住河南省舞钢市庙街乡某村。李晓华是家中的长子,他长得面
红齿白,说话轻声细语,平时更是喜欢打扮,常把自己装扮成女孩子的模样。为此,李
晓华经常遭到父母的痛斥和邻里的指责。两年前,为避免父母责骂,李晓华独自外出打
工。在外面,没有了束缚之后的李晓华干脆以女子面目示人。
2010年春季的一天,李晓华在回家途中结识了河南省淮阳县安岭镇的张国柱和赵大
梅。在闲聊中,张国柱和赵大梅惊奇地发现,长相靓丽的李晓华竟是男儿身。两人一阵
私语后,觉得应该利用这个发财的机会。... 阅读全帖
a*o
发帖数: 2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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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审判了一起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强奸案,一名案发时年仅
16岁的男孩与13岁女孩恋爱同居,在双方家长都未追究的情况下,男孩被公诉机关提起
公诉,一审被判强奸罪,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对此,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欧湘富
表示,这种未成年人谈恋爱谈出的强奸案,一般是女方家属报案,否则很少有案发。而
这起案件则是在女方家属也不追究的情况下,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可见法律的
严肃性。(《南方都市报》7月19日)
确实,对那些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的人进行法律制裁,一方面可以起到保护未
成年少女身心健康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对那些想入非非者提出警告,起到以儆效尤
的作用。我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不论女孩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因此,这个懵懂少年也可以说是咎由自
取。恋爱也应有度,谁叫你禁不住诱惑,抑制不住冲动呢?
不过,联想到社会上屡屡发生的官员嫖宿幼女案,笔者又觉得这个少年其实有点冤
。因为那些官员明知对方是幼女,仍然与其发生性关系,人家也没有被判强奸罪,而只
是以嫖宿幼女罪论处。恋爱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对方家长也没...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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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History版 - 其实日本人在二战中还算可以
我的立场是按罪判罚,而不是按感情判
如果有人强奸你,你就准备灭他十族了呗?
如果仅仅是强奸,就按强奸罪论处;如果是强奸伤害,就按强奸伤害论处;如果是强奸
杀人,就按强奸杀人论处;如果是强奸杀人分尸吃人,就按反人类罪论处
你的逻辑是:强奸跟强奸杀人分尸吃人同罪呗?
你的神逻辑扩展一下就是:被人伤害,不论情节一律灭他十族
强奸罪就是强奸罪,不要感情用事
r******y
发帖数: 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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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小药这个案子,我预测一下判决
这个问题复杂着呢,哪有你说的那么简单。
(2)、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a)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刑。
(b)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它个人目的而杀死被害人后,遂乘机将其财物拿走的,
不以能抢劫罪论处。因为行为人所实施的者杀人不是作为取得财物的直接手段,而是为
了复仇或者出于其它个人目的,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是在杀人之后才产生的,所以构成
两个独立的犯罪,即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c)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行为人出于灭口或者其它目的而杀死被害人的,应定
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d)抢劫杀人与图财杀人的区别。其主要区别是:抢劫杀人是行为人用杀人手段
当场取得动产,而图财杀人则是在杀人之后,经过一定时间才能占有被害人的动产或不
动产。例如,为了霸占遗产而杀死父母、兄弟姐妹等,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不能
以抢劫罪论处。
我说的那个例子根本就不是你说的抢劫“同时”杀人,而是符合(C),抢劫完了之后
因为其他原因杀人。
D********r
发帖数: 3238
21
以下的文章是毛轮们恶毒攻击邓小平同志对刑法改革的污蔑文章
请批判阅读。
胡乱帮的罪恶政策——两少一宽
对少数民族公民犯罪的“两少一宽”政策,是《中发〔1984〕第5号文件》规定的,
即:“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杀少捕’,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怎样理
解这项刑事政策呢?我们认为:(1)所谓少捕,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
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外附加刑时,根据具体案情如果在可处徒刑也可适
用更轻刑罚时,就应当坚持不适用徒刑,因此“少捕”仅指轻罪而言——这是从《刑事
诉讼法》第40条关于逮捕人犯条件的规定中引导出来的;(2)所谓少杀,是指少数民族
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挂有死刑,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坚决适用“死缓”,因
此少杀仅指性质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3)所谓从宽,是指在法定刑范围内和法定刑
基础上处罚从宽,不是宽大无边;(4)这项政策的要求是少杀少捕和一般从宽,不能理
解为不捕不杀,也不是一律从宽。因此,对于那些罪大恶极,顽抗到底,或者罪行虽轻
但拒不悔改的少数民族犯罪分子,该捕则捕,该杀则杀,也是这项政策的要求。TG的民
族政策:
一等洋人二等官,... 阅读全帖
w**********g
发帖数: 1985
22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知识分子与知识骗子-------黎阳
知识分子与知识骗子
黎阳
2011.11.11.
一.知识分子与知识骗子的本质区别
二.知识骗子诈骗的基本规律和主要手法
三.知识骗子的发展规律是从骗到抢到勾结外国势力抢,从知识骗子到文匪到汉奸卖国
贼带路党
四.知识骗子是威胁国家民族生存的心腹大患
一.知识分子与知识骗子的本质区别
用知识为社会创造财富的是知识分子。以知识的名义为自己诈骗财富的是知识骗子。
创造财富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虽不直接创造财富,但为直接创造财富的
人的正常而自然的需要提供服务即间接创造财富。真正的知识分子要么直接创造财富,
要么间接创造财富。搞自然科学的知识分子多属于直接创造财富。搞社会科学的知识分
子多属于间接创造财富。
既不直接创造财富又不间接创造财富(不为直接创造财富的人提供服务)的所谓“知识
分子”不管是否真的有知识,都是假冒伪劣,都是冒牌货,都是知识骗子。
创造财富改变客观世界,导致社会财富总量增加。诈骗财富把别人已经创造出来的财富
据为己有,只改变受害者的主观世界,只改变财富的归属,不改变客观世界,不增添社
会的财富总量。
知识骗子是不折不扣的不劳而获的吸血鬼寄生虫,是在政治上、经济上... 阅读全帖
e*******n
发帖数: 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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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济民,张竹萍,孙明杆
作者:张济民等
来源:《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年01期

我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地理条件的限制, 各少数民族地区
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 宗教影响很深, 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心理特征也不尽相同
, 所以, 在少数民族地区执行政策和适用法律上, 要注意少数民族的特殊性, 对不
同地区, 不同民族中发生的案件, 要作具体分析。我省三年多“ 严打” 斗争的实
践证明, 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实行“少捕少杀, 一般从宽”这样一项特殊的刑
事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一、我省少数民族中犯罪的几个特殊性

(一)强奸罪。强奸妇女是一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 历来属于打击
重点, 但在藏、蒙、土3个少数民族中, 由于长期历史形成的习俗的影响, 婚前性
行为比较随便。除了通奸的行为较多外, 违背或基本违背妇女意志而与之发生性关
系的也时有发生。对此, 如果按强奸罪依法从重判处, 往往得不到社会的同情, 而
且被害妇女还要受到一些人的歧视或嘲讽, 不仅不好嫁人, 有的甚至被迫流落他乡
。如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牧民肖布加(藏族)强奸案, 被... 阅读全帖
s*****w
发帖数: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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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问个法律上的问题,关于受贿

这个比喻不恰当。开车闯了红灯,但开车的不是你,是你老婆,而且你没看到红灯,怎
么办呢?
问题就在于,如果贿赂是事实,但是古开来把大头都揽了,要怎么办呢。最后有法律原
文阐述,如: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
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
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
论处。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感觉关键还在“通谋”二字
还有: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
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
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
W********n
发帖数: 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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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
彭 冰(北京大学法学院)
姚欢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王 涌(中国政法大学)
何海波(清华大学法学院)
(转载者网查得知,上列五位作者中,甘培忠、彭冰、王涌、何海波的教职是教授,姚
欢庆的教职是副教授)
2014年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某某某犯聚众扰乱公众场所秩序罪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3]一中刑初字第5268号)。
([2013]一中刑初字第5268号就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对许志永的刑事判决书,
转载者注)
依据该判决书以及对《刑法》第291条的理解,我们不同意该判决,我们认为,被告人
某某某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我们的主要观点是:
关于“教育平权”话题聚众活动部分(判决书所列第一和第二项内容),我们认为,本
案中的“教育部门前”、“北京市教委门前”不属于第291条意义上的“其他公共场所
”,相关聚集活动仅仅是适格主体表达合法权利诉求、寻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或督促其
施政的一种方式,对此不宜按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论处。
关于“官员财产公示”话题聚众活动部分(判决书所列第三项内容),我们认为,被告
人某某某... 阅读全帖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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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必须废除保护官员通奸的法律
必须废除保护官员通奸的法律
自古以来官员通奸就按强奸罪论处
当今必须废除保护官员通奸的法律
张宏良
2014.07.08
(作者按:昨天,在张宏良微信摘录(32)中发文强调《法律不能赋予官员和老板以强
奸特权》,呼吁应该把采用权力手段、财力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与采取暴力手段一
样,统统以强奸罪论处。其实,把官员通奸算作强奸,并非是我们的发明,而是自古以
来就是如此。)
最近中纪委对官员通奸罪的恢复,对汉奸法律党的一大突破。多年来我们就一直呼吁,
采用权力和财力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应该与暴力手段一样,按强奸罪论处,官员通
奸一律视为强奸。中国古代自秦汉以来,法律一直把官员通奸视为强奸,现场捉奸打死
白打(参见网易论坛《古代怎样防止官员通奸》)。毛泽东时代同样把官员通奸按照流
氓罪论处。
邓小平上台后废除毛泽东时代以及中国传统法律,在宪法上废除了惩办卖国贼条款,在
刑法上废除了反革命罪和流氓罪,宣布通奸属于公民权利不再进行法律追究,从而对官
员和老板随便淫弄百姓妻女,打开了法律上的方便之门,撑起了法律保护伞。中国官僚
富豪一片欢呼,欢呼邓小平时代是空前未有的最自由时代,而中国老百姓的妻... 阅读全帖
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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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北大法学院车浩老师在期末考试后围绕此次考试的内容、形式及命题宗旨所作的
详细说明。文章较长,但对于法律人以及对法律感兴趣的人而言,耐心读完一定会有匪
浅的受益。如果时间实在有限,只能择其要者而读之,那么我的建议是:想看故事的,
请读第一部分;想学知识的,请读第二部分;想思考人生的,请读第三部分。
第一部分:期末考题
考试时间:四小时
考试方式:开卷
出题老师:车浩
(注:题中时间系案情串联需要,答题时以现行刑法为依据,无需考虑效力问题)
1975年5月5日下午4时,18岁的少女郭芳站在5楼楼顶,望着楼下的人群。自幼父母双亡
的她因幼师毕业后一直未找到工作,心情郁结,要跳楼自杀。因众人围观致使交通堵塞
,路过此地的张某对楼顶的郭芳大声起哄嘲讽,催促其快跳下来。郭芳受其刺激,脚又
向前迈出了一步。在楼下一直不断劝慰郭芳的杨海(公务员,对郭芳暗恋已久)见状大
惊,遂抄起砖头将正在起哄的张某砸晕(轻伤)。郭芳一下子清醒过来,放弃了自杀。
杨海劝说郭芳找个工作好好生活,郭芳说自己最渴望当幼师。此时,耿某因地产开发的
事情有求于杨海,被其拒绝。事后杨海想起郭芳的愿望,又电话联系耿某,提出若地... 阅读全帖
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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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Joke版 - 印度v5:都这样了才杀人未遂
随便搜个死法解释:
(二)故意杀人是因杀人的故意而致人死亡的,而故意伤害致死是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
人死亡的。因此,明显地只有杀人故意,杀人未遂,只造成伤害结果的,按故意杀人的
未遂犯处罚。明显的只有伤害的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致人死亡的,按故意伤害致人死
亡处罚。
对有些案情复杂,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一时难以区分,内部分歧意见很大的,
为了慎重起见,可以按故意伤害致死论处。
(三)凡因打架斗殴或者群众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械斗而致人死亡的,除行为人有明显
的杀人故意,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处罚。凡突然持械行凶的
,虽然不像预谋杀人那样有明显的杀人故意,但其特点是不计后果、不顾被害人死活。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按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如果被害人死亡,则按间接故意杀人论处
,如果被害人没有死亡的,可按故意伤害论处。
http://wenku.baidu.com/view/73dbb943a8956bec0975e321.html
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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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恰恰 from 李承鹏 (ZZ)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e7ba41010179i4.html?tj=1
一场死姿如高难度体操动作的车祸,果然普通交通肇事了。跟人如草般飞出去,警方宣
布只有70码一样。在这里,我们最艰难的战斗是说服自己修改小学时的常识课,得相信
开水是可以喝死人的,洗澡是可以淹死人的,再过一会儿,牛顿在我们这儿就不好使了
,不是苹果砸在脑袋上,其实是脑袋撞上了苹果。
体也会通畅一些。 我写字一般是不打草稿或打框架的,因为这样会有些处心积虑,多
少有些矫造之意。忽然觉得上面有些段落对窦含章有些猛了,对不起。但这次也不修改
了,一是说的也不是你,而是一种文人心理,另外每次我写完稿都不修改,因为一修改
中间就可能有矫造。我是一个有很多缺点的人,但相信内心和性情,如有得罪也不要怪
罪或告发我。另一原因,我觉得这次有些文人心里想多了,觉得于建嵘、王X山、赵丽
华、洪晃、笑蜀及我等鼓噪起来似为功利一样,其实我们所得已很多,不需要在此事上
去获取功利,这事以其公司背景和强大实力,我们去装逼多容易被雷劈,想必以我们多
年混江湖的鸡贼,不必玩这样的游戏。别想多了,至少在我,只... 阅读全帖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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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f88cd0102dseh.html
关于纠正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离奇枉法判决的请求
尊敬的广大网民朋友: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人。现向你们反映一起发生在我儿子身上的离奇冤案,
请你们关注并督促纠正江苏省常熟市法院此前的一起离奇枉法判决。
一帮黑社会马仔手拿大砍刀,冲进公司的办公室砍人。办公室里的人拿出菜刀奋起
抗击,终于击退外来行凶者。报警后,警察不仅没有及时抓捕外来行凶者,反而把办公
室里的六个外来打工者拘留了起来。尽管家属抗议,律师进行了无罪申辩,但最终检察
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批捕、公诉,法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判刑,六个外来打工小伙子不
论轻重,全部被一审判了三年。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就发生在了我们的身上。
我儿子何强于今年正月到江苏省常熟市姨夫徐建忠的忠发投资公司上班。4月1日,
江苏省常熟市叶家益安排社会不良人员到了徐建忠家里,并恐吓他的家人。徐建忠与叶
家益有经济纠纷,迫于叶家益的淫威,也不想与对方闹事,想用50万元和对方结清算了
。要求何强和对方协调,对方也答应了这个条件并约好4月2日上午在常熟枫林路...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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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中国反政治献金法草案
1,政治献金指的是任何用以提供给中国公务员和其他个人,干预中国国家政治活动的
资金,资助,有价证券,物资,
不动产等任何形式的资产资金。
2,提供政治献金的可以是国内人,也可能来自于国外;可以是个人,也可能是团体。
3,中国反对任何国外团体以科研基金资助,慈善团体资助,社会调查报酬,劳务费等
各种形式向中国公务员捐献政治献金,干涉中国政府政治作为。
4,违法向中国公务员政府官员捐献政治献金的基金会和团体将被中国政府列入黑名单
,其在中国的活动会被宣布为非法,并没收其在华资产,被禁止继续在中国活动。
5,违法向中国公务员政府官员捐献政治献金的外国基金会和团体从业人员,视对中国
国家利益的危害大小,中国将给予警告,驱逐出境,或者以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罪触犯刑
法判处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徒刑,严重损害中国利益的外国个人将以间谍罪论处,最高
可以判死刑。
6,非法收受外国基金会,团体或者个人或者国内基金会,团体或者个人的政治献金的
中国公务员政府官员和其他个人,视对中国国家利益的损害大小,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
并可以处警告,记过,
降职,剥夺公职处分,严重者以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罪论处,判五年以上二十年以...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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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Communipig (共产猪),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十九歹徒持刀入室砍人安然无事六打工者奋起反抗被判刑三年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Sep 18 13:56:16 2011, 美东)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f88cd0102dseh.html
关于纠正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离奇枉法判决的请求
尊敬的广大网民朋友: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人。现向你们反映一起发生在我儿子身上的离奇冤案,
请你们关注并督促纠正江苏省常熟市法院此前的一起离奇枉法判决。
一帮黑社会马仔手拿大砍刀,冲进公司的办公室砍人。办公室里的人拿出菜刀奋起
抗击,终于击退外来行凶者。报警后,警察不仅没有及时抓捕外来行凶者,反而把办公
室里的六个外来打工者拘留了起来。尽管家属抗议,律师进行了无罪申辩,但最终检察
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批捕、公诉,法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判刑,六个外来打工小伙子不
论轻重,全部被一审判了三年。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就发生在了我们的身上。
我儿子何强于今年正月...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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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儿”从多方了解到,争议已久的“嫖宿幼女罪”有望废除。
下周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三审刑法修正案(九)。“政事儿”自消息人士处获
悉,这次审议有可能涉及“嫖宿幼女罪”。
这次刑法修改,一审稿和二审稿都没有涉及到嫖宿幼女罪。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
人员和法学界人士纷纷发声:要求取消嫖宿幼女罪。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刑法修正案(九)时,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
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和现任全国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的前监察部部长马馼在内的多名全国
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一律按强奸罪论处。
知情人士人士对“政事儿”表示,几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已立项调研“嫖宿
幼女罪”的存废问题。8月10日,法工委还开了《刑法修正案(九)》的立法评估会,邀
请了几位刑事法学者。“这次的常委会或将有个结论,有可能废除嫖宿幼女罪。”
哪些人士曾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
“政事儿”注意到,“嫖宿幼女罪”的存废之争,已经持续近10年。
2008年以来,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嫖宿幼女罪”都是一个焦点议题,中国社科院刘白
驹、全国妇联原副主席甄砚、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等代...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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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汇报记者北京报道 / 对于艾未未是否涉嫌重婚,此间法学专家与婚姻法律师接受记者查询时均明确表示,艾未未这种情况涉嫌重婚罪。他们指出,根据中国法律,一方已经结婚,又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构成重婚罪。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在向记者从法理上厘清不同法律规定的情形后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艾未未的情况可以重婚罪论处。而中国的法律规定,重婚罪将处以2年以下或拘役的刑罚。
研究婚姻法律问题的姚姓律师解释,根据中国法律,一方在美国结婚,目前是中国籍,对于这种情形,在中国承认他是已婚状态,这点毫无疑问。这种情况下,如果他再与其它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专家指出,重婚罪的要义在于认定「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然中国已取消「事实婚姻」名义,但这种事实确实存在,比如「夫妻名义」指认明确,「共同生养孩子」能够指认明确,比如有出生登记,或DNA鉴定亦不是难事,可以讲是涉嫌重婚罪,是可以追究。
律师并指出,如果双方登记,那明确就是重婚罪,但「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认定事实明确,即使未经登记,事实也已构成重婚罪。
刑法对事实婚姻可处「重婚罪」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向香港文汇报...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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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History版 - unidentified_title
发信人: weidadida(伟达), 信区: History
标题: 武则天为何一辈子都信赖狄仁杰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Mon Oct 23 10:33:27 2017,GMT)
远征高句丽的战役刚结束,狄仁杰已为中央所召,担任大理丞一职。大理寺是主司刑罚
的衙门,长官为大理卿,次官为少卿,丞在其下,职位约等于今日的检察厅局长。虽然
高宗依旧上朝,但健康状态已大不如前。每次他坐到王座,帘幕的后面一定有武则天在
那儿。也就是说,武则天才是真正的主政者。
过去的“皇帝”、“皇后”之名已被废除,改称以“天皇”、“天后”。过去的名称给
人感觉是,皇后存在于皇帝之下,或为其附属物;而新的称呼则有近乎男女平等的感觉。
武则天对于名称非常在意。她的意图是:先改变名称,进而对旧体制有所改革。她开始
有以自己的意思推行政治的意念。仪凤元年(公元六七六年)九月,左威卫大将军权善才
和左鉴门中郎将范怀义两名重臣,犯了滔天大罪:他们为扩建自己的宅邸,寻觅大量木
材。两人委托樵夫砍伐柏木这件事,本来无可厚非,但这批柏木竟然是从昭陵圣域之地
砍伐得来的。
昭陵乃太宗陵寝,对唐朝廷而言,这是最重要的陵墓。...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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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中国反政治献金法草案
1,政治献金指的是任何用以提供给中国公务员和其他个人,干预中国国家政治活动的资金,资助,有价证券,物资,
不动产等任何形式的资产资金。
2,提供政治献金的可以是国内人,也可能来自于国外;可以是个人,也可能是团体。
3,中国反对任何国外团体以科研基金资助,慈善团体资助,社会调查报酬,劳务费等
各种形式向中国公务员捐献政治献金,干涉中国政府政治作为。
4,违法向中国公务员政府官员捐献政治献金的基金会和团体将被中国政府列入黑名单
,其在中国的活动会被宣布为非法,并没收其在华资产,被禁止继续在中国活动。
5,违法向中国公务员政府官员捐献政治献金的外国基金会和团体从业人员,视对中国
国家利益的危害大小,中国将给予警告,驱逐出境,或者以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罪触犯刑
法判处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徒刑,严重损害中国利益的外国个人将以间谍罪论处,最高
可以判死刑。
6,非法收受外国基金会,团体或者个人或者国内基金会,团体或者个人的政治献金的
中国公务员政府官员和其他个人,视对中国国家利益的损害大小,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警告,记过,
降职,剥夺公职处分,严重者以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罪论处,判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徒...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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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陈有西:成功的审判 遗憾的侦查
成功的审判 遗憾的侦查
薄熙来案审判首日述评
陈有西
今天通过济南中院的审理前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件公开庭审的直播
,综合各现场媒体的报道,特别是新华社转发的庭审的全部笔录,很多原来扑朔迷离的
传言得到了证实,一天审判透出的信息量非常大。第一天的审判,只进入受贿罪的法庭
调查质证阶段,还没有涉及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总则规定
,在法庭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薄熙来都还只是嫌疑人。控方的指控意见和观点,要经
过被告自己的辩解、律师的辩护、法庭的合议认定后,才能够确定薄熙来是否有罪。
控方的《起诉书》指控了被告人薄熙来三宗罪。一是犯贪污罪。2000年,被告人薄熙来
担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了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
程由薄熙来直接负责,由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处理)承办.
2002年3月工程完工后,该单位通知王正刚,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给大连市人民政府。王
正刚遂向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薄熙来请示如何处理该款项,薄熙来表示考虑一
下再说。一周后,王正刚再次向薄熙来汇报,提出该... 阅读全帖
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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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我不是药神》 美华医疗创始人郭雨桥遭重判
2018-07-11 李子君 / 健康界
美华医疗创始人郭雨桥因犯销售假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妇产科专家郭雨桥的微信朋友圈更新,正停留在2017年11月5日。那一天,他发布一组
朋友婚礼的照片,他是那场婚礼的证婚人。郭雨桥(又名郭桥,下统称郭桥)是上海美
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也是上海美华丁香门诊部(下称美华门诊部)法人,
很少有人知道,当时的郭桥正处在取保候审阶段。两个月后,郭桥因销售假药罪,被上
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因为不服一审判决,郭桥及其同案相关人员
提起上诉。今年6月2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郭桥的经历与热映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男主角程勇的经历极其类似。与电影不同的是
,《我不是药神》男主角原型陆勇走出“铁门”,而郭桥因医院从非官方渠道购买进口
疫苗为儿童接种,在一审中受到重判。
在二审开庭当天,美华医院的医生们见到了失去自由半年的郭桥。这位年过六旬的美籍
医生没有了过去的笔挺英气,反而满头白发。
是“假药” 还是从新加坡远道而来的“真药”?
郭桥之所以被追究刑责,源...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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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Returnee版 - 中国反政治献金法草案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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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mokinggun (硝烟),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中国反政治献金法草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Dec 12 10:24:31 2011, 美东)
1,政治献金指的是任何用以提供给中国公务员和其他个人,干预中国国家政治活动的资金,资助,有价证券,物资,
不动产等任何形式的资产资金。
2,提供政治献金的可以是国内人,也可能来自于国外;可以是个人,也可能是团体。
3,中国反对任何国外团体以科研基金资助,慈善团体资助,社会调查报酬,劳务费等
各种形式向中国公务员捐献政治献金,干涉中国政府政治作为。
4,违法向中国公务员政府官员捐献政治献金的基金会和团体会被列入中国政府黑名单
,其在中国的活动会被宣布为非法,并没收其在华资产,被禁止继续在中国活动。
5,违法向中国公务员政府官员捐献政治献金的外国基金会和团体从业人员,视对中国
国家利益的危害大小,中国将给予警告,驱逐出境,或者以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罪触犯刑
法判处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徒刑,严重损害中国利益的外国个人将以间谍罪论处,最高
可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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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mokinggun (硝烟),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中国反政治献金法草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Dec 12 10:24:31 2011, 美东)
1,政治献金指的是任何用以提供给中国公务员和其他个人,干预中国国家政治活动的资金,资助,有价证券,物资,
不动产等任何形式的资产资金。
2,提供政治献金的可以是国内人,也可能来自于国外;可以是个人,也可能是团体。
3,中国反对任何国外团体以科研基金资助,慈善团体资助,社会调查报酬,劳务费等
各种形式向中国公务员捐献政治献金,干涉中国政府政治作为。
4,违法向中国公务员政府官员捐献政治献金的基金会和团体会被列入中国政府黑名单
,其在中国的活动会被宣布为非法,并没收其在华资产,被禁止继续在中国活动。
5,违法向中国公务员政府官员捐献政治献金的外国基金会和团体从业人员,视对中国
国家利益的危害大小,中国将给予警告,驱逐出境,或者以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罪触犯刑
法判处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徒刑,严重损害中国利益的外国个人将以间谍罪论处,最高
可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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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丹心照後人 前岳家军部将的回忆(1)
(仰岳, 9/06/201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庸《射雕英雄传》曾有这样一段描述∶成吉思汗在完成霸业後听郭靖提起岳飞抗金事
绩的往事,慨然叹道∶恨不得早生百年与这位英雄交手!虽然是小说情节,但也说明了
这支中国最强军队的超强战力。在史实中让西方文明闻声色变的蒙古铁骑面对已经衰亡
的金兵仍打得相当吃力,而岳飞的岳家军面对全盛时期的金兵仍时时以少胜多,其首领
金兀术留下「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千古名言。
岳家军之所以为最强战力尚有以下几点作为例证∶
1.岳家军从成立到解散,10年间历经百战未尝败绩,并时时以少胜多,以寡击众。
2.岳家军争战10年,收复之失地遍达现今大陆之17省,几乎等同南宋半壁江山。此战绩
在历史上只有秦军、汉军、唐军、蒙古军可以比拟,而前四者握有一切行政资源,岳家
军时时孤军奋战,常常打到一半便班师回朝。
3.岳家军处於积弱不振的南宋,在此环境能有如此强大的战力及纪律是史上唯一之例。
在岳飞遇害後,宋高宗将大部岳家军的战史毁去,留下来的只有为数不多的片段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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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诽谤罪 百度百科
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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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
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目录
构成要件
犯罪认定
犯罪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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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
然人。
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 诽谤罪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
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
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
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
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
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
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
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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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伤害罪——相关书籍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
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
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
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伤害罪: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
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
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
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
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
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
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
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 阅读全帖
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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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人的尴尬:遭性侵犯竟无法可依 只能“默默享受”
6月28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数位97届学生,在微博上实名曝料称中
学时期数名男生曾遭学校原副校长张大同性侵,15年过去阴影犹在。尽管该名教师已被
解聘免职,但由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男性遭遇性侵犯至今仍旧只能吃“哑巴亏”。
男性性侵犯受害者多是“沉默的大多数”
中国男人的尴尬:遭性侵犯竟无法可依 只能“默默享受”
相比女性而言,社会文化导向使男性不愿承认自己曾遭受性虐待,更不愿向人求助
2006年,全国妇女联合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近期发起了中国首次大规模儿童暴力
调查,从数据中能够明显的看到,男童和女童遭受性骚扰的比例正在上升且非常接近。
在这项涉及陕西、广东、浙江、湖北、黑龙江、北京等6省市3577名在校青少年的调查
中,分别有12.2%的男生和13.8%的女生表示曾受到言语性骚扰;6.5%的男生和11.9%的
女生表示曾有人故意向他们暴露其生殖器。而美国芝加哥La Rabida儿童医院的儿童创
伤中心及其他机构所收集的数据资料显示,美国每年大约有500件儿童遭受性虐待案例
被报道,其中男孩子占总数的三分之一。
而相比... 阅读全帖
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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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汇报记者北京报道 / 对于艾未未是否涉嫌重婚,此间法学专家与婚姻法律师接
受记者查询时均明确表示,艾未未这种情况涉嫌重婚罪。他们指出,根据中国法律,一
方已经结婚,又
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构成重婚罪。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
授吴法天在向记者从法理上厘清不同法律规定的情形后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艾未未的
情况可以重婚罪
论处。而中国的法律规定,重婚罪将处以2年以下或拘役的刑罚。
研究婚姻法律问题的姚姓律师解释,根据中国法律,一方在美国结婚,目前是中国籍
,对于这种情形,在中国承认他是已婚状态,这点毫无疑问。这种情况下,如果他再与
其它人以夫妻名
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专家指出,重婚罪的要义在于认定「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虽然中国已取消「事实婚姻」名义,但这种事实确实存在,比如「夫妻名义」指认明
确,「共同生养
孩子」能够指认明确,比如有出生登记,或DNA鉴定亦不是难事,可以讲是涉嫌重婚罪
,是可以追究。
律师并指出,如果双方登记,那明确就是重婚罪,但「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认定事实
明确,即使未经登记,事实也已构成重婚罪。
刑法对事实婚姻可处「重婚罪」
中国政法... 阅读全帖
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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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歹徒根本没有战斗力
还是这六个打工的厉害
【 以下文字转载自 Detective 讨论区 】
发信人: Communipig (共产猪), 信区: Detective
标 题: 十九歹徒持刀入室砍人安然无事六打工者奋起反抗被判刑三年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Sep 18 14:16:05 2011, 美东)
发信人: Communipig (共产猪),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十九歹徒持刀入室砍人安然无事六打工者奋起反抗被判刑三年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Sep 18 13:56:16 2011, 美东)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f88cd0102dseh.html
关于纠正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离奇枉法判决的请求
尊敬的广大网民朋友: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人。现向你们反映一起发生在我儿子身上的离奇冤案,
请你们关注并督促纠正江苏省常熟市法院此前的一起离奇枉法判决。
一帮黑社会马仔手拿大砍刀,冲进公司的办公室砍人。办公室里的人拿出菜刀奋起
抗击,终于击退外来行凶者。报警后,警... 阅读全帖
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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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ciFiction版 - 我的老婆是军阀 作者: 录事参军
第七十三章 谁家兴废谁成败
当东王被士兵推操从长街那边行来的时候,满街跪伏的百姓立时鸦雀无声。
就在数天前,东王,毫无疑问是这座城市的主宰,是高高在上就算他们梦中都吓得
噤声的神祗,而他们,则是最卑微的蝼蚁。
虎落平阳,余威犹存。
看到东王走过,跪着的男男女女大多吓得垂下了头。
东王锦袍破裂,沾满泥水,却昂首挺胸,慨然不惧,对于士兵的推操更是满脸的冷
笑。
突然,“啪”一声,一颗石子砸在了东王的脸上,东王愕然看去,一名衣衫褴褛的
文人已经跳起来,大喊道:“长毛贼!你还我爹爹的命!”眼睛赤红,就向东王扑来,
却被步枪兵挡住。
有人带了头,几名痛恨发匪的民众见到东王脸上鸟青,一脸狼狈,头发彼散,猛然
间意识到,这再不是以前那高高在上的上帝同袍,而是跌落九重云霄,变成了任人宰害
的阶下囚。
立时,石子烂白菜泥土就向东王身上扔去,几乎是带感染的,人们群情激愤,一边
丢东王石头,一边大骂着,向东王身边涌去,有叫他还自己亲人性命的,有骂长毛贼不
得好死的,几百上千人突然间就好像成了狰狞的野兽,要把东王撕得粉碎的野兽。
叶昭愕然下,随即心中轻轻叹息,唉,国人有时候就是这般,这些人,未见得本来
多么恨... 阅读全帖
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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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ciFiction版 - 我的老婆是军阀 作者: 录事参军
第七十三章 谁家兴废谁成败
当东王被士兵推操从长街那边行来的时候,满街跪伏的百姓立时鸦雀无声。
就在数天前,东王,毫无疑问是这座城市的主宰,是高高在上就算他们梦中都吓得
噤声的神祗,而他们,则是最卑微的蝼蚁。
虎落平阳,余威犹存。
看到东王走过,跪着的男男女女大多吓得垂下了头。
东王锦袍破裂,沾满泥水,却昂首挺胸,慨然不惧,对于士兵的推操更是满脸的冷
笑。
突然,“啪”一声,一颗石子砸在了东王的脸上,东王愕然看去,一名衣衫褴褛的
文人已经跳起来,大喊道:“长毛贼!你还我爹爹的命!”眼睛赤红,就向东王扑来,
却被步枪兵挡住。
有人带了头,几名痛恨发匪的民众见到东王脸上鸟青,一脸狼狈,头发彼散,猛然
间意识到,这再不是以前那高高在上的上帝同袍,而是跌落九重云霄,变成了任人宰害
的阶下囚。
立时,石子烂白菜泥土就向东王身上扔去,几乎是带感染的,人们群情激愤,一边
丢东王石头,一边大骂着,向东王身边涌去,有叫他还自己亲人性命的,有骂长毛贼不
得好死的,几百上千人突然间就好像成了狰狞的野兽,要把东王撕得粉碎的野兽。
叶昭愕然下,随即心中轻轻叹息,唉,国人有时候就是这般,这些人,未见得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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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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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2010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1年4月10日
2011年4月8日,美国国务院发表《2010年国别人权报告》,再次对包括中国在内的
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进行歪曲指责,却对自身糟糕的人权状况熟视无睹
,很少提及。为了敦促美国正视自身的人权问题,我们特发表《2010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
一、关于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
美国是世界上暴力犯罪最严重的国家,公民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得不到应有的
保障。
美国每年约有1/5的人成为各种犯罪行为的受害者,这一比例居全世界之首。(注1)
美国司法部司法统计局2010年10月13日的报告显示,美国12岁以上公民2009年共经历
430万起暴力犯罪、1560万起财产犯罪和13.3万起个人盗窃犯罪,犯罪率为每千人17.1
起。(注2)美国多座城市犯罪率激增。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市平均每10万名居民经历暴
力犯罪2070多起,成为美国最危险城市。(注3)底特律市每年发生恶性暴力案件1.5万多
起,平均每10万人经历暴力事件1600起。2010年,美国费城、芝加哥、洛杉矶、纽约四
大城市的凶杀案件均比200...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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