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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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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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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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来自主题: Detective版 - 精神病免责应经过最充分的质证
昨天看新闻的时候说,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车祸,撞死了好几个人,看到这样的新闻
我每次都是非常的愤怒。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我最讨厌这种类似于车祸的事件了。
就是因为一些人开车子不小心,醉酒驾驶或者是疲劳驾驶,或者是为了耍帅飙车
引发的一些车祸,却不知道一不小心毁了多少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看着那么多的家庭因
为失去了顶梁柱,失去了家里的成员,而变得那么不幸,我就觉得特别揪心,所以我格
外的讨厌交通事故。
可是最后判决出来的时候,却让人非常的揪心,只是因为这个司机说自己是精神
病,所以申请免责。其实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他们懂的东西都非常多,他们也知道只要说
一下自己精神,有问题的话,就可以少做很多年的牢狱之灾,少付很多的责任。
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钻这个空子,我真的觉得精神病免责最应该经过最充分的
质证,不放过任何一个原本以有罪的人,这样才是对那些无辜牺牲的人最好的解释。
不然的话,就是听信他们随便的一句话就放这些原本有罪的人回家,或者是让他
们随便受点小惩罚就算了的话,那么那些在车祸中丧命的人岂不是太冤枉了吗?
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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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询问笔录zz


2012年9月10日上午,遵北京第二中院电话要求,发课公司法定代表人路青,代理律师
浦志强、严锡忠、胡炯明、卢国阳前往法院就发课税案上诉问题“谈话”。“谈话”结
束后,因二中院不允许复印笔录,发课律师遂将本次谈话两份笔录与一审庭审笔录全文
抄录。两份“谈话”笔录全文如下:
谈话笔录(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询问笔录
案由:税务行政处罚
询问时间:2012-9-10 9:30
询问地点:本院第19谈话室
询问人:陈良刚 徐宁 金丽 记录人:杨波
上诉人(一审原告)代理人 路青
上诉人(一审原告)之委托代理人 严锡忠 浦志强 卢国阳 胡炯明
被上诉人 (一审被告)之委托代理人 王家本 焦铁烨
审判长(员): ... 阅读全帖
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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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ttp://news.mylegist.com/1604/2010-03-06/21711.html
法律界 http://www.mylegist.com 2010-03-06 08:33
陈有西律师 http://news.mylegist.com//1604/2010-03-06/21711.html
【陈有西按】上海演讲后,很多律师同行向我要演讲稿和视频.由于当时上海律协刑委
会没有录音录像,我很遗憾地说没有办法.以后陆续有知名的和不知名的朋友给我发了
视频片断和照片\录音,才知道那天有心人还真不少。前几天突然收到高明律师的全本
录音稿,直有点喜出望外。因为作为一个历史事件的记录,我第二次可能就讲不到那个
程度。真的很感谢上海律协刑委会和翟建律师、培鸿律师、晓清副会长、高明律师。特
别是高律师,3万多字翻录出来太不容易了。现在我把这个记录稿认真校读了一遍,基
本保持原样。公布供同行们参考。需要的可以收藏一下,因为此文可能不会长久在网。
律师的界线
李庄案的前前后后
时间:2010年1月10日 下午 13:15—17:00时
地点:上海青松城三楼会议厅
主持人:翟建律师(上海律... 阅读全帖
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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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有西在上海律师协会的演讲:李庄案的前前 后后
[日期:2010-03-10] 来源:1984bbs 作者:陈有西 [字体:大 中 小]
[陈有西按]上海演讲后,很多律师同行向我要演讲稿和视频.由于当时上海律协刑委
会没有 录音
录像,我很遗憾地说没有办法.以后陆续有知名的和不知名的朋友给我发了视频片断和
照片\录
音,才知道那天有心人还真不少。前几天突然收到高明律师的全 本录音稿,直有点喜
出望外。因为
作为一个历史事件的记录,我第二次可能就讲不到那个程度。真的很感谢上海律协刑委
会和翟建律
师、培鸿律师、晓清副会长、高 明律师。特别是高律师,3万多字翻录出来太不容易了
。现在我把
这个记录稿认真校读了一遍,基本保持原样。公布供同行们参考。需要的可以收藏一下
,因为此文
可能不会长久在网。
律师的界线-------李庄案的前前后后
时间:2010年1月10日 下午 13:15—17:00时
地点:上海青松城三楼会议厅
主持人:翟建律师(上海律协刑委 会)
主讲人:陈有西律师(京衡律师集团)
录音整理:高明律师(上海万方律师所)
校正、责编:陈有西律师
翟建:
各位律师,... 阅读全帖
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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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3-08-26 18:19 【王立军“外逃”变“外遇” 薄熙来自编狗血剧搅混水】薄熙来的
自辩再次让地球人大跌眼镜——将王立军叛逃美领馆的原因杜撰为王立军与其妻薄谷开
来的“情感纠结”,网络嘲讽薄自编狗血剧,不惜给自己戴绿帽,为其脱罪。
实际上薄案、薄谷案、王立军案背后隐藏中共高层机密。
2012年2月6日,王立军逃往美国驻成都领事馆,拉开薄谷案序幕,亦踢曝薄熙来妻子薄
谷开来杀人的惊天黑幕。“王立军事件”引发中南海海啸。被称为是中共建政62年来首
名副部级高官投奔美领馆的政治事件。
随后,薄熙来被中共立案调查;薄谷开来被当局指控涉嫌杀害英国人海伍德。2012年8
月20日,薄谷开来杀人案宣判,薄谷开来被判死缓。
《大纪元》早前获悉,薄谷开来是薄熙来、周永康政变圈核心人物,薄谷开来案件核心
真相一直被掩盖:薄谷案、王立军案、薄熙来案均涉及活摘器官、非法在国际贩卖尸体
等罪恶,被杀死的英国人海伍德(Neil Heywood)卷入薄谷开来在国际贩卖器官、尸体
等事件,海伍德被“杀人灭口”。这些核心真相到审薄案时仍被中共掩盖,因为一旦公
开,会引发中共立即垮台。
王立军在辽宁时就追随薄... 阅读全帖
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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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录像最后,古凯来都家破人将亡了,只因一句“有无逼供”就笑得如此灿烂? 药磕
得太high的症状。录像上的古凯来就像是吃了春药的少女,快乐得不得了,把证明丈夫
和儿子贪污受 贿当成一件最幸福的事来做;她是一个专业律师,一个现代化的知识分
子,一个母亲, 这种可能性和真实性是不存在的。
ZT from
http://bbs.wforum.com/guns/bbsviewer.php?trd_id=239124
23日,庭审中的薄熙来正在发表陈述
【庭审现场】(1)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可以坐下。(被告人就坐)
审判长:昨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能够服从本庭的指挥,遵守法庭纪律,也非常注
意维护法律秩序,本庭予以充分肯定。也希望控辩双方能够继续按本庭要求,继续依法
、理性、平和地在法庭上拿证据、摆事实、论法律、讲道理。在法庭调查阶 段,要紧
紧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围绕审判长的要求进行。相关的辩论观点本庭将在辩论阶段
给予充分时间发表。与此同时,本庭也提醒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 注意,在法庭发
言中要注意发言的方式,注意提问和讯问的语气和方式...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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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
9月14日下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9篇博文,综合归纳了其在李某某案中庭上庭下坚持无罪辩护的理由。文章陈枢表示此案并不是未成年主动嫖娼,而金鼎轩的监控录像以及人济山庄的证人可证实被害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其次他表示此案明显案中有案,怀疑张某某及所谓被害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布套设局,而部分酒吧高管也参与了敲诈勒索。他表示怀疑酒吧提供的黑方洋酒里有催情药,并称被害人的证词存在有自相矛盾、蓄意欺骗的地方,而受害人头部面部的轻微伤鉴定明显存疑。陈枢还提出对某分局的侦查工作深表感谢,称对方搜集调取的证据形成了无可辩驳的无罪的证据链。
以下为其博客全文: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家,灭掉京联律师事务所,我们不得不一度... 阅读全帖
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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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陈有西:成功的审判 遗憾的侦查
成功的审判 遗憾的侦查
薄熙来案审判首日述评
陈有西
今天通过济南中院的审理前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件公开庭审的直播
,综合各现场媒体的报道,特别是新华社转发的庭审的全部笔录,很多原来扑朔迷离的
传言得到了证实,一天审判透出的信息量非常大。第一天的审判,只进入受贿罪的法庭
调查质证阶段,还没有涉及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总则规定
,在法庭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薄熙来都还只是嫌疑人。控方的指控意见和观点,要经
过被告自己的辩解、律师的辩护、法庭的合议认定后,才能够确定薄熙来是否有罪。
控方的《起诉书》指控了被告人薄熙来三宗罪。一是犯贪污罪。2000年,被告人薄熙来
担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了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
程由薄熙来直接负责,由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处理)承办.
2002年3月工程完工后,该单位通知王正刚,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给大连市人民政府。王
正刚遂向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薄熙来请示如何处理该款项,薄熙来表示考虑一
下再说。一周后,王正刚再次向薄熙来汇报,提出该... 阅读全帖
W***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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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下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9篇博文,综合归纳了其在李
某某案中庭上庭下坚持无罪辩护的理由。文章陈枢表示此案并不是未成年主动嫖娼,而
金鼎轩的监控录像以及人济山庄的证人可证实被害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其次他表示此
案明显案中有案,怀疑张某某及所谓被害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布套设局,而部分酒吧高
管也参与了敲诈勒索。他表示怀疑酒吧提供的黑方洋酒里有催情药,并称被害人的证词
存在有自相矛盾、蓄意欺骗的地方,而受害人头部面部的轻微伤鉴定明显存疑。陈枢还
提出对某分局的侦查工作深表感谢,称对方搜集调取的证据形成了无可辩驳的无罪的证
据链。
以下为其博客全文: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
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
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
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
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
家,灭掉京联律师事务所,我们不得不...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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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下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9篇博文,综合归纳了其在
李某某案中庭上庭下坚持无罪辩护的理由。文章陈枢表示此案并不是未成年主动嫖娼,
而金鼎轩的监控录像以及人济山庄的证人可证实被害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其次他表示
此案明显案中有案,怀疑张某某及所谓被害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布套设局,而部分酒吧
高管也参与了敲诈勒索。他表示怀疑酒吧提供的黑方洋酒里有催情药,并称被害人的证
词存在有自相矛盾、蓄意欺骗的地方,而受害人头部面部的轻微伤鉴定明显存疑。陈枢
还提出对某分局的侦查工作深表感谢,称对方搜集调取的证据形成了无可辩驳的无罪的
证据链。
以下为其博客全文: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
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
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
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
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
家,灭掉京联律师事务所,我们不得不...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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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下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9篇博文,综合归纳了其在
李某某案中庭上庭下坚持无罪辩护的理由。文章陈枢表示此案并不是未成年主动嫖娼,
而金鼎轩的监控录像以及人济山庄的证人可证实被害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其次他表示
此案明显案中有案,怀疑张某某及所谓被害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布套设局,而部分酒吧
高管也参与了敲诈勒索。他表示怀疑酒吧提供的黑方洋酒里有催情药,并称被害人的证
词存在有自相矛盾、蓄意欺骗的地方,而受害人头部面部的轻微伤鉴定明显存疑。陈枢
还提出对某分局的侦查工作深表感谢,称对方搜集调取的证据形成了无可辩驳的无罪的
证据链。
以下为其博客全文: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
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
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
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
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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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下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9篇博文,综合归纳了其在
李某某案中庭上庭下坚持无罪辩护的理由。文章陈枢表示此案并不是未成年主动嫖娼,
而金鼎轩的监控录像以及人济山庄的证人可证实被害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其次他表示
此案明显案中有案,怀疑张某某及所谓被害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布套设局,而部分酒吧
高管也参与了敲诈勒索。他表示怀疑酒吧提供的黑方洋酒里有催情药,并称被害人的证
词存在有自相矛盾、蓄意欺骗的地方,而受害人头部面部的轻微伤鉴定明显存疑。陈枢
还提出对某分局的侦查工作深表感谢,称对方搜集调取的证据形成了无可辩驳的无罪的
证据链。
以下为其博客全文: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
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
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
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
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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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下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9篇博文,综合归纳了其在李
某某案中庭上庭下坚持无罪辩护的理由。文章陈枢表示此案并不是未成年主动嫖娼,而
金鼎轩的监控录像以及人济山庄的证人可证实被害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其次他表示此
案明显案中有案,怀疑张某某及所谓被害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布套设局,而部分酒吧高
管也参与了敲诈勒索。他表示怀疑酒吧提供的黑方洋酒里有催情药,并称被害人的证词
存在有自相矛盾、蓄意欺骗的地方,而受害人头部面部的轻微伤鉴定明显存疑。陈枢还
提出对某分局的侦查工作深表感谢,称对方搜集调取的证据形成了无可辩驳的无罪的证
据链。
以下为其博客全文: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
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
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
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
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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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但是一个巴掌就打出一个叛徒来也不容易。
嘿嘿, 够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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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wforum.com/guns/bbsviewer.php?trd_id=239658
薄熙来案8月26日庭审全程实录(完整版)
【庭审现场一】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辩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之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以下顺
序进行:第一、公诉人发言,第二、被告人自行辩护,第三、辩护人辩护,第四、控辩
双方辩论。按照有关规定,控辩双方应当围绕本 案当庭出示的证据、案件的事实认定
、定性及量刑情节等进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不得发表与本案无关的言论,不得指责对
方,不得贬损对方人格,在法庭调查中发 表的观点不需再发表.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
诉意见。
公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我们受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被告人薄
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在刚刚结束的法庭调查中,针对本院指控的被告人薄熙... 阅读全帖
h*****9
发帖数: 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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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林:我所看到的李庄案(未删节版)
陈忠林:我所看到的李庄案---被南都删除的那些细节
作者:陈忠林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更新时间:2011-7-6
陈忠林:我所看到的李庄案(未删节版)
作者:陈忠林
陈忠林博客按语:这次参加全国人大会,刚到北京的二天,《南方都市报》的记者
找到我,说是想了解我在这次会议将要提交的议案、建议。我们谈到了我关于刑诉法第
157条的建议,由此谈到了李庄案的有关情况。考虑到在旁听二审相关的过程中,我终
于理清了李庄案的全部迷惑,以及《南方都市报》在相关受众的影响。在与约定不论访
谈内容多长他们都发,删节一定要经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我同意了接受他们的独家采访。
也许限于篇幅,南都报没有全文发表经我修订的内容(点击查看发表版本)。我认为,
被删节掉的部分(文中已用黑体字标出),特别是有关二审的细节是最重要的部分,正
是这一部分细节,才终于让我解开李庄案的疑惑,可以说这也是我同意南都报采访的原
因。
南都报采访稿发表的第二天,我即与该报联系,希望他们至少在网络版上将被删掉的部
分补上。但至今没有收到回音。为了避免误导,特将我整理的录音稿公布在... 阅读全帖
i***s
发帖数: 39120
16
25日,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四天。8时30分许,审判长宣布开庭,控辩双方对证人王立军的证人证言进行质证。
公诉人利用多媒体向法庭出示有关证人证言、书证以及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亲笔供词和自书材料。
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后庭审继续进行。
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进行质证。
【8月25日庭审现场之一】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审判长:下面对昨天证人王立军发布的证人证言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发表质证意见。
公诉人:公诉人认为王立军陈述的2012年1月28日晚,明确告诉薄熙来薄谷开来杀人,1月29日被薄熙来打骂,薄熙来明确表达了拒不接受薄谷开来杀人的态度,知道王智、王鹏飞被吴某某审查,及违法免去王立军公安局长职务的事实,与起诉书指控的薄熙来滥用职权犯罪具有关联性,且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可以作为定案证据予以采信,质证意见发表到此。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
被告人:王立军作证过程中不断地明显撒谎,他的证言完全不足以采信,他的证言充满了欺骗,而且是信口开河。比如关于光盘的事情,他昨天讲的和他自己的笔录证词中就显然矛盾,他自己听力极...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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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斌案庭审现场
12月16日上午10点,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进入庭审第五天。检方出示了证人沈某某的证词,交代了周文斌赠予其投资房地产的850万元。而在庭审第一天时,周文斌就当庭表示与沈某某关系为情人,并称只知道对方在搞建设,坚称自己不知道对方为开发商。
当日的庭审过程中,检方出示了证人沈某某的证词,交代了周文斌赠予其投资投资房地产的850万元。而在前一天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称周文斌受贿的2000多万赃款去向分三部分,占大头的为给女子沈某某投资房地产的850万元,和给男子秦某某用于投资科技公司、小型飞机的650万元。第二部分为给亲戚、供儿子留学等家庭开支;第三部分为给其他女性朋友的费用。
15日,在公诉方就周文斌的有罪供述举证质证过程中,检方出示证词指控,周文斌与陈(音)某、李(音)某、习(音)某某、徐(音)某、高(音)某共5人,存在“特殊”关系。提及此事,周文斌不停搓手,情绪激动,并称涉及个人隐私。
16日,周文斌案庭审进入第五天,庭审依然处于举证质证阶段。沈某某证言显示,2010年4月份,周文斌到江苏商会办公室找沈某某,交给其一个密码箱,里面是100万元现金。当...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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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诚案详情及相关材料
来源: 忆通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劲松律师 时间:2011-10-09 点击:
陈光诚案详情及相关材料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生,身份证号码370328197111122616,汉
族,大
专文化,山东省沂南县人,盲人,户口所在地沂南县委党校,住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

师古村。2006年6月10日被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
上诉人陈光诚因不服沂南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1日宣判的“陈光诚犯聚众扰乱交通
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陈光诚

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这一“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偏听偏信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
显不公、严重践踏国家法律及普世人性”的错误不公枉法判决,已于12月1日口头回答
说自已不服(2006)沂刑初字第340号刑事判决书,决定上诉。
现上诉人在上诉期内依法特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交本书面上诉意见。
上诉理由及相关事实:
一、上诉人陈光诚(以下简称上诉人)认为:指控上诉人的两项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上诉人是一个护法维权的中国公民,仅仅因为坚守良知和正义、维护国...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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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_GoldenrainClub版 - 天朝的朗朗乾坤.
陈光诚案详情及相关材料
来源: 忆通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劲松律师 时间:2011-10-09 点击:
陈光诚案详情及相关材料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生,身份证号码370328197111122616,汉族,大
专文化,山东省沂南县人,盲人,户口所在地沂南县委党校,住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
师古村。2006年6月10日被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
上诉人陈光诚因不服沂南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1日宣判的“陈光诚犯聚众扰乱交通
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陈光诚有
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这一“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偏听偏信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
显不公、严重践踏国家法律及普世人性”的错误不公枉法判决,已于12月1日口头回答
说自已不服(2006)沂刑初字第340号刑事判决书,决定上诉。
现上诉人在上诉期内依法特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交本书面上诉意见。
上诉理由及相关事实:
一、上诉人陈光诚(以下简称上诉人)认为:指控上诉人的两项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上诉人是一个护法维权的中国公民,仅仅因为坚守良知和正义、维护国家计生...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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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869
20
又允许薄说话了,比23日强。。。
ZT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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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8月24日庭审全程实录(完整版)
【8月24日上午】
法庭继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贪污公款500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
证人王某某继续当庭作证。
【庭审现场】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审判长:请法警带证人王某某到庭。
审判长:由辩护人对证人进行发问。
辩护人:王某某,我是薄熙来的辩护律师,现在问你几个问题。为了工程款的事情
你一共见了薄熙来几次?
证人:两次。
辩护人:间隔多长时间?
证人:记不清楚了。
辩护人:大致时间?
证人:半个月之内,但记不太清。
辩护人:你见薄熙来的时间大概是什么时候?
证人:2002年2月。
辩护人:你说工程款这件事情是在那个单位的那个马某某给你说的?
证人:是。
辩护人:那个马某某有没有说给大连市方面的领导说?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和谷开来为工程款的事情见过几次面?
证人:一次。
辩护人:你和谷开来是在哪里见面的?
证人:在沈阳友谊宾馆家里。
辩护人:谷开来说...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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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新版)
滕彪
贺卫方按:上午在博唠阁上转载了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很快接到滕彪博士电话,他告
诉我转载者不是完整本,并希望我能够在这里把“完整面目”示人。我很高兴听到他的
声音,也很愿意遵照他的指示办理。
http://tengbiao2.blog.163.com/blog/static/134631008201062391206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
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
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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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唐慧中通过安检进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新华社记者 龙弘涛 摄
“唐慧女儿案”被告人之一的秦星强迫卖淫、组织卖淫一案,由湖南省高院昨日在永州市中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近8个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宣判。
庭审过程中,法庭就秦星是否制止同监人员周某某自杀的事实、证据及是否构成立功进行了法庭调查、辩论。控辩双方(包括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检察员、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充分发表了意见。
记者了解到,该案原定于7月17日开庭审理,因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提出延期开庭申请,湖南省高院决定延期开庭。7月24日下午,合议庭召集检察员、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召开庭前会议,就相关程序、证据等事项听取了各方意见。
另据中新网报道 2006年10月,唐慧时年10岁的女儿乐乐(化名)认识了周军辉,由此被引入卖淫场所被迫卖淫。当年12月30日被解救后,其家人报案。2007年1月5日本案立案。
“唐慧女儿案”在被报请最高院死刑复核前曾历经三次一审、三次二审,湖南省高院两度将案件发回永州市中院重新审判。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家属多次上访,希望判处本案7名被告人死刑。201...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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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新版)
滕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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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
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
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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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
公民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
管制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
剧引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
依照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
正确。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
律错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
相关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定性错误。
1、案发之前夏俊峰并不认识两被害者,无冤无仇,该案的起因是2009年5月16日沈
河区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
证人史春梅、张杰、贾子强、尚海涛、张忠文证明,“城管把人抓住,就抢煤气罐
,(香肠竹签等)东西扔了一地。妻子不让扔,十几个城管围着夏某就开始打,夏求别打
了也没放过,打得夏某...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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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aturnsaturn (土星),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滕彪: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新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Sep 26 15:04:08 2013, 美东)
滕彪: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新版)
滕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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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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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日期:2010-07-13] 来源: 作者:滕彪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
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
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定性错误。
1、案发之前夏俊峰并不认识两被害者,无冤无仇,该案的起因是2009年5月16日沈河区
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
证人史春梅、张杰、贾子强、尚海涛、张忠文证明,“城管把人抓住,就抢煤气罐,(
香肠竹签等)东西扔了一地。...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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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李庄- 在重庆打黑过程中被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判一年六个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r 13 22:14:31 2012, 美东)
http://baike.baidu.com/view/321025.htm
李庄 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
,曾为10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并使他们获得无罪释放,
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得到从轻和减轻处罚。2011年3月重庆警方侦结李庄遗漏罪行已移
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期将尽的李庄或将再次面临重庆检方的起诉。
中文名: 李庄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河北石家庄

出生日期: 1961年6月23日
职业: 律师
毕业院校: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目录
主要罪行
遗漏罪行
提起申诉
主要罪行
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证实,2009年12月1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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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9号)上午9点,南京虐童案继续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前日未完成的举证质证阶段继续进行。法庭上,检方出具的一份证据引发被告人李征琴的不满,她认为检方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了解证据,剥夺了她的质证权。为此,李征琴在法庭上大喊大叫,一度导致庭审失控休庭。在休庭期间,李征琴用头撞墙企图自杀,最终被法院宣布逮捕。
昨天的庭审进行到下午6点多,将于今日继续开庭。
庭审现场
公诉人提交《会议记录》引争议
昨天上午9点,李征琴身穿灰格连衣裙,外穿一件黑色线衫,仍然梳着短马尾,戴着宽边眼镜被带入法庭。
随着审判长的一声法槌,法庭审理继续进行。由于前天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证据进行了多轮激辩,庭审进展并不顺利,直至当晚10点多,公诉一方的举证质证仍未完成。
庭审开始后,浦口检察院的两名公诉人继续举证,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仍是被害人施某某的伤情是轻伤一级还是轻微伤。
公诉人首先出示了证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顾某某的证言。顾某某证实在鉴定程序上有多个环节,不需要每个环节都由两名具有鉴定资格的法医完成,而且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要两人同时检查。随后,公诉人又出示了一份《会诊意见》,该意见...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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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ike.baidu.com/view/321025.htm
李庄 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
,曾为10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并使他们获得无罪释放,
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得到从轻和减轻处罚。2011年3月重庆警方侦结李庄遗漏罪行已移
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期将尽的李庄或将再次面临重庆检方的起诉。
中文名: 李庄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河北石家庄

出生日期: 1961年6月23日
职业: 律师
毕业院校: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目录
主要罪行
遗漏罪行
提起申诉
主要罪行
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证实,2009年12月1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
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该办发布的通稿称,龚刚模本
人主动检举,并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庄在渝行使辩护人职责时,违反法律规定,帮
助被告与他人串供,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吊了八天八夜、打得大小
便失禁”等谎言,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予以翻...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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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012年12月22日 第三届岳麓刑事法论坛重庆大学法学院长陈忠林院长
陈忠林:我所看到的李庄案
说明:这次参加全国人大会,刚到北京的二天,《南方都市报》的记者找到我,说是想
了解我在这次会议将要提交的议案、建议。我们谈到了我关于刑诉 法第157条的建议,
由此谈到了李庄案的有关情况。考虑到在旁听二审相关的过程中,我终于理清了李庄案
的全部迷惑,以及《南方都市报》在相关受众的影响。 在与约定不论访谈内容多长他
们都发,删节一定要经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我同意了接受他们的独家采访。
也许限于篇幅,南都报没有全文发表经我修订的内容。我认为,被删节掉的部分(文中
已用黑体字标出),特别是有关二审的细节是最重要的部分,正是这一部分细节,才终
于让我解开李庄案的疑惑,可以说这也是我同意南都报采访的原因。
南都报采访稿发表的第二天,我即与该报联系,希望他们至少在网络版上将被删掉的部
分补上。但至今没有收到回音。为了避免误导,特将我整理的录音稿公布在此,供大家
参考。
(小标):李庄案的思考让我提出了这份建议
南都:我注意到你提交的建议是希望两高出台对《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司法解释。
提这个建议是基...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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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 张玉学)6月9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
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审理。
针对起诉书上关于冻结374套房产的内容以及网上“刘志军坐拥374套房产”的报道
,昨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表示,这些房产是丁羽心(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行贿
罪被另案处理)及其亲友或者相关公司名下的财产。
刘志军案冻结374套房产
6月9日,刘志军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审理,检方指控其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
项罪名。
检方起诉书上显示,因被告人刘志军滥用职权罪造成的经济损失,于其他相关案件
扣押、冻结共计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85251441.44
港元、157205.32加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
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
饰品等物品612件。
刘志军律师就房产问题做说明
对此部分扣押、冻结的财物,昨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做出说明称,“这些
财产均与刘志军本人无关,是丁羽心及其亲友或者相关公司名下的财产”。
“刘志军除...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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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平:审理薄熙来案,经得起事实和法律检验
2013年08月27日07:10 法制日报 微博 我有话说(8119人参与)
志平
8月22日至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受关注的
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济南中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法公开公正审理案件
,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案件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
开庭审理坚持依法公开原则
8月22日8时许,济南中院最大的审判庭第五审判庭内已座无虚席。8时43分,审判
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公开审判是现代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是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
向社会公开的一项制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
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
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薄熙来案是一起原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嫌犯罪的严重刑事案件,各界高度关注。本案
审理过程中,济南中院始终坚持公开审判原则,既运用以往案件常用的公开方式,也有
新的探索和创新。
从...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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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Returnee版 -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daye (rouge),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12 13:09:29 2011, 美东)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日期:2010-07-13] 来源: 作者:滕彪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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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
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
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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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薄熙来案26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薄熙来自行辩护时提到,“谷开来当时是
千方百计在我面前,让我感受到薄瓜瓜行,薄望知不行。”8月23日,薄熙来在庭审中
也曾提到大儿子,“我的大儿子也是在国外留学的,而且我从来不担心他有什么困难。”
【26日庭审现场2】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根据法律规定,除了你的辩护人为你辩护外,你还有自行
辩护的权利,你现在可以自行发表你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我总的感觉公诉人刚才发表的意见继续重复了他在质证阶段的意见,基本
都是老话。而且他的指控是非常勉强的,在质证阶段,大家相互交流,实际上很多问题
都已经讲清楚了。我认为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很辛苦地找了大量证据,组成了90卷,我尊
重他们的工作,这确实是重大复杂案件,但这90卷到底有多少和我有关?在法庭上我如
实陈述自己的意见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希望公诉人不要把我在法庭上讲我的意见当
作是恶劣的行为。当作是翻供。我国法律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设置了公、检、法相互制
约的制度,特别是检法的互相制约的机制,还包括辩护人,就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如
果只听检察机关的一面之辞,会导致冤假错案大量发生。
审判长:被告人,本庭...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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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来自主题: _Xiyu版 - 8月25日薄熙来案庭审实录
my point:
1)
http://bbs.wforum.com/guns/bbsviewer.php?trd_id=239547
"庭审第4天,薄熙来一口否决王立军等人所有证词,并大骂众人人品问题后,持续仅两
个半小时的庭审便被喊停。上午11时,审判长一声法槌,宣告法庭调查结束,明日再战
。当时即令许多期盼更多猛料曝光的媒体傻眼。 "
2)王力军坐着轮椅出庭, 联想到古开来诡秘的灿烂笑容,使我一阵阵后背发凉, 很
难想像这两个人真实的生活和所受的各种折磨。 希望王力军立刻蒸发的人决不是薄,
而是温。 这种情形和感觉只有我以前读古龙小说时才有。
3) 王利用短暂的发声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24日王称自己也是“薄案的受害人”,
而不是薄熙来的受害者,此话意味深长。
4)25日, “ 被告人:行。法院已经认定他形成滥用职权罪和叛逃罪,特别是叛逃引
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昨天他狡辩他不是叛逃,而是正常的外交,有手续。” 我以为
这是王力军有意的翻供,引起更大的联想,这直接导致了25日的突然休庭。 因为这句
故意前言不搭后语的说法会直接追寻到背后邪恶势力是怎样构陷的巨大阴谋的浮现。。
。从这...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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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的人民知道真相和真理
陈有西 http://www.ynlawyers.org/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739714bb-4884-4940-8860-9ae80181c479&itemID=29866ae7-d9c6-4e32-bb76-9ecb0076a1d6&user=10420
**********************************************
陈有西:关于新闻良心和新闻道德
让更多的人民知道真相和真理
和资深媒体人的对话
粉饰不可能战胜真相
发表于2011-4-20 1:03:40
陈律师:我在新闻媒体从业几十年,还比较深入地知悉国内媒体人的真实情况。
你期望今天能进入法庭采访的记者们以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原则来报道李庄案,
我觉得是以君子之腹度小人之心。
可以说,今天凡是选入法庭的记者绝大多数是“宣传学”驯化出来的”宣传干部”
,那里是“新闻学”熏陶而成“新闻记者”?他们那里还知道新闻的要义和作用?
如果说公开是庭审的灵魂,那么,自由的新闻报道...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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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6月20日,重庆市检方拿着证据袋进入法院。 新华社发
6月20日,押送犯罪嫌疑人的车辆进入法院。 新华社发
重庆市渝北区法院20日开庭审理肖烨等6人利用不雅视频敲诈勒索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预计该案庭审两天。
据指控,肖烨与许社卿商议,利用妇女群发短信色诱党政领导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密拍性爱过程和设圈套实施“捉奸”,以此来勒索领导财物或迫使领导为其公司谋取利益。其中,2008年2月,肖烨以“借款”之名勒索雷政富300万元;2009年9月,肖烨以需资金周转,假借“借款”之名勒索周某2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组织、策划、实施敲诈勒索,非法获利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肖烨、许社卿为主犯,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为从犯。
因此案涉及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预计该案庭审两天。
起诉意见
据指控,肖烨与许社卿商议,利用妇女群发短信色诱党政领导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密拍性爱过程和设圈套实...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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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人民网官方微博发布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判决书全文。判决书约5万字,全文如下: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3)济刑二初字第8号
公诉机关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薄熙来,男,1949年7月3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曾任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2年9月28日被依法终止代表资格),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新开路胡同71号,住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中共重庆市委3号楼,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2年9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公安部秦城监狱。
辫护人李贵方、王兆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鲁济检公二刑诉[2013]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于2013年7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于2013年7月26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8月14日召开庭前会议,8月22日至26日公开...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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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3日上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公开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图为庭审现场。
5月23日,审判长清朗洪亮的宣读声回荡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内——
“被告人刘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至此,刘汉、刘维等3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完成一审法律程序。
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判处的性质最为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组数字记录下此案的非比寻常:历经近1年的侦办,多达800余册的罪证材料,历时17天的庭审,20名证人的当庭陈述,20项起诉罪名和数十起违法犯罪事实,27位公诉人与刘汉等36名被告人及49位辩护人的激烈交锋……
指控罪案
2014年3月31日清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两侧站满了围观的人群,多辆押解车辆鱼贯驶入。第一审判庭旁听席上,人们静静地等待着……
8 时31分,审判长绳万勋敲响法槌,宣布...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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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薄熙来在庭审过程中情绪稳定
新华社济南8月26日电(记者霍小光、杨维汉)“庭审结束,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
评议,择期宣判。”随着审判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薄熙来
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经过近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26日13时04分,一审结束。
22日上午8时43分,审判长宣布薄熙来案开庭审理,并告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相关
诉讼权利。公诉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增胜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
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三项罪名,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了陈述
,公诉人、辩护人分别讯(询)问了被告人。
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的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等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徐明、王正刚、王立军(已判刑)等证人出庭作证,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出庭
作证的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公诉人宣读了法国人德维尔、张晓军(已判刑)等相关证
人证言,当庭播放了侦查机关询问证人薄谷开来(已判刑)、唐肖林的同步录音录像、
涉案房产幻灯片等视听资料,并向法庭出示了有关物证照片、相关书证以及被告人薄熙
来的供述和亲笔供词。公诉人还出示了综合证据,说明了本案发破案经过,以及被告人
薄熙来没有自首、坦白、检...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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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Returnee版 - 江歌案,真相终于清楚了
原本是发生在异国日本的一件普通的凶杀案,因为受害人家属一年来高调人肉证人及其
家庭,公开征集签名要求法院判决嫌疑人死刑而成为名噪一时的热点公共事件。以至于
在真正的庭审开始之前,热心的围观群众已经认定了嫌疑人死有余辜,撒谎的证人也罪
不可赦。
没错,就是这两天再次掀起舆论热议的江歌案庭审。两天的庭审,经过控辩双方分别举
证、交叉质证的过程,整个案情的真相也在抽丝剥茧中逐渐地呈现出来。
与大多数围观群众熟悉和期望的“从重从快”不同,日本法庭慢条斯理地就控辩双方提
出的每一个主张,每一项证据,有条不紊地听取展示、质证,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以
及控辩双方就同一事实提出的任何一种可能性。12月11日开始的庭审,经过延绵数日这
样细致的举证、质证过程,预计要到12月20日下午才能做出判决。
江歌案的案情估计大多数读者都相当熟悉,这里也就不赘述。只就庭审两天来对舆情的
冲击以及令不少围观群众感到困惑的因素稍做分析。
记得庭审第一天,嫌疑人和辩方律师率先提出了辩方的主张,其中包括关键的凶器来源
。辩方主张提出凶器是由刘鑫递给江歌,并非嫌疑人陈世峰所携带。这只是一方之词,
完全可能是嫌疑人自我辩护的说... 阅读全帖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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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lzjgz (lzjgz),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陈有西 让更多的人民知道真相和真理(转贴)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pr 21 10:50:28 2011, 美东)
让更多的人民知道真相和真理
陈有西 http://www.ynlawyers.org/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739714bb-4884-4940-8860-9ae80181c479&itemID=29866ae7-d9c6-4e32-bb76-9ecb0076a1d6&user=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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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关于新闻良心和新闻道德
让更多的人民知道真相和真理
和资深媒体人的对话
粉饰不可能战胜真相
发表于2011-4-20 1:03:40
陈律师:我在新闻媒体从业几十年,还比较深入地知悉国内媒体人的真实情况。
你期望今天能进入法庭采访的记者们以客观公正、真... 阅读全帖
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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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住 !!
ZT from
http://bbs.creaders.net/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885932&bl
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一案8月22日在济南中院开审,以下是由济南中院同步分六次微
博发布的庭审笔录。笔录显示,薄熙来为自己全面做了无罪辩护。
薄熙来案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1
被告人:我希望法官能够合理的公正的来审判,按照我国法律的程序来审判这个问
题。
审判长:被告人你的意见本庭已听明白,法院会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好审判权,依
法审判好你的案件。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现在你可以坐下。
鉴于本案指控的事实较为复杂,法庭将分别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主体身份、受
贿、贪污、滥用职权以及本案案发和涉案款物扣押冻结情况这五个方面的案件事实进行
调查。
首先就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主体身份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被告人薄熙来,你可以
对起诉指控的有关你主体身份的事实进行陈述。如果你对这部分事实没有异议,也可以
不陈述。你是否需要向法庭陈述。
被告人:我是具体案件一个一个的讲。
审判长:... 阅读全帖
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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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荔蕻案结束庭审,律师指审判不公(图)
(维权网信息员孙雨、张法报道)著名人权活动家王荔蕻“寻衅滋事”罪在经过两个多
小时的庭审后,没有进行当庭宣判,法官称将择日宣判。
11点40分左右,王荔蕻的儿子齐健翔和律师出现在法庭外。在官方称将公开审理的法庭
上,却只有5个旁听席位,坐着两位穿制服的人和两位便衣,另一位是王荔蕻的儿子齐
健翔。
虽然法庭上的王荔蕻精神很好,但她突然增多的白发却让有5个月没能见到她的儿子心
痛不已。齐健翔说妈妈知道有很多人在围观支持她,她表示感谢。
在法庭上,王荔蕻的陈述理性而客观,并力争为自己的公民权利而辩护。然而,王荔蕻
及律师在陈述时却多次被法官打断。律师指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存在诸多的审判不公。
辩护律师韩一村在接受本网采访时指:今天的庭审很不正常,许多事项违反刑事诉讼法
的相关规定。
第一、法庭将庭审设在小法庭,未满足公民依法要求旁听的意愿,这是变相的不公开审
理;
第二、在质证过程中,公诉人采取了打包质证,即将很多人、很多事放在一起质证,这
妨碍了被告人对当时情景的记忆,并且律师在依法质证的过程中被多次阻断;
第三、刘晓原律师从刑事诉讼的角度进行辩护,而... 阅读全帖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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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死者马跃的母亲孟朝红在法庭上提出了11个问题,质疑监控视频鉴定结论。
2010年8月23日,大学生马跃在北京地铁二号线鼓楼大街站等地铁时坠下站台身亡。事后,调查组得出的结论认为该事件“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并得到西城区政府的批复。对此,马跃的母亲孟朝红以西城区政府的批复“缺乏事实依据,并违反法律规定”为由,向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批复。昨天,还差四天就是马跃去世三周年的忌日,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并未当庭作出判决。
家属质疑
质疑一 安监调查不应以公安笔录为据
面对孟朝红的起诉,西城区政府认为,其做出的批复行为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且事故调查符合法定程序。昨天,代表西城区政府出庭应诉的是一位西城区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一位西城区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
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马跃事件中,现有的调查材料显示,企业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因此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对此,孟朝红及其律师则表示,事故发生后企业工作人员是否给予及时施救以及施救是否得当,也是确认是否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条件之一。“无论怎样,电是地铁里的电,不是马跃自带的。”孟朝红说。
此外,孟...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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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庭审进入第四天,薄熙来指责谷开来王立军共同导演闹剧
薄熙来案庭审进入第四天,济南中院官方微博继续文字直播庭审过程。今天的庭审中,公诉人继续向法庭出示王立军、薄谷开来等人证实被告人薄熙来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犯罪事实的证据。被告人薄熙来在庭审中反驳了相关证词,称王立军、薄谷开来和“11·15案”经办人王智、王鹏飞,以及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关某某等人的证词前后矛盾。薄熙来称,“谷开来和王立军共同在导演”一场“闹剧”,“把责任往我身上推”。
25日上午,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庭审进入第四天,全案法庭调查结束。
开庭后,法庭继续围绕薄熙来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证人王立军24日下午出庭所作证言进行质证。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提出,王立军证言的客观性、真实性存在疑问。公诉人认为,王立军当庭证言与庭前证言一致且与其他证人证言、书证相互印证,真实可靠。审判长要求书记员将控辩双方的质证意见准确记录在案。
公诉人继续举证,证明薄熙来要求对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办案人员进行审查,违反组织程序免去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纵容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阅读全帖
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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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8/24庭审记录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审判长:请法警带证人王某某到庭。
薄熙来的辩护律师,现在问你几个问题。
证人:两次。
辩护人:间隔多长时间?
证人:记不清楚了。
辩护人:大致时间?
证人:半个月之内,但记不太清。
辩护人:你见薄熙来的时间大概是什么时候?
证人:2002 年2 月。
辩护人:你说工程款这件事情是在那个单位的那个马某某给你说的?
证人:是。
辩护人:那个马某某有没有说给大连市方面的领导说?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和谷开来为工程款的事情见过几次面?
证人:一次。
辩护人:你和谷开来是在哪里见面的?证人:在沈阳友谊宾馆家里。
辩护人:谷开来说是在省政府大院的门院见的,边走边谈,你觉得对吗?
证人:我记忆是在友谊宾馆。
辩护人:你以前的笔录说在友谊宾馆6 号楼,后来说在8 号楼,你是怎么想起来这个楼
不对的?
证人:当时想起来6 号楼在装修。
辩护人:是你联系办案单位说你当时记错了,要求再写一个更正吗?
证人:是。
辩护人:你第二次联系薄熙来见面,你当时给薄熙来提议500 万元留作他用,他有没有
给你说也
给你100 万元之类的话?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 阅读全帖
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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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你的核心观点是王正刚的作证内容不属实?
被告人:不属实这只是一层意思。他讲的话和实际描述还有差异,差异很大,既不
符合常理,而且他说的话前后完全不搭。昨天我问话时第一个问题是你过去的笔录是否
都属实?他说没问题,都属实。请法庭对照一下就看出差异来了。
审判长: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无异议?
辩护人:他的证言有很多矛盾和问题,我们待结合其它证据后一并发表意见,在此
不再发表了。
审判长:现在休庭十五分钟。(敲法锤)
审判长:下面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想针对刚才被告人的辩解发表一些意见。王正刚是本案的关键证人
,他证实了本案的核心事实,即起诉书指控的贪污500万元的事实。这500万是公款,但
经过被告薄熙来同意了王正刚的补贴家用的提议,安排王正刚与薄谷开来商量,最后这
500万元进入了薄谷开来控制的账户。
审判长:公诉人注意,辩论意见留在辩论阶段再发表,现在继续举证。
公诉人:如果没有被告人薄熙来的同意,王正刚怎么能去找薄谷开来?如果没有薄
熙来的安排,薄谷开来和王正刚怎么能将500万进入薄谷开来实际控制的账户?结合被
告人对证言的质证,这些质证意见貌似非常合理,但实际是无理... 阅读全帖
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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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关于500万现在对不上证言了
被告人:(问证人)按你说法,第一次你找我时,我说的是再研究还是再考虑?
证人:考虑。
被告人:第二次你又去找我,我就同意了?
证人:是。
被告人:第二次你找我同意,你说了什么?
证人:我说这是涉密工程,资金比较安全,是否可以留作家用。
被告人:当时谈到我儿子在外读书,薄谷开来陪读,有困难,有这内容么?有这话吗?
证人:有。
被告人:第二次你说我以什么理由就收下了这笔钱了,还说别的了吗?
证人:没有。
被告人:你原来的笔录是否实事求是?
证人:实事求是的。
被告人:你告诉我马某某还问我对这笔钱如何处理,有什么意见,告诉我这个话了吗?
证人:我说这件事全部向你汇报,然后他就要你的意见。
被告人:这话你跟我说了没有?
证人:跟你说了。
被告人:你过去在笔录中讲到这段情节了吗?
证人:记不清了,我今天在法庭上说的是事实,笔录细节记不清了。
被告人:你跟我说过马某某说,第一要把这钱交给大连市政府,第二让你问我的意见?
证人:我说只能请示你的意见。
被告人:马某某要你征求我的意见,而且你当面给我说了?
证人:是。
被告人:证人,你与开来讲话的时候是你先把这个事情讲了,还是开来直接和你说,
你不用说...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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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
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
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
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
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
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看四十七条的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
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也就是说,如果公诉方希望法庭视谷开来的证词有效,作为定薄熙来罪的依据,那么谷
开来必须经受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
现在薄熙来要求谷开来出庭,法庭以第一百八十八条又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没有
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也就是说...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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