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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通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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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
发帖数: 22013
1
通奸罪只有台湾,韩国和中东国家才有。
R***a
发帖数: 41892
2
相信穆斯林国家一定还有通奸法
d******i
发帖数: 7160
3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中国应该恢复“通奸罪”
想到呆弯还保留此罪,
真的为这点廉耻文化 能有传承感到高兴。
不知香港有没有。
估计呆弯自称中华文化之传人该是独一无二的,也非浪得虚名。
c****3
发帖数: 6038
4
天朝有破坏军婚罪
g***t
发帖数: 7544
5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现在中国还有通奸罪吗?
还有破坏军婚罪。
s**********d
发帖数: 36899
6
啥时不是罪了?以前跳个黑灯舞就能毙了。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8.7
h******n
发帖数: 3599
7
http://news.sohu.com/20121108/n357060365.shtml
王立军曾与数名女性发生或保持性关系 已被双开
正文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2012年11月08日18:24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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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2年9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
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视频截图1
2012年9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重庆市原副市长、公
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视频截图 [保存到相册]
本报讯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
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
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此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24日作出判决,认定王立军犯徇私
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
一年。
除上述问... 阅读全帖
b****d
发帖数: 333
8
居然没有通奸罪?
C**********e
发帖数: 23303
9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台湾真的有通奸罪吗?
确实以为只有穆斯林国家有这个罪
a****e
发帖数: 858
10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台湾真的有通奸罪吗?
台湾有风化罪的。理论上说当街胡搞是会抓起来的
i*****t
发帖数: 9074
11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中华民国有通奸罪
还有一点,强奸不是公诉罪,只要被害人不提告,检察官就算证据充足,也不能起诉。
。。

发帖数: 1
12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中华民国有通奸罪
自首呢??????????


: 还有一点,强奸不是公诉罪,只要被害人不提告,检察官就算证据充足,也不能
起诉。

: 。。

Z****g
发帖数: 13731
13
大爷跑 该算什么罪呢?
m**d
发帖数: 21441
14
在《水浒传》里,小官员宋江包养郓城县头牌妓女阎婆惜,按照宋朝的法律,宋江是
无罪的。同为小官员的张文远(不是三国张辽)与阎婆惜通奸,按宋律,张文远就犯罪
了,而且罪行很严重,极有可能是宫刑,虽然书里没有具体交代。为什么差距这么大呢
?原因就在于阎婆惜身份的转变:妓女被包养可视为从良。
在古代,官员与妓女胡搞,不算通奸;但是,妓女一旦从良,成了良家女,官员再
去招惹人家,那就对不起了。如果宋江没通匪,而是走正常法律程序,估计张文远这小
子要断子绝孙。西门庆与潘金莲通奸,性质又有不同,西门庆是民,最多杖一百,游街
示众,如果没有武大郎的死,武松杀西门庆,就属于执法过当。
别以为在古代当官都很牛,官字两个口,要啥啥都有,实际上,据查阅资料得出结
论,从秦朝开始,一直到明清,官员在男女通奸的事情上,混得连老百姓也不如。
做官的可以娶三妻四妾,可以逛青楼妓馆(清朝不允许),就是不可以随便勾搭良
家女,勾搭了就犯了通奸罪,不光要受到朝廷严厉法办,连被人动私刑杀了,官府也不
管,死了也白死。
据宋人《北梦琐言》里说,仁宗嘉祐三年,都察院有位御史叫陈诲,经常去他老师
家里走动,时间长了,居然与老师的女... 阅读全帖
N*******3
发帖数: 2589
15
秦朝:
早在秦朝,便已立有极刑惩处的有关条款。
《史记·始皇本纪》中便有:
“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 在这个
刑法中,仅对“私通”定以极刑,且可“人人得以诛之”,格杀勿论。可以不告而杀,
私刑亦合法。
汉朝:
到了汉朝,亦延续秦的法律,犯奸必杀。而汉文帝似乎又仁慈了些,除了杀头,又添了
较“和缓”的肉刑:宫刑。而对于男人来说,这和死刑差别不是很大。
唐朝:
而唐朝,随着时间的推移,国人的文明程度也在进步。于是,在对待“私通”的问题上
,从重罪交成了轻罪,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飞跃。按唐律: “诸奸者徒一年半,
有夫者徒二年。” 疏议曰:“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
宋朝:
宋朝延续了唐朝的法律。
元朝:
元朝的皇帝在中国的皇帝中,更欣赏秦始皇。于是,他来了个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以
扬“国粹”,严打重罚。于是他又重新允许私刑,本夫不仅可以捉奸,且可当场杀死“
奸夫淫妇”。除这些之外,还有一些新的补充规定,如《元史》一百零三卷《刑法志》
中说:“诸和奸者杖八十七。” 看来忽必烈的后裔们更喜欢肉刑,他们从肉刑中能获
得更大的满足。并且还...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16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远柴铁案:铁证待判,待谁来判?
http://7000christian.blogspot.ca/2016/09/zt.html
远柴铁案:铁证待判,待谁来判?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1173036
许多基督徒都知道麦道卫(Josh McDowell)的铁证待判.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这本书,因为初信的基督徒往往具有很高的热情传福音,而海外的中国留学生
大多以科学的证据派人士自居,深信只要将圣经中的铁证拿出来给慕道友看,他们就一
定会信耶稣是救赎主,是上帝的儿子。但事与愿违,这些热心的基督徒往往到处碰壁,
因为他们还不明白一个道理:铁证待判,要看待谁来判?当人还没有被圣灵重生时,也
就是他们的石心没有被圣灵换成肉心时,他们是属灵的瞎子,看不见那些“铁证”而只
会一味地抵挡神。同理,在远柴案的审判上,其实早有铁证,但一些所谓的“证据派”
人士却根本视而不见,他们的心被猪油蒙着,刚硬恶臭如茅坑里的石头。
远柴案很复杂吗?根本就不复杂,基本的事实清清楚楚,一目了然:远志明强奸了柴玲。
远柴案根本就...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17
远柴铁案:铁证待判,待谁来判?[zt](吓死鬼坛彩虹之约的强奸犯远志明的同志和粉
丝了)
http://7000christian.blogspot.ca/2016/09/zt.html
远柴铁案:铁证待判,待谁来判?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1173036
许多基督徒都知道麦道卫(Josh McDowell)的铁证待判.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这本书,因为初信的基督徒往往具有很高的热情传福音,而海外的中国留学生
大多以科学的证据派人士自居,深信只要将圣经中的铁证拿出来给慕道友看,他们就一
定会信耶稣是救赎主,是上帝的儿子。但事与愿违,这些热心的基督徒往往到处碰壁,
因为他们还不明白一个道理:铁证待判,要看待谁来判?当人还没有被圣灵重生时,也
就是他们的石心没有被圣灵换成肉心时,他们是属灵的瞎子,看不见那些“铁证”而只
会一味地抵挡神。同理,在远柴案的审判上,其实早有铁证,但一些所谓的“证据派”
人士却根本视而不见,他们的心被猪油蒙着,刚硬恶臭如茅坑里的石头。
远... 阅读全帖
e******u
发帖数: 3206
18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级铁路运输法院:
近年来,不少人民法院反映,在处理破坏军人婚姻案件时,对如何具体应用刑法第
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在理解上不够明确,遇到一些困难。现将我院审判委员会第227
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四个案例印发给你们,供参照办理。
附:关于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四个案例
【案例一】
徐旭清破坏军人婚姻案
自诉人曹桂书,男39岁,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青海省格尔木89207部队军医。
被告人徐旭清,男28岁,原在湖南省株洲市塑料八厂工作,后调到市人防办公室
石峰山服务部任采购员。
自诉人曹桂书与孙蔚芸(女,36岁,湖南省株洲市塑料八厂出纳员),1974
年2月建立恋爱关系,同年10月27日结婚,婚后感情尚好。1976年1月,孙生
一男孩。后因家庭琐事,夫妻发生过争吵。
被告人徐旭清与孙蔚芸原在塑料八厂同一班组工作。1980年4月,徐、孙先后
调到本厂供销股工作。孙因不熟悉业务,常向徐咨询,两人关系日渐密切,并一起看电
影、逛马路。1981年初,孙蔚芸从原住地搬到建宁新村16栋10... 阅读全帖
b****a
发帖数: 4465
19
1980年代前期,湖北省张家山考古遗址第二四七号墓(或称M247,我是很久以后才猜出
来M是“墓”的意思……)出土了一批竹简。即使是几千年前的竹简,本身也值不了多
少钞票,然而竹简上面记录的文字穿越时代,没有被文人或者史官编辑,保存了两千年
前的真实,使其成为无价瑰宝。相当悲惨的是,和以前只倒器物丢弃竹简木牍不同,当
代的盗墓人士和黑市奸商也早就懂竹简的价值了,所以香港的非法地下盗墓文物市场上
有字竹简可以交易。例子多了,上博简、清华简、北大藏简都不是正规渠道考古发掘而
来的么,说白了都是盗墓赃物。中国刑法规定盗墓和贩赃都是犯罪。当然人家转了几次
手,至少看上去都洗白了,比如公开新闻里说清华简是某美国公民赠送的,但再洗钱总
不能改变盗墓赃物的本质。幽默的是,清华简等都是大张旗鼓宣传,却没警察叔叔去管
管。言归正传,张家山M247的这批竹简,2001年文物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大书,公布了全
部竹简照片(术语叫图版)和竹简文字对应的现代汉字(术语叫释文),整理者之外的
学习研究者利用起来就方便了。1980年代前期出土,2001年公布,真还算厚道的。这还
是M247,同时期张家山另有两个墓也出土... 阅读全帖
c***s
发帖数: 70028
20
广东卫视11日晚播出的《千万别错过》节目中,针对异性闺蜜的话题来了个大起底。男嘉宾大曝自己曾和女“闺蜜”做过不堪回首的出格往事,连主持人窦文涛也忍不住,一起分享了自己和陈鲁豫、许戈辉两位“闺蜜”共处一室的“疯狂”往事。
本期女嘉宾胥宁是一位独自在杭州漂泊的年轻理财顾问,她扬言将每个月收入的80%用来买衣服,并放言“先结婚、后恋爱”的大胆婚恋观,使得在场的男嘉宾纷纷望而却步。情感参谋长苏芩一语点破她的小心思:内心深处实际上是渴望拥有被人仰视、被人“羡慕嫉妒恨”的爱情。
窦文涛日前在录制广东卫视相亲节目《千万别错过》时,面对话题“跟闺蜜最出格的事”时,爆出曾和陈鲁豫、许戈辉共处一室的“疯狂”往事。他说,“当年我们就是‘闺蜜’,整天我一个男的跟她们俩女的混,自己做饭,有时还3人一块躺床上看电视。
有一次,只有我和许戈辉在屋里,她在洗手间洗澡,这时她男朋友打电话来,我接的。我还拿着电话走到洗手间门口敲门,许戈辉就说‘让他待会再打来’!”此话引起现场一阵笑声,有观众窃窃私语:“窦文涛这么做,许戈辉男友没误会吗?”
新闻链接
窦文涛:我和王蒙联手发起“挺小三协会”
窦文涛:《锵锵三人行》,全民八卦... 阅读全帖
s**********e
发帖数: 112
21
如果严格按法律办理,起诉WN重婚罪,那更要有证据。
我还真查询了下,中国现在没有通奸罪。重婚罪是在已婚情况下和另一方又结婚。这个
显然不符合。大家学习下法律吧。
一、现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刑法》而规定的几百个罪名中,没
有“通奸罪”这一罪名。
二、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
定罪的规定。
三、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通奸是一定犯罪行为。具体如下:
1、“破坏军婚罪”。即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同居的
,则构成了“破坏军婚罪”。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
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强奸罪”。即和未满14岁的幼女通奸的,以强奸论处。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二款:“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
强奸论,从重处罚”
3、“重婚罪”。即自己已婚、或对方已婚、或双方均已婚,而自己和对方公开以夫妻
的名义同居、通奸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此种行为算作
是事实婚姻,以重婚论。
参照法条:《中华人民共... 阅读全帖
l*****o
发帖数: 10429
22
来自主题: LeisureTime版 - 清朝的黑夜——《道听途说》
1.这个少年半夜酒醒看着装修内饰,就能意识到危险,真是个聪明人。
可是聪明人却还会一时得意bso自己的艳遇引来杀身之祸,可见色令智昏。
2.这父子俩为嘛不先杀了少年,再去杀媳妇呢。。这样肯定是一个也跑不了。
本来杀死媳妇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必非要捉奸捉双。漏洞是儿子亲自去亲家接媳妇回来,
这样将来调查,还是会暴露。不然只要埋尸然后过几天称媳妇一直没回来装作去找也就
行了。反正就父子俩知道。很安全。——按照这一堆故事里清朝地方官表现出来的作为
,肯定也是混的过去。
话说墙上挖个能逃掉成人的洞,需要多大动静,而且非常有可能没有趁手工具?这个父
亲耳朵大概不太好用吧。
3.这个先生真是现世报。很少看到报应来的这么快。
按清朝法律,他出这么个主意,估计也是个死吧。既然儿子已死不能复生,还是保住自
己顺便2亩田是上策。换个人不一定有这么淡定。
4. 夫妻关系这么和顺,还能路遇一个帅哥就立马勾搭。也真是彪悍。
5.你说的这个,我搜了一下,其实现在台湾似乎都还有通奸罪的。
目前社会道德风俗渐趋开放,通奸罪的存在已不符人民普遍的价值观念——看到这句话
,还挺悲哀的。
*************
中国古代... 阅读全帖
c***s
发帖数: 70028
23
透过DNA比对,可确认亲子血缘关系
台南市一名补习班教师12年前与女友奉子成婚,7年内连生5个女儿,夫妻俩4年前离婚,但仍同住、分房睡,不料前妻今年怀了第6胎,让他质疑:“没做怎么会有?”他因此怀疑5个女儿也非亲生,于是做亲子鉴定,结果竟发现“老大、老四、老五都是别人的种”,火冒三丈控告前妻骗婚、通奸,不过因两罪都已超过追诉期,检方裁定不起诉。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承办该案的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陈昆廷说,依台湾“刑法”规定,诈欺罪最重本刑是5年,追诉时效10年,通奸罪最重本刑是1年,追诉期5年,追诉时间以犯罪成立之日开始计算。
陈昆廷表示,以本案来说,即是从两人结婚当天和生小孩的日子起算,但吴男今年7月中才提告,诈欺骗婚部分已达12年,通奸部分因吴男的第5个女儿已逾5岁,也过了时效,所以两罪都超过追诉期限,裁定不起诉。
这桩家庭官司的当事人吴姓男子现年39岁,其前妻35岁。吴男向警方报案说,1998年2月因女友已怀有4个月身孕,遂奉子成婚,婚后生下5个女儿,4 年前两人感情不睦离婚,但为了不让女儿伤心,他虽在台南市任教,平日住在宿舍,但仍每隔一、两周就会回台南县柳营乡住处陪小孩,回家后... 阅读全帖
m******n
发帖数: 6673
24
中新网10月13日电 台南市一名补习班教师12年前与女友奉子成婚,7年内连生5个女儿
,夫妻俩4年前离婚,但仍同住、分房睡,不料前妻今年怀了第6胎,让他质疑:“没做
怎么会有?”他因此怀疑5个女儿也非亲生,于是做亲子鉴定,结果竟发现“老大、老
四、老五都是别人的种”,火冒三丈控告前妻骗婚、通奸,不过因两罪都已超过追诉期
,检方裁定不起诉。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承办该案的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陈昆廷说,依台湾“刑法
”规定,诈欺罪最重本刑是5年,追诉时效10年,通奸罪最重本刑是1年,追诉期5年,
追诉时间以犯罪成立之日开始计算。
陈昆廷表示,以本案来说,即是从两人结婚当天和生小孩的日子起算,但吴男今年
7月中才提告,诈欺骗婚部分已达12年,通奸部分因吴男的第5个女儿已逾5岁,也过了
时效,所以两罪都超过追诉期限,裁定不起诉。
这桩家庭官司的当事人吴姓男子现年39岁,其前妻35岁。吴男向警方报案说,1998
年2月因女友已怀有4个月身孕,遂奉子成婚,婚后生下5个女儿,4 年前两人感情不睦
离婚,但为了不让女儿伤心,他虽在台南市任教,平日住在宿舍,但仍每隔一、两周就
会回台南县柳营乡住处陪小孩... 阅读全帖
B********s
发帖数: 2575
25
福临到底做错了什么?
福临做为“美国总统通俄集团”的骨干分子,连累总统“干预司法”的“罪魁祸首”,
他到底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他又不是电动棒充气娃娃,怎么有那么大的能量,给白左华
左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性高潮?
华左们几乎要把福临当成了秦桧和吴三桂。
如果你只听媒体的,你会认为福临最大恶极,具体罪名有三个:俄国间谍;土耳其间谍
;和平教恐惧症(Islamophobia)。
当然,你愿意动脑子的话,就知道这三项罪名几乎没可能同时成立,因为这是三个自相
矛盾的罪名。这三个罪名里只有和平教恐惧症一项应该可以落实,而这个罪名,相当于
一个荣誉博士学位。
把这三个罪名都安在福临的头上是民主党病急乱投医,拿着鸡毛当令箭,只要是负面消
息,不管是否自相矛盾,通通往外扔。相当于说“跟潘金莲通奸,跟西门庆通奸,跟武
大郎通奸,杀了潘金莲,杀了西门庆,杀了武大郎,这些事通通都是武松一个人干的”。
反正泼脏水又不需要脸。
一件一件地说。
俄国间谍。
起因是福临2015年12月在俄罗斯参加了RT(大约相当于俄国的“美国之音”和俄国的“
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的十周年庆祝活动,接受了一个采访,收了3万多美元,并
... 阅读全帖
f*******l
发帖数: 8811
26
中新网10月13日电 台南市一名补习班教师12年前与女友奉子成婚,7年内连生5个
女儿,夫妻俩4年前离婚,但仍同住、分房睡,不料前妻今年怀了第6胎,让他质疑
:“没做怎么会有?”他因此怀疑5个女儿也非亲生,于是做亲子鉴定,结果竟发现
“老大、老四、老五都是别人的种”,火冒三丈控告前妻骗婚、通奸,不过因两罪
都已超过追诉期,检方裁定不起诉。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承办该案的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陈昆廷说,依台湾“
刑法”规定,诈欺罪最重本刑是5年,追诉时效10年,通奸罪最重本刑是1年,追诉
期5年,追诉时间以犯罪成立之日开始计算。
陈昆廷表示,以本案来说,即是从两人结婚当天和生小孩的日子起算,但吴男
今年7月中才提告,诈欺骗婚部分已达12年,通奸部分因吴男的第5个女儿已逾5岁,
也过了时效,所以两罪都超过追诉期限,裁定不起诉。
这桩家庭官司的当事人吴姓男子现年39岁,其前妻35岁。吴男向警方报案说,
1998年2月因女友已怀有4个月身孕,遂奉子成婚,婚后生下5个女儿,4年前两人感
情不睦离婚,但为了不让女儿伤心,他虽在台南市任教,平日住在宿舍,但仍每隔
一、两周就会回台南县柳营乡住处陪小孩,... 阅读全帖
t******1
发帖数: 404
27
中国官场需要干净社会道德 周永康两秘书高官犯通奸等罪
2014年7月03日 美国之音 华盛顿 中共两位高干、前常委周永康的秘书冀文林和余刚被
双开(开除党籍公职),其“罪名”包括“与他人通奸”。中纪委监察部宣布,海南副
省长冀文林和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余刚主要因“严重违法违纪”而被双开。中共当
局还决定将这两位周永康的秘书送交司法单位“绳之以法”。

余刚是最新被打的“老虎”之一。中纪委、新华社的消息只是报了余刚的公职,并
没有详细介绍其背景,不过,上海的东方早报说,冀余曾任某卸任高层的秘书。有不少
中国网站和海外中文网站都报道:余刚是位70后。他是江西景德镇人(也有说是湖南人
),清华毕业,后到国家机关工作,也曾当过周永康秘书。中共宣布其罪名包括与他人
通奸。

这两人当中,冀文林已经是“死老虎”。早在今年2月就已被打,中纪委当时说他
严重违法乱纪。百度百科说,冀文林1966年7月出生,内蒙人,1989年参加工作,94年
入党,中国武汉的中国地质大学毕业,曾任周永康秘书。中纪委网站7月2日说:冀文林
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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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
发帖数: 22013
28
原来是台湾的新闻,怪不得还有通奸罪这个说法。
我还在想,就算是异性小三也没有通奸罪啊。
好像世界上就剩下中东国家,韩国和台湾等少数还有通奸罪。
(发散性思维)
为什么现代法律大多都不把通奸当作一种罪名呢?
我觉得通奸是为数极少的,有悖道德,
对参与者以外的第三方有伤害,但是法律又不管的事情。
要举出其它类似的例子,好像还真没有。
L******I
发帖数: 309
29
来自主题: Talk版 - 人类最悠久的地下工作
人类最悠久的地下工作,按中国官方的说法是隐蔽战线的工作,可能就是“偷情”
这档子事,大伙一定心知肚明:自己身边的某个人或多或少地、似是而非地发生过或者
正在发生着这种事情,他们满面春风,整日像吸食了大麻一样神情亢奋,一会儿背着人
看一条短信,一会儿背着人接听一个电话,脸上流露着难以抑制的兴奋和喜悦,言行举
止则大多像“地下工作者”一样神神秘秘,来去行踪不定——他们,正在悄悄享受“偷
情”带来的刺激与快乐。
《现代汉语词典》对“偷情”的解释是“旧时男女背着人恋爱”,“百度”词条解
释为“已经确立了恋爱关系或者婚姻关系,还暗地里和第三者保持亲密关系”。看来,
不管是“背着人”还是“暗地里”,凡是带“偷”字性质的事情,总是见不得人的。
“偷情”可以分为“主动式偷情”、“被动式偷情”、“现实版偷情”和“亚偷情
”等N个种类;“偷情”的合理与正确有N种,既能解决夫妻之间因某种原因产生的“无
性”生活,还能填补夫妻之间“审美疲劳”的空缺等;“偷情”的荒诞与错误,也可以
摆出N个理道,它不仅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秩序,还违背了夫妻间“互相忠实、互相尊
重”的原则;“偷情”的对与错... 阅读全帖
a*******r
发帖数: 8
30
来自主题: Chinese版 - 人类最悠久的地下工作
人类最悠久的地下工作,按中国官方的说法是隐蔽战线的工作,可能就是“偷情”这档
子事,大伙一定心知肚明:自己身边的某个人或多或少地、似是而非地发生过或者正在
发生着这种事情,他们满面春风,整日像吸食了大麻一样神情亢奋,一会儿背着人看一
条短信,一会儿背着人接听一个电话,脸上流露着难以抑制的兴奋和喜悦,言行举止则
大多像“地下工作者”一样神神秘秘,来去行踪不定——他们,正在悄悄享受“偷情”
带来的刺激与快乐。
《现代汉语词典》对“偷情”的解释是“旧时男女背着人恋爱”,“百度”词条解释为
“已经确立了恋爱关系或者婚姻关系,还暗地里和第三者保持亲密关系”。看来,不管
是“背着人”还是“暗地里”,凡是带“偷”字性质的事情,总是见不得人的。
“偷情”可以分为“主动式偷情”、“被动式偷情”、“现实版偷情”和“亚偷情”等
N个种类;“偷情”的合理与正确有N种,既能解决夫妻之间因某种原因产生的“无性”
生活,还能填补夫妻之间“审美疲劳”的空缺等;“偷情”的荒诞与错误,也可以摆出
N个理道,它不仅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秩序,还违背了夫妻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的原则;“偷情”的对与错、甜与苦也有N个感受,局... 阅读全帖
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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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佛道场通奸 被捉奸在床
2016-02-13 活佛被捉奸 超意境
活佛搭上尼姑道场通奸 被捉奸在床作者:大号指北针
【星岛网讯】被誉为美声弘法典的活佛贝玛千贝仁波切,11日早晨竟在道场与一名还有
婚姻关系的黄姓尼姑通奸,当场被女方丈夫捉奸在床,送警究办。尼姑在警局跪求丈夫
放过活佛,“让他去弘法!”盛怒的丈夫则指着沾满活佛精液的床单证物,大骂:“饶
他?难道我还要再让他去骗吃骗喝,搞人家老婆?”
机场接禅师 入房谈性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黄姓尼姑的丈夫表示,他与妻子都是笃奉贝玛千贝仁波
切的信徒,平日出钱出力全心供养,连桃源街的弘法中心装潢也捐了不少钱,没想到仁
波切竟是披着袈裟的狼人,连他的老婆也不放过。
不过,黄女却声称与丈夫办理过离婚,日前丈夫私下向户政机关登记再度结婚,她
否认两人的婚姻关系,同时极力维护仁波切,表示是自己主动与师父发生性行为,还指
责“前夫”对师父太残忍了。
这起宗教性丑闻案件,是赵某临时打电话给妻子时,意外听到电话那端传来妻子淫
秽的呻吟声,查觉可疑之下,循声赶往查看才意外曝光。
赵某表示,他们夫妻笃信仁波切传法多年,彼此相当熟识,虔诚的妻子还在一个... 阅读全帖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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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7月查经】7/7 箴言 第7章 (转载)
发信人: whiterose (抱抱熊和胖胖鱼), 信区: BibleStudy
标 题: Re: 【一年精读圣经】7/7 箴言 第7章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Jul 6 23:54:04 2011, 美东)
第六章20~第七章27
父母亲的训练和爱智慧的素心,乃是青年人的无价之宝和经常的帮助(六20~23,七1
~4)。这些是历代相传,屡试不爽,抵抗淫乱罪的最佳防御武器(六24,七5、24~27
)。淫乱乃如洪水猛兽,令人身败名裂,同时也涉及到许多的危险和刑罚(六26~35,
七6~27)。参阅五1~20。
这里分两段谈论来警告通奸罪的问题。乍看之下,智慧师对于个中性犯罪的情节描述,
似乎非常公开坦白,不多保留。然而作者的目的,绝不像现代小说家一样地诲淫诲盗,
而是开门见山,直捣黄龙地道出淫乱的结局是无休止的悔恨,以及苦毒的死亡。这与现
代小说或戏剧的通常结局,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淫妇诱人的方法有几种:谄媚的舌头,说得天花乱坠;肉体的姿色,令人意乱情迷;眼
皮的勾引,令人无法抗拒;加上结过婚的经验,使人神魂颠倒。怪不得俗语说:「英雄
难过美人关」或「温柔乡是... 阅读全帖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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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所有的罪在神眼里都是等同的吗?
回答: 在马太福音5:21-28,耶稣把心里有淫念和通奸等同,把心里有怀怨跟杀人等
同。然而,这并不是说罪是相同的。耶稣要向法利塞人说的是如果你心里起了犯罪的念
头,就是罪。耶稣时代的宗教头领教导人们只要不付诸行为,你心里想什么都是可以的
。耶稣要他们认识到神判断人的思想和行为。耶稣说我们的行为是心中所想的结果(马
太福音12:34)。
因此,尽管耶稣说淫欲和通奸都是罪 – 并不意味它们可以等同。实际上的杀人比简单
的怨恨要糟糕得多 – 尽管它们在神的眼里都是罪。罪有不同的程度。一些比另一些严
重。同时,就永久的后果和得赎来讲,所有的罪是相同的。每一个罪都将受到永久的责
罚(罗马书6:23)。所有的罪,无论多么“小”,都是对抗一位无限的永恒的神,因
此都配得无限和永久的惩罚。更进一步,没有一个罪“大”到神不能饶恕。耶稣为偿还
罪债而死(约翰一书2:2)。耶稣为我们所有的罪而死(哥林多后书5:21)。所有的
罪对神来说都是等同的吗?是,也不是。在严重程度上, 不是。在惩罚的方式上?是
的。都可饶恕吗?是的。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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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_BibleStudy版 - 【一年精读圣经】7/7 箴言 第7章
第六章20~第七章27
父母亲的训练和爱智慧的素心,乃是青年人的无价之宝和经常的帮助(六20~23,七1
~4)。这些是历代相传,屡试不爽,抵抗淫乱罪的最佳防御武器(六24,七5、24~27
)。淫乱乃如洪水猛兽,令人身败名裂,同时也涉及到许多的危险和刑罚(六26~35,
七6~27)。参阅五1~20。
这里分两段谈论来警告通奸罪的问题。乍看之下,智慧师对于个中性犯罪的情节描述,
似乎非常公开坦白,不多保留。然而作者的目的,绝不像现代小说家一样地诲淫诲盗,
而是开门见山,直捣黄龙地道出淫乱的结局是无休止的悔恨,以及苦毒的死亡。这与现
代小说或戏剧的通常结局,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淫妇诱人的方法有几种:谄媚的舌头,说得天花乱坠;肉体的姿色,令人意乱情迷;眼
皮的勾引,令人无法抗拒;加上结过婚的经验,使人神魂颠倒。怪不得俗语说:「英雄
难过美人关」或「温柔乡是英雄冢」。
从第一段全部的经文看来,通奸者似乎罪有应得,期待他的周遭社会加以定罪,证诸今
日的道德环境,这一类的罪已经司空见惯,通奸者也不可能立即被放逐,成为社会的「
独夫」。纵然如此,在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里,这种行为乃是「社会自杀...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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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圣经说的明明白白
圣经说的明明白白,离婚相当于通奸,而通奸是大罪,是要下地狱的。
罗医生是基督徒,信圣经而离婚,犯通奸罪,估计已经下地狱了。
而川普这个美新版所说的神拣选的美国总统,多次犯通奸罪,够下地狱很多次了。
神棍怎么spin?
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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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night (一束星光) 于 (Mon Jun 29 11:46:07 2015, 美东) 提到:
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了同性婚姻合法的司法判决,同时也点燃了一场大讨论,同性婚姻到
底该不该上升到法律定义去确立它的合法地位?
那位反对的首席大法官,从婚姻的历史定义,阐述了为何同性婚姻“不合法”。 但是
可笑的是,如果婚姻在当今社会,真的要遵从它的历史定义的话,请大法官先生先恢复
“通奸罪”作为它必须的“有益补充”, 要知道,父母通奸对于儿童心理上的伤害远
远大于单亲,如果异性恋婚外情可以大行其道而不受惩罚,比如加州就奉行“无过错离
婚”, 就是由于出轨造成的婚姻破裂不可以申诉惩罚性财产分割, 那么婚姻其实早就
沦落成只是保护共同经济利益的工具而已,那么同性伴侣, 作为人类的一分子,他们
一样有权利要求法律赋予同样的经济利益保护, 现代社会法律的意义在于它应该平等
的惠及“所有适用公民”, 而不是选择性地基于宗教,信仰和个人道德偏好把某些人
的相关利益排除在外。
在我看来,同性婚姻合法,是人类文明的...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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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啥时候是罪?通奸是罪要不要抓川普去坐牢?
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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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Joke版 - 汤灿罪不至死
汤灿出来露个面 罪不至死
无论汤灿睡了多少个男人,无论她睡过的男人是多大的官,无论她那些男人送给了她多
少不义之财,她都罪不至死。 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女人不能上别人老公的床。
即便上了,那也许是卖身,也许是性权交易,最多不过是通奸。 通奸,在绝大多数情
况下都是男女双方共同的罪过或错误。 要死,那也应该男女双方都去死才对,怎么可
以只把女的弄死呢? 如果汤灿真的被弄死了,这TMD跟那些穆斯林国家用石头砸死通奸
的女人有何不同? 即便汤灿罪该万死,那也应该光明正大地通过法院审理,公开判刑
才对。 怎么可以不明不白地她就死了? 这还有法律吗?
其实严格地说来汤灿根本就没有犯多大的罪。 不错,她确实靠着跟男人睡觉得到了很
多好处,一路飞黄腾达。 她确实腐蚀了我党的许多高级干部。 她确实不要脸到了极点
,无耻到了疯狂的地步,但这个臭不要脸的骚女人有没有贩毒走私? 她有没有谋财害
命? 她有没有偷盗抢劫? 她有没有勾奸夫害本夫? 都没有! 那她到底犯了什么死罪
? 把她那些靠卖肉所得的不义之财没收,把她的官位罢免,把她开除公职,把她的名
声搞倒搞臭,最多判她几年、十几年的刑,这不就行了? ... 阅读全帖
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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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张姓妇人与姐夫通奸四百八十八次,被判刑一年半确定,高雄地检署不准易科罚金,将她发监服刑。
张妇向法院声明异议胜诉,法官裁准易科罚金,但检方不服提起抗告。
据台湾《联合报》消息,张妇(五十一岁)从七年前开始,由姐夫每月付给她五万元,瞒着胞姐,与姐夫发生性关系。姐夫担心“亏本”,将两人每次“炒饭”的时间地点,都逐一纪录。
两年前,姐夫发现她另结新欢,向妻子自白通奸,张姐愤而提告。法院将张妇判刑一年半,得易科罚金确定。
张妇向高雄地检署声请易科罚金,检察官认为张妇犯罪次数近五百次,不发监执行,难收矫正效果,不准易科。
张妇入监后,向高雄地院声明异议。张妇说,法院的定谳判决准许她可易科罚金,且通奸除罪化已是未来修法趋势;何况她已与姐夫分手,再加上她身心都患有疾病,“执行显有困难”。
法官认为,检察官未审酌张妇所举事由,也未告知她不准易科罚金的理由就发监,不符法律程序。
而且通奸除罪化是潮流,张妇判决可易科罚金,撤销检方不得易科的处分。张姓妇人可易科罚金。检察官不服,已提出抗告。
这件院、检互杠的官司,最终结果如何,令人好奇。院、检争议没有确定结果前,张妇仍必须留在监狱服刑。
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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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记述道:很多人是这样避免怀孕的——往子宫上涂油膏,这样卵子就会和混
合着橄榄油、雪松和乳香的膏剂一起滑落。也许他无法意识到,油脂会阻止精子进入子
宫,但是无论原因为何,从结果上讲这种方法确乎是行之有效的,他对此大加赞赏。
串叶松香草
地中海地区通用的避孕剂是一种原产于非洲的植物,叫做松香草。这种植物为北非古城
昔兰尼带来了巨大收益,为了表彰它,当地人把这种植物印在自己的硬币上。薄荷油也
是一种较为流行的避孕品,初版于公元前421年的阿里斯托芬的喜剧《和平》中曾提到
过与此有关的事。其中一个人物担心自己的女伴怀孕,他的朋友则告诉他,“不会的,
只要你加一剂薄荷油在里面”。近期的研究证实了此种植物确实有阻止怀孕的功用。
上溯至公元前430年,医疗从业典籍里记载着石榴也是一种避孕品,而现代科学证明,
石榴确实可以妨碍受孕。
其他的避孕品就不像石榴那样还可以讨得舌头的欢心了。一本大约成书于公元前1850年
的埃及手抄本描述了一种用鳄鱼粪便制成的阴道栓剂,那时候人们用它来避孕。
古罗马人的避孕措施是如此有效以至于一时间人口出生率变得很低。通奸行为十分常见
,男人们通常会找妓女来满足自己... 阅读全帖
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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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中国古代对强奸幼女的处罚
南宋《庆元条法事类》:“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
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强奸幼女罪”。其法意跟
现代法理并无不同:性侵未成年人,即使对方同意也按强奸论处,强奸未遂也要刺配五
百里。如果造成幼女损伤,则处死刑。另外,按宋朝的法律伦理,妇女被强暴时奋起反
抗、杀死施暴者,是免罪的。自宋之后,强奸幼女都是极严重的罪行,朝廷也不敢等闲
对付。
作者:吴钩 历史学者
清人吴炽昌的笔记《客窗闲话》中收录了一则“强奸幼女案”的故事:“有七十余岁老
翁,爱邻女幼慧,保抱提携,胜于己出。父母知翁诚实,使女拜翁为义父,往来无间。
”这女孩子才十岁,正是半懂事半不懂事的年纪。一日,女孩父母因为要到亲戚家奔丧
,将女儿托付给老翁看护,老翁于是过来家里暂住。次日,父母归来,见女儿走路姿势
不大对劲,便叫来问话。女儿的回话让爹娘如雷轰顶:她被老翁奸污了,因下体痛疼,
所以才行走不便。父母又怒又悲,将老翁告上衙门。
在古代,强奸幼女是一项大罪。县官赶忙升堂问讯,得知详情:当日,小姑娘因父母不
在家,便到邻舍听大人闲谈。聊天的都是些刚成婚的妇女,所谈尽是“阴... 阅读全帖
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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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侮辱娼妓.丑化通奸.群众如粪土
中国.侮辱娼妓.丑化通奸.群众如粪土
送交者: 溪谷闲人 2015年07月22日07:52:36
中国的各家电视台都是“党的喉舌”。一直以来,配合共党的所谓“反腐”,
高调宣传各级贪腐官员的“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与多名女性通奸”,并将
他们“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先说“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直说就是嫖娼和卖淫。
嫖客当然就是各级“党和国家领导人”,娼妓就是“各级女秘书、女主播、女
明星、……”。与嫖客和娼妓的不同在于,“各级女秘书、女主播、女明星……”出卖
身体以后,所得到的回报不仅仅是金钱,更多的是“权势”、“权力”和“资产”、“
资本”,而嫖客即“党和国家领导人”付出的也正是娼妓们所需要的,二者一拍即合,
公平交易。
所以说贪腐官员“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是对“娼妓”的侮辱,“娼
妓”比“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尚的多,她们卖完了自己,收钱走人,对社会危害不大。
再说“与多名女性通奸”。“通奸”本不是什么大罪,在美国和许多国家,根
本不犯罪。男欢女爱、两情相悦,若说“缺德”,离婚就...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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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Detective版 - 日本人曾经打了朝鲜人8年的屁股
蒋丰的博客
《日本新华侨报》总编辑
http://jiangfengjp.blog.ifeng.com
2015-06-26 17: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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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天天“蒋”【6月27日(星期六)篇】
中国民间经常街谈巷议的“打屁股”,如果上升到法律高度,实际上叫“笞刑”。这种
刑罚始于中国的战国时期,为古代“五刑”之一,是以竹、木板责打犯人臀部、背部或
腿部的轻刑,针对轻罪而设,或作为减刑后的刑罚。
汉景帝时期的《棰律》甚至规定了刑具规格、受刑部位,同时在实刑时中途不得换人,
并彻底固定“笞刑”的刑具是竹板及其长度厚度。
到了明代,“笞刑”更是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即使身居高位的朝廷大员,犯了错或
惹皇帝不高兴了,也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狠狠打屁股,名曰“廷杖”。正德年间,群臣
劝说明武宗朱厚照不要到江南游玩,惹得他大发雷霆,对劝阻的146名大臣施以廷杖。
大臣们被扒下裤子,露出白花花的屁股排在朝堂上,上百根棍子同时起落,一时间哀嚎
震天,血肉横飞,结果活活打死了11人。
日本古代效仿中国唐律,也引入了“笞刑”。明治维新之后,日本政府学习西方,大...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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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rld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LoneWolf (孤独的狼), 信区: WorldNews
标 题: 打击女权浪潮席卷全球:阿联酋一菲律宾女佣与男友发生性关系 被判100鞭刑并将被驱逐出境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Nov 18 12:48:23 2010, 美东)
阿联酋一菲律宾女佣与男友发生性关系 被判100鞭刑并将被驱逐出境
一名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工作的菲律宾女佣因为与未婚男友发生性关系,被当地法庭判
处100下鞭刑,并将被驱逐出境。
据悉,在阿联酋等海湾国家的外国人,必须由当地雇主担保才能获准在当地工作。
在某些情况下,有些雇主甚至可以扣押外籍工人的护照,不允许他们换工作。
近日一名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夏尔迦地区工作的菲律宾女佣和男友在雇主的房子里
幽会,不小心被她的雇主兼担保人发现。这名雇主看到女佣的男友离开后就报了警,二
人随后被警察逮捕,并承认曾发生性关系。
这名菲律宾女佣被夏尔迦法庭以通奸罪判处100下鞭刑,而她的孟加拉籍男友也被
以通奸罪判处鞭刑,此外还因未经允许进入她的雇主的住所被判入狱一年,服刑后两人
将双双被驱逐出境... 阅读全帖
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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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南陈破空激辩中国时局(全文)
华盛顿—
美国之音VOA卫视时事大家谈:司马南陈破空激辩中国时局
主持人宝申:习近平掌舵中共之后,斧头、笔杆双管齐下,一面砍伐中共政界军界腐败
丛林,一面背书马列和宣扬“三个自信”。有分析称,习近平意欲建立“政治新常态”
,恢复中共这座“庙堂”的纯洁。那么,中共的根本问题出在哪里?运动式反腐能不能
终结制度性腐败?习近平能否拯救中共?今天的时事大家谈请两位名嘴司马南和陈破空
来隔空辩论。
时事大家谈:司马南陈破空激辩中国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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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毛左派文人司马南通过Skype参加节目;另一位是美国政论作家、时政评论人士陈破
空。陈先生在美国之音的纽约演播室参加节目。欢迎两位!开始讨论之前,我们先来个
约法三章:第一,简短发言,回答问题控制在2分钟之内,不要“冗长辩论”。发言超
时,主持人有权打断;第二,尽量不打断对方发言,对对方的提问有一分钟回应;第三
,理性辩论,不搞人身攻击。这一条也适用于打电话来的听众观众。
第一个问题是:中国现在的反腐仍然向纵深发展。有海外和中国国内的人士说,中国的
腐败是系统性的、塌方性的,而现在中共反腐用的是有选择... 阅读全帖
I*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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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也没用。按香港现行法律他就没罪。除非修法,或立引渡条例(送中和送台)。
就象台湾有通奸罪,但是你不能要求大陆也判一个通奸的人通奸罪。除非人大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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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一菲律宾女佣与男友发生性关系 被判100鞭刑并将被驱逐出境
一名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工作的菲律宾女佣因为与未婚男友发生性关系,被当地法庭判
处100下鞭刑,并将被驱逐出境。
据悉,在阿联酋等海湾国家的外国人,必须由当地雇主担保才能获准在当地工作。
在某些情况下,有些雇主甚至可以扣押外籍工人的护照,不允许他们换工作。
近日一名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夏尔迦地区工作的菲律宾女佣和男友在雇主的房子里
幽会,不小心被她的雇主兼担保人发现。这名雇主看到女佣的男友离开后就报了警,二
人随后被警察逮捕,并承认曾发生性关系。
这名菲律宾女佣被夏尔迦法庭以通奸罪判处100下鞭刑,而她的孟加拉籍男友也被
以通奸罪判处鞭刑,此外还因未经允许进入她的雇主的住所被判入狱一年,服刑后两人
将双双被驱逐出境。
据悉,外国穆斯林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犯下通奸罪后,将被鞭笞后驱逐出境;而非
穆斯林将被判入狱监禁,服刑后驱逐出境。此案中的菲律宾女佣及其孟加拉国男友都是
穆斯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一直致力于成为国际商业和旅游中心,对外国工人的依赖性
非常高,但是为了维护传统习俗,依然会对那些未婚发生性关系或者公开接吻的外国人
施以...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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