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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邓玉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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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2009年邓玉娇案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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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2009年5月10日晚8时许,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
城消费时,涉嫌对当时在该处做服务员的邓玉娇主动进行骚扰挑衅,邓玉娇用水果刀刺
向两人,其中一人被刺伤喉部、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邓玉娇当即拨打110报警。次
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采取强制措施。
起诉
2009年5月31日,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移送检察院起诉。巴
东县纪检委则开除黄德智党籍,县公安局对其治安拘留,未予刑事拘留更未逮捕。
2009年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
。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网民继续
声援支持邓玉娇。但也有人认为法律为大,她防卫过当刺死邓贵大,被起诉是合情合理
的,不能因为对方是官员,政府就屈服于网上的压力。
审理
备受各界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定于2009年6月16日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开
庭。邓玉娇的两位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则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他们将
为邓玉娇做无罪辩护。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防卫过当属于“应当减轻或者...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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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邓玉娇案:民意助推司法公正
邓玉娇案:民意助推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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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6-17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薛世君
社评
邓玉娇一案终因舆论的坚持和努力,将司法公正从干扰和扭曲中挽救出来。但与其
说邓玉娇案是民意的胜利,不如说是司法经与舆论民意互动,而趋向公正的成功。
6月16日,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邓玉娇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
邓玉娇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且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
除处罚。尽管此案一度沸沸扬扬,但是终究,邓玉娇恢复了自由,法律摆脱了种种干扰
,维护了司法公正与尊严。贯穿始终的蓬勃民意更是再次证明了舆论对推动司法公正的
重要作用,此案也成为社会舆论维护司法公正的又一案例。
从最初对巴东县警方草率定论的质疑,到对涉案官员以强凌弱的谴责,继而“较真
”案件细节,步步逼近案件真相,直至此案达成目前相对公正的结果。邓玉娇一案虽历
经百转千回、峰回路转,但终因舆论民意的坚持和努力,将司法公正从干扰和扭曲中挽
救出来。因此,与其说邓玉娇案有此结果是民意的胜利,不如说是司法经与舆论民意互
动而趋向司法公正的成功。
起初,巴东县公安局未经详查取证就
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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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对“邓玉娇”案侦查终结
2009-05-31 22:38:02 来源: 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由湖北恩施公安机关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于31日依法向检察机
关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
拒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
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资料图:邓玉娇在医院图片
28日邓玉娇在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后与母亲张树梅一起过端午节。
事发地点的“梦幻娱乐城”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
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
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
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
行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
居住。目前,
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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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第一位出任州级警界最高职位的华裔李昌钰先生,近日就大陆沸腾一时的邓玉娇案
接受
博讯记者李三思专访。李昌钰先生回忆说,去年周正龙事件时,他注意到很多大陆网友
邀请
他出面鉴定,他本人正是由此开始关注大陆网站。李昌钰先生说,邓玉娇案他也注意到
了,
并一直十分关注。
当记者问邓玉娇案假如发生在美国是否有罪时,李昌钰先生说:“有罪?那还有什么叫
无罪
?”李昌钰先生说,假如邓玉娇案真的发生在美国,根本不可能受到审判,正好相反,
受到
审判的将是邓贵大等人,而邓玉娇作为受害者,将提出巨额赔偿。
记者说邓玉娇案一审结束后大陆很多刑法学家们纷纷表态,对案件的结果表示支持,如
中国
著名法学家马克昌、武汉大学刑事法律专业博士生导师康均心、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
学会
理事高一飞……,李昌钰先生打断记者的话:“他们不配称刑法学家!”李昌钰先生连
声反
问:“案件发生后他们干什么去了?”“为什么要到案件审理结束了再出来说话?”李
昌钰
先生说,作为一名刑法学家,他认为自己的主要责任是还原证据,通过证据去确立法律
依据
,而不是对案件结果说三道四,那应该留给公众去评说(特适尔注:邓玉娇理当无罪释
放,
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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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从邓玉娇案看公民拥有武器的权利
作者:余杰 文章来源:观察
邓玉娇一案,显示了中国社会存在的严重而深刻的分裂,验证了我几年前提出的“两个
中国”的说法——如今,“官府的中国”与“民众的中国”已经进入了水火不容的状态
,而共产党就是“两个中国”的始作俑者。这种官民尖锐冲突状态,依靠当局设置类似
于“维稳办”之类的庞大机构根本无法改变,因为它根植于中国的政治制度远远滞后于
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的现实。在党垄断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等所有权力的情形之下
,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李树芬,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邓玉娇,我们暂时还没有
遭到如此悲惨的命运,仅仅是侥幸而已。所以,广大网民对此案中巴东当局一系列违法
作为的愤怒声讨,是中国民众人权意识觉醒的标志之一。
对于邓玉娇案的实质,我与滕彪律师的看法相似。我也认为,邓玉娇案与杨佳案有着本
质的不同,邓玉娇不是所谓的“女杨佳”。杨佳本人是官方(尤其是警方)滥用权力的
牺牲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滥杀无辜——杨佳杀害的警察并不是伤害过他的警察,
且对他的暴力伤害也并非正在发生;而邓玉娇所面对的乃是正在发生的对她的强暴,她
刺死的官僚也是正在对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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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WorldNews版 - "邓玉娇案"启示zz
"邓玉娇案"启示zz
http://news.163.com/09/0922/18/5JR9JULJ0001124J.html
9月22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晨做客人民网,以“严格执行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为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法院办案不能够埋头办案,一定要关注社会的所思所想,老百姓的所思所想,尤其是
关于网络对我们正在发生的、正在审理的案子的关注,应该及时地与他们沟通。如果我
们早一点能够准确地给网民一个信息,把信息透露给网民,反映更快一点,更积极主动
一点,这样的话,不会像后来那样网上铺天盖地的很多议论。”王晨在谈到“邓玉娇案
”的启示时说。
王晨在谈到“邓玉娇案”的处理和量刑情况时说,法院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
意伤害罪,鉴于邓玉娇精神上有问题,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同时,邓玉娇案发以后马
上打110报警,投案自首了。再一个我们考虑到,人家邓玉娇要走,你不让人家走,邓
玉娇具有防卫过当的情节。所以,这三个法定的情节,包括邓玉娇认罪态度好等等一些
情节,后来我们以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分。这是这个案子的基本情况。
王晨表示,
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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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WorldNews版 - 与邓玉娇案相关:巴东37天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nfzm/200906180131.asp
与邓玉娇案相关:巴东37天
来源:南方周末  2009-06-18 16:14:15  作者:黄秀丽
"邓玉娇案,在法律意义上颇为普通的刑事案子,为何却在短短数天内演变成牵动全国
的公共事件,并持续至今?"
"公安局局长杨立勇,被当地官场认为最愿意在公开信息方面有所作为的官员,为何却
被网络舆论认为是操控邓玉娇案的“黑手”?"
"巴东当地官方,何以一度陷入“不管说什么,都会被网民骂死”的窘境?官方意图和
民间舆论,该如何良性共处与互动?"
"在巴东——风暴眼中的37天里,或可找到若干答案。"
6月16日,重获自由的邓玉娇回家了。她特意换上一件平日喜欢的短袖夹克让记者拍照
。邓玉娇爷爷邓正兰说,让孙女换套新衣服,是想告诉所有关心邓玉娇的人,她的生活
将重新开始。 图/占才强
5月10日,邓玉娇就是在这个娱乐城为保护自己,刺死了侵犯她的小镇官员邓贵大。
此案发生后,官员去色情场所的现象在当地受到了严厉打击。雄风宾馆一方面成了风暴
眼中的风暴眼,另一方面也变得门庭冷落。 图/黄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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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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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邓玉娇案,五大质疑
2009年“六四”20周年前夕,中共以“防卫过当”给“邓玉娇事件”定性。尽管国人对
这样的结论依然强烈不满敏,但多少减缓了今年六四敏感日该事件对中共所造成致命冲
击。
然而,不出许多人所料,敏感日一过,6月5日,中共巴东县检察院就以涉嫌“故意伤害
罪”将邓玉娇起诉至中共巴东县法院。中共当局这种翻手云复手雨的卑鄙欺骗行径,再
次激起国人对该事件的关注。日前,知情人士向外界公布了有中共“太子党”背景的刑
侦专业人士对邓玉娇案的看法,对中共巴东当局的办案提出了五大质疑。
据北京著名维权人士周莉透露,这位身份敏感的“太子党”有着显赫的家庭背景。他的
祖父是中共公安的创始人,父辈是中共高官,自己也是公安出身的刑侦专业人员。六四
20周年前夕,他们开着越野车加入了自愿者行列,搜寻邓玉娇案的线索。
据知情者转述,这位不愿对外透露身份、但愿意以“公安太子”称呼的“太子党”一行
,日前去了巴东县检察院登记,对邓玉娇案提出了五大质疑。主要围绕双方当事人血衣
这个物证,力求达到还原案发现场,以佐证邓玉娇是正当防卫,黄德智、邓贵大,以及
邓中佳三人处于犯罪实施过程中。这五点质疑如下:
首先,邓贵大的尸体必须保
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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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从邓玉娇案看公民社会和法治未来
作者:萧瀚 文章来源:南方周末
公民社会的孱弱导致了社会舆论缺乏稳定的性格,本应在追求正当程序基础上追求实质
正义的舆论表达,被单纯的实质正义追求所淹没,它的冒险性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
重视。
如何有效改善社会舆论,如何使其喷发正义激情的同时葆有冷静的法律精神,存其义气
,去其戾气,将是未来中国的一项重要课题。
邓玉娇案以一审当庭宣判“构成故意伤害,但免除处罚”的结果初步落槌,如果巴东地
方政府不掀新的波澜,此案不反复,邓玉娇当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自5月10日晚案发以来,媒体最初的简要报道引发第一波的舆论热潮,中经巴东警方屡
改案情引发平媒、网络的全面追问,邓玉娇辩护律师的神秘撤换,直到最后开庭审理、
当庭宣判,此中曲折一言难尽。
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说,邓玉娇事件都打上了当代中国以法为表征的各种问题之烙印,这
起案件完全可能成为研究当代部分中国问题的重要索引之一,本文便是这样一种尝试。
公民权保障与旧法律理念的冲突
追寻历史一直是分析当下问题的一个基本方法,研究中国当代法问题,也必是如此。邓
玉娇案中民意对公权力的全面追问,不仅仅与本案的案情事实
x***n
发帖数: 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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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wnews.com/gb/MainNews/Forums/BackStage/2009_6_5_4_43_49_976.html
亚洲周刊张洁平、呙中校/在邓玉娇案中,网民对信息封锁的突破,与官方的围追堵截
形成了拉锯战,从案件走向来看网民对公正的追求取得了暂时的胜利,彰显了民间力量
。但「戒严」的阴霾并未完全消失,司法公正仍路遥。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天刚亮,三十岁的河南人罗加久从工作地深圳坐了十八个小
时的硬座,到达了宜昌火车站。小伙子穿花短裤,踢踏著拖鞋,拽著箱子,其貌不扬。
他是网友选出的「巴东自费旅游团」代理团长,此行的目的地是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
。在网络上,他们声明要「实地考察当地的风土人情」,罗加久说:「其实就想去看望
邓玉娇,表达支持。」
五月十日,发生在这里的「烈女杀官案」令三峡边的这个小镇闻名全国。根据巴东警方
通报的案情,五月十日晚七点半,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两位副主任黄
德智、邓中佳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要求二十岁的女服务员邓玉娇「提供特殊服
务」,邓玉娇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邓贵大将邓玉娇两次「按倒」在沙发上,并
l*******u
发帖数: 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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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一审开庭结果:防卫过当免除刑责(图)
2009年06月16日11:47 来源:东南快报
邓玉娇被免除处罚,在法律上彻底恢复自由身(资料图)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
。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
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
由身。
m**d
发帖数: 2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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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Detective版 - Re: 关于 邓玉娇案 说几句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发信人: charletkk (chakk), 信区: Joke
标 题: Re: 关于 邓玉娇案 说几句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21 22:19:53 2009)
发信人: roseriver (roseriver),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Re: 关于 邓玉娇案 说几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21 22:17:28 2009)
你说的这一切,都不能足以认定被害人“强奸”了邓玉娇。另外,最好 不要用“可能”
之类的鬼话来作为证据。我比较恨这个。
杀人就是“反抗精神”?那么你们为什么不赞美本拉登?为什么不赞美基地组织?为什
么不赞美希特勒?
g*********r
发帖数: 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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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邓玉娇,在网友的舆论支持下翻案成功,否则定然难逃一死
这次的钱云会案,到现在看虽说不能说谋杀是铁证如山,但是越来越多的证据指向谋杀
, 而且说交通肇事已经是无法自圆其说
钱云会案会不会成为第二个邓玉娇案?
q***s
发帖数: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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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WorldNews版 - ZT热帖:我也来评一下邓玉娇案
http://blog.dwnews.com/?p=54554
京港台时间:2009/6/18  消息来源:网络
我一向认为,民主社会有二大基石,一是法制建全,全民尊重遵守法律,二是全民素质
要达到一定的高度。要不,民主政治也就剩下一个拚选举的形式了,社会发展也就是南
美的水平。
而目前,我们的法律是可以强奸的,权力可以强奸,金钱可以强奸,民意也可以强奸。
邓玉娇案就是一个被民意强奸的案子。从感情上,我认同判邓玉娇无罪释放,因为那几
个狗B官员是他妈的找死,丢了党的脸,丢了政府的脸,也丢了家人的脸,死了活该。
邓玉娇放了,对社会也没有危害,可以放。但从法律上看,这样的判法是没有什么道理
的。
首先,强奸的事实并不存在,现在案情最后公开了,当时在吵架的地方一共有5个人,3
个是洗澡中心的,二个服务员,一个领班。再说,洗澡中心是一个黑道控制的地方,都
是有打手的,防着闹事的,客人想在那里讨好,是不可能的。没有了强奸这个假设,正
当防卫就不存在了,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
当时的场景,无非是客人喝多了,失去控制了,双方发生争吵,推推搡搡而已,硬说成
强奸,与事实不符。一般的争执就动刀子,这在法律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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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我们必须强烈地关注“邓玉娇”案
我们必须强烈地关注“邓玉娇”案,看看我们国家的法制还有没有希望,看看我们国家
,到底有无机会成为人民快乐生活的和谐社会。“邓玉娇” 案并不复杂,只不过是一
个弱女子杀了要强暴她的官员而已。不过因为施暴的人生官员,可能问题变得很复杂。
首先是那个致命的刀具,从修脚刀变成了水果刀。后是施暴官员的行为描述,从压倒在
沙发上,变成了推到在沙发上。修脚刀是女服务员的劳动工具,通常用劳动工具反抗暴
力侵犯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但是修脚刀被换成了水果刀,怕是用心明显。是不是告
诉我们,女服务员心情不好,早就那那把水果刀磨刀霍霍了。我没有去过洗浴中心,但
想像一下,一个给人洗澡按摩臭脚丫子的地方,装备上水果刀给客人削水果的可能性也
不会很大。可见,公安部门的描述,已经埋藏恶心了。就算是水果刀又怎样呢?如果那
些办案的老爷们的老婆被拿着一叠票子的政府官员推到压在身地下,张开冒着酒臭的嘴
巴求欢,他们老婆用水果刀捅死了官员,他们会怎么说?难道他们会为了安定和谐,说
强奸尚未发生,他们的老婆故意杀人?难道他们会开新闻发布会,给老百姓解释:那个
施暴的官员只是想在他们老婆身上做几个“俯卧撑”,普及全民健身运动
e***t
发帖数: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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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ckid (checkid) 于 (Wed May 20 17:01:24 2009) 提到:
我们必须强烈地关注“邓玉娇”案,看看我们国家的法制还有没有希望,看看我们国家
,到底有无机会成为人民快乐生活的和谐社会。“邓玉娇” 案并不复杂,只不过是一
个弱女子杀了要强暴她的官员而已。不过因为施暴的人生官员,可能问题变得很复杂。
首先是那个致命的刀具,从修脚刀变成了水果刀。后是施暴官员的行为描述,从压倒在
沙发上,变成了推到在沙发上。修脚刀是女服务员的劳动工具,通常用劳动工具反抗暴
力侵犯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但是修脚刀被换成了水果刀,怕是用心明显。是不是告
诉我们,女服务员心情不好,早就那那把水果刀磨刀霍霍了。我没有去过洗浴中心,但
想像一下,一个给人洗澡按摩臭脚丫子的地方,装备上水果刀给客人削水果的可能性也
不会很大。可见,公安部门的描述,已经埋藏恶心了。就算是水果刀又怎样呢?如果那
些办案的老爷们的老婆被拿着一叠票子的政府官员推到压在身地下,张开冒着酒臭的嘴
巴求欢,他们老婆用水果刀捅死
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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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roseriver (roseriver),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邓玉娇案,请去cn或者沙龙版讨论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y 19 17:18:55 2009), 站内
再有从沙龙或者cn转入本版的此类帖子,版务有权做出相关删帖封人措施。谢谢。
R***a
发帖数: 41892
1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Ranma (ranma 1/2),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Re: 邓玉娇案最新进展:强奸事实不成立,律师被解除委托关系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May 22 17:08:45 2009)
下次干你妈之前先问问卖不卖春,然后再干不会被判强奸是吧?
q***s
发帖数: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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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WorldNews版 - ZT热帖:我也来评一下邓玉娇案
再转一下评论:
《ZT热帖:我也来评一下邓玉娇案》共31件评论,分为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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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鱼翔浅底的评论
June 18th, 2009 at 12:00 am
很欣赏这一句,敌人因我而存在。
==============================================
“但我喜欢他们,一个生物没有天敌就会退化,最后灭绝。”
2. 匿名游客的评论
June 18th, 2009 at 1:23 am
中国的法律和政治被搅在一起,看来是有民意基础的。
3. 匿名游客的评论
June 18th, 2009 at 7:39 am
2楼说的对!中国文化培植出的中国民意。
4. 匿名游客的评论
June 18th, 2009 at 7:58 am
good points!
5. 匿名游客的评论
June 18th, 2009 at 8:30 am
民意乱法治
q***s
发帖数: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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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刺官案:打了折的正义(图)
德国之声/今年5月中在湖北巴东县一家洗浴娱乐场所发生的"邓玉娇刺官案"引起了中
国网民的强烈关注,有人甚至称邓玉娇是新时代的"烈女",为了保卫自己的尊严,展示
了正义和勇气等等。中国不少法学和社会学的专家也参与了有关"邓玉娇案"的讨论。6
月16日,巴东一家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是防卫
过度,不过免除了对她的一切刑事惩罚。德国之声记者就"邓玉娇案"电话采访了北大法
学院教授,目前正在新疆石河子大学任教的贺卫方。 (chinesenewsnet.com)
德国之声:贺卫方教授,首先感谢您接受德国之声的采访。5月中在湖北巴东县一家娱
乐场所发生了一起邓玉娇刺官案,在当时引起了中国网民的极大关注和热烈讨论。有人
甚至称邓玉娇为新时代的烈女。6月16日,巴东的一家法院对这件案子进行了一审判决
,认为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但是防卫过度,不过免除对她的一切惩罚。您如何评价这
个判决?
贺卫方:总体来说,这个判决比我预料的要好一些。当然他维持了对邓玉娇有罪的判定
,同时又考虑到了她是一个有限制责任能力的人,也有自首的情节,所以不再对她进
i***s
发帖数: 3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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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过去了,目前的邓玉娇可安好?此事在当地到底产生了哪些影响?连日来,时代周报记者前往恩施,对这一曾经轰动全国的事件进行了一次回访。
2009年6月16日上午,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
邓玉娇,一名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女服务员。因为去年5月“刺死官员案”,轰动全国而被网民们称为“2009年中国第一烈女”。一年过去了,目前的邓玉娇可安好?此事在当地到底产生了哪些影响?连日来,时代周报记者前往恩施,对这一曾经轰动全国的事件进行了一次回访。
2009年5月10日,邓玉娇案发。在网络民意的推动之下,邓玉娇最终被认定防卫过当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邓玉娇慢慢淡出公众视线。
但10个月后,邓玉娇因两会期间的“录音笔事件”,再次引起公众关注。
从案发至今已有一年。在这一个轮回的春夏秋冬中,邓玉娇的个人生活到底怎样?该事件对恩施当地的社会生态有哪些影响和改变?
邓玉娇认为她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她需要这种安静的生活。
困扰邓玉娇多年的失眠现在好多了,为此,恩施电视台专门购买了跑步机,这对她治疗失眠的帮助很大,她正准备去学驾驶。
现在,邓玉娇最需要面对的就是孤独。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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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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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7 09:44:52 来源: 时代周报(广州)
现在,邓玉娇最需要面对的就是孤独。没人敢跟她讲话,她一个人独来独往。事实上,
邓玉娇案至今了犹未了。在恩施州,该案至今阴云未散,是当地官员不敢触碰的禁区,
谈之色变。
实习记者 何光伟 | 时代周报记者 姚海鹰
2009年6月16日上午,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
邓玉娇,一名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女服务员。因为去年5月“刺死官
员案”,轰动全国而被网民们称为“2009年中国第一烈女”。一年过去了,目前的邓玉
娇可安好?此事在当地到底产生了哪些影响?连日来,时代周报记者前往恩施,对这一
曾经轰动全国的事件进行了一次回访。
2009年5月10日,邓玉娇案发。在网络民意的推动之下,邓玉娇最终被认定防卫过当有
罪,但免予刑事处罚,邓玉娇慢慢淡出公众视线。
但10个月后,邓玉娇因两会期间的“录音笔事件”,再次引起公众关注。
从案发至今已有一年。在这一个轮回的春夏秋冬中,邓玉娇的个人生活到底怎样?该事
件对恩施当地的社会生态有哪些影响和改变?
邓玉娇认为她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她需要这种安静的生
J*G
发帖数: 6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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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已被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来源:财经网 作者:王和岩

检方指控邓玉娇涉嫌故意伤害罪,检方同时认为其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
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王和岩】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又
有新进展。巴东县检察院目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据《财经》记者了解,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
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
除处罚的情节。

  此前,巴东县公安局以邓玉娇涉嫌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向巴东县检察院移
送审查起诉后,两位律师到巴东县检察院依法查阅、复制了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
卷材料,并到事发现场进行了详细查看。

  另外,两位律师还再次会见了邓玉娇,对相关重要事实进行核实,并就邓玉娇
一案的定性及相关问题,向检察院表达了律师的看法和意见。

  目前,两位律师正在积极为邓玉娇案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财经》记者获悉,关于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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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玉娇案中共操弄司法 民间促对抗
2009年6月19日讯】邓玉娇刺死淫官案一审仅用2个半小时,就作出「构成故意伤害罪,
防卫过当但免除处罚」的判决,被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是中共当局操弄司法的结果,大
陆网民、媒体、法律界专家学者纷纷提出质疑,认为此案判决将進一步加剧官民对立,
引发大陆民间对中共政权的更大对抗。
截至6月18日下午1点半,共有将近13万人参与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所做的网络民意调查
,93.42%的民众投票认为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定罪」;5.83%认为「属于防
卫过当,但也不能叫故意杀人」;剩下的0.75%表示「不好说,此事还有待斟酌」。
6月18日,邓玉娇案公民正义观察团、法律后援团、舆论后援团、青年网民后援团联合
发表声明,列举该案28条疑问,要求惩办罪犯黄德智等。17日,由50名海内外知名律师
和学者组成的「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等民间组织发表声明指出:「无论出于何种考量
,对邓玉娇任何形式的定罪判决,都与法治精神相背。」
日前,北京大学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发表文章指出,不存在一个独立的邓玉娇案!因为
首先发生的是一个强奸(未遂)案件,处理方式应首先拘留或逮捕涉嫌强奸犯罪的黄德
智,而邓玉娇的行为究
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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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cwb.com/news/2009-06/07/content_2153068.htm
据《财经》报道,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又有新进展。巴东县检察院目前
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据记者了解,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
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前,巴东县公安局以邓玉娇涉嫌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向巴东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后,两位律师到巴东县检察院依法查阅、复制了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并
到事发现场进行了详细查看。
另外,两位律师还再次会见了邓玉娇,对相关重要事实进行核实,并就邓玉娇一案的定
性及相关问题,向检察院表达了律师的看法和意见。
目前,两位律师正在积极为邓玉娇案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记者获悉,关于邓玉娇精神病鉴定报告已经出来,但具体结论尚不得知。
据此前的巴东警方通报,5月10日,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邓玉娇因拒
绝该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三人提出的“异性洗浴服务”要求,被邓贵
大两次“推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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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alon版 - 邓玉娇案要开庭了
湖北消息备受各界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定于今日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开庭
。记者获悉,巴东检方将以故意伤害罪对邓玉娇提起公诉。检方认为,面对不法官员的
侵害,邓玉娇在阻止中致人死亡,但其行为超出了必要防卫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不
过检方同时认为,邓玉娇具有自首情节。
据记者了解,邓玉娇的两位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则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正当
防卫,他们将为邓玉娇做无罪辩护。
精神病鉴定报告已出
湖北省内两家权威的鉴定部门对邓玉娇精神病鉴定的报告也已作出,结论为:“邓
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所谓“心境障碍(双相)”,是针对一般单相抑郁,即心境往返于正常和抑郁之间的
表现而言,双相往往是心境在正常、高涨(狂躁)和低落(抑郁)之间往返摆动,临床表现
为抑郁和狂躁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心境。患者时而情绪低落,乐趣丧失,睡眠紊乱,易
焦虑;时而情感高涨,思维奔逸,语言增多,高谈阔论,易激惹。
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防卫过当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而
自首和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均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一审法院为基层法院
另据《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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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g09 (xxg) 于 (Tue Jun 23 10:33:35 2009, 美东) 提到:
2009年6月19日讯】邓玉娇刺死淫官案一审仅用2个半小时,就作出「构成故意伤害罪,
防卫过当但免除处罚」的判决,被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是中共当局操弄司法的结果,大
陆网民、媒体、法律界专家学者纷纷提出质疑,认为此案判决将進一步加剧官民对立,
引发大陆民间对中共政权的更大对抗。
截至6月18日下午1点半,共有将近13万人参与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所做的网络民意调查
,93.42%的民众投票认为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定罪」;5.83%认为「属于防
卫过当,但也不能叫故意杀人」;剩下的0.75%表示「不好说,此事还有待斟酌」。
6月18日,邓玉娇案公民正义观察团、法律后援团、舆论后援团、青年网民后援团联合
发表声明,列举该案28条疑问,要求惩办罪犯黄德智等。17日,由50名海内外知名律师
和学者组成的「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等民间组织发表声明指出:「无论出于何种考量
,对邓玉娇任何形式的定罪判决,都与法治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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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邓玉娇案最新公告
2009年5月10日20时,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同志酒后本可以回家休
息,但陪同客人兴致很高,要求到“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邓贵大同志
为把工作做得更好,只好不辞辛苦了,进入水疗区一包房,只见邓玉娇主动上前,要求
提供特殊服务,邓贵大同志以自己是党员和干部为由严正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
玉娇认为男人到这个地方来,就是寻欢作乐的,把邓贵大拖到隔壁服务员休息室,欲再
次非礼,邓贵大同志说我是个很廉洁、正派的干部,没有钱消费并获得你的服务,但邓
玉娇从邓贵大口袋中摸出一叠钱,说:“这是什么?你不是有钱吗?”邓贵大立即抢回
,在邓玉娇面前晃了晃,耐心教育道:“这是公款,公款是不能用来支付这方面的消费
的,知道吗?”坚辞特殊服务,邓玉娇并不死心,继续纠缠,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
服务员上前劝解,邓贵大急欲离开休息室,邓玉娇将其拦住并按倒在沙发上,邓贵大又
欲起身离开,邓玉娇再次将邓贵大按倒在沙发上,邓贵大执意不从,邓玉娇见到手生意
泡汤,恼羞成怒,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
、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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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Physmolecule (斐丝~),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邓玉娇被判免除处罚后在家平静生活(组图)(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Jun 26 04:34:36 2009, 美东)
版主给m一下吧 前段时间不是盛传邓玉姣失踪云云吗?
这个辟谣正好,最新消息:)还有图。
邓玉娇被判免除处罚后在家平静生活(组图)
凤凰网
link: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0906/0626_344_1221332_1.shtml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晓正) “邓玉娇案”一审判决之后,邓玉娇的生活情况是大家普
遍关心的问题。
据长江巴东网报道,目前邓玉娇仍然生活在自己家里,而家居的邓玉娇精神状态也显得
非常不错。6月25日,记者走访了邓玉娇及其家人。
10时许,听说我们要来,她的爷爷邓正兰就等候在家门口了。家里摆放着各种花草盆景
,家具简陋但擦得非常干净,“这些都是玉娇帮忙收拾的。”邓正兰笑呵呵地说。
自一审宣判后,邓玉娇就一直住在爷爷家里,由爷爷、奶奶和妈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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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博文针砭时弊,入木三分。特和大家分享。本来转载到中国新闻版
NO PA PLS!====EUV
http://shihanbing.blog.cnstock.com/645076.html
弄假成真·邓玉娇·股市·楼市及其他
时寒冰
邓玉娇案,举国关注。
有人打电话到报社,对我不发表评论表示愤慨。
邓玉娇案已经成为公众最关注的事件,无数网民、法律人士在谈论,我不懂法律,
我的特长是研究经济,即使发言,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很怕添乱,我必须等到警方发
布的最新通报,才能得出更确切的结论。
我用利益分析法剖析一下结果。
首先,看到邓玉娇案的报道后,我与很多网友的态度一样:对这位烈女子肃然起敬
!在自身面临被强暴危险时(面对的是三个男子),实施正当防卫,保住了自身的清白
。在我们这个时代,还有这样的人存在,太难得了!而三位公务员,不遵守三个代表和
八荣八耻的要求,腐化堕落,恃强凌弱,严重损害了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形象,破坏了干
群鱼水之情,影响了社会稳定,当严惩不贷。
由于死者是公务员,“经调查证实,死者生前患有心脏病”之类的结论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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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向警方紧急提交《控告书》,要求立即刑拘涉嫌强奸的黄德智
邓玉娇案再起波澜。昨晚8时许,其代理律师夏霖向巴东县公安局正式提交了一份
《控
告书》,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该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
依法
追究其刑事责任。《控告书》中详细披露了5月10日当晚黄德智对邓玉娇实施暴力的详
细细
节。
对于此举,夏霖说“这都是被逼出来的”——按照法律程序,公安部门会在昨日对
邓玉
娇实施正式批捕,“所以我相当紧张,邓玉娇一旦被捕,再去拿人就很难。我这样做,
要么
让邓玉娇不被批捕,要么赶快放人”。对于自己已被邓母解除委托的消息,他心有不平
:“
我这人就有点重庆人的脾气。我不会被一拳打死的。”
黄德智一把扯下她裤子
控告书中详细写到了5月10日案发当天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中发生的一幕。
5月10日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
:“
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
智)
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不从并
向外
走,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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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a/20090531/001013.htm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
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警方认定邓玉娇属防卫过当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
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
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
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
居住。目前,邓玉娇由家人陪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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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免罚了,愚蠢官僚的丑剧完的了吗?
转帖
夏林茂
备受世人瞩目的邓玉娇案,今天上午尘埃落定,一审判决,免除处罚。这个结论
大家能接受吗?似乎无人再心存不满。“免除处罚”,多么嘹亮的判决,在气氛庄严
肃穆的法庭上,法锤敲定,发出的必然是司法公正的声音吗?不然。这个结论,不是纯
种的司法公正的产物,而是一个杂种。是社会各方势力博弈的结果。权力?法 律?民
众?各方的博弈,造成一个各方妥协的结果。
权力方面。维稳是大局,袒护地方官员也是政治的具体业务范畴。在真相百般遮
盖和侦察言辞多次修改,近于完美的一套权术司法(或戏法)程序里,把邓贵大,黄
德智这些腐败官员的淫邪行动和目的隐藏掉,把他们欺凌民女强迫性服务的行动隐藏掉
,为了维护官权的形象,留一份黑厚的尊严屁股帘,从公安侦察,到检察院公 讼,到
法院判决,一直没有承认邓贵大等人强奸未遂罪。而是顺着这个思路走下去:邓玉娇故
意伤害罪,抗暴(不法言辞侮辱,而非性暴力)超过必要限度,是防卫 过当,有罪,
量刑考虑到是限制刑事行为能力(心境智障?),又忽然不智障了,能自首(非主动报
案?),按理判个十年八年的也在“法律”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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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勇:请注意巴东用词还有“猫腻”(2009-05-31 23:59) 标签:杂谈 朱明勇:邓玉
娇案件终局已定 朱明勇 巴东5月31日对邓玉娇案的晚间通报里,用了一个“防卫过当
”,很多人,甚至学过法律的人也许都忽视了吧东一个重要的猫腻,那就是邓玉娇的罪
名仍然是涉嫌“故意杀人”,没有任何变化。这绝对是巴东公安和政府或者顾问反复研
究的结果,避开敏感字眼,没有使用“故意杀人”,怕激起全国网民的激愤。因为,中
南政法毕业的公安局长杨立勇或者恩施州的公安局长再无知也不可能忘记刑法当中,
400多个罪名,根本不存在“防卫过当”一罪之说。防卫过当仅仅是犯罪成立后的一种
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根据法律规定,侦查终结后,应制作《侦查终结报告》和《起诉意
见书》,在这两份文书中,都必须要将公安机关认定的罪名写清楚,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 所以,今天恩施公安局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邓玉娇一案,绝对是以故意杀人罪
起诉的。但是他们用了“防卫过当”这个情节词汇来代替涉嫌罪名。其实早在巴东公安
立案的时候以故意杀人与现在没什么两样
不知道结果到底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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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我们必须强烈地关注“邓玉娇”案
北京消息来源称:邓玉娇刺杀官员后,当地公安无法做出决定,公安部紧急成立了两个
专案组,根据专案组意见,公安部领导点头,巴东公安于近日正式刑拘邓玉娇。
公安部第一个专案组成员倾向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最多过失杀人,但由
于网络民意风起云涌,公安部高层认为,即便是正常防卫,也不能轻易放掉她,否则,
会给外界一个跟着民意走,不顾法律的印象。今后公安的工作难办。
公安部第二个专家组于五天前成立,包括一些心理和精神病专家为其成员,奇怪的是,
这些工作组并不前往巴东地区,就凭当地公安报送的材料和录像(邓玉娇被抓后的)做
出判断。其中一位部长孟建柱从上海带来的副局长的发言为整个工作组作最后决定定了
调子。
这位副局长说,要按法律办事,要讲证据,有什么值得担心的?现在所有的证据都很清
楚,也掌握在我们手里,你们怕什么?谁能够证明被害者是要强奸那个女子?当时只有
四位在场,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一位妓女,而不相信两位我们两位我们自己的同志(没有
杀死的两位)?
说到三位公仆去要求“特殊服务”,这位副局长说,这个词影响极坏,一定不能再在新
闻里使用。这个词语本来就含混不清,怎么能够使用?谁能证明“特殊
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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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我们必须强烈地关注“邓玉娇”案
记者:有媒体报道,邓玉娇向其律师反映自己被强奸了,是否属实?
发言人:我们认为,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
重违反了有关规定。至于邓玉娇是否被强奸了,在律师会见之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
关讲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这一情况,公安机关将高度
重视,认真核查,绝不包庇、袒护任何人。
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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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7日)早上,中国的两会(全国人大会、全国政协会)继续进行,全国人大代
表、湖北省省长李鸿忠爆出“雷人”之语,在一名《人民日报》女记者就邓玉娇等敏感
话题提问时,言语失态,湖北省政府的工作人员甚至抢走记者的录音笔。据当时在场的
记者透露,3月7日早上,一群记者围堵采访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嘈杂中,没听清前面的
女记者在问什么。也有记者称,这位女记者问的是去年引发全国关注的湖北邓玉娇案的
相关情况。此时,李鸿忠忽然勃然大怒,对女记者怒喝,“你哪个媒体的?”女记者回
答说,“《人民日报》”。领导更怒,“你真是《人民日报》的?你还问这问题?你还
是党的喉舌?你怎么引导舆论?你叫什么名字?我要找你们领导去。”据说,此时,这
位女记者眼圈当场就红了,很委屈。而现场记者还透露,湖北省政府的工作人员也许是
担心李鸿忠省长的失态之语被发布,还抢走了这位女记者的录音笔,是否归还不知道。
阿波罗网附:1、请先看来自各信息源的描述(以下各推特或围脖主均是媒体记者):
朱子一:李鸿忠发飙 怒夺记者录音笔 7日。国二招宾馆。湖北代表团开放团组。大批
记者涌入。开放会议结束后,湖北省长李鸿忠步进贵宾厅接受央视
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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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我们必须强烈地关注“邓玉娇”案
律师团有用吗?中国的律师无非是个门面摆设而已,真正有决定权的还是司法机关。我
对邓玉娇的命运表示悲观。即使她是正当防卫,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政府都会从‘党和
国家干部的形象’角度出发,抹煞一切对她有利的证据,否则的话,其他干部以后怎么
敢出去活动呢?中国人的权利,即使自己争取,也不见得会有,何况大部分人都自顾自
,在目前的社会中做着冷漠的看客。不要以为农业税的免除是恩赐,那是矛盾不断加剧
之后的缓冲剂,如果政治体制不得到改革,法律制度不得到完善,老百姓无法自己决定
自己的命运、社会的公正、基本的权利的话,社会的整个方向也都是往矛盾更深、更尖
锐、环境更动荡的地方走。和谐不应该建立在抹杀人民的声音、牺牲普通民众的基本利
益的基础上!ps:杭州的撞人案,受害人父母获赔100多万,相信这个案子就这样了结了
,撞人的顶多判三年。一条人命的价格,即使死得再冤,也不过如此罢了。何况,在目
前的中国,这还算死得值的。如果是死在司法机关手里,不仅没有赔偿,可能还要自己
付钱,外加被安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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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邓玉娇案,五大质疑
支持一下。是要查个水落石出,疑点太多了。邓玉娇控告黄德智强奸一事也要有个说法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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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我们必须强烈地关注“邓玉娇”案
邓玉娇不会被判的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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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邓玉娇刺死企图对她强奸的官员,另伤一人,在巨大民意压力下, 并没有被入罪。
杨武若刺死强奸其妻的联防队员, 当可以请到帮他脱罪的律师, 我坚信他不会被治罪
i**n
发帖数: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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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alon版 - 邓玉娇案要开庭了
邓玉娇最后最多是缓行,很有可能是无罪释放。
k*****m
发帖数: 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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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alon版 - 邓玉娇案要开庭了
那么请问如果你是邓玉娇的话,怎么做才能避免被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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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青
2011-05-29 07:37:27
国际货币基金会前总裁斯特劳斯卡恩,因一桩性侵案遭到纽约检查机关的正式起诉。受
害者是索菲特酒店一名非洲裔的清扫工。尽管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但是这桩案件从一
开始就受到各大媒体和舆论的极大关注,一方面由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地位天壤之别,
也由于涉及与性有关的案件,更由于卡恩从世界机构的高官,下届法国总统呼声很高的
候选人,到带着手铐被警察押送监狱,嫌疑很大的罪犯,天上地下的极大落差令各种猜
测和议论甚嚣尘上。很多中国网民对此案件也非常有兴趣,有人将此案同邓玉娇案相比
较。在今天的专题节目时间,我们请旅美学者、时事评论家曹长青为我们谈谈他的看法。
问:现在卡恩案还在审理当中,这个案子在法国引起非常大的反响,很多人首先不相信
卡恩犯罪,认为被人陷害,还觉得是美国人不愿意法国人担任国际货币基金会主席才陷
害他的,你认为这个可能性大吗 ?
答:我认为这种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或者说非常非常小。美国舆论看这件事情可能同
法国民众有些差别。美国人看到高官被抓住,涉嫌某种犯罪,首先想到的是加强监督和
调查,一般不会想到政治陷害。如美国过去这些年发生的... 阅读全帖
a********u
发帖数: 325
45
转自网易
广州日报6月15日报道 昨日,记者从湖北巴东有关方面获悉,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
死官员事件”又有进展,邓玉娇的精神病鉴定也有了结果,邓玉娇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
力。
据悉,6月5日,巴东县检察院已经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人民法院。检察机关起诉
邓玉娇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
检方认为,邓玉娇在实施防卫的过程中,用水果刀刺了邓贵大4刀,其中两刀致命
,邓不治身亡。黄德智手臂受伤,伤口长11.5厘米,构成轻伤。检方同时也认为邓玉娇
具有防卫过当、自首、死伤者有过错在先等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
此外,据知情人介绍,对邓玉娇的精神病鉴定也有了结果,鉴定结论显示:邓玉娇
具有心智障碍,但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邓玉娇在家人的陪伴下,被监视居住,等待开庭。其聘请的两名湖北律师,
也到巴东县检察院查阅、复制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准备辩护。未经巴东县人民法院证
实的消息称,巴东县人民法院将于16日开庭审理邓案。
据曾经代理周正龙案的律师杨建军介绍,防卫过当,首先不是一种罪,只是案件中
的一个情节,供量刑时考虑。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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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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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邓玉娇刺死官员案今日一审开庭
湖北消息 备受各界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定于今日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开
庭。记者获悉,巴东检方将以故意伤害罪对邓玉娇提起公诉。检方认为,面对不法官员
的侵害,邓玉娇在阻止中致人死亡,但其行为超出了必要防卫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不过检方同时认为,邓玉娇具有自首情节。
据记者了解,邓玉娇的两位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则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正当
防卫,他们将为邓玉娇做无罪辩护。
精神病鉴定报告已出
湖北省内两家权威的鉴定部门对邓玉娇精神病鉴定的报告也已作出,结论为:“邓
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所谓“心境障碍(双相)”,是针对一般单相抑郁,即心境往返于正常和抑郁之间的
表现而言,双相往往是心境在正常、高涨(狂躁)和低落(抑郁)之间往返摆动,临床表现
为抑郁和狂躁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心境。患者时而情绪低落,乐趣丧失,睡眠紊乱,易
焦虑;时而情感高涨,思维奔逸,语言增多,高谈阔论,易激惹。
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防卫过当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而
自首和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均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一审法院为基层法院
另据《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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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透露:湖北省委书记亲自过问,邓玉娇案大致定性如下
信源:天涯社区|编辑:2009-05-27| 网
【一】邓玉娇案的涉案人物:
第一层次【火线上的小人物】:邓贵大、黄德智,邓佳中。
第二层次【相关涉案人物】:唐芹【梦幻城服务员】,贺德江【梦幻成经理】,或还有
【梦幻成老板】。
第三层次【核心人物】:周程【福成矿业公司矿长】及三名矿上人员,以及郑建武【镇
人大主任、主管招商工作的副书记】。
邓玉娇案的核心犯罪是:逼良为娼,“强迫妇女卖淫罪”,引伸出暴力、流氓、侮辱、
性侵害妇女罪,或曰涉嫌强奸妇女罪。
【二】案情如下:
1、案发日下午,福成矿业与当地农民发生用地纠纷,矿上打电话给镇主管招商工作的
郑建武,要求派员协助解决,郑随即指示邓贵大、黄德智、邓佳中三人出现场。邓三人
不辱使命,把事平的很快很好。傍晚,周矿长率三人尾随邓贵大三人来到镇上,喊上郑
建武,举办一个答谢性质的宴会。酒后八人去梦幻城继续“消费 ”(先吃后洗,这是
现在场面人请人“潇洒”的必然一条龙服务)。
是酒前、酒中还是酒后,商定“嫖娼”细节的,现在不清楚。但有一个主题:就是周矿
长看上邓玉娇了,或者是听说是“梦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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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WorldNews版 - 邓玉娇今出庭 被控故意伤害
相关话题:邓玉娇刺死镇干部追踪
本报讯 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定于今日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开庭。
检方认为邓玉娇有自首情节
记者获知,巴东检方将以故意伤害罪对邓玉娇提起公诉。检方认为,面对不法官员的侵害,邓玉娇在
阻止中致人死亡,其行为超出了必要防卫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不过检方同时认为,邓玉娇具有自
首情节。
另据记者了解,邓玉娇的两位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则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他们将为
邓玉娇做无罪辩护。
同时,两家湖北省内权威的鉴定部门对邓玉娇精神病鉴定的报告也已作出,结论为:“邓玉娇为心境障
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据记者了解,所谓“心境障碍(双相)”,是针对一般单相抑郁,即心境往返于正常和抑郁之间的表现而
言,双相往往是心境在正常、高涨(狂躁)和低落(抑郁)之间往返摆动,临床表现为抑郁和狂躁两种截
然相反的极端心境。患者时而情绪低落,乐趣丧失,睡眠紊乱,易焦虑;时而情感高涨,思维奔逸,
语言增多,高谈阔论,易激惹。
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防卫过当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而自首和部分(限定)刑
事责任能力均为“可以从轻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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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邓玉娇控告涉嫌强奸犯罪的黄德智
2009-05-25 | 对5.10案中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黄德智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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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邓玉娇
(注:本控告书已于2009年5月25日20:00提交巴东县公安局,多家媒体在场见证)
控 告 书
控告人:邓玉娇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 律师
夏楠 律师(实习)
被控告人:黄德智
控告请求:
被控告人涉嫌强奸,要求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
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5月10日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
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 男的”
(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
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 你要陪我洗澡
”。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
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挂有 斜挎式胸包,黄德智
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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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alon版 - 快讯:邓玉娇重获自由
邓玉娇应上诉洗清罪名,否则须赔黄德智受伤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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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
邓玉娇应当上诉洗清罪名,法律规定“上诉不加刑”,邓玉娇无须顾虑上级法院加重刑
罚。
法院认定黄德智因“阻止邓玉娇犯罪”受伤。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
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
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财经网记者在报道这一消息时,特别
评论称,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从诉讼程序看,这个“免罚”的判决还只是一审裁判。只有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不
上诉,检察机关也不抗诉的情况下,一审裁判方可称为生效裁判。眼下来谈论邓玉娇“
彻底恢复自由身”还为时尚早。
根据记者对一审判决的描述,我们可以推断出如下法律结论(未必是合乎客观事实的结
论)。其一,法院实则认定邓贵大、黄德智两人对邓玉娇实施了“ 不法侵害”,但同时
又认为这种“不法侵害”并非刑法中所列明的特定侵害——后者是指“行凶、杀人、抢
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正因为有此前提,才有后
面的“防卫过当”认定。其二,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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