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美国不久。LD拿了permit。前几天收到一张traffic violation notice,有车尾和
车头各两张照片,拍到LD在开车。车是注册在我名下,所以还有一张纸头让我"
identify the new owner or driver"。这些应该都不是罚单吧?应该是看了照片发现
不是我,所以让我identify?
当时我坐在旁边,有驾照。现在回忆起来,那时候马路牙子上停着一辆疑似巡逻车的,
我们过的时候好像还闪了一下。那是一条双车道,当时路上没什么车,限速40。Notice
上说我们开到51了。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结果如何?在仙人掌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