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发帖数: 978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Overseas 讨论区,原文如下 】
发信人: raul (警官,我没有女朋友很久了), 信区: Overseas
标 题: 关于2周限期离境
发信站: Unknown Space - 未名空间 (Wed Oct 1 19:28:22 2003), 转信
我曾经有一个同学有过这样的经历
没有征得他的同意就贴出来也许不太
好在他也回来了
他当初去的是一个墨西哥边境上的一个
极小的签证处,结果当地vo根本不了解
中国人为什么要去那里签证,
商量了半天决定check他
然后回美国的时候,ins官员给了他新I94
,上面的valid明确为14天
不是D/S
最后他回国等check结果,这边check结束后
给他美国的手机留了言,他知道后在中国
重新申请,把案例从墨西哥移到中国并获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