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 发帖数: 7025 | 1 http://www.nytimes.com/2011/06/26/nyregion/the-road-to-gay-marr
在同性恋婚姻的争论中,我关注的是为什么基督徒认为他有权力剥夺同性恋结婚的权利。同性恋结婚合法化,完全不影响基督徒与异性结婚的权利呀。
至于 "dilute the value of traditional marriage", 这就好比常春藤联盟主张∶别
的大学不能叫 "university", 因为藤校才配叫 university, 其他大学也允许\被称为
"university", "dilute the value of university", 逻辑荒谬吧。
剥夺别人与己无关的权利是恶,无论是以上帝之名,或是打著道德的旗帜。
纽约州立法时,也考虑了宗教团体的立场,宗教团体如果出于信仰反对,可以拒绝为同性恋举行婚姻仪式,或出借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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