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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投票话题: bt话题: look话题: far话题: 智囊团
1 (共1页)
m***i
发帖数: 517
1
有几个严重违反规则的地方. 请far解释一下, 我才能决定是否投赞成票:
(1). 现在BT团成员为: space fool Blumlein far maomi
szbd julius
因microbe已经宣布退出BT团, 故加上look与bolic两位站长成员, 共为9人
投票规则补充细则中有规定:
3。提案提交表决条件为
提案人数 >= (1/4) * (智囊团总人数 - 请假人数)
far主席于1783文, 将此提案提交表决时, 无人请假(julius之请假是为下三周, 即从今天
开始之三周, 我的请假尚未提出). 则提案提交表决至少需要 >=1/4*9 人提出.
当时只有far与Blumlein两人提此提案, 不符投票规则补充细则规定, 请问far
为何违反规则开票?
(2). 智囊团投票规则细则(2.0版)规定:
3.投票方式
.....
(3).任何投票不得超过两天;
请问far为何将投票时间设为五天?
(3). 投票规则补充细则规定:
1。立法类投票,投票通过条件为
m*****e
发帖数: 4193
2

look在我之前已经退出。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有几个严重违反规则的地方. 请far解释一下, 我才能决定是否投赞成票:
: (1). 现在BT团成员为: space fool Blumlein far maomi
: szbd julius
: 因microbe已经宣布退出BT团, 故加上look与bolic两位站长成员, 共为9人
: 投票规则补充细则中有规定:
: 3。提案提交表决条件为
: 提案人数 >= (1/4) * (智囊团总人数 - 请假人数)
: far主席于1783文, 将此提案提交表决时, 无人请假(julius之请假是为下三周, 即从今天
: 开始之三周, 我的请假尚未提出). 则提案提交表决至少需要 >=1/4*9 人提出.
: 当时只有far与Blumlein两人提此提案, 不符投票规则补充细则规定, 请问far

m***i
发帖数: 517
3

我将look算在BT团之内, 为如下原因:
1. look当时表示, 将不再参加BT投票, 因此我曾经误认为他已经退出BT团.
但请看本板文摘区#99(bolic文). 其中只说明你已退出,
但look仅是不投票(这应该也是look 当时的原话 - 不再参与BT投票, 而你做的
声明是"退出智囊团", 这大概是bolic这么说的原因.)
"即日起,智囊团投票的总人数变动为11人,其中站长2人".
这之后又有两名非站长成员退出, 但站长成员未做变动.
因此look与bolic仍属BT成员.
有关人数, 就算是far算错了, 开票天数不会算错吧? 犯个错误也难免,
也不需要far承担什么责任, 但如果这个提案就这么糊里糊涂通过了,
BT带头不按规则做, 怎么让其它人遵守规则?

【在 m*****e 的大作中提到】
:
: look在我之前已经退出。

f*r
发帖数: 3968
4

look早已退出
考虑到人员齐整问题,开设投票超过两天先例多多,早已成为实际操作中通行惯例
基本上立法类投票可以这么作
而司法类投票不能这么作,因要对投诉及时给出处理结果
同(1)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有几个严重违反规则的地方. 请far解释一下, 我才能决定是否投赞成票:
: (1). 现在BT团成员为: space fool Blumlein far maomi
: szbd julius
: 因microbe已经宣布退出BT团, 故加上look与bolic两位站长成员, 共为9人
: 投票规则补充细则中有规定:
: 3。提案提交表决条件为
: 提案人数 >= (1/4) * (智囊团总人数 - 请假人数)
: far主席于1783文, 将此提案提交表决时, 无人请假(julius之请假是为下三周, 即从今天
: 开始之三周, 我的请假尚未提出). 则提案提交表决至少需要 >=1/4*9 人提出.
: 当时只有far与Blumlein两人提此提案, 不符投票规则补充细则规定, 请问far

m***i
发帖数: 517
5

总不能你说一句:"look早已退出智囊团", 大家就把这当事实吧?
说话是要有根据的. 现在我帮你找一下根据.
你说"look早已退出智囊团", 根据应该是
look以前说过的不参加投票的话. 具体文章我找不到了, 但
在本版1116文中他又提过不投票, 那么就算这样.
可是, 在本版1680-1683系统deliver的两次投票结果中, look重新投了票.
再考虑到look从来没有正式说过退出BT团的声明, 以及在本版1536文中,
bolic对智囊团成员的说明: "智囊团投票的总人数变动为11人,其中站长2人,"
"所有有关票数计算,请以此为准".
这是在look说过不投票之后, 而也在microbe正式宣布"退出智囊团"(本版1529)之后.
这之后, BT团的站长成员们便没有正式变动过.
从时间顺序上考虑, 没有道理认为look已经不属于BT团. 因此, 你所使用的
BT团人数为8人是不妥的.
这就是不讲理了. 规则写在那儿, 你硬是不遵守, 还有话说?
这个什么惯例是从哪儿来的? 我只记得以前有一次投票
开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两天, 当时有人提过, 站长的回答是既然开了,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 look早已退出
: 考虑到人员齐整问题,开设投票超过两天先例多多,早已成为实际操作中通行惯例
: 基本上立法类投票可以这么作
: 而司法类投票不能这么作,因要对投诉及时给出处理结果
: 同(1)

m***i
发帖数: 517
6
有几个严重违反规则的地方. 请far解释一下, 我才能决定是否投赞成票:
(1). 现在BT团成员为: space fool Blumlein far maomi
szbd julius
因microbe已经宣布退出BT团, 故加上look与bolic两位站长成员, 共为9人
投票规则补充细则中有规定:
3。提案提交表决条件为
提案人数 >= (1/4) * (智囊团总人数 - 请假人数)
far主席于1783文, 将此提案提交表决时, 无人请假(julius之请假是为下三周, 即从今天
开始之三周, 我的请假尚未提出). 则提案提交表决至少需要 >=1/4*9 人提出.
当时只有far与Blumlein两人提此提案, 不符投票规则补充细则规定, 请问far
为何违反规则开票?
(2). 智囊团投票规则细则(2.0版)规定:
3.投票方式
.....
(3).任何投票不得超过两天;
请问far为何将投票时间设为五天?
(3). 投票规则补充细则规定:
1。立法类投票,投票通过条件为
赞成票 >= (2/3) * (智囊团总人数)

参加投票人数 >= (3/4) * (智囊团总人数)
BT团总人数, 见前所述, 因为9人, 请问far为何认为是8人? 现在投票人数尚不及
(3/4) * (智囊团总人数), 请问far为何急于宣布草案通过?
本次投票中有这么多违反规则之处, 请far主席向大家解释一下您身为主席, 带头不遵守
规则, 是否为了"完善规定", 就可以不择手段? 您这"规定"是否打算让大家遵守的?
m*****e
发帖数: 4193
7

look在我之前已经退出。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有几个严重违反规则的地方. 请far解释一下, 我才能决定是否投赞成票:
: (1). 现在BT团成员为: space fool Blumlein far maomi
: szbd julius
: 因microbe已经宣布退出BT团, 故加上look与bolic两位站长成员, 共为9人
: 投票规则补充细则中有规定:
: 3。提案提交表决条件为
: 提案人数 >= (1/4) * (智囊团总人数 - 请假人数)
: far主席于1783文, 将此提案提交表决时, 无人请假(julius之请假是为下三周, 即从今天
: 开始之三周, 我的请假尚未提出). 则提案提交表决至少需要 >=1/4*9 人提出.
: 当时只有far与Blumlein两人提此提案, 不符投票规则补充细则规定, 请问far

m***i
发帖数: 517
8

我将look算在BT团之内, 为如下原因:
1. look当时表示, 将不再参加BT投票, 因此我曾经误认为他已经退出BT团.
但请看本板文摘区#99(bolic文). 其中只说明你已退出,
但look仅是不投票(这应该也是look 当时的原话 - 不再参与BT投票, 而你做的
声明是"退出智囊团", 这大概是bolic这么说的原因.)
"即日起,智囊团投票的总人数变动为11人,其中站长2人".
这之后又有两名非站长成员退出, 但站长成员未做变动.
因此look与bolic仍属BT成员.
有关人数, 就算是far算错了, 开票天数不会算错吧? 犯个错误也难免,
也不需要far承担什么责任, 但如果这个提案就这么糊里糊涂通过了,
BT带头不按规则做, 怎么让其它人遵守规则?

【在 m*****e 的大作中提到】
:
: look在我之前已经退出。

f*r
发帖数: 3968
9

look早已退出
考虑到人员齐整问题,开设投票超过两天先例多多,早已成为实际操作中通行惯例
基本上立法类投票可以这么作
而司法类投票不能这么作,因要对投诉及时给出处理结果
同(1)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有几个严重违反规则的地方. 请far解释一下, 我才能决定是否投赞成票:
: (1). 现在BT团成员为: space fool Blumlein far maomi
: szbd julius
: 因microbe已经宣布退出BT团, 故加上look与bolic两位站长成员, 共为9人
: 投票规则补充细则中有规定:
: 3。提案提交表决条件为
: 提案人数 >= (1/4) * (智囊团总人数 - 请假人数)
: far主席于1783文, 将此提案提交表决时, 无人请假(julius之请假是为下三周, 即从今天
: 开始之三周, 我的请假尚未提出). 则提案提交表决至少需要 >=1/4*9 人提出.
: 当时只有far与Blumlein两人提此提案, 不符投票规则补充细则规定, 请问far

m***i
发帖数: 517
10

总不能你说一句:"look早已退出智囊团", 大家就把这当事实吧?
说话是要有根据的. 现在我帮你找一下根据.
你说"look早已退出智囊团", 根据应该是
look以前说过的不参加投票的话. 具体文章我找不到了, 但
在本版1116文中他又提过不投票, 那么就算这样.
可是, 在本版1680-1683系统deliver的两次投票结果中, look重新投了票.
再考虑到look从来没有正式说过退出BT团的声明, 以及在本版1536文中,
bolic对智囊团成员的说明: "智囊团投票的总人数变动为11人,其中站长2人,"
"所有有关票数计算,请以此为准".
这是在look说过不投票之后, 而也在microbe正式宣布"退出智囊团"(本版1529)之后.
这之后, BT团的站长成员们便没有正式变动过.
从时间顺序上考虑, 没有道理认为look已经不属于BT团. 因此, 你所使用的
BT团人数为8人是不妥的.
这就是不讲理了. 规则写在那儿, 你硬是不遵守, 还有话说?
这个什么惯例是从哪儿来的? 我只记得以前有一次投票
开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两天, 当时有人提过, 站长的回答是既然开了,
就开了, 到两天提前结束, 下次注意就是了. 想不到还有其它的例子了.
请问你说的惯例在哪里,
这里有哪位成员常常在本版开设超过两天的投票, 请出来举证一下.
我的回答自然也同(1). 如果你无法对以上几条给出合理解释, 这个草案由于投票
完全违反规则, 只能成为废案.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 look早已退出
: 考虑到人员齐整问题,开设投票超过两天先例多多,早已成为实际操作中通行惯例
: 基本上立法类投票可以这么作
: 而司法类投票不能这么作,因要对投诉及时给出处理结果
: 同(1)

1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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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ult of corpse/bolic case[提案]修改投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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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公开办法关于braintrust板的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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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投票规则补充细则[投票结果]关于签名档等文字涉及的投诉问题
[草案]执行主席条例[投票结果]智囊团执行主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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