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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ainbowwu (Ms.Wu :)), 信区: Vancouver
标 题: 房屋估价不超过128.5万元的物业均有资格申领补助。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Jan 4 14:54:42 2012, 美东)
业主自住补助申领放宽
為因应本省部分地区房屋估价增加、减轻自住业主缴税负担,卑诗省府昨日将业主自住
补助(Homeowner Grant)的适用标准调高,房屋估价不超过128.5万元的物业均有资格申
领该补助。而去年的标准估价為不超过115万元。
根据规定,住大温、维多利亚及菲沙河谷区域符合资格的业主,最多可以得到570元的
地税补助,本省一些地区最高补助达到770元,若屋主是65岁及以上的耆英、残障人士
或是退伍老兵,额外再多补助275元。
省府财政厅指出,省府调高业主自住补助标准,是為因应房屋估价上涨,所带来的地税
增加,省府必须随时调整,才能令至于95.5%合资格的业主,享受最高补助。
省府业主自住补助标准,2009年及2010年為105万元以下房屋,2011年调高至115万元,
今年再调高至128.5万元。
省府除了提供业主自住补助作為减轻地税负担的办法外,省府亦对55岁以上、残障及有
儿童的家庭,提供延迟缴交地税的安排,省府可提供低利率的贷款协助,一直到房屋转
售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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