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发帖数: 789 | 1 27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在对湘乡市育才中学踩踏事件庭审一个多月后,宣布了一审
判决。法院认为,育才中学原校长叶继志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六个月;育才中学政教处主任陈新威、政教处干事彭和良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
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9年12月7日晚,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晚自习下课后,学生们在返回寝室过程中在教学
楼楼梯上因为拥挤发生踩踏,事故造成8名花季少年罹难,多人受伤。
湘乡市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人叶继志身为湘乡市育才中学校长、校安全领导
小组组长,被告人彭和良、陈新威分别作为校政教处干事、政教处主任、同任校安全领
导小组成员,明知学校教学楼就读学生严重超编、且楼梯灯光不符合相关标准,对教学楼
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不报告,导致楼梯间发生踩踏事件,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教育设
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对三被告人均应追究刑事
责任。
庭审期间,被告人叶继志及其辩护人在庭审中作了辩护,提出叶已经履行了校长职责,踩
踏事件属于意外。湘乡市人民法院查证后认为,被告人所提出的无罪辩护理由均不能成
立,法院不予采纳。但 | d********a 发帖数: 95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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