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发帖数: 26222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mokinggun (硝烟),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健全中国民主政治中国可以优先发展第四权:媒体监督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Oct 19 11:34:15 2010, 美东)
在立法, 司法, 行政三权之外, 存在第四种政治权力, 即媒体和公众视听的监督权
力, 对立法, 司法, 行政都有约束作用。 中国现行的体制下, 立法很弱, 司法也
弱, 行政过于强大, 实事求是地说, 相对立法司法, 中国的第四权即媒体监督,
在现行框架下, 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无论从技术上, 民意支持上, 政治环境上,
优先发展第四权, 可能是中国发展民主政治的一个切呼实际的选项。
资料:第四权, 维基百科
第四权/第四等级一般认知系指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之外的第四种政治权力
。第四权是约定成俗(en:de facto)、自然而然形成的,第四权所指的即是媒体、公
众视听。源于西方“国民等级”(estates of the realm)的概念。传统三个等级分别是
神职人员(上议院中的神职人员)、世俗议员(上议院中的其他人员)和下议院议员。该词
的产生汇集多位思想家和作家的贡献,包括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理查德·克
莱尔(Richard Carlyle)和19世纪《泰晤士报》的领导人亨利·里夫(Henry Reeve)。里
夫在1855年10月的《爱丁堡评论》(Edinburgh Review)上撰文写道:“今天新闻界已经
真正成为了一个国民等级;甚至比其他任何的等级都更为强大”。
第四权的观点认为,新闻界在宪法里担负着一个非官方但却是中心的角色。他有助于公
众了解问题、发表公共见解,因此可以领导和成为对政府的一种制衡[2]。但是要达到
这种功能,新闻界就必须独立和免于受到审查。 | b*****t 发帖数: 9671 | | b*******r 发帖数: 878 | 3 赞同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 发信人: smokinggun (硝烟), 信区: Military : 标 题: 健全中国民主政治中国可以优先发展第四权:媒体监督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Oct 19 11:34:15 2010, 美东) : 在立法, 司法, 行政三权之外, 存在第四种政治权力, 即媒体和公众视听的监督权 : 力, 对立法, 司法, 行政都有约束作用。 中国现行的体制下, 立法很弱, 司法也 : 弱, 行政过于强大, 实事求是地说, 相对立法司法, 中国的第四权即媒体监督, : 在现行框架下, 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无论从技术上, 民意支持上, 政治环境上, : 优先发展第四权, 可能是中国发展民主政治的一个切呼实际的选项。 : 资料:第四权, 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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