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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 发帖数: 1 | 1 在网上发现相关材料两则。
材料一:2008年发生在广州华南师范大学体育术科考试舞弊案记亊
1、2008年5月1日《羊城晩报》报道:广东省教育厅昨日向媒体通报,省教育纪工
委近日查处了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考试个别考试工作人员贿赂舞弊案件
。目前经檢察机关批准,逮捕了三名考官和工作人员。
2、2008年6月22日,《华夏时报》在两全其美网揭露:
标题:《广东体育高考舞弊案:案涉华南师大党委书记》
内容摘要:距离案发的时间己经3个月了,但对于广东省体育高考舞弊案的处理结
果,依旧没有出台。
我们会慎重处理,希望你们不要炒作了。6月18日,当《华夏时报》记者经历层层
拒绝追问至广东省考试院时,负责宣传工作的郭主任冷冷地说。
与广东这起高考舞弊案形成反差,刚刚发生在湖南耒阳高考舞弊案,在社会強烈关
注下,己经由湖南省公安厅介入调查,而非如广东弊案中的由省教育纪工委主导调查。
6月17日,“我剛听说杨书被免职了,可能跟3月份爆发的广东省体育高考舞弊案有
关联” 华南师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研究生说。
前述教师透露,爆出广东体育高考舞弊案的体育科学学院,其党委书记名叫杨晓生
,系杨文轩亲戚。
作案细节:3月3日到14日,广东1.2万名考生分3批来到华南师范大学本部,参加体
育高考考试。令一些学生惊讶的是,考试期间,在他们所在宾馆,不断有学生模样的人
,询问他们是否愿意花銭买高分。
知情人士表示:这些卖分的人自称是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院的学生,可以让考官
照顾出銭买分的学生。据介绍,在考生住地兜售的人很多,似乎很有组织,一个晩上有
好几批。
3、广东广开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摘要:华南师范大学授权常年法律顧问、广
东广开律师亊务所陈雪律师就《华夏时报》严重歪曲事实,恶意损害华南师 范大学名
誉一事声明如下:对于该报报道揑造事实,恶意中伤的行为,华南师大已经发文要求《
华夏时报》公开对华南师大及杨文轩同志表示道歉并消除影响;华南 师大将保留对《
华夏时报》提起诉讼的权利。 广开律师事务所(盖章) 2008年6月22日。
4、<南方都市报>2008年6月28日报道:今年广东体育术科考试发生了个别考官和考
生的舞弊案件,40名体育考生高考各科成绩也被取消。
5、一名体育教师2005年4月20日向省先进性教育巡视组发出的检举信摘要:我院党
委书记杨晓生,去年底在既沒有经过党员投票选举,也没有任何党 的职务或副书记的
情况下,但是去年底却一纸任命为学院党委书记;此人1987年研究生毕业后(是由杨文
轩保举免试的) ,没有上过一节体育课,就到外面做生意,直到2002年返回体科院,返
回后就读博士(是由杨文轩博导极力推荐的) ,评副教授一齐上。据说杨晓生是杨文轩
亲侄子来的,这就难怪了。
6。2010年1月28日至29日中共华南师大党委发出文件,称2008年华师体育高考舞弊
案,涉案11人,5人被天河区法院判受贿罪,6人受党纪政纪处分。但判得最重的1人,
刑期一年半,缓刑两年,其余一律免刑。
6、据2010年<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高考体育术科考试舞弊案被列为2007年以来
省纪委所办12件优质案件之一。该案受贿金额62.265万元。
我对此案的疑问:第一,此案无公安介入,程序不合法,因为一般办案程序是公安
侦察、送检察院再审核侦察,最后提交法院审判;第二、省教育厅、省教育 纪工委,
是责任單位,他们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应当迴避;第三、此案影响恶劣,受
贿金额巨大,但无一人判现刑,罪刑不当,违反刑法;第四、本案未 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人隐身不见。
希望省纪委、中纪委、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关注!
来源: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0469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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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2:华南师范大学教授王王守昌给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的公开信
罗伟其先生:
您好!
我是被您代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之一,也是您作为广东省教育厅长领导的华南
师范大学教授,名叫王守昌。数年前,我多次写信向您反映问题,均不见尊颜,不见回
应。所以,今天不得不采取公开信的形式向您反映一些问题,请您解答。
为了说明我有资格向您这位厅长级全国人大代表反映问题,我查阅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的规
定》。组织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
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规 定》关于责任
及追究有以下规定: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
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关于责 任追究,规定第四章
讲得很具体,这里就不再引用了,我向您提问也是依据这两个文件,而它们的依据是宪
法。
交待了根据,我向您提出如下问题:
1、 众所周知,2008年3月广东省高考体育术科考试在华南师范大学举行,发生了
卖分舞弊受贿案。到2010年此案好像结束。判了5人受贿罪,受贿总额 62.265万元,但
使我不理解的是:整个案件沒有公安介入;一个全省性大案,侦察、审理均由您领导的
高教纪工委和一个区级法院处理,它的法理根据是什 么?
2、 您是否知道华师体育学院党委书记杨晓生是华师党委书记杨文轩的侄儿,这是
否违反了用人迴避制度?案结后,为什么沒有责任追究?
3、 华夏时报在2008牟6月22日,23日连续在该报和两全齐美网报道了此案,杨文
轩通过广开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指责该报捏造事实,中伤他,您怎么看?
4、 您作为广东教育界的总管是否有领导责任?
坦白说,我的问题不仅这些,这以后再谈。
此致
敬礼! 王守昌2011年3月25日
来源: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828/17341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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