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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 发帖数: 9671 | 1 今年4月6日,新华网曾针对本台发表文章《捏造“中国维稳预算”缺乏基本常识》,指
责本台“偷换概念”,将维稳经费与公共安全支出混为一谈。5月9日,大陆《财经》杂
志刊登文章《公共安全账单》,其中明确提出:6000亿元公共安全支出尚不能完全涵盖
直接或间接用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费用。
除去“造谣污蔑”等针对外国媒体的诛心之论,新华网文章的核心论点,一是“维稳”
范围小于“公共安全”,二是公共安全支出超过军费开支在世界上有例可循,不值得大
惊小怪。文章作者承认2011年度财政预算中确有高达6244亿元的支出项目,只不过将其
称之为“公共安全支出”,而不是“维稳预算”,并由此指责本台“制造噱头、吸引眼
球”。根据作者解释,中国的公共安全支出涵盖公安、消防、缉私等诸多领域,“远非
只是维稳那么单一”。换句话说,在作者看来,“维稳”所包含的内容要少于“公共安
全”,因此前者的数额也应低于后者的整体数额。
针对这种质疑,本台曾引述《光明日报》文章作为信息来源,这篇题为《“天价维稳”
的无底洞有多深?》的文章承认,今天“把维稳当做第一责任,已成为地方政府和领导
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这种思路引导下,2009年维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令人震惊:全国
内保费用达到5140亿元,已接近军费的数额。作者同样把这笔费用称之为“维稳预算”
和“内保费用”。如果说此类批评声音还没有足够代表性的话,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赵
永琛在撰文辩护时也提到,“维稳投入实际上是国家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以及公民安
全进行的保险支出”,将二者等量齐观。
如果说,此前的讨论仍然缺乏事实例证的话,5月9日刚刚出版的《财经》杂志发表《公
共安全账单》,以简明扼要的数据说明了“维稳”和“公共安全”的关系。
《财经》杂志文章开宗明义地提出: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容,它不仅包括日常治安、
打击犯罪、应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引发舆论不安的私人矛盾,还包括各种公共政策和政
府工程中的相关考量。换言之,在《财经》看来,“维稳”概念甚至比普通的公共安全
概念更广泛。
《财经》杂志援引官方数据称,2011年中国公共安全支出预算数为6244.21亿元,比上
年执行数增长13.8%,略高于国防支出预算的6011.56亿元。而“公共安全支出”一类
,涵盖了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
、缉私警察等方面。
数据显示,在2011年6244.21亿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中,和国家暴力机器直接相关的武
警、公安、法院、司法、缉私警察五大类,预算额度即达到5064亿元,占全部公共安全
预算的81%。其中,公安部门(含国安、铁道民航公安)预算高达3225.62亿元,其次是
武警的1046亿元,而解决社会纠纷的法院,预算不过608.74亿元,占比9.7%。
公共安全支出的另一个特征是:地方政府的支出超过中央政府,二者分别为5219.68亿
元和1024.53亿元,比例超过3∶1。这意味着地方仍是维稳的主体,其中县级财政的压
力较大。此外,检察院、法院的经费主要依赖地方同级财政,这也加剧了司法权地方化
现象。
《财经》杂志进一步指出,从全局来看,另有两块内容虽未列入公共安全支出项,但有
重要意义:一是公共安全所涉部门支出的其他内容。例如公安部所承担的外交、教育、
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等。二是其他相关部门的支出。各级政法委
的预算,国家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预算,目前并没有列入公共安全开支,而列入一般公共
服务大类下,且缺乏细目。但这两个部门也承担部分维稳重任。以国家信访局为例,其
2011年财政预算8425.06万元,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费用为6645.99万元。由此,《财
经》杂志得出的一个结论是:6000亿元公共安全支出,并不能完全涵盖直接或间接用于
维护社会稳定的费用。
文章以江苏省江阴市一地为例,在2010年2500万维稳专项工作经费中,除了法制宣传、
流动人口管理等常规项目外,江阴市公安局还掌握有每年500万元的“维稳经费”,实
际用于在公安局内设立维稳办公室。对于基层政府而言,维稳办的角色至关重要。在江
阴形成的维稳联席会议制度、维稳评估报告制度,已经成为当地政府实现社会稳定的主
要方式。
正如《财经》杂志在编者按中所说,在当今中国,“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经济一起,成
为政治生活的两驾马车,二者互为表里,共同构成各级政府工作的主要内容。”综上可
见,将维稳与公共安全相提并论,已经成为海内外众多媒体的常识与通例,而并非新华
网所称的“无中生有、张冠李戴”。至于是否“造谣污蔑”,相信读者自会明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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