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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 发帖数: 609 | 1 据媒体报道,近日,河南政协常委赵克罗发微博批评南阳市整治墓葬的行动,称当地只
铲平民祖坟,“副处级祖坟”可不动。5月6日,赵克罗删除了相关微博,称自己原发微
博部分失真。当地乡干部就此事称,“副处级祖坟”无明文规定,“要是领导打招呼就
往知名人士祖坟上靠”。
质疑
只铲平民祖坟
有害公平公正
因为河南省政协常委的身份,赵克罗所批评的南阳整治墓葬“副处级祖坟”可不动
,其真实性相对要大一些。虽然赵委员随后删除了微博,也承认了“部分失真”,但南
阳相关方面在整治墓葬过程中,存在着乱象、存在着有害公平与公正的行为,却是已经
很明显无法否认的事实。
当地乡干部的说法,也证实了这一点:“副处级祖坟可不动”无明文规定,“要是
领导打招呼就往知名人士祖坟上靠”。这话里显然透着多层含义:
一是“副处级祖坟可不动”无明文规定,并不等于没有规定,更不等于当地在落实
整治行动过程中,不是按这个标准来执行的。“副处级祖坟可不动”很明显是背离公平
,涉嫌以权谋私、谋利的,相信当地相关部门,再弱智,也不会将这一条作为“明文规
定”写在纸上。但不在纸上的潜规则,往往有时候比纸上规定更具威力。
二是“要是领导打招呼”无意间暴露了“副处级祖坟可不动”的尾巴。整治是整治
,依什么而整治?答案当然是当地相关部门依法公开研究通过的相关规定,整治理应一
视同仁,为何要有一个“领导打招呼”?难道子孙不是领导,连祖宗死后的待遇也要有
所不同?权力恣意干涉法律和规定,四处耍威与破坏公平的现实让人悲哀!
三是“要是领导打招呼就往知名人士祖坟上靠”道出了不正常的执政、执法的弹簧
原理。知名人士难道是领导打招呼打出来的?什么人都可以“往知名人士上靠”?领导
打一招呼,就成了知名人士,那知名人士也太掉价了吧!领导的招呼既然如此管用,那
么还要相关法律、整治规定干什么?
刘鹏
评判
特权观念的异化
体现官本位思想
尽管“副处级祖坟”是个新名词,但事实上“副处级祖坟”享受的特殊待遇已经不
是一年两年了,一些副处级官员的祖坟与平民祖坟的区别可谓一目了然,“副处级祖坟
”高大威武,平民祖坟简陋低小,“副处级祖坟”墓碑肃立,平民祖坟一抔黄土,“副
处级祖坟”独占风水,平民祖坟掩映草丛。有的“副处级祖坟”,竟然有专门修建的公
路直通坟头。如此与众不同,一些“副处级祖坟”俨然就是地方“知名人士墓”。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一些地方,哪个村子出了个副处级干部,当地人
谓之“祖坟冒青烟”,虽然谈不上仙及鸡犬,但是七大姑八大姨跟着沾光总是有的,老
祖宗跟着沾光更是必然的。“祖坟冒青烟”是因为祖坟的风水好,风水好才出大官,出
大官的祖坟当然必须保护好,刨掉了自然就会破坏了风水,破坏了风水自然也就会殃及
副处级干部。在这样的风水观念之下,“副处级祖坟”自然也就列入保护之列。
保护“副处级祖坟”,也就意味着保护副处级干部,南阳当地政府的殡葬改革工作
方案果然暗藏玄机,除了国务院规定的可以保留的坟墓外,方案专门规定:知名人士墓
等特殊坟墓,应按规定妥善做好保护、迁移或整理工作。“‘副处级祖坟’没有明文规
定,只有知名人士墓的说法,反正我们听上面的,要是领导打招呼就往知名人士祖坟上
靠吧。”在这样的潜规则之下,“副处级祖坟”自然就等于“知名人士墓”,自然也就
作为特殊坟墓,列入妥善保护之列。
“副处级祖坟”等于“知名人士墓”,说白了就是特权观念的异化,是官本位思想
的体现。
陈强
延伸
祖坟等级的
同心圆寓言
祖坟意味着一种精神寄托,但祖坟曾经的光耀,似乎并不能荫护子孙千万;相反的
,当子孙介入权力的同心圆内,祖坟几乎都要“冒青烟”。这条情感线最能勾勒出一种
意味深长的姿态——当子孙光耀门楣,祖坟第一个鸡犬升天。但在这,祖坟更多是一种
隐喻,也就是随着权力获得衍生出的附属品。这些附属物在因有了“副处级”级别后,
陡然涨了身价;因着对“副处级”的恐惧和讨好,在公共治理面前被纳入另一套行事规
则。
如此媚态和恐惧,当然让人看着不舒服。现实虽无“王子与庶民”之分,却徒有“
平民、副处级”之实;况且,“平民与副处级”的一个悖论是,在概念上对阶层划分予
以否定,并不等于在现实中并无此事,否则,也不至于公共治理在面对祖坟时“选择性
执法”,净挑些平民祖坟铲了去。我们不禁要问,凭什么祖坟也要硬来分出个“平民和
副处级”,为什么行政执法不能做到一视同仁?
这是一个“权力同心圆”,既然存在,就无法消除“选择性执法”的现实病态——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认为,阶层划分应该用一个同心圆来表述,“同心圆的核心就
是‘权力’,离权力越远的人,就像螺旋转动一样,被抛出局外。”在政协委员的失语
中,我们可以窥见这种阶层划分的影子,而当地干部“要是领导打招呼就往知名人士祖
坟上靠”的回应,则撕破了“执法平等”的假面具。
其实,倘真要面临现实上的操作,很多人都会语塞,鉴于公权力历来不是一个服务
性的概念,最好与现实妥协。林语堂曾说,“二十五岁到三十岁是一个有公共精神的人
渐渐学乖的过程”——其实何止在这个年龄段,只要公权力没有与民间社会形成平等契
约,那么“平民与副处级”的划分就会存在,对公权力“祖坟”避而远之也不会休止。
这应该是公民社会的最大悲哀,因为每一个公民都在慢慢学乖。
“副处级祖坟”,显然是“权力同心圆”的一个荒谬寓言。
王庆峰
反思
挖墓地复耕
当法律至上
虽然当地干部说没有“副处级祖坟”的明文规定,甚至发微博的政协常委赵克罗后
来也称,“副处级祖坟”的说法只是口传,没有明文规定。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特权祖
坟”存在的事实,因为,南阳的方案明确规定:知名人士墓等特殊坟墓,应按规定妥善
做好保护、迁移或整理工作。下面的工作人员也是将领导打招呼的就往“知名人士”祖
坟上靠,而赵克罗在南阳市镇平县老家的村支书则明确告诉他,他作为河南省政协常委
,也算是副处级以上的官员,祖坟可以不刨。
这“特权祖坟”“ 副处级祖坟”源起于南阳当地政府的一纸《南阳市深化殡葬改
革工作方案》的文件。深化殡葬改革,公民当然也要支持,但是,这也必须要有法律依
据,也要区分时间先后区别对待,以前的祖坟和推行殡葬改革违规的祖坟要区别对待。
再有一点,搞深化殡葬改革,确定墓地复耕还田(林)专项整治的方案,是不是也该开个
听证会,让老百姓听听意见。但是,这场运动中,我没有看到什么法律依据,而且来势
匆匆,搞“一刀切”,完全是长官意志的体现,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而这种长官意志
背后,恐怕就是不管领导指示合法不合法,就是要落实领导指示不过夜,以为自身升迁
捞取资本。据网友杨桐披露事情源起于“某省领导路过南阳,见高速公路沿线坟头较多
,遂要求铲平南阳区域所有坟头”,领导意志至上还是法律至上,可见一斑。
即便是要铲平坟头,那也要一视同仁,不能让一些人、一些祖坟享受特权。南阳的
方案赫然规定:知名人士墓等特殊坟墓,应按规定妥善做好保护、迁移或整理工作,这
就为特权打开了口子,为“ 副处级祖坟”的诞生提供了温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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