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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V 发帖数: 3978 | 1 羊城晚报记者从最近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办法》)已出台并将从9 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将深圳市的公共厕所分为市政公共
厕所、社会公共厕所和协议公共厕所三大类。
此外,对于在公厕内乱涂乱画、吸烟、吐痰以及便器外便溺等行为,有关部门将处以
100 元罚款。公厕产权单位擅自收费、停用或拆除公厕的,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有市民质疑办法出台后,如何进行监督与执法,让相关规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协议公厕”解百姓内急
深圳是国内市政公厕比例最低的城市之一, 在街头极少能见到市政公厕,不少外地人
来到深圳最大的感受是“如厕难”。本次出台《办法》便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
《办法》将由城市管理部门投资建设和维护,或者由相关单位按照城市规划配套建设后
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维护的公共厕所称为市政公共厕所; 而公交场站、口岸、地铁、火
车站、机场、文体旅游设施、医院、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业设施、金融电信营业
网点、加油站、旅游景点、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区域等公共场所的公厕称为社会公共厕所
;此外,深圳市城市管理部门还将与有关单位签订厕所服务协议,让后者内部厕所对外
开放,即为协议公共厕所,将会对这部分厕所内部进行改造升级,达标后对外开放。
《办法》确定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公共厕所的行政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公共厕
所管理的责任主体。《办法》还要求合理设置男女厕位比例,适当提高公共厕所中女厕
位数量。
记者了解到,多年来,深圳一直在逐步推进社会公共厕所向公众开放,但是社会公共厕
所“在服务时间内开放”的规定,让公众不时就被“拦”在厕所门外。而协议公厕是个
新生事物, 深圳以前从未尝试过,面临着业主的心理抉择、配套的人员管理、厕所的
改造升级和开放时间如何设置等难题。
“在便器外便溺”属违法
新出台的《办法》对于不文明使用公共厕所的行为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包括在墙壁、
设施上乱涂抹、乱刻画、乱张贴;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向便器 、便池、粪井
内倾倒污物和废弃物;在便器外便溺。
根 据《办法》,这些不文明使用公共厕所的行为, 将由区主管部门处100 元罚款。
对此,市民沈小姐表示:“深圳市此前曾出台禁烟条例, 但是实施很多年了,却没有
开出一份罚单,现在厕所内不准吸烟也面临一样的问题———怎么落实罚款?违规行为
如何界定? ”
而市民蒋先生则质疑称: “尿到外面我不是故意的,也该罚? ”
具体新规
开放时间
公共厕所对社会公众完全免费开放, 社会公厕应当在其所属公共场所的服务时间内开
放, 协议公厕所应当设立明显的图形标志和引导牌, 在服务协议约定时间内对外免费
开放。
活动公厕
公共厕所建设应当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安装节能照明系统,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 在
难以建设固定式公共厕所且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 区主管部门应当因地制宜设置活
动式公共厕所, 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保洁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
厕所规划用地、用房或者改变其用途, 不得阻挠已规划的公共厕所的建设。
查询系统
市主管部门应当制作全市公共厕所电子地图和宣传手册,方便社会公众通过公共电话服
务平台、手机、电脑等方式及时查询公共厕所位置。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停用或者拆除公共厕所,不得破坏公共厕所及其附属设施因设施故障等原因确需临时停
用公共厕所的,产权单位应当公示停用时间,并及时维修。
擅停处罚
公共厕所的产权单位收取费用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开放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处500 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 处2000 元罚款。擅自停用公共厕所的,由区主管部
门责令恢复使用,每擅自停用一天处500 元罚款;擅自拆除公共厕所的,由区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重建,处2万元罚款,逾期未重建的,处5 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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