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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 发帖数: 810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石铭:请看中共法庭上的流氓行径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May 8 10:25:31 2015, 美东)
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报导:四月二十二日,沈阳沉河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
东旭、高敬群、于溟的庭审中,四名法警殴打当事人李东旭女士后,又在法官的命令下
一拥而上,掐着董律师脖子,连拉带拽把他往外拖……把他按倒在地,使劲掐他的脖子
和喉咙,致使他昏迷。董律师慢慢苏醒恢复过来后,一名法警指着自己肩头执法仪,恐
吓他说:“我们这是在执法!”此前一月二十日沈阳市沉河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法轮
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于溟和李东旭的母亲去旁听,竟遭所谓“法警”拳打脚
踢,一度被击昏。这个法警又揪着年过八十的李东旭的母亲的头发往门外拽,把老太太
耳朵拽的通红。
中国的司法状况竟然沦落到了如此地步!在中国大陆的今天,这样的事件并不是头一次
发生,也不是个案,而是层出不穷。自中共取消劳教制度之后,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数
量迅速增加,法轮功学员在街上向世人讲一句真相、发一张传单、手机发一条真相短信
都会被判个三、五年,简直到了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地步。
2010年4月1日和2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对李新春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
审,两北京律师为李新春、姜波涛做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揭露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
伪证,明确指出,本案的逻辑是:先要定法轮功学员的罪而后找证据,而起诉书指控的
所谓“犯罪事实”只有“口供”,缺乏客观性和相关性,并且是漏洞百出,互相矛盾,
不能互相印证。当律师一再要求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证人时,办案人竟一个也拿不出。
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的刘正清律师,2015年3月16日在对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时,明确
指出:所有有关法轮功的案子,都是某些当权者在打着政府和法律的名义进行迫害和制
造冤案,也就是610的人在后面指使,而610本身就是一个非法的机构,其指令和鉴定更
谈不上合法性。
最近几年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主持公道作无罪辩护的律师越来越多,这些律师,有的被
中共非法判刑;有的被殴打、驱逐出庭;有的被吊销律师执照,但这一切没能阻止越来
越多的律师站出来,对中共迫害法轮功说“不”,他们的正义与良知也在震慑着邪恶之
徒,唤醒着公检法人员及普通世人的良知。那些公检法中的流氓打手和这些正义律师已
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正义终究战胜邪恶,这是经历史验证颠扑不破的真理。
记得高智晟律师在2005年12月12日的第三次上书《必须立即停止灭绝我们民族良知和道
德的野蛮行径》中写着这样一段话:“人类历史上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民,为了心灵中的
信仰,会在有政府的和平时期经历着如此规模的、如此持久的、如此惨烈的灾难。这种
仍在继续着的和平的今天的灾难,使数以千计的无辜同胞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数以十万
计的人民被剥夺了自由。我们看到的真相表明,所有被非法剥夺自由期间的同胞,都遭
到了令文明社会难以置信的对肉体的摧残过程和对精神的野蛮杀戮煎熬。这场完全丧失
人的理性的迫害过程,还使的一亿多的法轮功信仰者,一亿多个家庭的数亿人遭受了传
讯和恐吓,剥夺就业资格、工作机会、收入,被抢劫财产的不同程度的、不同性质的迫
害和打压,这是多么的愚蠢、危险和不道德的恶举。这是在持续地与全体中国人民、与
人性文明及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础为敌啊!这个制度怎么会需要这样的价值呢!我们还有
何理由、有何道德条件拒绝反思呢?”
希望今天所有生存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人深思:人类社会应该是自由美好的社会,而不
是任邪恶逞凶的乐园。可敬可佩的正义律师们为此做出了巨大的付出,我们还能置若罔
闻熟视无睹吗?怎么能允许这个流氓政党、流氓法院继续胡作非为、肆意蹂躏呢?中共
的流氓行径不应存在,中共这个流氓政权必须解体灭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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