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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 发帖数: 50 | 1 昨天,一则新闻引起了全中国医生的集体关注:卫计委等九部门联合决定,将要求公安
机关选派优秀民警和辅警进驻医疗机构,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须采取果
断措施坚决制止——而且必要时,还可以依法使用武器、警械~!
然而,这则旨在安抚被严重的医闹问题搞得心惊肉跳的中国医生们的政策,却并没有获
得医生们的集体认可。
因为虽然这个政策的出发点是对的,可要真正制止医闹却远非这么简单...
长期在网上为医生维权的@烧伤超人阿宝 就表示,如果政府不改变维稳心态,媒体不能
学会客观报道事实,而总是立场先行、对医生进行“有罪推论”,那么中国的涉医违法
犯罪,“根本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根治”。
他还特别举例说,早在7年前的2009年,当时南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发生过一次已经严
重到不得不让警方进入医院的医闹事件。当时事情的起因,是一名身患极为严重的“肾
积水并尿毒症”患者,在医院进行治疗时突发状况死亡。
话说事发后,医院并没有任何隐瞒,而是选择走法律程序,通过尸检鉴定来认定责任。
可恰恰是此举引发了死者家属的不满,他们耍赖说自己不懂法不懂医,撒泼说尸检等于
“毁尸灭迹”,并抛出了一个“强盗逻辑”:反正人死在医院了,医院就要赔钱!
而为了强逼医院妥协,他们还招来了职业医闹,强行扣押了多名医生,在门诊闹事,挥
舞着大棒打砸着医院的器材。当这些行为引起医生的强烈愤怒后,这些医闹分子反而用
管制刀具开始砍杀要冲进医院解救“人质”的医护人员!
至于警察?@烧伤超人阿宝 表示,当时他们虽然早已被这次严重的群体性冲突引来,驻
进了医院,可他们并没有逮捕违法扣人的医闹分子,而只是在“维持秩序”,在对方已
经明显触犯法律的情况下,仍然要求医生与这些医闹“协商解决问题”,而并没有把医
闹分子依法逮捕。
为什么会这样?——@烧伤超人阿宝 继续写到:这是因为南平方面害怕激化矛盾,所以
只让警察去,却不让警察采取任何会“激化矛盾”的行动。他还透露,根据当年《中国
新闻周刊》的采访,当地警方的一名官员更是说出了这样的话:
“总的原则,就是绝不允许因为处置不当引发更大的矛盾。将医患间的纠纷,转变为患
者家属和公安机关甚至政府的矛盾...”
所以,在这样原则的指引下,最终当地政府“出面”,为了所谓的“不激化矛盾”而赔
偿了医闹分子21万,其中要求医院给5万,其他的16万则由当地政府拿纳税人的钱补,
另外还要求医院退还6000元手术费...
而这一令医生们极度愤慨与沮丧的处理方式,根据当年《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最终令
【本来和该院已签订就业意向的10余硕士研究生纷纷来电,“对我市的医疗环境表示担
忧,其中3名硕士明确表示不会来我院就职,请我院另请高明”】...
因此,在@烧伤超人阿宝 看来,如果官方不“拨乱反正”,不去纠正类似当年南平事件
中当地官方这一错误的“维稳”思维,中国的医闹问题就不会得到根本解决。
耿直哥也认同他的观点——根除医闹,真的不是派几个警察进入医院那么简单,而是当
地政府必须转变思维。他们必须明白,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才是一个真正的“和谐
社会”基石,而那些动辄滥用行政权力、践踏法律而搞出来的“维稳”,即便能强硬地
压下各方的声音,也只是在为未来更严重的爆发埋雷。
可问题是,如今我们的体制内却不乏那种怕事情闹大了影响自己政绩,于是就胡乱维稳
的人,而且我们的体制内还有着一批认为惯着这种“医闹分子”是体现了“社会主义”
某种“优越性”的人——可任何“优越性”,难道不应该是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上才给予
的一种人道的补偿吗? 怎么可以为了体现“优越性”,就连“依法治国”的原则都不
要了?!
所以,如果不纠正这些错误的思维,如果我们的一些官员总是把“稳定”置于法律之上
,每次遇到这种把事情“闹大”的人就选择维稳,就选择用钱去“买平安”,还认为自
己做了什么特“人道”的事情,那么即便今天我们让再优秀的干警进入医院,明天我们
看到的也将不会是医闹问题的缓解,反而是警察也被拉下这淌早已令医生们恶心透顶的
“混水”。
另外,从当年的“缝肛门”、“八毛门”这些异常无赖的假新闻,到如今的安徽某媒体
映射“医院偷肾”的问题新闻,如果炮制这些“妖魔化”医生的不实报道的媒体和他们
的记者,不能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我完全相信他们明天仍然会大笔一挥,继续成为“
医闹”乃至“警闹”的鼓吹手。
不过说实话,“医闹”其实不过是胡乱维稳“惯出来”的众多“按闹分配”的社会问题
中的其中一个。所以解决“医闹”问题,关键不在于医生,不在于卫计委,而在于我们
各地的为政者能不能守住依法办事、依法执政这条底线!
但就我的观察来看,多数拒绝法律而选择闹事的人,往往不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法律,而
恰恰是因为他们害怕法律的公平,会让他们一无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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