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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29 | 1 男子杀流浪狗遭爱狗者辱骂,律师:爱狗人士侵权。北京海淀区上庄馨瑞嘉园一名男子
杀死了小区内的一条流浪狗,引来数十名爱狗人士在楼下对其辱骂,并在其家门前摆放
殡葬品。律师认为,爱狗人士在对杀狗者的不道德行为予以抵制时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
。如果采取网上曝光他人的隐私,到楼下聚众辱骂,甚至上门贴纸符、摆放纸人的极端
方式,不仅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还构成了民事侵权,同时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甚至在特定情形下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侮辱罪、寻衅滋事罪。(8月6日《京
华时报》)
我反对虐待动物,更反对动不动就将狗狗置于死地,对一些地方曾经出现的轰轰烈烈的
“打狗运动”,我也旗帜鲜明地进行过批评。不过具体到此次事例上来,男子杀狗尽管
残忍,却也并非完全没有理由——男子称,杀狗是因为晚上狗乱叫,影响怀孕的妻子休
息。这其实也涉及到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就是当人的利益跟动物产生冲突的时候,是
该以人的利益为本,还是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或许有人会说,你可以两者兼顾呀。
某些事情如果真能这么简单就好了,可现实往往并非如此。无主的流浪狗无人管理,赶
也赶不走,怎么进行处置确实令人头疼。
当然,男子直接杀狗确实过激,他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维护自己和妻子的休息权,比
如求助物业强化社区管理,比如告知动物保护组织对流浪狗予以收养等等。如果未曾尝
试过更为理性、人性的努力便挥刀相向,未免有失人性化。但即便他将流浪狗杀死,也
并不违法——流浪狗属于无主物,不属于民事侵权或者侵犯财产罪的对象。公众可以对
其行为进行道德评价和舆论批评,但必须掌握一个度,同样不能超越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否则既不道德还涉嫌违法,比杀狗行为的性质更为恶劣,也更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
那些所谓“爱狗人士”的行为到底是什么性质,律师的分析比较到位,我非常赞同,在
此不再赘述。我注意到,媒体报道称,当时“民警到场调解,聚集的人群才逐渐散去”
。既然“爱国人士”涉嫌侵权甚至违法,警方为何没有对其依法处置,却任其散去?或
许,正是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才导致涉狗冲突频发、部分“爱狗人士”打着
爱狗的幌子为所欲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也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只要违法就必须严惩。随着依法
治国的推进和社会舆论的呼吁,近年来情况已有好转,某些“爱狗人士”违法付出代价
的新闻多了起来。据媒体报道,因护子心切打伤小狗的王先生就打狗的过激行为进行公
开道歉,现场一名男子跳到王先生的车上猛跺了两脚。后王先生报警,踩车者被处以7
日行政拘留。当日在场的一位养狗女士也表示,踩车者的行为确实造成了财产损失,做
错就要接受惩罚。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爱狗”不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幌子,更不是
违法犯罪的挡箭牌,舆论对此当清醒,执法部门当依法办事。 | j******g 发帖数: 2689 | 2 土鳖国把动物根本不当人,到哪里都这样。
在美国树的日子都比土鳖国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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