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 发帖数: 11227 | 1 发信人: hyno1(君子如风), 信区: ChinaNews
标题: 机动车限行“让路”暴走团,是怕他们“暴炸”吗?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Wed Aug 30 08:47:25 2017,GMT)
据澎湃新闻报道,8月25日晚上6点半起,青岛交警市南大队对八大峡广场东侧的几
条马路进行分时段封闭,禁止机动车行驶,而供市民和几个暴走团步行,时间是每晚18
∶30—21∶00。这样的举措是否合适,引发社会激烈讨论。
毫无疑问,这样的做法会褒贬不一。支持暴走、喜欢暴走者,一定会认为此举是“
亲民”的、“爱民”的,是政府职能部门作风转变的体现。反对者则一定会认为此举是
破坏规则、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是“害民”行为。
事实上,暴走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不具有特权资格,也不应当享受特权。暴走也
好,行走也罢,跑步也行,都必须讲规则、讲规矩、讲交通意识,而不是你暴走了,就
可以侵占交通车辆的行走路线,就可以享受特权。假如是跑步呢?是否所有车辆和行人
都要让道于跑步者啊。显然,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应该的。
值得注意的是,对暴走一族,实际很多人也是非常反感的,举着各种各样的旗子,
放着很高的音乐,且在暴走时旁若无人,本身就是不规范、不顾他人感觉、不顾交通规
则的行为。对这样的行为,按理应当予以提醒,并督促其纠正,而不是为了投其所好,
违反规则去给他们开绿灯。如此,大爷、大妈们的广场舞,是否也能跳到马路上,交通
部门是否也应该在他们跳舞的时候限行呢?那么,交通规则还有多大的存在价值呢?社
会还有什么秩序可言呢?
暴走团特权
想一想,举行一次诸如马拉松这样的比赛,组织方会很早就做准备,包括交管部门
在内,都要事先预告。虽然暴走没有马拉松比赛的规模大,但是,天天存在,且大多在
车辆行使的马路上,把马路让出来给他们暴走,开的是哪门子先例,行的又是哪门子“
亲民”。这样的“亲民”,会造成多数人的不满。更重要的,一旦开了这样的先例,更
多的暴走团会要求交管部门对公路限行。到时候,车辆就无法通行了。
也许,交管部门会说,他们也只是有限地限行一些马路。但是,谁能保证其他暴走
团不提这样的要求呢?如果提了,交管部门又将如何对待呢?否则,不是不公平吗?同
样的暴走,为什么这个地区的暴走团可以享受特权,其他暴走团就不能呢?跳舞的大爷
、大妈为什么就不能在公路上跳舞呢?更为家庭重视的小朋友为什么不能在马路上滑冰
、玩耍呢?小贩们为什么不能在马路上卖东西呢?等等,交管部门如何回应?
殊不知,每个城市的道路,都是车辆行使与人行走分开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车辆
行使畅通,行人行走安全。而暴走团恰恰是最喜欢违反交通规则的人群,是最应当受到
规则约束的人群。交管部门不仅不去约束他们的行为,让其遵守交通规则,反而为其大
开绿灯,让车辆限行。这样的行为,不仅不是“亲民”,而是“害民”、“损民”,是
为了极少数人的利益,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了暴走团的需要,损害驾驶人员的权利。
必须注意的一个事实是,在很多城市,都有可以供暴走团行走的道路,但是,很多
暴走团为了招摇,也为了方便,硬是不去可以暴走的地方,而是肆无忌惮地在马路上暴
走,给这样的群体开绿灯,实在的大错特错,不仅是不作为,而且是乱作为,必须坚决
制止、立即纠正。
我们为青岛交管部门担心的是,这个坏先例开出后,后面将怎么收场。部分暴走团
的问题解决了,他们开心了,由之产生的更多的新的矛盾也将随之而来。如果有一天,
驾车者集体将车辆开到这条道上,交管部门如何处理?处罚驾车者?扣分?吊销驾驶照?
暴走团特权
规则是用来遵守的,不是随便用来破的。即便需要破规则,也要有价值,有比固守
规则更大的价值。很显然,给暴走者让路,是以小利积大害。暴走者也是公民,也要遵
守规则,而不具有特权。随便给少数人特权,就是对规则的最大破坏。一旦成了惯例,
整个城市管理就乱套了。至少,被限行的这条马路,已经乱套。乱了驾驶员的心,乱了
市民的心,乱了交通规则的“心”。很难想象,如果有一天暴走团对行人不满、对只在
一条道上暴走不满,开始打人、骂人,开始在更多的马路上暴走,有关方面是否也要修
改规则,“授予”暴走团可以打人骂人的特权,以及让更多的道路限行。“亲民”一旦
脱了底线,就成了“害民”,成了讨好行为。为什么国外的居民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就是因为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而青岛有关方面给不遵守交通规则者开绿灯,又怎么能
够提高居民的规则意识呢?岂不是开了一个恶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