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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1 | 1 因遭遇素不相识的醉酒男子殴打,周豪与陈浩(均为化名)夺走对方手中的木板反击,
殴打过程中致对方死亡。昨日,两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北京二中院受审。庭审中,
周豪与陈浩均表示认罪认罚,但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两人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
目前,案件仍未进行宣判。
与醉酒男子起冲突
今年5月12日凌晨,周豪和陈浩在KTV唱歌时遇上了被害人李某。根据周豪在公安机关的
笔录显示,他和陈浩在歌厅楼梯处,听见身后有人骂街,回头看了一眼,此时李某拿着
木板指着两人说道,“看什么看,别多管闲事。”说着李某已经走到两人身边,直接用
木板打在周豪脸上。
矛盾产生后,三人扭打到一起。事发时,李某处于醉酒状态。周豪的辩护律师表示,事
发前,李某先与女友发生争执。随后,李某走出KTV,在室外捡到一块一米长的木板,
返回到KTV门口时,碰到了周豪和陈浩。
事件最终导致了李某的死亡,鉴定报告显示,李某符合被他人用钝器多次击打头面部,
致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周豪由于右侧眉弓挫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案发后,两人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置并被警方控制。
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
昨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周豪与陈浩在北京二中院受审。证据显示,两人此前均没有
犯罪记录。
公诉机关诉称,周豪、陈浩遇被害人李某(男,殁年38岁)无故持木板殴打被告人周豪
头面部,后被告人周豪、陈浩用拳脚及木板击打李某头部、背部等部位,致李某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周豪、陈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周豪、陈浩的刑事责任。两人均自愿认罪认罚,结
合本案情况,建议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至三年。
双方争议是否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周豪与陈浩的家属共同向被害人李某的家属赔偿85万元,并获得了被害人家属
的谅解。同时,由于两人在庭审前均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
庭审现场,周豪与陈浩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均表示认罪。但公诉人与辩护人
存在的争议在于,两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是否属于防卫过当。
周豪的辩护律师提出,被害人李某对陌生的且不存在过错的周豪进行言语挑衅,并持械
主动攻击其面部,属于典型的酒后滋事行为,具备明显过错,对被告人不法侵害在先。
被告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防卫性质,后续殴打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处罚。同时
陈浩的辩护律师也坚持其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对此,公诉人则反驳称,案发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迅速反击,面临突发状况,
该阶段有防卫性质,第二阶段,是单方殴打,李某已经滚下楼梯,但两人仍用拳脚木板
实施多次殴打,猛击李某头部。后李某侧倒在地,又共同持木棍殴打。此时李某的现实
危害性已经消失,第三阶段,周豪持灭火器返回,有人拉扯后,最后用脚踢对方。
“后两个阶段,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已经不能存在,而是一种伤害行为。”公诉人表示
,其行为既不是正当防卫,就不构成防卫过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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