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 发帖数: 29 | 1 我现在在新加坡工作, 已经拿到加国的PR.本打算明年初
入境.
老板希望我继续为公司工作,如过一两个星期,
公司拿到投资,那就会派我常驻美国. 由于公司希望先在
美打开市场,已及运作成本的考虑不会在加设代表处.如能
先在美工作一段时间,对于今后在加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但是加国对PR的要求,如一年内有的183天要在加境内,似乎
又有些难以实现.当然如果新移民法能在今年内通过并生效,
那这个问题也不会太大.
另外就是先入境,再申请反加证. 反加证可以在国外申请吗?
还是一定要在境内申请?
如果只是入境,确定PR身份后就离境,要办好那些手续才能
保证再次入境?一般需时多久?
不知各位大侠有何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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