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 发帖数: 52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oard 讨论区 】
发信人: sistar123 (popgroup123), 信区: board
标 题: Re: 正告wh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Oct 1 17:06:05 2015, 美东)
我不跟你争这些了。你有权。我没权。我也没时间。
我现在没有别的要求,就以下:nixienixie已经封了我三天,那你也封nixienixie三天
。解封日在封禁日之后两天即可。比如:1日任何时间封禁,3日任何时间解禁。mitbbs
时间为准。理由:人身攻击网友。一个字不要多一个字不要少。任何原因不得提前解封
。她上马甲发帖没关系。
That's it。
最后:我再让一步,她自己封自己也行。其他条件一切不变。
如果不能做到,那就算了。
请在48小时内给我个确切答复。OK or not OK.
Bes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