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 发帖数: 92 | 1 发信人: zhangld (无敌小番茄), 信区: GXU
标 题: 北京市对非典疫情重点区域隔离控制通告(全文)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3年04月24日10:20:41 星期四), 转信
北京市对非典疫情重点区域隔离控制通告(全文)
新华网 (2003-04-24 00:30:13) 来源:千龙
为有效控制非典型肺炎的扩散,切断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和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对于受到非典型肺炎扩散污染的人员和场所,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措施,政府有
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
二、隔离对象包括:
(一)确诊为非典型肺炎的病人;
(二)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
(三)与非典型肺炎病人及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
(四)受非典型肺炎污染的医院、工厂、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写字楼、居民住宅
、村落、学校及其他特定场所;
(五)受非典型肺炎污染的动物和其他物品。
三、需采取隔离措施的人员和场所,由市或区县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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