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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ective版 - 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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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纯转载侦探版不是狂想版
共产党这撒谎中不小心说真话的毛病还是难改啊 (转载)这个探版没啥作用好像,应该建个法庭配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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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高平话题: 冤案话题: 叔侄话题: 浙江话题: 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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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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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Mayingba (吳鐘學),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ul 20 09:40:09 2019, 美东)
http://bbs1.people.com.cn/post/158/1/2/170606325.html
简介:2003年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当地公安机关侦查认定为安徽省歙县的张辉、
张高平侄叔俩所为,那年张高平38岁,其侄子张辉27岁。犯罪嫌疑人二审分别被判死缓
和15年有期徒刑,至今服刑已近10载。2013年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
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浙江高
院表示,会依法对张辉、张高平给予国家赔偿。
一、事件回顾
二、传播分析
2.1、传播趋势
2.2、传播路径
三、倾向性分析
3.1、媒体报道分析
2013年3月26日至4月2日,媒体关于“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新闻报道约636条,报道
的主要网站为:凤凰网、搜狐网、和讯网、新浪网等网络媒体。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关
键词提取、主题聚类分析,可知其倾向性如下:
(1)报道各方回应的新闻占36%
3月28日,“凤凰网”发文《浙江省公安厅向冤案当事人致歉 将调查相关执法问题》,
文称: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张辉张高平冤案作出表态,向当事人及家属致歉
,并表示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
(2)报道案件细节的新闻占29%
3月30日,“凤凰网”发文《浙江叔侄奸杀冤案10年得雪 当事人:曾遭特别方式询问》
,文称:既然坚称无罪,那么当初张氏叔侄为什么还要做出有罪的供述的。张高平说,
这些供述并不真实,因为在被羁押期间,他遭到了公安部门特别方式的询问。
(3)报道冤案侦办警官的新闻占17%
4月2日,“搜狐网”发文《浙强奸冤案侦办警官曾获誉“女神探”》,文称:3月26日
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
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随后,当年侦办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
聂海芬再次走入公众视线,引发广泛议论。不过,据《羊城晚报》报道,截至目前,包
括已经跟踪“5·18奸杀案”多年的媒体在内,都无法联系采访到聂海芬本人。出狱后
的张高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专门提到了这位“女神探”:我要起诉他们,“尤其是
那个"女神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断定我们涉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应
该按照国家的法律来办。”
(4)报道事件反思的新闻占12%
4月2日,“和讯网”发文《追问“浙江叔侄奸杀”冤案》,文称:刑事上的冤错案件,
基本都与刑讯逼供有关。大多数可能是破案心切,先入为主,主观判断,偏听偏信,靠
刑讯取得口供,屈打成招。今年两会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上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剖析“二张
”冤案,深切感受到实现这一目标的紧迫性,并且任重而道远。
(5)其他新闻占6%
3月30日,“新浪网”发文《叔侄奸杀冤案 改判具有里程碑意义》,文称:在以往其他
省的某些冤案改判案件中,法院一般都以原判证据不足为由或者以新证据为由作出改判
;而这一次,再审判决以非法证据直接排除了此前所有的有罪供述证据,其意义非同反
响。
3.2、网民话题分析
2013年3月26日至4月2日,网民关于“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言论倾向性如下:
(1)有关传播媒体报道的言论占31%
3月29日,“新浪微博”网民“中国新闻周刊”:【叔侄冤坐10年牢 浙江省公安厅致歉
】28日晚,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张辉张高平冤案向当事人及家属致歉,并表示要调查公安
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26日,浙江省高法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
、张高平无罪。2004年,两人因杭州一起“强奸致死案”被判无期徒刑,如今服刑已近
10年。
如图所示此篇微博传播1358次,影响面617.6万人(图片来源:蚁坊软件舆情监测系统)
3月28日,“推特”网民“aboluowang”:浙江叔侄被冤奸杀入狱10年 曾有7次纠正机
会: 3月20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浙江省乔司监狱悄然举行。在张辉、张高平(张辉叔叔
)陈述了10年的冤屈之后,浙江省检察院指派出庭的检察员发表了上述对该案的“综合
性意见”。
3月31日,“腾讯微博”网民“lyf2458709893”:【浙江冤案当事人:永不原谅刑讯逼
供者将起诉】浙江叔侄冤案当事人张高平称,后悔接受央视采访时说“不想追究”,想
过原谅刑讯逼供的人,但做不到,要起诉他们。“尤其是那个‘女神探’,在没有任何
证据的前提下,断定我们涉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应该按照国家的法律来办。”
(2)认为要完善司法制度的言论占27%
4月1日,“腾讯微博”网民“rmrb”:“英雄”的创造要靠陷害来堆积,这是历史创造
英雄,还是英雄创造历史,只有“英雄”知道。将做好事的人屈打成招为杀人犯,所谓
“女神探”只是一个冤案的制造者,至今没有悔改的意愿。被冤者张高平说得好:没有
完善的司法制度,你们的儿孙也会徘徊在死亡的边缘。在中国,但愿永远没有英雄。
3月28日,“新浪微博”网民“鹿台一卒”:从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的冤狱中,深深感
到司法理念转变的紧迫性。从公安、检察院到法院,从一审二审到监狱服刑,其实任何
一个环节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去落实一下,张高平张辉的冤案都很有可能被化解。然而
又有谁真正站在嫌疑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呢?张高平张辉如此,你我他难道不会如此吗
?真有些害怕。
4月2日,“新浪微博”网民“龙城罗中易”:张高平叔侄案只是众多冤案中的一个影子
,司法不独立、权力不受监督、制造冤假错案成本极低,是冤假错案的根源,而聂海芬
只是被利用而成为政治工具、充当炮灰。张高平叔侄之痛,实为体制之病。张高平叔侄
之冤,实为国人之冤。
(3)有关“女神探”聂海芬的言论占21%
3月30日,“新浪微博”网民“何光伟”:她办的还有多少冤案错案?人称杭州蒸发界
“三大女杀手” 之一的聂海芬,是张高平、张辉错案主审官。她是全国“三八”红旗
手。2000年以来,聂海芬主办的杭州市区重特大案件350余起,一审判处死刑的300余起
。她到底办了多少起错案?
如图所示此篇微博传播504次,影响面177.7万人(图片来源:蚁坊软件舆情监测系统)
4月1日,“新浪微博”网民“卓越兄”:【CCTV:无懈可击——聂海芬】“在杭州市政
法界,流传着“三大女杀手” 之说。预审大队女队长、检察院批捕处女处长、法院刑庭
女庭长可以将一个杀人犯处以死刑。杭州公安局预审大队聂海芬在三杀手中,以漂亮温
柔著称,今天带您认识聂海芬,您会发现,她不仅漂亮,而且生动,不过,有些时候她并不温
柔。
4月2日,“腾讯微博”网民“lgh1235”:网上很多人要求警方法办制造5·18叔侄奸杀
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长聂海芬。想让这个蛇蝎心肠傻B女进监狱是不可能的,
她现在的“失踪”应该是警方的安排,让它躲起来避风头。这个女人经办了300起死刑
案,冤案不可能就这一起。这样的魔鬼竟是女神探、三八红旗手、还自编教材给警校学
生上课。
(4)有关公安部门逼供诱供的言论占15%
3月28日,“新浪微博”网民“鹿台一卒”:看了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的冤案,最让人
不安的是调用犯人做耳目,胁迫嫌疑人做出有罪供述。到底是公安、检察、法院还是看
守所所为,我没有看太明白,但肯定是司法机构的所为。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
线,这道防线垮了,公民的权益还有谁来保障?总不能老是指望真正凶手的良心发现吧
!?
4月2日,“新浪微博”网民“苗人风AOC”:你看仔细了:1、该预审公安未逼供,不等
于其他人未逼供。2、案件经办:西湖区刑警大队,女警察:市局预审支队。3、张高平
说不原谅该女警察是说她无证据就“断定我涉罪”,说得不是逼供,而是说她渎职,说
得是预审结论不对。逼供的人是“他们”。
3月31日,“新浪微博”网民“庄培坤”:浙江十年冤案的主角张高平对新京报记者说
:很多人问我能不能原谅办错案的人,我说,打我我能容忍,最不能理解的是,牢头狱
霸写下来材料逼我抄,逼我认罪,我恨这个,这太过分了。任何一个人,只要你不诱供
,就是想说也说不像,没法定罪。张说得真朴实,逼供诱供这类陋恶习不铲除,真正的司
法公正不存在。
(5)其他言论占6%
4月 2日,“腾讯微博”网民“wojiushini2747”:如中国是法治社会,1、立即对聂海
芬立案重惩,并对浙江公检法记大过,深究相关领导责任。2、央视未经调查虚假报道
,应停业整改!3、最高公检法向全国人民道歉,保证不再出现冤假错案!不然,下一
个佘祥林、滕兴善、赵作海、张高平、张辉,就是在座的你我。
3月28日,“推特”网民“daxa”:朱明勇律师 : 新疆石河子检察院的检察官张某为
此案能有今天的结果付出了艰难而巨大的努力,他是体制内真正的健康力量。办理此案
中,他曾发短信说:你不能放弃,我今年就要退休了,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就会想起张
高平向我哭诉被刑讯逼供而被冤判的情形,一夜一夜无法入眠。
四、关注人群分析
4.1、原创及转发分析
由上图可以看出,有38%的新浪微博用户针对事件发表了原创观点或消息,而其他62%的
网民传播这些观点消息,为事件发展推波助澜。
4.2、关注人群性质分析
由上图可以看出,原创言论主要来自微博的草根阶层,占67%。其余言论来自微博的认
证用户群,总共占33%。认证用户的言论又以媒体官方微博最多,主要为转载传统媒体
的新闻报道,传播消息;其次是名人微博,他们充当意见领袖的角色,对事件发表了具
有代表性的看法。
4.3、关注人群地域分析
由上图可以看出,由于浙江是事件发生地,因此浙江地区的网民对事件的关注度最高,
其次是上海、北京等地,这些地区的经济水平相对较高,各层面的人群分布丰富,居民
的网络信息交互频繁。
五、点评与启示
5.1、专家点评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师并兼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阮方民:浙江省高院再审不是
简单地根据新发现的DNA鉴定结论推翻了原二审判决结果,而且把原二审判决定案证据
中的被告人有罪供述等全部证据纳入非法证据一概予以排除,这是新刑诉法今年1月1日
实施以来对非法证据排除有明确法律规定后的首次在大案要案中的实践。
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有水律师: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的冤案?关键问题
当然是出在法院的法院身上,如果没有他们即使明知没有足够的证据却还敢判被告有罪
,会有这么多的冤案产生吗?公安有罪、检察院有罪,法院更有罪!要知道,他们是把
的最后一道关啊!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巍青:看张高平被冤枉的错
案已经看得难受,回头再看06年央视的赞美稿子《无懈可击——聂海芬》,更是惊出不
止一身冷汗。只因为找不到别的嫌疑犯,就必须坐实张高平叔侄的口供?那第一步就已
经错得吓人了。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过去的赵作海案、聂树彬案,这些
案子都是由于刑讯逼供所带来的严重恶果。冤假错案形成的元凶,真正的元凶是刑讯逼
供。刑诉法的修改有很大的进步,有了很多突破,但是问题在于我们排除非法证据的具
体措施和保障性的条款还很不够,比如这次定的疑罪从有的观念,很多司法人员的思想
里还是根深蒂固,刑诉法规定了,只有口供不能定罪,但是很多冤假错案就是凭着刑讯
逼供所取得的被告人的口供最后确定被告人有罪甚至判了重刑或者极刑,是一种非常危
险的一种做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法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十年前的强奸杀人案,还张高
平、张辉叔侄俩清白。近些年的刑事错案几乎都验证了:1、公安侦查一直是法治水桶
的最短木板,缺乏监督;2、诉讼程序纠错机制失灵,导致后续检察、法院一错再错;3
、证据规则缺位,潜规则影响办案,积重难返。新刑诉法的实施,能否纠偏,还有待观
察。
5.2、启示
10年,张辉从27岁到37岁,张高平从38岁到48岁,冤案终于得以昭雪。但10年的光阴如
何补偿,相关部门是否应该追责?一切并没有因为监察部门道歉以及叔侄二人的自由而
结束。
沉冤昭雪无法抵消十年青春的消逝,生命没有回头路,光阴错过了就再也补不回来。屈
打成招的10年冤狱,虽然没有让张高平掉了脑袋,但叔侄俩的人生被完全颠覆,夫妻离
异,骨肉分离。如此惨痛的人生经历,绝不是一纸无罪判决可以抚慰的。
张高平的“无法原谅”是应该的,坚持“绝不宽恕”的也不只有张高平一人。近几日,
网络上对张案最初的刑侦人员谴责声不断,尤其是对杭州市公安系统那位声名卓著的“
女神探”聂海芬掀起了狂风暴雨般的口诛笔伐。网友集体性震怒的爆发,实质是公众对
司法公正的担忧。公众担心,如果张案中涉嫌刑讯逼供的警官不付出应有的代价,下一
个张高平将极有可能再次出现。
被冤者之一张高平在重审时曾对法官们说:今天你们是法官和检察官,但是你们的子孙
不一定是法官和检察官,如果要是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也可能被冤枉,
徘徊在死刑的边缘。
如果说刑侦人员的失误可归结为个人原因,类似冤案的一再发生就不能不审视制度的缺
憾。虽然“严禁刑讯逼供”的司法原则早在1979年就已经确立,但“命案必破”的办案
思维和破案政绩的欲求,导致刑讯逼供现象屡禁不绝。更重要的是,除了刑侦工作有缺
陷外,诉讼程序纠错机制失灵以及证据规则缺位都是致使案件审理一错再错的症结所在。
张高平、张辉叔侄俩的冤案、聂树斌的冤案,不是第一个发生的冤案,也不会是最后的
冤案。痛定思痛,为避免和减少冤错案件,只能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公检法之间的
监督制约机制,以严格、审慎的程序来防错和纠错。
来源:鹰眼舆情观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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