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 发帖数: 190 | 1 填过去五年的employer时,有个问题,我当年七月份去一家小公司上班工作了两个月,
我的OPT当年八月一号才开始,这是否属于非法工作?我应该把这段经历写上去么?会被
RFE吗? |
s****y 发帖数: 581 | 2 八月一号前最好**,会有大麻烦。如果这个工作是没有pay的volunteer那没关系就更
不用写了。 |
b******l 发帖数: 190 | 3 八月一号前最好**?什么意思啊?
【在 s****y 的大作中提到】 : 八月一号前最好**,会有大麻烦。如果这个工作是没有pay的volunteer那没关系就更 : 不用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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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 发帖数: 581 | 4 bie xie. This is illegal.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 : 八月一号前最好**?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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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 发帖数: 190 | 5 我记得当时都考虑到这一点的,当时公司在七月给了5000$的 moving expense, 并没有
付七月份的工资,payroll 是从八月(OPT开始)开始的,这样会有麻烦么?
【在 s****y 的大作中提到】 : bie xie. This is ille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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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 发帖数: 3043 | 6 不会有问题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记得当时都考虑到这一点的,当时公司在七月给了5000$的 moving expense, 并没有 : 付七月份的工资,payroll 是从八月(OPT开始)开始的,这样会有麻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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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 发帖数: 190 | 7 那我是否该把这段经历填上,还是忽略掉呢?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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