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 发帖数: 92 | 1 去年大潮拿到EAD和AP,
1.主申请人仍在原单位工作,没有搬家;
2.一个月后,副申请人用EAD开始在外州工作。开始工作时填了I-9,但是没有自己在
USCIS更新地址。
现在要Renew EAD/AP,由于副申请人在临时住处,不久还可能搬家,能不能把两个申请
人的地址都用主申请人的(和去年的地址一致)?
比较疑惑的是:不知道USCIS会不会知道副申请人工作的地址和申请地址不一致?如果
知道,会不会是个big deal?
请有经验的牛人指教。 | n*****e 发帖数: 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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