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发帖数: 71 | 1 我在我们结婚后使用了advance parole,现在知道这样h1b身份就变成了
aos。而配偶在我使用了ap后,依然用原来的有效的h1b approval notice
申请了h4签证,并且成功进入了美国(三次),在美国一共断断续续饿
待了200多天。
我现在知道用了ap后我就不是h1b身份,配偶也不是h4。这么说她已经
out of status一共200多天。
我的485排期下个月就到,本来准备让配偶回美国后就帮他补交485。现在
这个情况不知道怎么办了?
各位有经验的能给出出注意吗?多谢了! |
t******8 发帖数: 1529 | |
c*****e 发帖数: 183 | 3 我感觉既然是他们发的I94,那就没问题, H4就是VALID STATUS
【在 a**********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在我们结婚后使用了advance parole,现在知道这样h1b身份就变成了 : aos。而配偶在我使用了ap后,依然用原来的有效的h1b approval notice : 申请了h4签证,并且成功进入了美国(三次),在美国一共断断续续饿 : 待了200多天。 : 我现在知道用了ap后我就不是h1b身份,配偶也不是h4。这么说她已经 : out of status一共200多天。 : 我的485排期下个月就到,本来准备让配偶回美国后就帮他补交485。现在 : 这个情况不知道怎么办了? : 各位有经验的能给出出注意吗?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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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发帖数: 71 | 4 今天一天都在看这个说明,有本战的,有皮匠的,还有trackitt的。
很有意见都说是ap = ead+ap, 即用了ap就是aos,h1b随即失效。配偶
的h4和cbp的admission都可能是不了解情况放进来的。看的心惊肉跳。
【在 c*****e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感觉既然是他们发的I94,那就没问题, H4就是VALID STA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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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 发帖数: 849 | 5 如果用了AP, H1B失效的话,该怎么让H1B重新有效?让公司重新申请H1B吗? |
f**u 发帖数: 2769 | 6 你的 I-485 都提交了还担心什么?审查的只是提交 I-485 之前的身份合法性。
【在 a**********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在我们结婚后使用了advance parole,现在知道这样h1b身份就变成了 : aos。而配偶在我使用了ap后,依然用原来的有效的h1b approval notice : 申请了h4签证,并且成功进入了美国(三次),在美国一共断断续续饿 : 待了200多天。 : 我现在知道用了ap后我就不是h1b身份,配偶也不是h4。这么说她已经 : out of status一共200多天。 : 我的485排期下个月就到,本来准备让配偶回美国后就帮他补交485。现在 : 这个情况不知道怎么办了? : 各位有经验的能给出出注意吗?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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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发帖数: 1240 | 7 对不起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我现在担心的是我配偶的485 他的h4如果因为我的ap而实
效的话 他的485递交不是会受到影响吗?谢谢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的 I-485 都提交了还担心什么?审查的只是提交 I-485 之前的身份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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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 发帖数: 2769 | 8 你们的 I-485 怎么没有一起递交?
AP 使用后不算 admission,而是算 parole,因此没有形成“身份”。所谓“AOS身份
”法律上是不存在的,是为了填写某些表格而发明的。
你的问题就等效于下面这两种情况:
1. H-1/H-4 两人同时入境,之后 H-1 短期离境,H-4 还留在境内,那么这时 H-4 的
身份是否合法?
2. H-1 不在境内时,H-4 能否持有效签证入境?
这两个问题,H-4 身份是否合法取决于 H-1 是否依然 admissible。如果 H-1 还在为
petition 的雇主工作,满足所有能够再次入境的要求,那么 H-4 身份就是没问题的。
否则就是有问题的。
在上面的案例 1 中,如果 H-1 离境前被雇主炒掉了,那么 H-4 留在美国就不合法了
。因为 H-1 身份失效,回不来了。(技术上,如果 H-1 回来时签证仍有效,并且 CBP
没有问及 employment 的问题,还可能是能混进来的,但不合法)。同样道理,如果
H-1 不在境内时雇佣关系已经结束,H-4 留在美国或以 H-4 签证入境身份也是不合法
的了。
在申请 I-485 等的时候,需要申请人自己提出身份合法的证明。对你配偶的情况,他
可以拿出有 H-4 身份标注的 I-94、你的 H-1 I-797,及你的最近几次工资单,表明你
的雇佣一直在持续,H-1 身份是有效的。这样他的 H-4 身份也就是有效的了。
【在 t*****s 的大作中提到】 : 对不起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我现在担心的是我配偶的485 他的h4如果因为我的ap而实 : 效的话 他的485递交不是会受到影响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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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发帖数: 1240 | 9 非常感谢这么详细的回答。
我2012年交485的时候还没有结婚, then pd retro, spouse 485一直等着,看起来下个
月有可能
排到,随意才有了以上的问题。
在配偶没有file485之前,我一直在一家公司上班,h1b知道2014年底才失效(6年到期)。
为了和配偶团聚,就先让她用我的h1b approval notice在国内签证h4出来。其实在结婚
前,我回国再回美国已经用了advance parole。
我一直为petition的雇主上班,希望这不是问题。看了不少说法,中说风云。
为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你们的 I-485 怎么没有一起递交? : AP 使用后不算 admission,而是算 parole,因此没有形成“身份”。所谓“AOS身份 : ”法律上是不存在的,是为了填写某些表格而发明的。 : 你的问题就等效于下面这两种情况: : 1. H-1/H-4 两人同时入境,之后 H-1 短期离境,H-4 还留在境内,那么这时 H-4 的 : 身份是否合法? : 2. H-1 不在境内时,H-4 能否持有效签证入境? : 这两个问题,H-4 身份是否合法取决于 H-1 是否依然 admissible。如果 H-1 还在为 : petition 的雇主工作,满足所有能够再次入境的要求,那么 H-4 身份就是没问题的。 : 否则就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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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 发帖数: 500 | 10
应该没有失效。参见Michael Cronin memo 3-6:
http://curranberger.com/images/michael-cronin-memo.pdf
用AP入境后用原来的h1b申请h4应该是合法的,我知道这样的例子。现在绿卡都批了
【在 a**********n 的大作中提到】 : 今天一天都在看这个说明,有本战的,有皮匠的,还有trackitt的。 : 很有意见都说是ap = ead+ap, 即用了ap就是aos,h1b随即失效。配偶 : 的h4和cbp的admission都可能是不了解情况放进来的。看的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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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发帖数: 1240 | 11 thank you so much!
【在 s***r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该没有失效。参见Michael Cronin memo 3-6: : http://curranberger.com/images/michael-cronin-memo.pdf : 用AP入境后用原来的h1b申请h4应该是合法的,我知道这样的例子。现在绿卡都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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