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 发帖数: 3319 | 1 以前不知道,但是我觉得现在应该是可以的。我们来理论探讨一把。条件如下。
1. 夫妻两人,A和B。A的140是eb2 niw,B有任意的批准过的eb2/3的140。A的PD比B的
早不少。
2. A的排期到的时候,B是H1B,A是H4。
3. A申请了H4 ead,从而有evl。
这种情形,H4身份的A作为485的主申请人,理论上应该没问题吧?
下面有两个问题:
i) 条件3能不能去除?就是A没有工作,但是副申请人B可以提供evl。前面看到过一个
帖子,说有律师声称提交485的时候主申请人evl不是必须必须要件,只要能证明财力,
绿了后不会领美国的救济就行。不知道这个说法靠谱否?
ii) 如果上面的i)成立的话,条件1里面A的niw能否relax成一般性的perm eb2/3?也就
是A没工作没evl,纯粹用B的evl行不行?
如果i)或者ii)中至少有一个能成立的话,在h4 ead出台之前,应该有主申请人在H4/L2
的身份上绿过的记录。大伙儿有没有见过在dependent身份上作为485主申请人绿的案例
的?如果有的话,大家绿的通道又宽敞了一点儿啦。 |
l**g 发帖数: 1914 | |
e****l 发帖数: 3319 | 3 这个eb1不在探讨之列,eb1哪怕在美国之外没有任何身份都可以申。
我的限制是有批准过的eb2/3 140的。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有啊: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Immigration/33495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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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发帖数: 1914 | |
e****l 发帖数: 3319 | 5 我仔细看了一下你给的链接,那位牛人是在h4身份上递交的140(08/2013),但是过了
一年多(12/2014)找到工作之后才交的485。到底在交485的时候是h4(用offer
letter)还是h1b(用evl),好像没说清楚。
我探讨的是在有已经批了140的eb2/3在h4身份缴485,有无可能绿。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那找你这么说NIW也不算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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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发帖数: 1914 | 6 我理解的是主申请人VOLUNTEER 办的OFFER LETTER,申请485时还是H4
NIW 同理可证,PERM based EB23 就不知到了。 |
e****l 发帖数: 3319 | 7 我想了下,你的理解应该可能性很大。
不过从几个日期看,12/2014交的485,05/2015批的,对于eb1来说是不是慢了点。中间
会不会被rfe了。那位牛人的工作我估计属于是non-capped h1b范畴,随时可以办h1b。
会不会在rfe之后提供了evl。
我回帖问了,看看她到底最终是在h4还是h1b身份上绿的。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理解的是主申请人VOLUNTEER 办的OFFER LETTER,申请485时还是H4 : NIW 同理可证,PERM based EB23 就不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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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 发帖数: 3319 | 8 你说对了。那位牛人是一直在h4身份上,一直到以主申请人拿到绿卡。只用了offer
letter,没有ev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Immigration/33496377_3.html
以此类推,niw也应该是可以不要evl就能绿的了,如果有offer的话。
另外,我设想的情形i),主申请人不提供evl或者offer letter,单单用附申请人的evl
来证明财力,不知道有没有绿的先例呢?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理解的是主申请人VOLUNTEER 办的OFFER LETTER,申请485时还是H4 : NIW 同理可证,PERM based EB23 就不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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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发帖数: 1914 | 9 我的理解是只要能证明有足够的资金生活,不会造成
Public burden , 就行evl or 体检表等都是这个道理。 |
e****l 发帖数: 3319 | 10 有些律师也是这么说的。但是不知道现实中有没有真的这么干成功过的--至少迄今为止
我所认识的和在网上听说过的绿了的人中间没有。所以很好奇,这到底是不是也是一种
可能性呢?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理解是只要能证明有足够的资金生活,不会造成 : Public burden , 就行evl or 体检表等都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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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 发帖数: 4878 | |
l**g 发帖数: 1914 | 12 在移民板考古就够了,有人interview 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