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 发帖数: 13 | 1 拜读过皮匠的博客,也在版上仔细研究过,但还是不知道以下问题的答案:
如果在140已经批准、485交表后180天换工作,新公司提交AC21的J表申请不幸被USCIS
拒绝会是什么情况?新公司需要重新申请PERM,并使用现有的PD重新递交140+485吗?
我是EB2-EB3降级,14年3月的PD,16年12月的RD。从各位大牛的分析来看10月份不一定
能爆绿,所以开始考虑用AC21换工作,但以上问题是我能想到的唯一风险了。
多谢赐教! |
b*******w 发帖数: 165 | 2 你和我的情况很像,只是我的RD比你晚些,问过类似的问题,记得版花说过,没风险 |
l****y 发帖数: 13 | 3 谢谢!用ac21和换工作为关键词搜索本站都没有看到类似问题。请问原帖方便找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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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 发帖数: 8388 | 4 为什么要拒你的 AC 21 或者J form? 只要你能保证是相同相似工作岗位(JD),没有
问题。 |
a*****a 发帖数: 1385 | 5 可是如果是相同领域但是从技术转向了工程经理这样的职位,那怎办?
【在 l*******n 的大作中提到】 : 为什么要拒你的 AC 21 或者J form? 只要你能保证是相同相似工作岗位(JD),没有 :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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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发帖数: 13 | 6 我的理解是只要新公司和新律师积极配合,把SOC code和JD做好,AC21-J悲剧应该是非
常小概率的事件。皮匠的blog里也引用了一个faq,说uscis不会轻率deny AC21。
但这个小概率风险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