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 发帖数: 22764 | 1 ☆─────────────────────────────────────☆
mathematica (anti-America) 于 (Thu Nov 4 00:12:11 2010, 美东) 提到:
什么情况下不违法?
偶尔赠鱼, 餐馆老板偶尔赠饭, 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即使这样, 在赠鱼和赠饭的过程中, 双方应该提前打好招呼, 我赠你鱼, 老板也要
提前告诉你我感激你,所以赠你饭吃.赠鱼的地点最好在老板的私人会所. 赠鱼人吃饭的
地点不应该在餐馆的大堂, 而也应该在餐馆老板的私人会所. 如果是在大堂,也应该在
营业时间之后.
赠鱼赠饭的意图双方应该事先达成一致. 不能等顾客在吃饭结束,顾客要结帐的时候老
板才告诉这顿饭免了, 以后有鱼也免费, 顾客也同时表示事前不知情. 这个表面上看是
赠送,但更合理的解释就是鱼帐交易嘛.
什么情况违法?
如果多次送鱼,多次免费吃饭, 而且是给盈利性餐馆送鱼, 在餐馆吃饭. 基本上就是违
法了.
如果钓鱼人能保证每次送的鱼没有拿出来用于餐馆营业, 性质还好些, 但这些很难拿出
证据.
即使偶尔送鱼, 既然是在向盈利性餐馆赠鱼,那就是送鱼者的责任确保餐馆不能把这些
鱼拿出来营业. 如果餐馆最后拿出来卖了,被抓到了,赠鱼者应该有连带责任,除非赠鱼
人有餐馆老板的书面保证说这些鱼不拿出来卖.
总体上而言,向餐馆赠鱼,即使不免费吃饭,也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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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zzle (米粥) 于 (Thu Nov 4 00:24:11 2010, 美东) 提到:
没啥事就别翻来覆去炒了,有啥意思呢,人人心中有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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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iger (毛爸) 于 (Thu Nov 4 10:02:18 2010, 美东) 提到:
顶米粥一个!
我也觉得讨论的过了,整的跟文字狱似的。每每到这个时候,我脑子里就蹦出一句话:
百无一用是书生。有这时间精力,不如多翻翻技术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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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y (buddy) 于 (Thu Nov 4 10:13:58 2010, 美东) 提到:
如果我是法官,我就辞职,改行。
成天看抬杠的,太烦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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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nokoe (akinokoe) 于 (Thu Nov 4 13:59:31 2010, 美东) 提到:
又开新帖了,拜托啦……
版主都已经合集了,合集就是不要再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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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ematica (anti-America) 于 (Thu Nov 4 15:27:43 2010, 美东) 提到:
下次体会了. 我就觉得好玩,分析一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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