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 发帖数: 2487 | 1 凡是需在德国居留三个月以上或是有工作目的,均需在赴德之前
办理签证.这种签证属于"返签",也就是预期居住地当地的外国人
管理局审批后再由申请地的使领馆转交给你.
在此之前(*),你的雇主须向其当地的劳工局为你申请工作许可.由于
正式工作许可的颁发必须有有效的居住许可为前提,所以这时得到
的是个工作许可的"保证"(Zusicherung).
凭工作许可的"保证"外加工作合同等,去使领馆签证.同时需要的
东西包括比如申请表,照片,护照等.我在驻丹麦使馆的网页上没
找到详细介绍,不过驻北京的使馆倒是有个不错的说明:
" target="_blank" class="a2">http://www.deutschebotschaft-china.org/pdf/ch-pdf/Ch-Arbeitsaufnahme_unicode.pdf
到达德国后,应该向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申请居留许可,然后
再到劳工局办理正式的工作许可.
(*)我不是太确定工作许可保证是否一定要在申请Visum之前办理,
但肯定是要在申请居留许可之前拿到.这里是他们的email,你可以
写信过去问问: tyskeamba@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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