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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 10月20日上午,凤凰县一名高姓副县长一行四人将受害少女阿红的第三次尸检结果送到她的湖北老家。鉴定结果为:其胃液中检出氯胺酮成分,阴道分泌物中未检验出受害人阿红生物成分以外的成分。也就是说,强奸依然没有证据。
曹庭英和丈夫不能接受这一鉴定。“可是,尸体已经火化了,我们没有办法了。”据邱永贵和儿子邱昌鹏介绍:他们当初坚决不同意将尸体火化,但凤凰有关方面一直催促。凤凰县维稳办的田姓负责人对他们说:“你们不同意的话,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走,进行强行火化。”邱氏父子说,凤凰县政法委某领导、凤凰县公安局某副局长都说过同样的话。邱昌鹏说:“我们以为真的有这么一条法律,违法的事我们怎么会干呢?所以我们尽管极其不情愿,但还是同意火化了。后来我们才知道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邱昌鹏认为,他妹妹被强奸是顺理成章的事。案发时,另一名受害少女阿琳比阿红清醒得多,而且一直都在反抗,并逃出了房间。但阿琳还是遭受了韩某的严重侵犯。而阿红完全不清醒,像一只毫无反抗能力的羔羊一样任人宰割。邱昌鹏怀疑妹妹很可能被犯罪嫌疑人戴安全套强奸,而安全套上的润滑油检测,时间隔了这么久,被检查出来的概率极小。邱昌鹏说,他相信法律会还他们一个公道。
据悉,凤凰县副县长高某对阿红家属表达了歉意,并送上2000元慰问金。(邓小波)来源:中国妇女报
还原凤凰县少女跳楼“五步曲”
黄金周长假, 凤凰县依然灯红酒绿、欢歌曼舞。然而一个月前发生在 凤凰县的湖北16岁少女受辱惨死事件,给这里的美丽投下了极深的阴影。笔者综观事件的全过程,发现“ 凤凰县 少女跳楼案”是分五步实施的,现还原如下:
第一步:吃K粉。
有报道这样描述: 9月29日,湖南省 凤凰县公安局向遭遇不测的阿红(化名)的家属提供了3份《 凤凰县公安局鉴定结论通知书》(以下简称“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显示:阿红为坠楼身亡;在阿红体内,检测出含有“氯胺酮”成分。“氯胺酮”即毒品“K粉”的主要成分。
这一结论说明了什么?实际上,这个结论已向人们显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强奸案。试想,如果不是有预谋,林某、杨某、韩某、隆某、王某、龚某、徐某等会把邱某(阿红)、侯某(丽丽)邀到“万紫千红”KTV包厢里一起唱歌吗?即便说男女一起唱歌是正常的,那么,林某、杨某、韩某、隆某、王某、龚某、徐某他们,为何要给邱某(阿红)、侯某(丽丽)吃K粉呢?这不是明摆着他们几个早就有强奸她俩的动机了吗?换句话说, 凤凰县小女跳楼案就是一起强奸案。
第二步:强奸死。
报道中说,在房中,韩某等人多次猥亵邱某(阿红)并欲与其发生关系,邱某(阿红)从房间逃离后,从9楼走廊边的窗户跳下,当场死亡。试想,邱某(阿红)、侯某(丽丽)都是吃了K粉的,而她们也是被林某、杨某、韩某、隆某、王某他们背扶到天下凤凰大酒店的。这个过程需要多少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邱某(阿红)、侯某(丽丽)会醒过来?自己会往外跑?笔者以为,这是一个“人造的假过程”,实际上,邱某(阿红)是因为喝K粉太多,被林某、杨某、韩某、隆某、王某、龚某、徐某轮奸而死的。换句话说,当林某、杨某、韩某、隆某、王某、龚某、徐某他们发现邱某(阿红)死亡后,心里非常害怕,但他们是犯罪老手,于是就走出笔者所说的第三步,将邱某(阿红)从九楼抛下,造成跳楼自杀的假象。
第三步:被抛尸。
犯罪分子林某、杨某、韩某、隆某、王某、龚某、徐某他们,将邱某(阿红)从九楼抛下后,以为这样做就“天衣无缝”了,但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天下凤凰大酒店不具备他们作案的条件。因为, 凤凰县从2008年开始就已对宾馆和大酒店进行了整治。换句话说,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 凤凰县的宾馆和大酒店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人无法从窗户上跳下来。
2010年9月3日的《湖南 凤凰县将对凤凰家庭旅馆、凤凰星级饭店整治》一文这样写的:近日,笔者从 凤凰县旅游局获悉,湖南 凤凰县重拳出击,将对 凤凰县内的家庭旅馆、凤凰星级饭店进行一次整治行动。而 凤凰县对宾馆和酒店的整治内容,在2008年12月3日《湘西州 凤凰县城区家庭宾馆、旅社经营秩序整治》一文中写得非常明确,如:检查宾馆、旅社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达标的要督促其按规定落实到位,及时整改,确保顾客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具备条件,无法整改到位的则停止经营,就是一条非常具体的内容。
人们不难想像,在天下凤凰大酒店,即便是没有吃K粉的正常人都无法从窗户跳出的,更何况吃了K粉的,只有16岁的邱某(阿红)呢?也就是说,邱某(阿红)的跳楼是假的,而被林某、杨某、韩某、隆某、王某、龚某、徐某他们从九楼抛下才是真的。
第四步:假供词。
细心的人会注意到,报道中有这样的描述,比如:在房中,韩某等人多次猥亵邱某并欲与其发生关系,邱某从房间逃离后,从9楼走廊边的窗户跳下,当场死亡。
比如:据了解,进房后,韩某欲强暴丽丽,被丽丽以上厕所为由借机逃出。丽丽感到不妙,便找服务员求救,希望能救阿红。但监控录像显示,直到阿红出事前,9楼一直没有服务员出现。
当日下午6时43分,阿红从房间里跑了出来,神色慌张,但是,后面跟了两男子,又将她拉回房间。没过多久,丽丽听到酒店外比较吵闹,她预感不妙,便跑出去一看,好友阿红倒在血泊之中
以上所说的这些事实,实际上就是事发现场的细节,但是在监控录像中是没有显示。也就是说,以上这些所谓的细节,实际上都是侯某(丽丽)的一面之词。而侯某(丽丽)被公安控制后,公安提出条件,要她做假供词。条件是只要侯某(丽丽)做了假供词,就可以回家了。试想,在如此恐惧的情况下,侯某(丽丽)能不“配合”公安局吗?而后来说侯某(丽丽)交了2000元保证金,这只是糊弄社会的把戏而已。
第五步:急火化。
有报道说:昨日(10月3日),邱阿红家属告诉记者: 凤凰县方面已垫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阿红遗体已于前日火化,其骨灰昨日中午在阳新安葬。
按理说,邱阿红是自杀死亡还是强奸死后被抛尸,都还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火化邱阿红的尸体是不正常的。那 凤凰县为何要急着火化邱阿红的尸体呢?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
一是 凤凰县想早点结案,不想让事态进一步扩大。而这一想法的主要原因是,此案涉及到公安人员,如果不尽快结束,可能会“夜长梦多”,怕牵出如涉黑“保护伞”及 凤凰县高层腐败等案件。
二是这是件跨省、跨县案件。大家知道, 少女跳楼案的事发地是在湖南的 凤凰县,而当事人邱阿红却是湖北阳新人。如此一个实情,处理起来会牵涉到两省的高层官员和省与省之间的关系。而且,如果处理不好,无论是对湖南省还是湖北省,都会影响声誉,都会给人留下“不作为”的坏形象。试想,有如此实情, 凤凰县能不尽快去火化邱阿红的尸体吗?只要邱阿红的尸体火化了,案件也就基本结束了。因为,这一结果的出现等于就在向世人宣告,各方都已接受、承认跳楼的事实了。跳楼自杀是真的,而强奸至死、抛尸只是人们的猜测,是不实的传言。
三是显示 凤凰县官员强势。
凤凰县官员是什么样的人物,人们可能还不是很了解。实际上, 凤凰县官员在湖南的湘西州是很强势的。主要表现在:一、 凤凰县县委书记张永中是厅级干部,是全州7县1市中绝无仅有的“扩权强县”的县委书记;二、 凤凰县由州委副书记、州长叶红专和 州委副书记、州委统战部部长郭建群两人共同联系。换句话说,这样的分工,在湖南省是难找的,证明 凤凰县非常强势;三、县委书记张永中和县长罗明在 凤凰县都有10年的官龄,他们都是从副县长干起的,可以说在 凤凰县,他们俩都是根深蒂固的;四、州委副书记彭武长与 凤凰县县长罗明是同乡,他们都是湖南永顺县人。县委书记张永中与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龙德忠是同乡,他们都是湖南古丈人。试想,在重人脉,讲情商的当前, 凤凰县官员有这样的关系网,能不强势吗?
四是湖南湖北两省“处理经验”再现。
如果笔者没有记错的话,湖南和湖北两省曾都发生过震惊中外的网络事件。湖南发生的是“武冈副市长自杀事件”,湖北发生的是“邓玉娇杀人事件”。换句话说,这两个事件的发生,为两省处理网络事件积累了“经验”,尤其是湖南的“三级公安”,不出手便罢,只要出手,便固若金汤,无人能破了。所以,在处理 少女跳楼案上, 凤凰县无疑就吸取了“武冈副市长自杀事件”和“邓玉娇杀人事件”的处理经验,想尽快为案件画上句号。但是,令 凤凰县官员没想到的是,“凤凰 少女跳楼案”已成公共事件,如果官方不向世人说清楚事件的真相,世人又怎会让其早早收场呢? | h******x 发帖数: 10156 | | y*****n 发帖数: 11251 | | a***s 发帖数: 92 | | a****c 发帖数: 3827 | 5 不是被逼跳楼的吗?应该判的是杀人啊。至于强奸,应该是强奸未遂吧。 | w*********i 发帖数: 670 | | n**u 发帖数: 6997 | 7 中国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公正可言了
权排第一
钱排第二
其他都靠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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