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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发帖数: 12296 | 1 王怀坐在租的房屋外
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63岁的眉山老人王怀却找到律师,写下了一份民事诉讼状:不仅
要求多年前离婚时跟着前妻的女儿尽赡养义务,还提出了一项罕见的诉讼请求——要求
女儿在春节和他生日回家看望自己;而且要求女儿每月至少电话问候一次。
女儿王红对此的解释是,父亲此举,是想让自己和母亲放弃可能会拆迁的房屋。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案件已到了法院,法院正在组织庭前调解。
父亲说
要求女儿每月至少电话问候一次
2月28日下午,眉山市城区内,王怀的裁缝铺终于迎来了一个生意,客人想让他帮着改
一条小女孩的裙子。接过裙子,王怀发起了呆:10多年前,自己也曾给女儿买过裙子。
王怀在这里住了7年多,他称前妻和女儿没有来看望过一次。
“我起诉女儿后,别说今年的春节,就连今年正月初七我63岁的生日,她都没有看我。
”在王怀的记忆里,1990年出生的女儿自小很听话,即便自己经济困难靠蹬三轮车为生
时,也不忘经常给女儿买上水果。改变,从2003年开始。王怀称,1998年,自己和妻子
经营砖厂失败后,当时为了躲避债务,双方签订“假离婚协议书”并于次年办理了离婚
,女儿归前妻抚养。但一家三口仍然生活在一起,王怀称,自己承担了养家和抚养女儿
的重担。
2003年,王怀告别13岁的女儿去贵州打工,期间陆续给女儿点零用钱。2008年,王怀回
到眉山后,没能力再给尚在读书的女儿零用钱,期间还曾找女儿借过200元钱,王红便
不再理会他。后来,王怀找到在眉山某医院当护士的王红,双方因房屋拆迁、赡养等言
语不和,闹得不欢而散。此后,王怀找到医院领导、乡镇、村组干部等调解了很多次,
但都没有达到效果。
2016年春节前,王怀找到律师,写下一纸诉状:要求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含医疗费)
人民币1000元;要求女儿每月至少电话问候一次,每两月至少回家看望一次;要求女儿
在原告生日和春节期间回家看望,生病住院期间履行护理义务。
王怀自称患有多种疾病。他说,“自己因为借过女儿200元,加上房屋归属问题父女关
系越来越差,这些年,自己给过她很多次机会,但她都不珍惜。她一直不和我当面协调
,2015年6月,我称要将此事上网,她才和我面对面谈了一次,到了6月底,我给她打电
话就再也打不通了,竟然连电话号码也换了。”王怀说,“我什么希望都没有了,才决
定起诉”。但说了几句,王怀的话又软了下来,“你写报道还是不要写她的名字和单位
,也不要用她的照片,还是要考虑对她的影响。”
王怀户口尚在眉山市象耳镇红旗村七组,组长叶世明证实,村上曾组织过多次调解。
(本文当事人系化名)
女儿说
我不意外 他想让我们放弃房屋
对于王怀要状告自己,记者联系上了王怀的女儿王红。王红表示并不意外。她透露,父
亲是想以此方式来让自己和母亲放弃离婚时给母亲和自己的房屋,因为这个房屋会被拆
迁。
王红介绍,父母离婚后,自己只跟着父亲生活了两年,之后便跟着母亲,母亲也重新组
建了家庭。父亲外出多年回到眉山后,还找正在读书的自己借过200元钱,之后也找过
,自己担心父亲会多次找自己借钱,加之不知道父亲的住址,便没有和他联系。
2013年前,因老家八间房屋要面临拆迁,父亲多次要求要分四间,双方不欢而散。
“那房屋,父母离婚时就写好了的,是母亲和我的抚养费,现在他又想要回去。”王红
说,“因为这事,父亲还威胁过自己和母亲,出于安全考虑,自己便未联系过他,也没
有看望过他。”
得知自己被起诉,王红称,自己愿意承担父亲的赡养费,也愿意每月电话问候父亲,春
节和他生日期间回去看望他,但因为自己工资微薄,只能每月支付四百元,“但父亲不
接受这个金额”。
至于春节和父亲生日为何不去看望,王红称,想等法院判决了再去看望他。“自己换了
手机号码告知了父亲,正月初一也给他发了短信,正月初七他生日那天我在上夜班,很
忙,就忘记了,事后想起,但时间已过了,就没有给他打电话了。”
成都商报记者蒋麟 顾爱刚摄影报道
律师说
若父母和子女无法通过沟通化解心结
即便赢了官司,也赢不来亲情
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郭金福律师介绍说,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
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
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一法条也
就是大家所说的“常回家看看”,是对老年人精神层面的一种赡养。
郭金福认为,从中华民族尊老爱幼这种传统和良俗来说,春节、老人生日等特别重要的
日子,子女也确实应该回家看望和问候老年人。郭金福表示,不过,不少时候子女对老
人疏于探望是由家庭矛盾导致,如果父母和子女无法通过沟通化解心结,即便赢了官司
,也赢不来亲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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